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二手车业务合作协议(3篇)
二手车业务合作协议篇一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委托代理人:
姓名:
住所:
证件号: (身份证/驾驶证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委托代理人:
姓名:
住所:
证件号: (身份证/驾驶证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见证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经出卖人和买受人自愿协商,自愿请 公司见证帮助本二手车交易。为此,交易人双方承诺如下:
第一条出卖人对下列二手车享有财产所有权,并保证该二手车没有任何形式的担保:
原车辆所有人:
品牌:
车型:
公里数:
使用年限:
车架子号:
发动机号:
牌照号:
行车执照:
购车发票号及购车发票复印件:
是否发生过事故:
是否设定过担保:
是否缴齐商业保险:
办理过户登记所需的其它材料:
第二条经交易人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同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价格成交。
第三条交易人双方一致同意将约定的成交价格全部价款交付见证人帮助保管。见证人于收车验收合格后将全部款项交给出卖人。
第四条在见证人的见证下,买受人已经对该二手车进行验收;出卖人应将该二手车及其过户所需的全部资料在交付二手车的同时交付给买受人。交货时间为: ;交货地点为: 。买受方应当于交货之日起 日内验货,验收不合格的,应当于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提出异议。如果买受方不在约定的期限内进行验收的或者验收之后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第五条见证人见证交易人双方自愿商定,于 年 月 日共同依法办理该二手车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见证人保证并承诺按 网站公布《团购条件》规定,履行见证帮助的职责,并承担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本协议是交易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团购条件》的有机组成部分,对交易人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第八条交易人双方承诺并保证各自承担《团购条件》及本《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签署于见证人住所地: 。
第十条双方约定过户
2023年二手车业务合作协议(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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