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告制作协议书 广告宣传协议书(5篇)
广告制作协议书 广告宣传协议书篇一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的主页上方的旗帜广告版位上刊登网页广告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广告版位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2、甲方发布信息内容须真实可靠,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条例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如有产生用户投诉和由于甲方发布的信息所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后果,甲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在乙方提供链接的网页内刊登与甲方无关的信息和广告内容。
4、甲方及时提供有关的产品和公司资料(包括一定数量的文字和图片)和邮件广告内容
5、甲方应及时将广告款以转帐或其它汇款形式交于乙方。
1、乙方为甲方在“×××网”主页上提供广告版位。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广告版位为“×××网”(www.×××.com)主页上方的旗帜广告版位,版面大小为,时间为。
3、乙方负责广告的及时刊出,并负责与甲方的网页链接和该链接的日常维护。
4、乙方对于甲方刊登的广告内容,有权根据《广告法》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广告法规定的内容乙方有权拒绝刊登。
5、在广告发布期限内,如因甲方需要更新广告图标,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并将替换图标送交乙方。在广告发布期内,如乙方更新其网页,且原广告位置不再存在,乙方必须将甲方广告图形放置在其新网页的同等重要位置。
1、甲方如不能遵守所承诺条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改正。
2、乙方如不能遵守所承诺条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改正。
依照乙方现行优惠价目表所列广告资费标准,定本合同金额为每年人民币元整(¥)。
付款方式为:每年付款一次,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付清该季度应付金额。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由任何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甲方代表签章(公章):乙方代表签章(公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广告制作协议书 广告宣传协议书篇二
甲 方:秦皇岛易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 方: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本地政府有关户外广告审批规定签定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路灯杆广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标牌内容:二、 合同工期:
订立本合同后天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
三、广告牌制作费用:
1、按块计算,每块
2、付款方式:制作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金额的80%,其余20%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在年后支付完毕。
四、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如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逾期安装,每个广告牌承担违约金元。
五、争议的解决
前述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在保证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六、产品质保期为三年,三年内标志牌效果不佳,自发现之日起日内
解决,乙方需提供无偿维护。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日
广告制作协议书 广告宣传协议书篇三
甲方
最新广告制作协议书 广告宣传协议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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