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律师工作总结(精选20篇)
律师工作总结篇一
在杭州市司法局的领导和杭州市律师协会的指导下,作为杭州市律师协会下属的人数最多的专业委员会,20xx年新一届民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委会)领导班子积极进取、团结协作,通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20xx年度全面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沿续了民委会原有的优良工作传统,有声有色地开展着各种活动,在行业协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将民委会20xx年度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民委会对委员进行了重新确认,吸收了一批专业律师为新委员,调整了长期不参加活动的委员,使委员包括秘书在内人数从xx年年的53人增加到现在的83人。民委会的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壮大,而且在新加入的委员中,有许多年轻的执业律师,有着很高的参与热情,为民委会新的发展增添了活力。
楼韬律师被选举为新一届民委会主任,面对新颁法律众多、专业分工细化,业务研究领域扩大,民委会活动增多的实际情况,精选了副主任人选。经民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聘任童松青律师、王全明律师、郑剑锋律师、许戍枫律师4位律师为民委会副主任,秘书长由许戍枫律师兼任,秘书处秘书共5名,民委会的组织结构基本满足了工作需要。
民委会自xx年开始就以新颖的业务论坛模式吸引着广大律师的参与,20xx年民委会对七个专业论坛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
一、侵权法论坛(由王全明分管)
二、金融与票据业务论坛(由许戍枫分管)
三、合同法论坛(由郑剑锋分管)
四、婚姻家庭业务论坛(由童松青分管)
五、非诉讼和法律顾问实务论坛(由王全明分管)
六、物权法论坛(由童松青分管)
七、民事诉讼程序业务论坛(由郑剑锋分管)
每个论坛各设一个坛主和一个副坛主,通过这种形式,形成了主任、副主任领导、秘书处配合,各论坛坛主、副坛主分工负责,全体委员共同参与研讨、进行专题研究的管理机制,使民委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得到了组织保障。
民委会在20xx年克服任务繁重的困难,在杭州市律师协会的领导下,在民委会楼韬主任的带领和几位副主任和各位秘书的共同配合之下,举办了多次论坛研讨活动,20xx年度共举办了以下活动:
(一)举办了20xx年第一届全体委员大会暨物权法论坛研讨会
3月1日,在黄龙恒励宾馆隆重举办了杭州市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20xx年第一次全体委员大会暨物权法论坛研讨会,探讨物权法实施以后对律师业务产生的影响。会议共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民委会全体委员大会,第二阶段为物权法论坛研讨会。共有来自杭州市的71名律师和实习律师(包括民委会初始委员及热衷于物权法业务的非民委会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大会由民委会副主任王全明主持,会议特别邀请了市律协的马骏副会长、省律协民委会主任吴清旺和上届市律协民委会副主任杨五荣出席了本次会议,会上,马骏副会长和吴清旺主任作了重要讲话,本届民委会主任楼韬作工作报告,介绍了民委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秘书处成员,汇报了本届民委会三年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同时还汇报了本届民委会已经在开展的一系列工作。
这次论坛活动,旨在通过专题研讨,提高律师的专业理论和执业水平,增进律师之间对“物权法”的相互探讨与交流。研讨会由民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许戍枫主持,“物权法论坛;坛主凌为建律师作了主题发言,5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上台作了精彩的专题演讲。研讨会采用先主题发言,再专题演讲,会议采用提问交流、自由发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评委对律师的演讲进行评分,本次评委共5人,分别由民委会的5位领导成员组成,民委会副主任郑剑锋对每位律师的发言作了精彩点评,每位律师的演讲都各有特色,精彩的演讲不断博得阵阵掌声,本次研讨会通过评分方式共产生了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和鼓励奖一名,马骏副会长对本次研讨会作了点评并提出了一些建议。这次研讨会通过多视角的透视,探究物权法实施以后对律师业务产生的影响,许多律师感觉到开阔了视野。
(二)举办合同法论坛研讨会
