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产收购协议书供热 资产收购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汇总(三篇)
资产收购协议书供热 资产收购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篇一
一、目标公司资产的详细陈述:
1、资产范围(附清单);
2、资产有无设定抵押、担保情形;
3、如系国有资产,有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二、目标公司的有关公司文件、财务报表、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尤其是公司负债情况,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开列详细清单)。
四、过渡期条款:
1、双方应尽快取得涉及本项交易或与本项交易的实施有关联的第三方同意、授权及核准;
2、卖方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目标公司的一切资产;
3、为维护目标公司的现状,防止卖方利用其尚为目标公司之机,变相从公司获得其他利益,使公司资产价值减少;
4、双方对于收购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以免节外生枝。
五、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
a,办理有关产权证照转户手续;
b,资产移交期限;
c,分批移交,移交时间表。
2、买方:
a,付款日期;
b,付款方式;
c,机关日期和方法。
六、现有职工安置问题
七、违约责任
八、生效条件
收购方:被收购方:
年?月日
附件(略)
资产收购协议书供热 资产收购协议是否属于行政协议篇二
甲方(资产出售方):
乙方(资产收购方):
1、甲方拟将其所持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乙方,以履行20xx年对乙方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解决关联交易问题的承诺。
2、乙方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现金,并以募集现金收购甲方所持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
3、甲乙双方已于20xx年9月16日签订《资产转让意向协议书》,就乙方收购甲方所持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100%股权达成初步意见。基于以上前提,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上述资产所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述用语在本协议内有下列含义:
甲方
乙方
目标资产 指 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指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指 江西康美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甲方之全资子公司 指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甲方之全资子公司 指 本次乙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现金拟向甲方收购的其持有的康美公司100%股权和药都仁和100%股权目标公司 指 康美公司和药都仁和的统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指 乙方根据其董事会决议,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6000万至9000万股股票的行为
第二条 目标资产的收购
2.1 甲方同意将其所持康美公司100%股权、药都仁和100%股权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收购。
第三条 目标资产的收购价格
3.1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xx〕15、16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评估基准日(20xx年 12月31日),康美公司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39,646.24万元,药都仁和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1,921.84万元,目标资产的评估价值合计61,568.08万元。
甲乙双方认可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目标资产的评估结果。
3.2 甲乙双方根据上述评估结果确认:康美公司10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39,646.24万元,药都仁和10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21,921.84万元,目标资产的收购价格合计 61,568.08万元。
第四条 目标资产的交付
4.1 乙方应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资金划入乙方账户且办理完毕验资手续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实施目标资产收购的书面通知,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的次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目标公司发出股权转让的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应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的次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及股东变更的备案登记手续,并自申请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4.2 目标资产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及股东变更的备案登记手续,视为目标资产交付完毕。
第五条 收购价款的支付
5.1 甲方应在目标资产交付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支付目标资产收购价款的书面通知,并书面提供用于支付目标资产收购价款的银行账号。
5.2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及银行账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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