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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防雪抗灾应急预案大全(12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7-302

防雪抗灾应急预案篇一

1.1编制的目的

及时、妥善地组织开展雪灾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雪灾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的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的范围

本预案是《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的专项预案,是我市应对雪灾的紧急行动方案,适用于降雪前、降雪过程中已预测将要发生雪灾及雪灾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2.1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雪灾,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雪灾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困难,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2)雪灾造成人员伤亡的。

(3)雪灾造成房屋倒塌100间以上的。

(4)雪灾造成牲畜死亡100头(只)以上的。

(5)对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部位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2.2本预案按下列程序启动。

(1)在降雪前,气象预报部门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较大危害或损失,即可向市应急委提出预案启动建议。

(2)市应急委根据预警预报,召开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会议,发出启动命令,确定启动规模,落实救灾责任。

(3)本预案启动后,市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立即进入指挥状态,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按各自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救灾应急工作。

3.1指挥机构

市雪灾救灾工作指挥部是市应急委下设专项指挥部,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直接指挥全市雪灾救灾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雪灾救灾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的人、财、物落实情况;检查各工作组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根据灾情发展情况派出救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负责请求上级、周边县(市)支援,协调中省直部门和驻军关系;研究解决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总指挥:市政府市长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秘书长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和驻宁中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驻宁队伍和武警队伍负责人等。

3.2指挥部综合办事机构

市雪灾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市政府办、民政局、水务局、气象局、工商局、卫生局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单位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3工作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市雪灾救灾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分别为:灾情预测预报组、灾情收集评估组、抢险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医疗防疫组、恢复重建组、灾情报道组。市救灾应急指挥部工作组成员单位及其主要职责:

市政府办:其职责与指挥部办公室一致。

气象局:组织发布天气预测、预报,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交通局:负责抢险、救灾、防疫等人员、物资的及时运送和组织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及时组织因雪灾堵塞公路的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

农机总站:负责调用农用机械,运送救灾物资及清运积雪。

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城区、东京城镇和渤海镇主次干路积雪清理工作。

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居民的积雪清理工作。

民政局:组织查灾、核灾、报告灾情,负责储备灾民生活所需的紧急救援物资;申请、分配、管理救灾款物;负责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下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救济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水务局:负责灾后供水设施和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复工作。

财政局:负责安排救灾款列入地方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争取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工商局:负责保持雪灾发生期间的商品市场运行稳定;负责有关物资的采购、调运;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等工作。

粮食局:管理好国家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制度。

卫生局: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保证灾区供水和食品卫生安全;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向灾区调拨和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等进行检验审核。

教育局:负责转移受灾学校的学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修复因灾损坏的设施,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

供电局、农电公司:负责组织抢修因雪灾损毁的各类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

农委、畜牧局:负责农牧业灾害的核查、汇总;组织调运饲草料等物资;组织灾民抗灾自救、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生产以及转移期间的牲畜安置饲养等工作。

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公安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管制工作。

广电局、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救灾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的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统计局:负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驻宁队伍:根据需要,由市武装部负责组织协调队伍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

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对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及时办理赔付事宜;对在雪灾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照保险合同给付赔偿金。

4.1雪灾预警

气象预报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及时发出预警,预测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为领导决策和启动预案提供科学依据。

4.2灾情报告

雪灾发生后,所在乡、镇政府必须立即向市应急委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雪灾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采取的措施,灾区存在的困难和需求。

5.1应急反应

5.1.1乡级应急反应

雪灾发生后,受灾乡、镇救灾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并按照预案迅速组织人力,紧急投入抢险救灾,迅速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安置可采取投靠亲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方式。转移过程由乡、镇政府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安排运输力量,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对转移安置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及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在灾害发生后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收集和汇总灾情,了解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市应急委。

5.1.2市级应急反应

市应急委接到重、特大雪灾报告后,根据灾情,启动市级救灾应急预案,实施统一领导和指挥;紧急调集有关人员、物资、资金、交通工具等用于抢险救灾;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请求省、牡丹江市、驻宁队伍等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支援。根据灾情,必要时可成立现场抗灾救灾工作前方指挥部,协调、指挥抗灾救灾工作。

5.2紧急救援行动

按照市雪灾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各工作组要立即采取措施,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1)灾情预测预报组。

由市气象局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预测灾害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

