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单位承诺书 项目单位承诺书(汇总5篇)
单位承诺书 项目单位承诺书篇一
“双向承诺”即村“两委”承诺和贫困户承诺。村“两委”承诺严格按照政策办事,绝不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保证扶贫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绝不挪作他用,贫困户第一年年底分红比例不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每年递增2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15%;贫困户结合自身实际,决定是否加入合作社,并保证不管是否加入合作社,都会自觉拥护党的政策,无条件支持村“两委”工作,主动参与脱贫攻坚,一定不等不靠、苦干实干,接受监督指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断发展壮大产业,争取早日脱贫奔小康。
通过签定《双向承诺书》,为该镇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指明方向、明确具体任务,并为贫困群众提供了脱贫的底气、增添了脱贫的信心。各村的贫困群众纷纷表示,“现在党的政策这么好,我们再不努力改变贫困面貌,真是对不起党和帮扶我们的干部了。”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单位承诺书 项目单位承诺书篇二
本人承诺:在“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我本人不存在《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字[20xx]120号)中的以下整治内容事项: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2.离职、开除、辞职、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的;离退休(退职)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离退休(退职)费的。
3.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4.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5.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移的。
6.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7.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8.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岗津补贴的。
9.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10.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11.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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