实际。下午由富有经验的5位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和其他4位擅长合同法业务的律师共9位律师分别就“合同效力风险问题”、“合同审查和修改问题”和“合同纠纷代理实务”等三个专题作了精彩的演讲。
律师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11月,我有幸成为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一名助理律师,师从范主任。终于实现了向往已久的律师梦。虽然入所时间不长,但在主任及各位律师的指导之下,收获颇多。
决定成败记得,面试那天,主任仔细的看着我的简历,我内心是非常的紧张,在看完之后,主人问我是否知道简历中有一处错误,我浑然不知。主任告诉我,我将日期写错了。这是主任给我上的第一课,要注重细节。律师,就应当具有律师的执业态度和素养,这些素养是日积月累,自我慢慢形成的。律师,是个高风险行业,这就更要求我们要避免法律文书中哪怕出现的一个错别字,关注每一个细微的法律问题、阅卷时必须查清每一个事实情节。"主体、时效、管辖"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错,或许,我的一个细小的差错,会击破自己的梦想,会给所里带来很大损失。儿童因为无知犯错,那是可爱;少年因为无知犯错,那是可笑;青年因为无知犯错,那是可怜。关注细节,从实习期开始,时间还不晚。
从心到手能意识到某种事情重要性的人很多,而真正能采取措施的人却很少。
我就属于心想而不善于行动的类型。实习律师的工作是有些被动,当师傅分配的工作做完之后,就要学会自己找事情做。比如主动找其他律师了解他们手中的案子,寻找可以帮忙的地方,翻阅以前的案卷从中学习律师的思维模式和办案风格,善于发现疑问,自己思考解决,解决不了的再向其他律师请教,这样吃透一份案卷好比亲身经历了一个案子的办理过程。平时有空的时候可以多看看法律、经济或其他类的书籍,加深理论功底的同时也可以扩大知识面。要在被动的工作中加入主动性,积极思考,善于学习和发现,为自己今后独立执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有人觉得律师是一个高收入行业,工作也轻松,那是不了解律师职业的片面认识。
律师工作各中辛苦,只有律师才能体会到,尤其是在实习阶段,但是,越是在艰苦的条件下,越要先好好做人。当前是个品牌的时代,而一个人的形象则代表了自身的品牌价值。我觉得诚信、谦虚、勤奋、认真这四种品质尤为重要。诚实守信是一个人做事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首要条件。要想得到他人的信任,自己首先要值得信任。律师是一个自由的职业,因为自己掌握着自己的命运,真正的约束于自身,所以没有责任感的人就不可能是一个成功的律师。律师是以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委托人利益的。律师的生存基石是客户的认可,如果你没有从维护客户最大利益的角度尽心尽力办事,就不会有人认可你。
曾经我在想,事业与职业的区别在哪?最后我想,职业只是物质层面的,而事业却是精神层面的。把律师作为自己一生的事业去经营,而不是将律师作为发家致富、满足自尊心的暂时的一项工作。"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心经营,将职业变为事业,切勿贪一时之利,而自毁前程。
最后,借此机会,我想感谢我的师傅、法舟所,因为有您们,我的实习之路变得平坦而充满希望;我迷茫、浮躁的心变的丰富而安定;我可以在实习中真正体会到学习的乐趣,体会到痛,并快乐着的真谛。
律师工作总结篇三
五十七件案子总计收入代理费十一万三千九百元,均由所里开具正规发票。我单独办案收费最高的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一万八千,最低的是一个人身损害赔偿,七百元,法律援助案由司法局每件给六百,不计在内。刑事案件最高的是一个毒品案,一万三;最低的是一个抢夺案,一千。另外在代理费之外,总计收取办案经费五万七千六百五十元,其中两万五千一百三十七元为真实发生的花费,有发票冲抵,其余的三万两千五百一十三元为我的收入,算灰色收入吧。四个非诉案件收费总计两万六,其中有六千是作为代理费由所里开发票,其余的两万由对方单位扣税后支付,我是以单位职工的身份领取的,和所里无关。按照我们所里的提成规定,我能在扣税后得到百分之六十,实际算下我单独办的是全部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二,合办的还要减半,只有百分之二十六。三年来我实际拿到手的代理费为四万三千元左右,加上五万多的其他收入,总计收入九万多不到十万,平均每年三万左右。这就是我的全部收入。
从案件的来源看,我的案源基本是这样的:第一年和第二年几乎全部是和其他律师合办,我自己单独办的很少,收费也相当低,其他律师能多收一些,比如我和有个律师合作的一个合同案收了七万多,但我只分到了五千,连合办都不算。有些简单的小案子虽然算合办,但实际上全是我一个人办的,老律师根本不露面,连出庭都不去,因为收费本身就很低,我经常一个案子办下来只有两三百的收入。第三年我开始有些自己的案子,主要靠亲戚介绍或直接是亲戚的事情,比如我收费最高的一个案件就是我姐夫的公司的事情。靠朋友介绍的很少,另外有小部分回头客。案源非常不稳定,有时候一个月开七八个庭,有时候半年没事干。
