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登记申请书(3篇)
商会登记申请书篇一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巴州江苏商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同意注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名称:巴州江苏商会。
2、巴州江苏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巴州工商联,登记管理机关为巴州民政局。
3、巴州江苏商会为独立法人,法人代表李延杰。
4、巴州江苏商会成立后,业务主管单位应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5、巴州江苏商会如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主管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应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6、巴州江苏商会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及本年工作计划,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登记管理机关,并按时接受年度检查。
7、巴州江苏商会是非营利性组织,应加强自律与诚信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章程积极开展活动,重大活动事先报告,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商会登记申请书篇二
陕西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为了实现十八大提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的伟大目标,为了有效的发挥我省
商会登记申请书(3篇)
商会登记申请书篇一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巴州江苏商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同意注册登记,现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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