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汇总(15篇)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篇一
1、员工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2、员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公司场所,在公司内部发现不安全隐患时,须及时进行控制,并迅速上报本部门(含生产单位)负责人。
3、员工不得持有管制刀具/器械,不得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及公司物品,不得破坏公司和他人财产,不得有其他威胁公司和他人人身财务安全行为。
4、员工在下班时,须认真检查工作区域的照明、门窗、办公设备、车辆等其他设备,以确保用电设备断电关好,办公室的门窗关好锁好。如员工违反上述要求或其他个人原因,引起火灾、偷窃或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或损失,公司将追究员工相应责任。
5、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不正确操作设备用具或不按规定流程进行作业等造成不安全隐患、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公司将追究员工相应责任。
6、员工在休假或未在工作岗位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因私在工作时间外出)须注意人身安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通法规以及公共场所行为准则或其他社会全体应共同遵守的准则,乘座具备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
7、员工须认真遵守公司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司提供的宿舍或其他场所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或其他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不得擅领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或住宿。一经发现,公司将取消员工的住宿资格,并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司有权将员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员工不得在公司场所内(宿舍、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动火,不得有其他用水、用电、用气的不安全行为,如引起电击、火灾等人身伤亡事故,除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员工须承担全部责任。
9、员工须认真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未经允许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严禁擅自动用食堂物资、设施设备及液化气瓶。
10、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物品,并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于办公场所、宿舍内。如违反以上规定,发生财物丢失的,由员工自行承担责任。
11、熟知应知应会并掌握“四不伤害”具体内容,积极参与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单位员工还须遵守如下要求:
1、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章操作。
2、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等不安全、不文明行为。
3、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安全教育登记表和安全技术交底书上亲笔签名。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
4、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工程活动,保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加强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跟踪检查,发现隐患随时处理,并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后安全讲评活动。
6、必须接受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正确领导,对于公司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按期整改完成,报公司复查。
7、在生产过程中,做到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生产设施、测量器具等,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修、保养。
8、有权拒绝执行公司的违章指挥和错误指令。
9、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员工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工作时间必须及时到岗,不得脱岗办私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开工前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标志和警告牌,监理工作日志、资料的整理要及时、完整,发生生产事故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若发现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和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注:正反面打印,同类用工性质多人可同签一份)
公司:
员工(签字区):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篇二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防止重大事故,减少各类一般事故的发生,根结合新区实际情况,新区管委会决定和(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1、企业单位不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职工伤亡事故。
2、企业职工因工死亡人数不超过0人。
3、企业职工因工重伤人数不超过0人。
4、企业不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伤5人以上,或直接财产损失15万以上的火灾事故。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有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指标的有效措施,确保责任书各项指标的完成。
2、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适时组织专项检查。
3、及时向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各类重大事故。
4、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的氛围。
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能开展正常工作。
6、各企业分别在7月20日和200x年1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书面报告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7、年度考核在各企业自行考核的基础上,由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责任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公布考核结果。
8、责任书签字人工作变动,接任人自然签字人。
(企业)
签字人:
签字人: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篇三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结合企业实际,特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以分厂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与分厂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严格执行安全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并做会议记录。
3、积极组织职工参于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
4、重点加强氨系统,电梯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工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公布上墙,督促相关岗位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5、分厂与各工段,小组及分厂范围内的租赁经营户及时签定安全工作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分解落实安全责任。
6、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做检查记录。
7、认真抓好隐患整改工作,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加强人防力度,并及时报告厂部。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包括管理组织,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安全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和值班记录等台帐。
9、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做到无职工因公重伤以上事故,无火灾事故,无因人为操作设备失误而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设备事故和停产半天以上的生产事故。
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给予通报表扬,未完成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承担相应责任,并实施一票否决。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篇四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立足防范,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关口前移,落实责任,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书。
工程名称:
总公司(甲方): 陕西牛斜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部(乙方):
(一)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发生;
(二)杜绝职业病和急性中毒事故发生;
(三)杜绝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生产性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
(四)严格控制轻伤事故,应不超过0.1%。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它安全管理规定,做到项目建设“三同时”,安全管理“五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分解安全生产指标、级级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人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明确机台(车间)、班组安全职责、权力及奖惩,督促和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完善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创新。
(三)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设施应按标准配备到位,并正确使用。
(四)坚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布置安全工作,解决安全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现象,加大隐患整改及事故查处力度,消灭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五)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安全“三级教育”。重点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强化上岗、转岗职工等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提高职工的安全法制观念、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为实现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认真组织参加各种安全生产竞赛,做好安全生产班组的建设工作。
(七)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提取、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作业条件。
(八)制定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规定,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习,保证紧急情况出现时应对有序、救援有效;强化伤亡事故管理,做到对各类事故及时上报、救援,配合调查和处理。
甲方(质量安全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篇五
为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提倡安全文明生产,保证生产过程中监理人员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同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个人,故公司与员工特签订此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签订内容
1、员工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2、员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公司场所,在公司内部发现不安全隐患时,须及时进行控制,并迅速上报本部门(含生产单位)负责人。
3、员工不得持有管制刀具/器械,不得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及公司物品,不得破坏公司和他人财产,不得有其他威胁公司和他人人身财务安全行为。
4、员工在下班时,须认真检查工作区域的照明、门窗、办公设备、车辆等其他设备,以确保用电设备断电关好,办公室的门窗关好锁好。如员工违反上述要求或其他个人原因,引起火灾、偷窃或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或损失,公司将追究员工相应责任。
5、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不正确操作设备用具或不按规定流程进行作业等造成不安全隐患、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公司将追究员工相应责任。
6、员工在休假或未在工作岗位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因私在工作时间外出)须注意人身安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通法规以及公共场所行为准则或其他社会全体应共同遵守的准则,乘座具备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
7、员工须认真遵守公司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司提供的宿舍或其他场所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或其他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不得擅领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或住宿。一经发现,公司将取消员工的住宿资格,并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司有权将员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员工不得在公司场所内(宿舍、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动火,不得有其他用水、用电、用气的不安全行为,如引起电击、火灾等人身伤亡事故,除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员工须承担全部责任。
9、员工须认真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未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汇总(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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