最新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五篇)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篇一
第二条:录取的具体方式
1、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学院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分配。如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则根据我院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三条: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和非订单定向两种方式。我院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面向广西8个城市(南宁、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贵港、崇左)招生,报考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请关注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我院具体招生区县和计划;此项目原则上招收岗位需求对应的县区生源,单设志愿,单独划线,在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结束后,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在征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院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订单定向就业协议。非订单定向临床医学专业在普通高职高专批录取,面向全广西招生。
第五章 学费、奖学金、勤工助学金标准
第一条 学费将严格按广西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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