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内谋知识网--内谋文库,文书,范文下载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报名材料实用(4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7-302

报名材料篇一

即标题,写明文书名称“证据保全申请书”。

二、正文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写经常居住地;申请人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和职务;申请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起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和职务;申请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起有字号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字号)业主”。

(2)有法定人或指定人的,应列项写明其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并在姓名后括注其与申请人的关系。

(3)有委托人的,应列项写明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如果委托人系律师,只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2.说明案件已受理在案。依次写清对方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案由、日期。表述为:“申请人与 因 一案,已于 年 月 日向你院提讼。”

3.申请证据保全的原因。“现因该案”后的空白处写明证据名称,如“现因该案书证日记即将灭失(如是以后难以取得的,写以后难以取得),为此申请给予保全证据。现将案情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

4.事实与理由。写明证据急需保全的原因,如不紧急采取保全措施,某些证据可能毁损、变形,或者可能不复存在,或者证人年老、病重将要死亡,或者证人将要出国留学或定居等等。

5.请求目的,即申请人要求怎样保全,采取什么措施保全应当具体写明。可以请求采取拍照、录像、绘图、制作模型、记录证人的证言,等等。

三、尾部

1.写明递交法院名称,分二行写“此致”、“ 人民法院”。

2.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3.注明制作本文书的具体时间。

报名材料篇二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内企业参与竞争的区域不断扩大,激烈程度日趋激烈,也逐渐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企业已在积极地申请国内外的专利。在此过程中,不免有人产生这样的困惑:我们申请的专利会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保护7企业公开了技术,但又没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来监督市场,申请的专利会不会只是一纸空文?

这样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由于中国正处于专利保护的初级阶段,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已基本健全,但是,较短时期的司法实践尚不足以使全社会认识到侵权的巨大风险和将导致的沉重代价,尚没有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产生对不规范市场行为的担心似乎也很正常。在此,笔者针对专利申请中技术秘密的保留问题浅谈一些看法。

技术秘密保留的意义

客观地说,在可行的情况下,在申请发明专利时保留适当的技术秘密很有必要。只要措施得当,在一定程度上保留技术秘密可以使企业大大降低维权成本,使申请人既获得了一定的权利保护,又不至于使某些特定的技术细节大白于天下而背负沉重的心理和经济负担。在某些领域,尤其是化学和生物领域,这种举措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对于这些领域的产品来说,想判别一个产品是否属于侵权产品并非易事,申请人进行市场监督势必代价昂贵。一个成功地保留了技术秘密的专利的实例是日本曹达株式会社的一个关于肟醚化合物除草剂的专利,以该化合物为活性成分的除草剂在中国的商品名为稀禾定,又名拿捕净。该专利的保护期于2002年期满。在该专利的说明书中,没有详尽披露该化合物的高纯度制剂的制备方法。由于其成功的技术保留,虽然该专利的保护期已期满达6年之久,但至今仍然垄断着中国市场。在1999年至2004年间,国内曾有多家机构和企业试图开发其国产化工艺,但均以失败告终。因此,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应尽可能地采取一些保留措施。

保留技术秘密的风险

然而,申请人在保留技术时必须清楚,技术秘密的保留是把双刃剑,如果处理不当,会给申请人带来损失,甚至是既投入了申请专利的精力和费用,又不能得到相应的权利。

首先,不适当的技术保留会使申请因公开不充分而无法通过发明申请的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发明专利申请授权的必经程序,它是在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3年内,在申请人请求后,专利局审查部门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是否符合授权条件进行审查的程序,在审查合格后才颁发专利证书。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

报名材料实用(4篇)

报名材料篇一即标题,写明文书名称“证据保全申请书”。二、正文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填写申请人基本情况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申请人...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