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冬季森林防火倡议书(十篇)
冬季森林防火倡议书篇一
近年来,随着我区植树造林面积的不断扩大,林业的生态效益也日渐显现。然而"点点烟头火,可毁万亩林",森林火灾已成为森林资源最主要的威胁。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不仅会使多年造林护林的成果毁于一旦,还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营造绿色生态环境依然任重道远,保护绿色生态成果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要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从近年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来看,上坟时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违规用火行为已成为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 "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唤文明祭祀新风尚。上坟扫墓移风易俗,要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不要因拜祭活动中的一次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而受到惩处,既给自己酿成了一生苦酒,又给家人带来负面影响,更给集体造成财产损失。我们要积极倡导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健康、符合时代特征祭祀方式,把祭祀先人的传统习俗和善良愿望通过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进行表达,可以在先人坟前送上一束鲜花以寄托哀思,可以借培土之机在坟旁栽上绿树以表达怀念,可以在先人墓前敬上一杯酒、清扫一下墓碑以抒发思念之情,也可以在网上擎烛点歌献花留言以吐露真情。这些都不失为文明之举,既庄重节俭,又绿化了环境,且有益于身心,还积极弘扬了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等农事活动;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防止小孩玩火引起火灾;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对因上坟违规用火而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人员将依法受到处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还将对肇事坟墓限期搬迁或就地深埋。
"绿色定海、平安定海"的建设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努力提高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齐心协力,群防群治,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绿色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
冬季森林防火倡议书篇二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森林资源包括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森林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等作用。
时值春季,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植被,为了保护我区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更好地建设我们的家园,大手拉小手、防火保平安,我们特向全区广大公民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控"八不准"规定:即不准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树叶;不准在林区上坟烧纸、点香、燃放鞭炮;不准在林区点火照明,私架电网非法狩猎;不准在林区生火取暖,野炊做饭;不准在林区抽烟,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不准小孩在林区内玩火;不准在林区烧制木炭;不准携带易燃物品和爆炸品入林和上山持枪狩猎。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2、尤其是清明节上坟祭祖时,提倡大家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以敬献鲜花、种植纪念树等方式替代原来烧香、烧纸、点烛,严防山林火灾发生。
3、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特殊人群要严格实行监护人负责制,明确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拨打救火电话0355—6763448、0355—12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谨记:
1、一颗烟头能毁掉千顷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而努力!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20xx年3月12日
冬季森林防火倡议书篇三
市民朋友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食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我市生态环境脆弱,森林植被造成破坏,难以恢复,成本巨大。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和重要手段。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此,我们倡议:
1、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五不烧六不准"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县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节假日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烧香、烧纸点烛和燃放鞭炮前,要将坟墓周围茅草杂柴清理干净,并做到人离火灭。
3、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林区及其周边玩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2022年冬季森林防火倡议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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