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咋样实名举报十一篇(大全)
咋样实名举报篇一
你好!我是英州镇鹅仔村委会深田村人,我和十几户村民要举报我们村内的一家水泥砖厂。该厂位于深田村路口往里100米处,系私人卖地,外人投资所建,手续是否合法尚且不论,且该厂作业时间变态。早上大概4、5点钟就有拖拉机车过来拉水泥砖,早上六点钟准时打开(大噪音)机器制造砖块,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钟,下午两点钟开始持续到晚上八点钟左右,此举严重困扰周围居民休息;与此同时该厂在作业过程中,制造的灰尘满天飞,特别是水泥灰尘,这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这些噪声污染和灰尘污染给我们周围几十户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主要有如下:
一、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下会影响孩子的听力,对孩子的情绪、情感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儿童、成年人、老年人长期处于粉尘、水泥灰尘环境下,长期的吸入粉尘、灰尘会对肺造成严重危害,容易造成尘肺。
三、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下会使人情绪变得很焦躁,很容易引起夫妻争吵和家庭暴力,影响家庭的和睦。
经济发展固然很重要,但不能牺牲我们村民的健康作为前提,因此我们这几十户居民联名要求该厂搬出我们村庄,还给我们一个“健康、绿色”的家园。现在全县正在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好群众路,温暖群众心”道路。望相关部门领导对我们所举报的问题予以调查并尽早处理,还我们一个平静的生活环境,不胜感激!
至此
敬礼
咋样实名举报篇二
1.房屋屋顶违建整治重点区域是哪些?整治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房屋屋顶违建整治重点是:县城建成区范围,乡(镇)政府所在地周边范围和高速公路、美丽乡村风景线沿线。其他区域分步实施。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开始,分为4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准备工作阶段(3月10日前),主要工作是开展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动员部署等;第二阶段为自行整改阶段(3月底前),主要工作是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申报和整改处置;第三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3月20日-5月20日),主要工作是完成县城9条主要街道两侧和浮云溪(狮山桥-城西桥段)、53省道(大徐路口-后山路口段)及县政府大院范围内的屋顶违建整治工作;第四阶段为面上推进阶段(2016年6月以后),主要工作是分布推进其他区域整治,建立长效管理制度。
2.这次整治重点是什么?
答:整治的重点是:未经审批建设和未按审批内容建设的房屋屋顶违建,包括:屋顶加层、屋顶搭建、不符合要求的阳光房、防漏设施等。其中工业厂房屋顶违建不在本次整治范围,厂房屋顶违建由云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分步实施。
3.第一阶段集中整治的重点有哪些?
答:列入第一阶段集中整治的重点有2个:
⑴重点对象。为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单位、国有企业)及下属单位房屋屋顶违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包括单位临时人员、离退休人员等各类财政供养人员)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产及共有产权房产屋顶违建。
⑵重点区域。范围为仙宫大道、解放东路、城东路、新建路(复兴路-城北路)、中山街(云杨路口至下城门)、城南路(下城门-城西路)、府前路、浮云路(含滨江西路)、新华街)等9条城市主要街道和浮云溪、53省道两侧及县政府大院范围范围涉及的房屋屋顶违建。4.第一阶段集中整治中重点对象和重点区域具体范围如何确定?
答:
⑴涉及县直机关和机关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的房屋屋顶违建整治范围为:云和县域范围内的屋顶违建。
⑵重点区域的具体界限为:主要街道(道路)、沿溪两侧的第一排房屋和县政府大院围墙范围内的房屋屋顶违法建筑。其中涉及相邻两条街道沿街转角的房屋屋顶违建应以幢为单位进行整治。5.对房屋屋顶加层违法建筑怎样处置?
答:房屋屋顶加层属于有《云和县违法建筑处置暂行办法》第七条相关情形的要作拆除处置。
经认定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不能实施拆除的,严格按照《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作没收违法收入(按区块按市场评估价)处置,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相关处罚处置执行完毕以后,符合办证条件的,可补办相关手续。当事人要求不补办相关手续,且符合安全、消防、规划等条件的,作没收违法收入处置(可按区块市场评估价20%的标准计算),并按实际违建面积处以240元/?o的罚款。
其中,留用地、安置地建房等上级和县政府有其他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列入县政府近期整体改造计划的区域暂不处置。
6.区块市场评估价如何确定?
答:区块市场评估价由处罚行政机关委托有资质的房产评估公司,分区块进行评估,以估价技术报告价格为准。
7.对房屋屋顶搭建阳光棚(房)的应如何处置?
答:对屋顶搭建阳光房有3种处置方式:一是拆除处置。
对存在公共安全和质量安全隐患的,影响市容市貌、有邻里纠纷的,作拆除处置。
在檐口高度的房屋平顶上加层搭建的阳光房要作拆除处置。二是暂缓拆除。在露台、裙楼平台范围内搭建的阳光棚(房)并符合下列情形可暂缓拆除:①未超出建筑物立面的;②在独立使用空间露台搭建的,未妨碍公共使用、日照、采光等相邻权;③在裙楼平台搭建的,能提供平台共有人同意保留使用书面意见,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三是整改后暂缓拆除。在露台、裙楼平台范围内搭建按要求整改后可暂缓拆除,整改标准是:①阳光棚(房)不得超出建筑物立面,檐口高度低于房屋檐口高度;②颜色、外形等与房屋主体结构相协调;③棚顶和四周围护材料必须透明、美观,禁止搭建塑料瓦、彩钢瓦等不透光有色棚。8.对钢棚、轻质砖及其他材料搭建违章建筑应如何处置?
答:
对钢棚、轻质砖及其他材料搭建违章建筑一律作拆除处置。
9.今后是否可搭建阳光棚,该怎么申请?答:申请人需统一向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搭建方案,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现场踏勘,规划部门负责方案审核,经踏勘审核同意后按审核后的方案进行建设。
10.这次整治的补助政策有哪些?
答: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行拆除的,经验收合格后,可以享受相关补助政策。具体标准如下:⑴自行拆除人工工资补助:钢(砖)混凝结构110元/?o;其他类型25元/?o。⑵建筑垃圾清理补助:10元/?o。⑶高空作业人员保险费补助:15元/?o。⑷顶层防水补漏费补助:确因拆除整改造成屋顶漏水,且不实施平改坡的,由所有人自行实施屋顶补漏,可按顶层实际拆除面积申请每平方米不超过20元的补助。
实施强制拆除的不享受上述任何补助。
11.申请平改坡的条件有哪些?
答:建筑平改坡以幢为单位,统一向规划部门申请、设计、实施、验收的方式,推进平顶改坡建设(被列入县政府近期改造计划的区域暂不实施)。
12.申请平改坡规划备案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1)房屋顶层产权人联名平改坡申请及其他产权人同意的书面意见(经所在街道办审核);
(2)执法局出具违建审查意见;
(3)顶层住宅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四邻意见;
(4)坡屋顶改建施工图、结构安全报告及日照分析报告;
(5)平改坡住宅建筑的总平面位置图(图纸比例为1:500,能反映建筑占地以外50米范围地形地物环境关系)。
13.申请平改坡规划核实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1)平改坡规划核验申请;
(2)平改坡竣工图;
(3)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14.申请平改坡规划备案及规划核实程序是怎样的?
(1)规划备案:申请人提供申请表→街道办(社区)审核→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编制平改坡设计文本(含施工图、结构安全报告、日照分析报告)→执法局出具无违建审查意见→根据申请人提供齐全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出具备案意见。
(2)规划核实:申请人完成平改坡工程后提交规划核实相关资料→住建局、执法局、所属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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