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执行查封申请书精选(十篇)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一
法定代表人:任敖林,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项:
请贵院继续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
事实和理由:
贵院正在审理申请人与江苏神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飞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奇美工具有限公司、朱建农、朱国平、朱丽霞、陈国瑞、陈芳、陈越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xx)镇商初字第134号。在本案诉讼过程中,贵院冻结江苏长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后巷支行的银行账户(账号:504058202086),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查封期限于20xx年3月21日届满,该案件尚未审理完毕,故申请贵院对上述财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二
申 请 人:姜*利,男,汉族,19*年2月9日出生,现住武昌区小东门*花园。身份证号:420106196002098***5
申 请 人:毛*敏,男,汉族,19*年11月19日出生,现住洪山区洪山乡贺家湾*号。身份证号:42010619791119****
被申请人:卢*华,男,汉族,19*年1月17日出生,住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镇*号。身份证号:360424196501174***
被申请人:湖北**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汉阳区七里庙81号。
法定代表人:卢*华
被申请人:马*祥,男,汉族,19**年6月25日出生,住,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镇莲花桥马家湾60号。身份证号:42012219630625****
保全事项:
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名下2656600元银行存款或查封等值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即将向贵院提起诉讼,因发现被申请人有效资产将被拍卖,故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望准予为谢!
此致
洪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年七月四日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杨贵妃,女,汉族,1965年3月14日出生。住址:钓鱼岛市四方区四流南路26号2号楼1单元202户。身份证:3702037被申请人:王昭君,男,汉族,1973年3月13日出生,个体,住址:钓鱼岛市市南区泰州路15号2单元501户。身份证:3702210
请求事项
申请撤销(20xx)钓鱼岛南民初字第70248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二项查封、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依法作出(20xx)南民初字第70248号民事裁定书,对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查封、保全。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纠纷已解决,款项已付清。因此申请人特申请贵院解除对被申请人王旭光名下房产的保全,解除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钓鱼岛市四方区四流南路26号2号楼1单元202户房产)的查封。
此致。
xxx市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杨贵妃
20xx年4月14日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四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 务:董事长
地址:
被申请人:
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查封 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南、中州大道东 号楼独单元 层东 号房屋。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并于20xx年7月10日作出(20xx)开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于20xx年10月25日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债务,且多次逃避责任。申请人已申请贵院强制执行,并已经立案。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尽快实现债权,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履行债务。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查封上述房产。
此致
郑州s人民院
申请人:
s年 12月 20日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五
(公民)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住所地,邮编,电话
(法人)申请人:名称,住所地,邮编,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联系地,邮编,电话
申请事项: 解除对申请人所采取的民事强制措施。
事实和理由:
贵院受理的原告 诉被告 纠纷一案,贵院于 年 月
日向申请人采取了民事强制措施,冻结(查封、扣押)了申请人的 。 现由于 。 故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申请,恳请贵院依法核准。
此致
人民法院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xxx,女,汉族,19xx年2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120101xxxxxxxx,地址:天津市河北区xxxxxxxx
申请事项:
申请贵院依法解除20xx武侯民初字第xxx号裁定中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的查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与四川xxxx有限公司、xx、四川省xxxx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诉至贵院,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并按照法律规定提供了财产情况作为保全担保,现该案已经审理终结,贵院作出(20xx)武侯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申请人胜诉,该案不存在保全错误的情形。现特提出申请,请求法院依法解除对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物的查封。
此致
武侯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七
申请人:师x,男,xx年10月12日生,汉族,住西安市xx区长庆xx小区x区x号楼x单元xx室。
被申请人:岳xx,男,xx年x月x日生,汉族,住西安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x号楼x单元xx室。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将被申请人岳xx有的位于西安市xx区xx路xx号xx小区x号楼x单元xx室的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师x与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案件执行号为(20xx)陕法执第xx号,在本案诉讼、执行过程中,贵院查封了被申请人上述的房产,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本案尚未执行完毕,现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故申请贵院对上述房产予以续行查封。
此致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执行查封申请书篇八
申请人:陈朝阳,男,1975年4月16日生,汉族,住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路20号锡缘轩,电话:158747xxxxx。
紧急请求事项
20xx年11月5日,石鼓区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江红诉被告衡阳市雁海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廖振钢、第三人吴友生、第三人蔡龙伟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追加申请人为被告,查封了申请人所有的位于人民路49号一层29.6㎡房产,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请求立即依法撤销(20xx)石民一初字第53-7号、53-8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石鼓区人民路49号一层29.1平方米门面(房屋所有权证号: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08053455)的违法查封。
20xx年2月,珠晖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杨政林与廖振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申请人与杨政林、廖振钢及衡阳市商业银行(抵押权人)协商并达成协议,由申请人代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偿还银行债务以解除抵押,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所有的石鼓区人民路49号一层门面311.445平方米即归申请人所有。[见珠晖区人民法院(20xx)珠执第105-5号民事裁定书]。
根据达成的协议,申请人代位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以解除抵押,代位衡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廖振钢)补偿杨政林损失70万元,后执105-5裁定书在房地部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号: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08043306号,现变更为衡房权证石鼓区字第08053455、08053456、08053457号,税费均由申请人支付,)。
因此,申请人是在衡阳市人民政府和法院主持下经相关当事人同意且支付了全部对价后,取得人民路49号门面的,是善意第三人。
贵院适应《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追加申请人为被告,该条规定的具体内容是“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法律规定只是追加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贵院却追加申请人为被告。请问原告向申请人主张权利的同时是否想过,自己有没有向申请人履行过义务?原告与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原告与申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故申请人不是该案中适格的被告。
根据《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
2023年执行查封申请书精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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