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5篇)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篇一
2、2017年4月20日8点30-4月23日17时:本人现场确认,确认现场不提供考生信息修改服务。
确认的各类考生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如下:
a.户籍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本原件;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书或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b.人事关系在河北的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书或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c.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登录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三年级学生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在籍学习证明。
3、审核通过后网上交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到4月25日24时,未经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4、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21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5、2017年5月20日-22日:全国统一考试,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6、2017年6月13日报名网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市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篇二
(一)、考生须知
1. 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候考室进行抽签,按抽签的顺序进行面试抽题;
3. 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4. 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5. 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6. 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7.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为面试内容并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
8.报考幼儿园,小学,中学(含中职文化课)的考生无需自备教材。
(二)、成绩合格证明
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
2023年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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