我本人比较内向,不善于交际,虽然当了三年律师(如果算实习都超过四年了),但至今不能说真正认识一个法官,当然,这也和我的案子太分散太杂有关,和法官基本上都是一次性交往,很少有碰到同一个法官的时候。三年来我没有和任何一个法官或检察官吃过一顿饭,只有一次,我们所一个老律师请一个外地来出差的法官吃饭,那人是他同学,我那天正好在所里,就一起去了,这应该不算。说实在的,有些法官我想请他吃饭,因为他赢得了我的尊重,比如市中院有一个法官,为了一个诉讼金额只有三万多的案子,反复地召集当事双方调解,在达成调解后,因为有支付义务的一方情况不是很好,不能按调解书执行,在我方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本来和案件已经无关的这个法官又好几次去被告家里做工作,不让执行局的人去他家,虽然我不太认同这种做法,但还是比较感动的。另外有一个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主办法官在判决以后还专门找了个星期六把我约到他的办公室进行法理上的交流,态度非常认真谦和,我知道这绝不是作戏,是真的喜欢法律这个职业。不过大多数法官我觉得都不是很喜爱这个工作,不耐烦的情绪时有表露,也许是我的错觉,我感觉他们总是很焦躁地办案,另外法官的情绪始终有些问题,主要是对比和律师的收入觉得不平衡。公平地说,现在法官的收入不算特别高,和一些成功的律师确实没法比,但和绝大多数律师比起来,他们享受着各种福利,拿着稳定的工资,省却了辛苦的奔波。而律师绝大多数心理是不健康的,他们随时都处在生存危机中,很多法学院的学生当律师是不得已,因为当律师不需要走后门找关系,这也预示着律师会是一个非常辛苦的职业,我见到年入千万的律师,也见过生活潦倒毫无发达希望的律师,我想虽然金字塔现象适用任何一个职业,但也很少有某个职业象律师这样,性质相同的工作贫富差距却达到如此惊人的地步。当然,法官不是不了解这些,但在他们眼里,只要有一个律师的收入达到让他们嫉妒的程度,他们就会把气出在所有的律师身上。
比起法官,我和律师的交往更多一些,除了在法庭外,平时也多次和律师有过来往。在法庭上我有几次遇见比较有名的律师,其中有一个还有全国性的知名度,我比较惊讶,因为这个案子标的实在不大,收费肯定不会高,我很惊讶这些著名律师居然也会来办这样的小案子。经过一两次交道,觉得其实他们也没什么,当然,这仅仅是从法律专业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性格为人乃至背景我无从知晓。我甚至觉得和比较有名的律师一起开庭我更没什么压力,而且在庭上他们一般没法摆资格,法庭不会允许。下来就不一样了,有一次我代表公司去调解一个事情,我和公司的经理,对方的律师和对方公司的董事长,坐在一起谈,那个律师比较有名,还挂着省律协副主席的职务。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我几次开口,他张嘴就是“你怎么能这样做律师”,“你这种水平居然也是律师”,“我就奇怪你的当事人怎么会请你”,我实在有些忍无可忍,但还是没有回应这些挑衅,只当做没听见。记得以前有一次我实习的时候陪我们主任去谈一个事情,对方律师说了句:“你这么做就不怕害了你当事人”,我们主任当时就翻脸,掏出手机就砸了过去。我虽然心理非常不舒服,但一般遇到这种情况我还是忍了,最主要的原因,倒不是怕事,而是我不愿意被人觉得律师都是些没素质的人在做。有一次开庭,有四个被告,都请了律师,原告的律师一再拿我们这边律师的水平说事,结果我们这边有个律师反唇相讥,双方在法庭上相互讽刺,法官居然不制止,我发现法官带着一种非常鄙视的神情在看着事态的发展,我当时觉得非常不舒服。虽然我不是个完全的理想主义者,更不会拿电影上那些律师来对比现实,但还是觉得中国的律师素质是不太高的,恶性竞争、相互诋毁好象是律师与生俱来的特点,当然,还有很多律师靠和法官的关系吃当事人,这些我听说得多,但实际没接触过,因为都是些很隐秘的事情,你当然不可能知道,只是有一天,主任收了三十万的代理费,我对会计开玩笑说该请客了,会计随口说了句高院介绍的案子,主任只能拿十万。
其实我有不少法学院的同学都在法院,但我从来没去找过他们,一次都没有,我们所的其他律师对我都不很理解。有一次我在法院偶然遇到我一个大学的同班同学,当时他正要去开庭,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我们有快八年没见面了。我当时非常高兴,问了他的电话,当天晚上给他打了电话,他也很高兴,说你有什么官司,要不要我帮忙。我说我现在是律师,他立刻冷淡了,开始敷衍,不过还是很有礼貌,我也没太觉得有什么不对。第二天我专门去法院找他,电话里说和他叙叙旧,顺便一起吃个饭。我当时完全是出于和同学的感情想请他吃饭的,结果我到了他办公室他异常的冷淡,甚至谈不上一般性的礼貌,我心里觉得很难受,马上告辞走了。几个月后,他打电话给我,请我吃饭,我拒绝了,后来又打给我,说有个案子要介绍给我,我当时还是动了下心,但嘴上立刻拒绝了。后来有个人找到我,我很惊奇他是怎么知道我的联系方式的,他说是法官让让他来的,我再一问,果然是我的那个同学。我虽然心里觉得我应该接下这个案子,但嘴上还是毫不迟疑地拒绝了,那个当事人当时异常的吃惊。后来我给同学打电话,说你以后别再给我找案子了,我不会接的,他当时叹了口气。后来我们一直没有来往,偶尔在法院遇到,只是礼貌地点下头。这次之后,我再也没有主动去找过任何一个在法院工作的同学。后来我们毕业十周年聚会,那个同学见了我很尴尬,一再表示歉意,我当时说你那天真的得罪了我,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在乎,但我真的被伤害了。
