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装修服务合同(十四篇)
装修服务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企业)
丙方:______(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 ( 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装修服务合同篇二
甲方:(物业管理单位)
乙方:(装修企业)
丙方:(装修人,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合法拥有______小区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室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
为了加强______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确保物业使用规范、安全、合理,房屋的外观和结构不受损坏,全面维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协议。甲乙丙三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
一、装饰装修施工前应办理的手续:凡需进行装修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装修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申请,不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即可;涉及结构改动的住宅装修,应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审批,领取装修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1、进入小区施工的企业必须持有杭州市房管局颁发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书或相关技术证书。
2、装修人和装修企业进场施工前需签订杭州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并到物管单位登记备案。
3、装修企业的施工人员出入小区应办理出入证。
4、施工人员留宿的,应经装修人同意,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再到物管单位办理登记。
二、装饰装修施工的期限和时间:装修期限以装修人与装修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上所约定时间为准。因其它原因导致装修工程不能按时完工而延期的,装修人或装修企业应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延长施工时间。
禁止夜间_____时至次日_____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三、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装修垃圾不得在小区内随意堆放,装修企业应每日清理垃圾,袋装扎口后堆放于指定地点。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必须维护园区内公共设施和场地的完好、整洁,不得向公共区域随意抛物,践踏绿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装修工程完毕后,装修施工单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经装修人验收认可后,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离场手续。
四、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住宅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外观形象(外门窗及玻璃、外墙材料、阳台等细部做法、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所有外立面上的墙体均不得擅自凿洞或拆除。为维护小区统一风格,不得有任何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的行为。业主安装空调室外机仅限于室外指定的位置,并须将冷凝水管接入各层对应的下水口。
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还需遵守《购房协议》和《小区业主公约》相关规定。
五、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除杭州市政府第 141 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和国家建设部 110 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的行为外,严禁封死地漏检查孔,严禁施工人员在园区内游荡、喧哗、酗酒、,禁止擅自改变进户总线和公共管线走向。装修施工人员进出园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或衣衫不整的人员不得入内,施工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接电源,施工过程中若需动用明火,须向物管单位提出用火申请,装修施工单位不得野蛮施工,严禁将泥浆、胶水等装修垃圾冲入下水管,不得在公共场所搅拌水泥。搬运材料过程中不得损坏楼道、墙面、地面或电梯设备等。
六、管理服务费用: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已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物业管理单位不再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收取费用,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装修押金和保证金,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每证工本费 元,物管单位不得向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强行推销装饰材料和装饰施工企业。
七、违约责任:
1、由于装修施工原因造成公共部位或相邻业主财产损失的,由装修企业负责修复赔偿。
2、对于违反以上协议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装修企业停工整顿,对于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管单位可要求装饰公司赔偿损失。
3、对经劝告和教育拒不改正的装饰企业,物管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纠纷的解决: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
2、
3、
注: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 ( 盖章1,后即日生效,装修人、装修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服务合同篇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装饰居住房屋。
2、装饰施工地点:散花镇红莲巢村新农村代建房南向六排东起第八户。
3、住房结构:砖混结构。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不负责餐饮。
5、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施工价款,按乙方列出的各项施工内容的工价商定付款。如变更施工内容,增加或减少,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计算。
6、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限________天。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若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补偿给甲方。
1、本工程施工图纸按工程设计人员余梅设计的施工方案。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协商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竣工:
施工完工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施工开始后,甲方应不定期的进入施工现场,提醒和督促乙方人员注意各方面的施工安全。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保护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乙方作业人员如没有遵守安全防护措施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工程结算:乙方在进场开工之日,甲方预付款5000元,工程完成50%,付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下的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备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服务合同篇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乙方:
甲方于年月日租住中山市住宅区(大厦栋(楼,为维护小区(大厦)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及房屋建筑的使用安全,便于今后各项物业服务工作的开展,明确双方责权,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需携带《租赁合同书》、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复印件、相片等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 甲方如属暂住人员必须持有效合法证件,并到派出所申报临时户口:
(1)在本市工作的暂住人员,须持有本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在本市工作的港、澳、台和外国人,须持有居住证。
