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促和谐心得体会 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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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社会治理促和谐心得体会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秩序。
通过整治,实现“两少一好”目标(全市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突出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企业等领域开展“五防”专项整治。
(一)开展餐饮场所防燃爆专项治理。
对使用天然气、煤气等燃气的城镇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餐饮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整治。解决消防器材不配备,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燃气线路与电路交叉,燃气钢瓶无充装标识、未检测、过期或者报废仍使用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安全监管局(二科)。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解决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快运寄递、无许可证购买、无通行证运输、废弃物随意处置及其他非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解决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解决烟花爆竹企业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牵头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牵头单位为市发改委(能源局)。
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油气输送管道专项整治责任单位为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市质监局。
(三)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涉及粉尘爆炸的危险企业、单位和场所。重点整治煤炭生产、粮食加工、饲料生产、木材及木制品加工、纺织加工等企业。解决企业粉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粉尘防爆安全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不编制粉尘爆炸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建筑结构不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要求,多层建筑不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未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所有产尘点未装设吸尘罩,未按工艺分片(区域)设置相对独立的收尘系统,电气设备设施选择不符合防爆要求,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未采用专用接地线可靠接地,防水防潮设施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安监一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
(四)开展水泥厂、非煤矿山企业防尘专项整治。
整治全市水泥制造企业和煤矿、页岩砖厂、采石场等矿山企业。解决企业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要求,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责任,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等问题。解决企业未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未对劳动者(含劳务派遣工)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防尘口罩,并监督其正确佩戴与定期更换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作业场所的粉尘日常监测,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问题。解决企业未对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依法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和设置警示标识的问题。解决企业不依法组织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安全监管局(职业安全监管科)。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国土局。
(五)开展液氨制冷企业管道防泄漏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全市冷库、食品加工等涉氨企业。解决企业相关证照不全,停产整顿未验收达标擅自恢复生产,冷库及制冷系统设计不合理,液氨管线直接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未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未定期检验,水喷淋系统、风向标、安全标识等未按照要求设置,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未按照要求配备,从业人员未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培训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1.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动员,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2.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市级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对存在问题且属整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整治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
1.对重点地区和所涉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
2.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责任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各牵头单位将专项整治阶段工作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责任单位将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要依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牵头单位的工作方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将此次专项活动所涉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工作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一)落实跨县(区)、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找隐患、搞整改。
(二)落实举报奖励、警示约谈制度。通过市内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活动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发生事故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市级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逐级开展警示约谈。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一案双查”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巴中市安全生产“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在依法处罚企业的同时,依法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主题社会治理促和谐心得体会二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政法委的业务指导下,我带领县行政服务中心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各项工作,以“保安全、保稳定、促发展”为重点,扎实工作,努力创新,积极组织协调中心各窗口单位的力量,建立健全维护社会治安的长效机制,倾力构建“平安机关(单位)”,不断推动中心各项综治工作的有序运转,创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现就中心20xx年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述职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县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我县“第一窗口”,年办件量8万余件,日均办件200余件,日均人流量近千人。中心作为一个开放式的政务服务窗口,涉及面广,牵扯人员多,情况复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尤其重要。为了把此项工作抓好,我们结合实际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中心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抓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健全制度,狠抓措施落实。一是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带班制与节假日值班制度。在原有领导值班岗的基础上,实行分管领导坐班制,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当天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对政务大厅各项工作情况全面负责。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节假日期间仍有专人值班,接听、登记并处理好电话,接待来访群众等。二是进一步加强督查巡查工作力度。中心分管领导负责带班,督查科工作人员开展全天候不定时巡查,实时督查各窗口的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服务效能等情况,认真倾听服务对象心声,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营造和谐有序群众满意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抓好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为了适应平安机关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中心认真结合全年学习计划, 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主动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一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积极主动地做好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积极参与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活动。中心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从多方面深化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开创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局面。三是开展窗口效能提升活动。今年,我们认真学习党的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优服务、提效能、满意在窗口”效能建设为着力点,严格落实党的相关规定,要求中心干部职工从思想、作风、纪律、廉洁等方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提高县政务大厅人员队伍的政治觉悟、工作纪律和服务效能水平,保证全体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近年来,中心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无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较好地形成了和谐、团结、安全、文明的良好政务服务工作氛围。
三、完善综治管理,优化政务环境。
政务中心作为我县政务服务第一平台,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发展软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推进“三集中三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0月份,结合南剧场百姓办事“零障碍”推进会精神,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约谈30个窗口主任,要求各窗口各自对照事项进驻情况,对未进驻的事项进行梳理,适时统一进驻,并对已进驻的事项进行流程再造,进一步压缩时限,方便群众。截止到目前,县民政局、国税局、卫生局、工商局、环保局等窗口单位新增进驻事项合计10项。目前,全县共有30个窗口单位、117项服务事项进驻
社会治理促和谐心得体会 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心得体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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