我看了很多比如什么人适合做律师之类的文章,我自己的感觉,没那么悬呼,什么人都能做,只要能通过司法考试。当然,具体做下来,还是有区别的,比如性格因素,学识因素。不过我个人觉得,最有效的捷径,还是关系。没有关系,你注定是非常辛苦的,律师的平均收入不算低,但注意,那是十多万律师的平均收入,具体到你身上,可能会是一个你无法忍耐的数字。有些人说要和法官搞关系,我觉得不搞关系也能做律师,也不见得就比搞关系辛苦,而且法官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让你发财,再好的关系都不会,除非你们是一家人。但有一种关系律师必须会搞,就是和当事人的关系,说到底律师的衣食父母是当事人,不是法官,但和当事人搞关系比和法官难百倍,说难听点,和法官搞关系再简单不过了,只要你不要自尊,你就一定能和法官搞到一起,这个不行另搞一个,总会有喜欢你的人。但和当事人处关系要复杂得多,怎么处我也说不出来,只能这样说,各人的情况不一样,性格不一样,处世态度不一样,所以别人成功的经验,用到你身上可能没用,不要盲目地学。不过有一点不会错,那就是诚实、用心,无论大事小情,用时间树立自己的信用,耐得住寂寞,会有所得的。至于有些世俗的律师说的要会喝酒等等,还是那句话,看各人的具体情况,我也遇见过滴酒不沾的成功律师。
最后总结一下,我觉得律师是个很有前途的行业,但现在中国的律师缺了些精神追求,太世故,太功利,我想律师和法官一样,真的需要一些理想主义,要有勇气抛弃一些短期利益,律师的未来,还是要靠律师自己去创造,每个律师都应当负起责任,我真是这么想的。
律师工作总结篇四
20xx年11月,我通过面试,来到本所工作。白驹过隙,已经工作一年多了,在领导和同事关心和指导下,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努力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虚心学习,埋头工作,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的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工作初期,我认真了解事务所的发展情况并学习事务所的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内勤文员日常工作事务,同时努力完善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以全新的姿态迎接工作的挑战。
1、负责相关文书打印、排版、输出,各个律师文书领用张数、类别等领用情况的登记、管理。
2、负责律师、实习律师档案整理、管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存档。
3、负责与律协沟通,整理总结律协的通知,第一时间将通知转达给各个律师。
4、负责当月案件登记、整理、统计,上报相关部门。
5、负责办公室办公用品,办公器材的管理,负责收发传真、复印、打印、扫描、协助律师收发邮件、收发快递等工作。
6、负责维护办公室环境,保持办公室干净整齐。
1.文书打印效率有待提高
文书打印是内勤文员最基本的工作,对于法律相关专业词汇不熟悉,不熟悉各个律师的字体,文书打印工作效率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校对不仔细,错误的地方还是很多,需要进一步联系,提高打字速度的同时,尽量减少修改次数,更用心的校对文书,减少错别字。让效率及准确度进一步提升。
2.律协通知总结未能抓住重点。
律协发布的通知,需要第一时间总结出重点通知律师,导致转达的通知不够及时、准确。每一则通知发布时,需要第一时间关注,细读,理解其中表达的意思,整理出重点,编辑内容准确无误地转达给律师,让各个律师花最少的时间,最少的精力明白通知内容。
3.遇到问题习惯依赖别人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我应当自己学会去解决,了解问题的发生的因果,自己去思考,问题根源,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尝试各种办法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的求助他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我才能进一步提升自己。
在工作之余,可以多组织举办各种文艺活动,如集体运动,气排球、羽毛球、保龄球等;或者短途旅行,踏青郊游等。不但可以解除工作打来的压力,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还能促进同事之间的关系。
以上是我对一年来工作的总结及对事务所的改善建议,首先我应当努力改进以上的不足之处,改进自我的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率,认真仔细做好每一间事情,努力学习法律方面知识,提高文书写作能力,望领导能对我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表现,以内勤文员的工作要求做一个全面的考量,并做出批评、建议。