3. 入住后,于每月日向乙方按时交纳当月物业服务费、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逾期按万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 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甲方如须装修房屋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或进行扩建、拆建,否则除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貌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甲方应与乙方密切配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物业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共同维护住宅区良好的生活环境,严禁高空抛物、无证养犬、在楼道摆放物品等,对于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危害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甲方必须按时如数交纳乙方代收代缴的'水电费等费用,否则按政府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追缴。
7.甲方应按租赁合同的条款使用承租的房屋,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提请相关执法机关处理。
8.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物业服务提出意见或建议。
9.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服务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装)修服务采购招标结果和谈判文件的约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确定乙方为20xx年度(即20xx年1月 1日起至20xx年 12月30日止)阿瓦提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维(装)修厂家。乙方可以承接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公务车辆维(装)修业务(但不包括保险赔付维修、新购车辆免费维护保养)。
第二条 用户在乙方进行车辆维修时,乙方向用户收取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及相应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执行(附乙方报价表)。
第三条 合同组成。本次招标过程中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 当零配件供应厂商调整零配件价格时,乙方应将价格调整依据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但不得调整维修材料加价率和优惠率。
第五条 用户在乙方维修车辆时,乙方应保证所采用的零配件是原厂、原装件,为保证车辆维修的质量,乙方零配件的采购应通过生产厂或正规零配件供应商等主渠道进行采购。当乙方改变零配件进货渠道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六条 辅助材料采购和工艺要求。乙方维修用户车辆时所用的辅助材料和工艺,应保证是原厂辅助材料和原厂工艺。
第七条 乙方应依据用户执《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委托通知书》 (以下简称《委托通知书》),方可按本合同规定为其进行维(装)修车辆。用户没有执《委托通知书》,乙方不得承接维(装)修业务。
第八条 费用结算。车辆维修后,经用户送修人、用户车管人员双方验收合格并在《维修费用清单》签字确认后,到县车管办办理备案手续,而后由用户规定程序支付费用。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有关内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对检查中发现和用户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3、对维修完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与用户一起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或用户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接受用户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行为的投诉。如投诉情况属实,通知乙方及时纠正,并按第十二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维修用户车辆维修时的所有更换下材料,乙方要造册登记(须维修用户签字确认)在指定地方妥善保管,不造册妥善保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对应新物件的50%赔偿经济损失。
二、甲方的义务
1、不得向乙方提出超出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范围的不合理要求。
2、负责协调乙方与用户在汽车定点维(装)修方面的关系,与有关部门一起解决和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服务内容以外的其它要求。
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和用户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提出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
3、对用户车辆维修后不能按时支付经费的,有权拒绝承修。
二、乙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用户的利益。
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3、车辆维修质量严格根据国家机动车维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若用户有完工时间要求时乙方应尽量满足。乙方在约定完工时间内不能交付车辆时,应通知用户并协商交付时间,若故意拖延,乙方应承担延误责任。
4、乙方根据用户执的《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委托通知书》进行维(装)修。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委托通知书》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用户并向甲方报告。
5、乙方应为用户开具汽车维修业务专用发票,同时附有工时清单、材料清单,并将工时费、材料费分列清楚。材料清单必须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相符,有详细的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如材料清单与报修项目、作业项目、换件项目不相符时,甲方不予审核,乙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6、用户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部门技术检验确定不是用户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7、乙方应具有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系统,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日内向甲方报送《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或与用户商定的维修项目和期限完成维修。逾期未完成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给予用户200元人民币的经济赔偿。
2、因维修质量、服务承诺及其它原因乙方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导致车辆丢失、损坏等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乙方接受用户车辆维修委托后,不得转厂维修。否则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监督管理
一、甲方负责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乙方今后参加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投标时的评标参考依据。
二、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定点资格: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用户维修业务两次(含)以上。
2、拒绝接受监督、检查;
3、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车辆维修经营资格;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擅自变更、转让、租借维修厂定点资格。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或自行处臵维修用户车辆维修时更换下来的废旧材料。 7、不按阿瓦提县公务车辆维装修基本程序和有关要求执行,经警告仍不纠正的;被取消定点资格的定点汽车维修厂(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汽车维修厂的招、投标活动。
第十三条 合同的修正和终止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修改或终止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
2023年装修服务合同(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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