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主播签约的合同跟劳动合同区别(九篇)
主播签约的合同跟劳动合同区别篇一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推广方):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甲方确认参与乙方____________电商直播活动,(本协议中统称“直播项目/业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1.直播项目定价
a)商品基础服务费(也称为“链接费”、“坑位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款商品,此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b)商品销售佣金:以本协议附件指定商品具体信息表中备注的比例为准。
c)直播时间:年月日
d)本次合作时间段小时在场时间,播出主播为____________等网红及艺人。
e)讲解甲方产品时间不低于五分钟。
甲方账户信息:
i.名称:
ii.开户行:
iii.帐号:
f)如甲方产品被选为直播推广产品,而甲方存在以下情形的,需赔偿乙方:
i.甲方单方面中止/取消约定的推广事项,甲方赔偿乙方____________万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给甲方账户;
ii.甲方实际商品及促销约定与提交候选商品列表信息存在严重不符的,甲方赔偿乙方_________万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给甲方账户。
2.送选产品数量及付款方式
a)本次直播项目,甲方拟送选_______款产品参加,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整),产品具体信息见附件一;
b)甲方在合同签订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金额;
乙方账户信息:
i.名称:
ii.开户行:
iii.帐号:
第二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
未经相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向他人公开及向公众公开或透露相关于协议条款中的任何信息(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协议金额,合作模式、达人信息等)。
但受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指令提交或就相关内容咨询财务及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但同时需指示其财务和顾问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或因融资上市等问题需要对外披露的除外。
2.以上保密条款并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撤销而失效。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负责产品及相关服务的合法性、适当性。
如果甲方产品及相关服务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终确定的每样商品的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
(二)如因产品质量问题、运输问题或任何有可能导致消费者不满、受损的情况发生,该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第一时间为消费者解决问题,与乙方无涉,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及乙方艺人带来的名誉及一切损失。
(三)甲方需提供必要的产品资料以配合乙方的直播推广活动,甲乙双方对直播方式、内容均可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方案。
(四)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保证涉及的商品及服务均为品牌正牌、正品并无任何质量问题,保证所提供的商品及服务费具有合法合规的资质,对可能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或服务应当向用户做出真实的陈述或明确的警示,任何有关产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任何涉及法律问题均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五)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广告链接内容的真实性,不违反《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共道德准则,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对其产品或经营内容等不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虚假宣传。
(六)甲方应保证利用乙方艺人的相关素材制作的推广内容不会影响到乙方艺人的健康积极向上形象,不含国家法律禁止的色情和暴力等内容、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若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若造成乙方艺人社会评价降低或给乙方及乙方艺人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进行澄清并赔偿给乙方及乙方艺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中任何一方或双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双方应协商配合后续工作。
2.如不可抗力情况消失后,本协议仍有必要履行且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没有必要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自一方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相应费用。
3.本协议所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原因的不可抗力,例如:地震、火灾、疾病、外伤病、疫情等因素;因国家机关原因的不可抗力,例如:法律、政策、行政指令;其他不可抗因素,例如平台管制、网络中断原因等。
第五条通知与送达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文首的联系方式为本协议生效期间的联系方式,并保证维持联络畅通。
任何一方如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如因通知不及时造成损失,由变更方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确认,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成功自发送人处发送之时,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以传真形式发送的,自传真完成发送之时,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以快递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5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第六条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履行、解释、修订以及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在本协议双方就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包含了双方之间全部理解,将替代任何其它口头或书面协议,将约束和确保双方的利益。
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转让至第三人。
主播签约的合同跟劳动合同区别篇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主持、时尚潮搭、美容彩妆教学、商品推荐等方面的才艺和经验,甲方系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以艺人经济、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等为营业范围的公司,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为各展其长,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合作协议,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业务合作和委托
1. 为提高乙方的知名度,更好的促进乙方在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业的发展,乙方独家授权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提供从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有关的经纪服务,担任乙方在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甲方可就乙方的淘宝视频直播事务从事有关企划、制作、宣传、推广等业务。经双方认可,在乙方的淘宝视频直播事务中,甲乙双方就相关收益根据本合同的相关条款的约定进行分成。
3. 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签订其他聘用协议,亦不得擅自同意或接受其他公司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或直播等相关事业,但可以向甲方提出有关淘宝直播相关合作业务的建议。
4. 双方确立,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而外,本合同约定的淘宝视频直播事务等相关约定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终止之日终止。
第二条:经纪管理条款
1.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作为乙方在淘宝直播平台相关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有权全权代表乙方接洽、安排、同意、策划在世界各国家、各地区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并由甲方全权代表乙方签署有关聘用协议或演出细则。乙方应全心完成上述甲方安排的工作,忠实履行合同义务。
2. 在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相关活动中,乙方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等差旅费用由举办活动的举办单位负责;如主办单位不负责,则该费用由甲方负责,并可在向乙方分成前从总收入中扣除。
3. 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内的利润分配,不可拒绝甲方收取及甲方根据本合同所得的全部收入。若发生部分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相关活动收入直接支付给乙方的情况,则乙方应立即告知甲方并将该所有收入部分交给甲方,由甲方统一记账核算并分配。
4. 除已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人)订立其他或变相的聘用协议,亦不得擅自同意或接受任何聘用其从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的意向。