律师工作总结篇五
xx年xx月xx日是我于xx律师事务所正式实习的第一天,翻阅已经写满日常记录的两个厚厚的记事本,浏览着自己分类汇总的案卷材料,这些点点滴滴积累的文字镌刻着我实习成长的经历。在拥有一些小小成就感的同时,更觉今后执业生涯中责任的重大。实习期很快就要结束了,在此做xx年工作总结。
自从xx年xx月至xx年xx月,六年半的法学专业学习以及其间在法院实习的经历让我爱上了自己所学的专业。xx年我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这也意味着敲开了法律职业的大门。
担任律师助理_个半月后,我取得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在这之前我辅助指导律师办案及出庭都使用律师助理的身份,此后与指导律师一起担任委托代理人则采用实习律师的身份。
通过办理各方面案件的经历,我掌握了撰写法律文书的基本技能,积累了参加庭审的实战经验,锻炼了与各部门协调沟通的能力,最重要的是与办案当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所有的这一切都将成为我今后从事律师执业的无形财富。
在参与办理这些有偿法律服务的同时,利用平时工作之余免费解答公众的法律咨询问题以及一对一咨询问题。通过对每一个问题的解答,我深知自己在校所学法律知识的微薄。为了能够准确解答每一个法律问题,我特意购买了几本我感兴趣的专业书籍,包括《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律师业务》、《劳动争议仲裁实用手册》、《中国人身损害赔偿政策与法律实务实用工具箱》以及《最新法律大全》等等。尽管有了专业书籍的知识保障,但在过去短短的一年实习期间,我的实际办案数量并不多,实务经验还很欠缺,这些都需要我在今后的执业生涯中慢慢摸索与积累。
能够从事律师行业是我一直追求的梦想,虽然这份行业对于年轻执业律师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同行间竞争压力很大。但我相信只要坚持自己的奋斗目标,将自己的所学所知逐步运用于实践,切实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想我今后的人生将会变得更加充实而有意义。
律师工作总结篇六
在杭州市司法局的领导和杭州市律师协会的指导下,作为杭州市律师协会下属的人数最多的专业委员会,2009年新一届民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委会)领导班子积极进取、团结协作,通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2009年度全面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沿续了民委会原有的优良工作传统,有声有色地开展着各种活动,在行业协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将民委会2009年度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内部分工
2009 年民委会对委员进行了重新确认,吸收了一批专业律师为新委员,调整了长期不参加活动的委员,使委员包括秘书在内人数从xx年年的53人增加到现在的83人。民委会的队伍得到了进一步壮大,而且在新加入的委员中,有许多年轻的执业律师,有着很高的参与热情,为民委会新的发展增添了活力。
构基本满足了工作需要。
民委会自xx年开始就以新颖的业务论坛模式吸引着广大律师的参与,09年民委会对七个专业论坛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
一、侵权法论坛(由王全明分管)
二、金融与票据业务论坛(由许戍枫分管)
三、合同法论坛(由郑剑锋分管)
四、婚姻家庭业务论坛(由童松青分管)
五、非诉讼和法律顾问实务论坛(由王全明分管)
六、物权法论坛(由童松青分管)
七、民事诉讼程序业务论坛(由郑剑锋分管)
每个论坛各设一个坛主和一个副坛主,通过这种形式,形成了主任、副主任领导、秘书处配合,各论坛坛主、副坛主分工负责,全体委员共同参与研讨、进行专题研究的管理机制,使民委会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得到了组织保障。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研讨活动,完成律师继续教育活动,为律师业务交流提供多种平台
同配合之下,举办了多次论坛研讨活动,2009年度共举办了以下活动:
(一)举办了2009年第一届全体委员大会暨物权法论坛研讨会
3月1日,在黄龙恒励宾馆隆重举办了杭州市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2009年第一次全体委员大会暨物权法论坛研讨会,探讨物权法实施以后对律师业务产生的影响。会议共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民委会全体委员大会,第二阶段为物权法论坛研讨会。共有来自杭州市的71名律师和实习律师(包括民委会初始委员及热衷于物权法业务的非民委会委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大会由民委会副主任王全明主持,会议特别邀请了市律协的马骏副会长、省律协民委会主任吴清旺和上届市律协民委会副主任杨五荣出席了本次会议,会上,马骏副会长和吴清旺主任作了重要讲话,本届民委会主任楼韬作工作报告,介绍了民委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及秘书处成员,汇报了本届民委会三年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同时还汇报了本届民委会已经在开展的一系列工作。