(2)灾情收集评估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农委、畜牧局、建设局、交通局、城区街道办事处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3)抢险转移安置组。

由市交通局牵头,市民政局、农机总站参加,必要时协调驻宁队伍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灾民和国家重要财产。

(4)后勤保障组。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交通局、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局、建设局、城区街道办事处、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供电局、农电公司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的通信、交通、电力保障;负责运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为灾民转移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负责为受灾群众提供吃、穿、住等物资保障。

(5)安全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灾区特别管制措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负责灾区金融等重点部门、重要设施及物资的安全保卫。

(6)医疗防疫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药监局、畜牧局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为灾民和抢险救灾人员提供医疗救治,负责抢险救灾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灾区卫生防疫、畜牧防疫、疫情监测和信息收集上报工作;负责所有捐助的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检验审核工作。

(7)恢复重建组。

由市建设局牵头,市发改局、交通局、民政局、水务局、教育局、交通局、通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铁通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供电局、农电公司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雪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学校校舍的恢复重建和教学组织工作;负责灾后损毁的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设施的修复工作;负责灾后积雪的清运、处理工作;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组织指导;负责灾后投保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赔付等工作。

(8)宣传报道组。

由市广电局牵头,市电子政务信息网络中心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对抢险救灾工作的成效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6.1紧急救援队伍的建立

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发生雪灾地的干部和群众组成。根据灾情,由市武装部协调驻军的队伍、武警及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部门和驻军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助演练,雪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6.2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的建立

市、乡两级要应建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数据库(易发生雪灾害地区的人口、经济状况、地理特点、河流水库、重点工程等),运用各种预测手段,使之在预警时能预报出雪灾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和损失情况,提高灾情收集报告的科技含量。

6.3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的完善

市、乡两级要建立紧急救援物资储备。紧急救援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道路、电力、通信、抢救伤员药品和其他紧急抢险所需要的物资,由交通、建设、卫生、电力、通信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包括清雪工具、粮食、方便食品、帐篷、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由民政、工商等部门储备和筹集。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可以采取在平时与当地商业企业签订协议等形式,确保灾后24小时内送达灾区。

6.4救灾的基础建设

市、乡两级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救灾车辆和通讯工具,确保救灾通讯网络畅通。加强灾害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素质。

7.1市雪灾救灾工作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相应的救灾应急预案;各乡、镇政府要制定本级救灾应急预案,预案要详实具体,量化、细化。

7.2预案制定后,要向社会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增强救灾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重点地区、重点部门要进行演练,比如,灾民的转移安置、伤病员的抢救等。

防雪抗灾应急预案篇二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冰雪灾害救助体系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畅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高速(一级)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春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

2.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

成立伊春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办、市卫健委、市政府外事办、伊春银保监分局、伊春军分区、武警伊春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置在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置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其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当发生ⅳ级(一般)冰雪灾害时,由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冰雪灾害事件。

2.1.2指挥长职责

指挥协调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在发生冰雪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1.3副指挥长职责

(1)对灾害的上报进行监督;

(2)审定各成员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实;

(3)对灾害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提出意见;

(4)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报冰雪灾害预警信息和除雪除冰工作进程。

(2)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定、修订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指导行业管理单位公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

(3)市气象局: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确定降雪等级;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负责受灾路段的封闭与保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关闭高速公路;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冰雪灾害突发事件。

(5)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向省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6)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7)市通信管理办:负责指挥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和恢复;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

(8)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市级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相关工作。

(9)市政府外事办:负责协助开展事故中伤亡的外籍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10)伊春银保监分局:负责组织指导保险企业及时做好损失理赔工作,负责组织保险企业在车流量较大路段做好快速理赔工作。

(11)伊春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参加除雪除冰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除冰救灾工作。

(12)武警伊春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除雪除冰救灾工作,参加重大设施和重要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社会稳定;如遇有冰雪灾害突发等情况按照兵员调动相关程序办理审批。

(13)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冰雪灾害时突发的严重公路交通事故救援保障工作,特别是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冰雪灾害事故和特殊危害事故的处置。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简单实用、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或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预防和应对冰雪灾害的各项应急机制,同时密切配合,形成应对和处置工作的合力。

2.1.5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1)传达、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指挥、督促全市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2)收集、汇总冰雪灾害信息,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雪情、灾情,提出冰雪灾害预警方案、除冰雪和灾害处置建议方案;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和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呈报、宣传报道等工作;