5. 凡因本合同规定的甲方代理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而产生的诉讼、仲裁、争执等纠纷,有可能侵害乙方的财产、人身等权益,并有可能进一步损害到甲方按本合同之规定所拥有的相应权益时,甲方可以全权代表乙方予以处理,由此而生的责任与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得赔偿金(如有)全部归属甲方。除此以外的乙方因个人行为所涉及到的与本合同规定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无关的任何其他诉讼、仲裁、争执等纠纷,皆应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而生的一些责任与经济损失。
6. 合同期内制作完成的录音、录像制品,甲方独家拥有该录音、录像制品的永久著作权及邻接权乙方作为表演者依法享有的全部财产权益独家授权甲方代为行使。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向第三方授权使用该录音、录像制品无需经过乙方同意。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以下权利: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各类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活动。
(2) 甲方有权独家、全权代表乙方在任何国家或地区接洽、安排、同意、接受、策划淘宝直播活动与工作。
(3) 甲方有权代表乙方与第三方订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活动相关聘用协议,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合同期限内,甲方对于前述制品享有独家使用并以此牟利的权利,无需经乙方同意或授权,由此产生的所有收益归甲乙双方所有。合同期满后,根据第二条第6点执行。
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须履行以下义务:
(1) 甲方需通过公司、网络平台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的提高乙方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形象。
(2) 必须全力促进乙方在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业上的发展,为乙方争取演艺事务相关受聘机会,并代表乙方与雇主协商,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与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有关的最理想聘用条件。
(3) 就乙方的公众形象、舞台形象、公关关系、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才能的发挥与发展等为乙方制定方案。
(4) 在安排乙方从事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时,尽一切全力及努力实施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防范措施,并将要求有关方面提供必要及足够的措施予以配合。
(5) 应本着促进乙方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发展的目的,代表乙方安排各种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活动与工作,而不得强加于乙方任何违背法律法规或有损乙方演艺事务发展或有损乙方形象的演艺事务活动与工作。
(6)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在淘宝直播平台上进行在线网络视频直播活动的技术支持服务。
(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通过乙方上述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将按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比例见本合同第五条之规定。
(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代理乙方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时,甲方承诺不安排乙方超负荷的工作,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须先与乙方协商。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有以下权利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获取业务分成。
(2)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定位、外形等事宜提供建议并与甲方通知为准。
(3)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公司团建、旅游、活动等,具体事宜以甲方通知为准。
(4)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差旅费报销福利,具体报销准则与要求以甲方差旅费报销制度为准。
(5)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各种节假日礼品或红包福利,具体福利标准以甲方相关节假日福利制度为准。
(6)乙方可享受甲方免费提供相关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工作设备使用,具体根据甲方相关制度以及甲方设备需求为准。
(7)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免费艺人培训课程,具体根据甲方相关培训方案为准。
(8)乙方可享受甲方演绎艺人培养,影视、音乐、游戏等方面的演出或代言资格,具体根据甲方按照相关规划对乙方的具体安排为准。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义务:
(1)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为实施本合同为制定的各项规定和规划安排,乙方应严格实施甲方代理或代表乙方签订的合同,当甲方所做各项安排与任意第三方发生冲突时,乙方应优先服从甲方安排。
(2) 授权甲方作为乙方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的独家经纪公司。
(3) 应按照甲方安排和要求以及聘用合同的约定完成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相关的工作并配合甲方为乙方举行的所有宣传及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签售会、发布会、商业演出等。
(4) 在甲方安排的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活动中,乙方有义务权利配合甲方。如乙方临时因故不能参加,需至少在活动开始前48小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出相应的调整。如因乙方迟到或不到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5) 在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和条款下,乙方承诺在淘宝直播平台上由本人真是出境直播,开展演艺活动,并应尽其最大的技术能力,以职业守时和工作者的方式完成任务,乙方有义务积极维护其自身及甲方形象和权益。
(6) 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并按照甲方安排进行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活动。
(7) 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创作、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务有关的制作活动并提供意见,但必须按照甲方方案安排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像、宣传等,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8)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自行开展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业,或聘请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淘宝直播平台视频直播事业的经纪公司或经纪人。
(9) 合作期间内,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安排,在甲方的监督与审查下进行视频直播展示,乙方应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严禁在直播过程中发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言论、图片和动作,严格遵守网络视频直播平台方的规章制度,即《淘宝达人平台管理规范》、《淘宝直播平台管理规范》与《淘宝直播平台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并保证在直播过程中不涉黄、不涉毒、不涉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作协议,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10) 乙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收取除合同约定的经济业务分成之外的任何演出收入。
(11) 乙方所得业务分成,由甲方代收并代为扣缴相关个人所得税。
(12) 如乙方有蓄意破坏或影响甲方声誉及利益等言行,或估计造成甲方损失,或被网络直播平台投诉3次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3)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个人信息,也包括身份证号、银行账号、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合法有效,且在合同履行能正常使用。
(14) 乙方承诺,乙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信息等(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还是口头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15) 乙方承诺,合同期限内,任何关于甲方对于乙方的服务行为内容(包含但不限定与培训、扶持、代理、分成比例、客户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第五条:业务分成及税费
1. 乙方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进行演艺活动的所得酬劳和收益,应先由甲方代收并代为扣缴相关个人所得税,税后乙方按照自然月所有酬劳和收益称为月总收益。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合作期间的经营收入去除掉淘宝达人平台和阿里妈妈扣除的平台分成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其中:
(1) 乙方当月营业额<75万元,甲方占百分之 50% ,乙方占百分之50%。
(2) 75万元≤乙方当月营业额<150万元,甲方占百分之45% ,乙方占百分之55%。
(3) 150万元≤乙方当月营业额≤300万元,甲方占百分之 40% ,乙方占百分之60%。
(4) 乙方当月营业额
2023年主播签约的合同跟劳动合同区别(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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