dquo;坛主凌为建律师作了主题发言, 5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上台作了精彩的专题演讲。研讨会采用先主题发言,再专题演讲,会议采用提问交流、自由发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评委对律师的演讲进行评分,本次评委共5人,分别由民委会的5位领导成员组成,民委会副主任郑剑锋对每位律师的发言作了精彩点评,每位律师的演讲都各有特色, 精彩的演讲不断博得阵阵掌声,本次研讨会通过评分方式共产生了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和鼓励奖一名,马骏副会长对本次研讨会作了点评并提出了一些建议。这次研讨会通过多视角的透视,探究物权法实施以后对律师业务产生的影响,许多律师感觉到开阔了视野。
(二)举办合同法论坛研讨会
实际。下午由富有经验的5位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和其他4位擅长合同法业务的律师共9位律师分别就 “合同效力风险问题”、“合同审查和修改问题”和“合同纠纷代理实务”等三个专题作了精彩的演讲。
研讨会由民委会合同法论坛坛主柳雄飞律师主持,研讨会采用专题演讲、提问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讨会还吸引了除民委会委员以外的其他律师前来参加,通过此次研讨会,许多律师感觉到这样的论坛方式确实对律师开阔了视眼,开拓了思路,汲取了营养,受益匪浅。
(三)举办侵权法论坛--医疗纠纷侵权案件操作研讨会
中存在的疑问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说明。另外三位主讲人赵丽华律师、徐玉泉律师、李雪云律师分别就《医疗知情权与法律责任》、《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比较》、《医疗纠纷案代理患方胜诉要点》等内容给在座的律师上了一堂生动、精彩的专业课。
鉴于医疗赔偿纠纷案件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案件,大多数的律师并不熟悉,这次论坛活动为参加论坛的律师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在座律师积极性很高,不仅认真听取,而且不时发言提问,主讲人则尽自己所知给予详细的答疑解惑,深入浅出,明白易懂,形成了很好的互动和交流,活动历时三个小时,氛围融洽热烈,活动非常成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举办民事诉讼法论坛--民诉法修改后民事检察监督问题”研讨会
2009年9月23日下午,由民委会组织,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协办举办了关于“民诉法修改后民事检察监督问题”研讨会。
政检察处处长及2位行政检察处助理检察员共5位人员作为研讨嘉宾应邀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冯检察长在本次研讨会中作了题为“新民诉法中再审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的精彩演讲。就民诉法修法重点、再审制度中的受理申请机关、再审事由、受理与审查程序、再审法院、申请时限、启动再审的几项情形等方面作了非常细致深入的讲解,为与会律师上了一堂非常专业和系统的培训课;民行检察处的二位助理检察员陈莺和龚
贇
燕分别作了题为“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对策”和“民诉法最新修改与民事检察监督相关的若干问题”的演讲;民委会主任楼韬律师、民委会副主任郑剑锋律师及金道所的郭力律师也分别作了专题演讲。同时,与会律师针对自己的观点提出了一些问题和看法,形成了很好的交流和互动。会议由民委会楼韬主任主持,律协戴梦华副会长到会并致辞。这次研讨会共有90多位律师及实习律师参加,整个研讨会内容丰富,历时四个半小时,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
律师工作总结篇七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起到呈上启下的作用,因此好好准备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律师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律师工作总结120xx年马上过去,即将迎来崭新的20xx年,在这辞旧迎新时刻,是时候总结一下过去的整整一年里发生的那些事。