(5)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组建,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下设9个小组。

治安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干警组成。

应急抢通组:由市交通运输局、伊春军分区、武警伊春支队组织技术人员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事故救援人员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组织医疗救治人员组成。

综合协调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通信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善后处理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总结评估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各小组实行统一指挥调度、分工落实责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治安保障组、应急抢通组、抢险救援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在决定终止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组、善后处理组和总结评估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2.2.2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

2.2.3各工作组职责

2.2.3.1治安保障组

负责组织灾害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

2.2.3.2应急抢通组

负责进行公路除雪除冰抢通工作;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负责协调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3抢险救援组

负责对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救援、抢险;交通阻断、车辆被困施救;为过往车辆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安全引领护航。

2.2.3.4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2.2.3.5综合协调组

负责传达上级指令以及收集各组信息及时向上级反馈;负责调查取证,及时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情况;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外发布信息等。

2.2.3.6通信保障组

负责保障通信网络畅通;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下发应急工作文件及信息传输工作。

2.2.3.7后勤保障组

负责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包括抽调交通工具、救援设备、人员食宿等;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8善后处理组

负责公路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负责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9总结评估组

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负责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咨询组组成及职责

专家咨询组是由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公安交警部门、气象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专家咨询组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拟定、修订与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承办市应急指挥部委托的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有关事项。

2.4各县(市)、区级政府职责

(1)各县(市)、区政府及交通运输部门结合自身情况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制定本职责范围内的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处理相应冰雪灾害事件;

(2)发生冰雪灾害时,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3)启动和终止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置;

(4)其他相应级别重大事项的决定。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预警和预防是通过监测与收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并作出相应判断,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预防措施。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

3.2预警预防行动

在防御关键期,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要建立预警预防日常值班制度,做好冰雪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及影响分析,并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同时,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检查、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传达市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拟定相关应急工作通告。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冰雪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等管理,细化处置流程,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冰雪灾害防御措施。

各相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并积极采取交通管制、设施维护等预防和应急措施,及时有效地采取处置措施,将冰雪灾害消除在萌芽状态。

(1)确保和提高冰雪初期的路表抗滑能力,以便提高和改善行车安全。

(2)为冰雪防治措施的实施,如除冰化学物、撒盐等争取时间。

(3)防治黑冰,阻止结冰和桥面(或路表面)粘结,以方便除冰。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3.3.1预警分级

预警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四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3.2预警分级标准

ⅰ级,特别重大级别,红色标志。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15毫米以上的暴雪量级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较大影响。

ⅱ级,重大级别,橙色标志。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10毫米以上、15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较大影响。

ⅲ级,较大级别,黄色标志。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6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或者已达到6毫米以上、10毫米以下的暴雪量级),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影响。

ⅳ级,一般级别,蓝色标志。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到4毫米以上的大雪量级(或者已达到4毫米以上的大雪量级),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产生影响。

3.3.3预警信息发布

ⅰ级(特别重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批准发布,省应急指挥部发布。

ⅱ级(重大)预警信息由省交通运输厅发布。

ⅲ级(较大)预警信息由伊春市政府发布。

ⅳ级(一般)预警信息由县(市)、区政府发布。

4.1分级响应

根据冰雪灾害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四级。

省政府负责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省交通运输厅负责ⅱ级或省政府责成处理的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负责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实施。

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4.1.1ⅳ级响应

4.1.1.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ⅳ级预警级别时,受灾地区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立即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报告。

4.1.1.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ⅳ级响应启动条件时,由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管理。县级气象台参与加密预报指导;如需跨市协作,由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报请市交通运输部门协调。

发生或可能发生地的县级气象台站自动进入应急状态,观测岗位应急人员要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工作,全程跟踪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路政部门应立即上路巡查,及时上报路况信息。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及时通知养护、应急部门。

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对道路积雪立即清扫,随下随扫,并对应急物资按危险路段进行现场储备。

4.1.2ⅲ级响应

4.1.2.1启动条件

当冰雪灾害达到ⅲ级预警级别时,市交通运输部门立即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报告。

4.1.2.2响应措施

当达到ⅲ级响应启动条件时,由市交通运输部

2023年防雪抗灾应急预案大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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