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药行业调研报告题目(3篇)
医药行业调研报告题目篇一
(一)医药行业税负明显偏低
由于人们存在对医药行业日益增长的巨大需求,使得医药行业高增长和高收益性非常突出,据调查医药销售行业经营中实际进销差价率在20%左右,粗略推算整体增值税税负不低于xx%,而医药销售行业实际平均税负仅为xx%左右,其中有的企业几百万的销售额应纳税额仅为几千元,税负水平明显偏低,与医药行业市场潜力大,利润可观等特点不相应,存在明显疑点。
(二)医药行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现象
医药零售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还比较规范,税务机关基本能核定月销售额。但医药零售业大多属定期定额户,不能提供产品进销存登记簿,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核定月销售额。即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存在帐外经营、有意隐瞒销售收入等现象,如现金收取货款不申报纳税、购进货物用于促销奖励应视同销售未申报纳税等。这些情况说明医药行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现象。
(三)医药行业发票管理混乱
医药行业发票管理混乱,普遍存在未按规定领购发票,未按规定使用发票,明显违反了《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主要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不开发票拒开发票,消费者购买药品通常不索要发票,就不开发票;消费者有时索要发票,找各种理由拒绝开具;二是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有的只填写名称和总金额,名称一栏只填写“药品”,无具体品名,数量和金额,很难从普通销售发票上看出具体商品的销售价格;三是滥开发票,有些单位购买的药品与收费单据上开具的药品品目不相符,有些明明销售的是日用品和护肤护发品,而在发票上开具的却是医药品。
(四)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税务部门对医药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少数税收管理员长期没有更换,造成与医药行业关系逐渐密切,在管户过程中,存在巡而不查、查而不严、知情不报、以补代罚现象,极个别税收管理员甚至与医药行业互通信息,应付和蒙蔽税收检查。
(一)医药行业经营者缺乏依法纳税意识
由于医药行业一直没有纳入规范化轨道管理,税法宣传力度不够,为数众多的医药行业经营者了解、掌握税法知识了解不多,不清楚如何计算税款和申报纳税。同时,部分医药行业经营者缺乏依法纳税意识,为利益驱动,产生偷逃税心理,钻税收管理空子,采取非法手段偷逃税款,给国家带来损失。
(二)医药行业税收管理滞后
医药行业经营形式的多样化和经营渠道的复杂化,给税务管理不断带来新情况、
最新医药行业调研报告题目(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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