在这一年里,大大小小事情发生了很多,对于我来说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更像是一个新的起点。
在这一年里,工作上发生了重大变化。
因个人的原因及发展的考量,我从之前的工作单位换到了新的单位。因此这一年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因为任何的转折之中,都包含着机遇和挑战。
20xx年工作方面的总结也自然包括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部分。
20xx年上半年时间不长,事情不多,过完春节后其实也就三个月的时间,更多的仅仅是在20xx年基础上的延续。那时候的日子过得比较清闲自在,除了办理案件之外,有更多的时间看看报纸,玩玩游戏,写写文章,去朋友那里串串门聊聊天。也就是那个时候,经常写东西更新微信公众号,发布微博,有了四五百粉丝量。
20xx年下半年有了完全不一样的变化,虽然还是律师,但工作内容、工作节奏完全发生了变化。首先从量上看,除了每个月自己受理的一两个小案件,更多的还有协助主任们办理的各种案件,所以每个月能够接触到各类法律事务一二十起。犹记的八月份、九月份、十一月份,这三个月是最为繁忙的时候,不仅白天在外跑好几个地方处理事情,晚上还要继续写材料,曾一周之内连续写了四份上诉状。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时间,过得如此充实,接触的案件那么的多,就连睡梦中也会时不时蹦出来那些案件。其次从质上看,之前办理的案件,除了偶尔一两个合同、刑事之外,更多的只是劳动争议、物业纠纷、交通事故这种法律关系比较单一,案情简单,标的较小的案件,去裁判文书网上检索我名字,出现结果的也就上述三类型。然而现在有机会接触更多高端业务,诸如建筑房地产、职务犯罪、保全执行、合同纠纷,以及公司顾问等非诉事务。最后从活动范围来看,也有很大变化,之前只在涧西西工转悠,现在辐射范围更加广远了。
在这一年里,更加清楚地认识了自我随着工作面扩大,案件量增加,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法律领域越来越多,加上自己经验不足,能力有限,自己的缺点逐渐暴露出来。
缺点一,喜欢用生活经验判断法律问题。我经常会遇到不熟悉的法律问题,或来自当事人咨询,或来自律师同行,或来自案件,但给相对方做答复的时候往往没有客观依据,又对法条记忆力不牢,喜欢用主观逻辑推理夹杂生活法则进行判断。对我熟悉的朋友就会发现我聊天中喜欢说“估计”、“可能”、“大概”等词汇,这样是极不严谨的。好在我这人比较啰嗦,在主任们、律师同行、耐心法官的指导下,多问多学,办案时候多次确认,没有发生过不良后果。
缺点二,极度缺乏自信。不多解释,原因是缺点一,同时又引发了缺点三。
缺点三,有逃避心理,对未知的事情充满了恐惧。按照老说法,律师行业有“358”定律,也就是在做律师前三年仅仅是入门,有很多事情第一次接触,要不断学习。但是我现在做律师才一年多,就感觉经历了三年一样。这或许是因为主任们以及其他律师前辈的信任,或许是因为自己长相成熟、办事稳重,便成长比较快,认识的人也愿意对我“委以重任”。但我内心是很虚的,知道自己不行,又比较在意结果。导致有几种明显表现,1、如果是第一次处理的案件,以前没接触过,头天就会很焦虑,甚至睡不踏实。2、准备文书材料时,往往多准备几份,怕不够,比如起诉状,一般准备“8 对方当事人数”就够了,我往往准备“10 对方当事人数”或者更多,其他材料也会特意多准备一份。3、去法院办事,意识到法院可能不配合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达不到目的时,往往惴惴不安,不知所措。4、去办事,喜欢带上整本案件材料,比如鉴定、立案、上诉、执行,各个阶段只需要带相应材料就够了,但我怕万一少个什么办不成事情,总会把所有材料都带上。5、打电话沟通案件之前,总会想好怎么说,纠结半天才拨通号码。
不知道这些缺点是年轻律师在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都有呢,还是因为我个人性格导致的。或许,有什么样的性格就有什么样的人生,所有的事情肯定都和性格有关联。我也发现步入社会以后,为了做好工作,为了保护自我,我性格也开始变得圆滑,学会了就事论事,见人说人话,甚至不像学校时候那么愤青,那么单纯。但我还相信,自己对法律那份信仰一直都在,自己那份良心一直在守护。
在这一年里,认识了更多的人
首先,认识了很多可爱的小伙伴。有很多律师同行,有校友,也有些从事其他行业的。还是那句话,自己在洛阳无亲无故,就是在和这些小伙伴们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吐吐槽,发泄下工作的压力。和同龄人在一起,是最容易找到童真的时候,是最容易无所忌惮发自内心开怀大笑的时候。其次,认识了引路人。对于律师来讲,工作中能够得到前辈的指引,是一件最幸福的事。我脑子比较愚笨,做事比较墨迹,易纠结,正是有了前辈们的指点,才让我有成长、有收获。再次,认识了更多的法律共同体。随着办案的增加,认识了更多法官、仲裁员,这些人与律师都是法律共同体,但由于所处位置不同,决定了律师和法官、仲裁员之间的关系很微妙。但我一直坚信的观点是,我们只是分工不同,都应当有着对法律同样的信仰,法律方面要有同样的价值观。在这里必须感谢那些同样面对巨大办案压力,同时还耐心听取我们意见,据实以法律办案,不推脱,不设置障碍,做实事的法官、仲裁员。谢谢你们在我从事工作,遇到某个法院某些法官所作所为令人很失望的时候,能让我感受到法律应有的温度,对让我对法治仍怀有信心。最后,认识了更多的当事人。这是工作使然,随着时间推移,以后还会认识更多,不多解释,仅一句话,感谢你们将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案件委托给我们,感谢你们的信任!
在这一年里,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应该说生活逐渐奔向小康。
住宿方面,刚开始工作时候在郊区很远地方住,后来搬到市区。一直到现在,住进了高层电梯洋房,而且离办公室也很近。还记得20xx年12月23刚签署了新房子租赁合同,后来拿到钥匙,搬进新小区,心里也是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到20xx年12月,刚好住了一年了,在20xx年,经过自己努力,从最初住进来只有一张床、一个衣柜,慢慢添置了沙发、茶几、书柜、橱柜、鞋柜等,也逐渐装饰的像个温馨小窝。还有两个重要目标,添置电视、冰箱,要在20xx年完成它。
衣着方面,也更加注重形象。
饮食方面,早已经得到极大改善,但仍然不知道如何合理饮食。年初的时候定过减肥目标,跑步运动坚持两个星期,瘦了三五斤,但又饮食不规律,暴饮暴食,就反弹了。虽然有着年轻人的岁数,但过着中年人的生活,才有了肥硕的大肚腩。20xx年,继续健身。
情感方面,依然单身,毫无进展,但今年已经开始寻找伴侣,而不像之前那样抱着无所谓、独自等待的随缘心态。因为工作逐步稳定,收入也允许出去约会、聚餐等等。今年也开始去学着“相亲”,学着单独和女孩一起吃饭聊天而不再紧张。我相信,向女生展示自己靠谱,实在的一面,她们能够透过外表看到真心。在20xx年,我要找到可爱懂事的另一半。
展望20xx年,我有很多心愿
20xx年,最大的心愿就是身边的人都更上一层楼,一年比一年好。因为我相信和优秀的人在一起,我也会更加优秀。因为我相信,我身边的人都是善良可爱的人,善良的人永远会有回报的。
20xx年,我希望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益唐大家庭,和我做同事,我们一起学习进步。
20xx年,我希望生活更加充实,有人说我除了工作没有生活,这有一定客观因素。过去的一年,朋友们要么是准备结婚,要么是结婚了忙于家里的事,要么是忙于加班攒钱买房子,要么是在准备换一份更好的工作,虽然聚一起机会很少,但都在为各自生活打拼。20xx年,希望朋友们都好好的。
20xx年,我希望奇葩越来越少,工作越来越来越顺利。
律师工作总结2我的这次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3月12日至4月15日。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其他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律师”的状态,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如下。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律师工作总结3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按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作风上艰苦朴素、务真求实,较好地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尽心尽力办案,努力工作,被评为“20xx同源律师事务所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本人全年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在思想上,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利用电视、电脑、报纸、杂志等媒体关注国内国际形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治思想文件、书籍,并把它作为思想的纲领,行动的指南。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及教育活动。时刻牢记“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宗旨,明白自己所肩负的责任。积极参与新疆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志愿团的法律服务活动,同时,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新自我法律体系,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办案水平和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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