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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的光彩心得体会及收获 感悟劳动光荣(7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3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劳动的光彩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劳动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劳动合同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五、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六、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劳动合同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本劳动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偿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七、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八、本劳动合同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名称:xx商贸有限公司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xx

住址:住所(地址):xx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㈠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㈡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㈠乙方的岗位(工种)为网上客服,职务为客服代表,从事的工作内容为售前或售后客服、发货、产品进销存管理、产品推广、营销策划等,视工作能力和专长提升待遇。

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xxxxxxxxxxxxx。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㈠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1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且必须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经与乙方协商后进行。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

3.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

因生产经营需要实行以上第2或第3种工时制度的,应当依法获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㈡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㈠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下列第1种工资形式执行。

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1000元(壹仟元整),试用期满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底薪加提成形式,最低1000元(壹仟元整),上不封顶,视工作能力、公司业绩和乙方工作量来定,具体按乙方每月签定的绩效责任书为准。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甲方应当科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并予以公布。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的,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㈡甲方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定每月1日为发薪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㈢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计发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3.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的带薪假期,按本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㈠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每月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㈡其它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㈠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㈡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㈢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㈣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规定办理。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㈠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㈠劳动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⑶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⑺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⑻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⑼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⑺、⑻、⑼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⑴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⑵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⑶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⑷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⑸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⑹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⑺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

⑻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⑻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⑵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⑶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⑸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㈡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⑴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⑵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⑶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本条第(一)项第4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㈢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㈣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再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九、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劳动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如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如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劳动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双方约定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签名);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并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签收手续。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中山市浩景商贸有限公司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ズ贤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作以下变更: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订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以下第类。

1.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2.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最新劳动的光彩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漳浦分公司

住所: 福建省漳浦县盛唐花园c2幢408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陈建辉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现居住地住址:

户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数量,并达到 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一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七、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五条 甲方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甲方出资,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训的约定:

(二)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三)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的约定: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

八、其他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定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最新劳动的光彩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x年3月4日,沈阳下了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雪,在这次大雪中涌现了无数的雷锋,在我们辽大校园内也涌现了一批雷锋。

在3月5日早晨公寓中心组织除雪劳动过程中,我们的队伍在不断的扩大,他们是我们身边的可爱的同学们,他们分别是:

文传院 x级 顾耘萍(女) (1人);

国关院 x级 时培荣、宋凡懿 (2人);

经院 x级 童文里、刘奎、李政、刘东旭、陈皓、(5人);

外院 x级 辛全发、王磊、王胜旭、吕振东、扬阳、宋栋飞、邸博文、曾宪宇、苏艳春、詹洋(10人)

对于以上同学积极、主动的加入到公寓除雪劳动中的行为特此提出表扬。他们是我们身边的雷锋。

x年xx月xx日

最新劳动的光彩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和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

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即工程完工时终止合同。

<>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矿井副井一标段工程。

<>

甲乙双方同意按不定时工作制定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以保障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人身安全为主要目的,特制定以下施工规定。

甲方责任

1、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经常对民工进行安全教育。

2、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明确责任,各负其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3、切实保证民工在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对自身安全负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不得违章操作。

2、乙方在接到施工任务后,应做好安全施工措施。

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自身的人身安全一概由乙方负责。

4、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将安全技术交底交接给乙方,乙方要严格遵守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

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乙方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同意解除合同。

<>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劳动的光彩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鉴于甲方愿意聘用乙方为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制员工;

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上述聘用;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在互尽告知义务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为期年个月,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试用期,为期个月。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岗多职的工作原则,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聘请乙方在部门工作,主要从事岗位,该岗位为乙方的主体岗位;除主体岗位外,乙方上级主管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整乙方的主体岗位。

第四条乙方应按甲方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及职责,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可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

三、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五条乙方工作地点:。

第六条劳动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执行定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

甲方应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务,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时,乙方应配合,甲方允许乙方作出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七条劳动条件:

1。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保障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甲方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工资支付: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包括奖金、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种补贴和津贴。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根据本公司先行工资制度标准确定乙方工资。试用期内工资元,转正后工资为元;乙方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奖金为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九条甲方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变岗变薪的制度,基于这一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岗位调整时对乙方的工资标准予以相应变更。

第十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的状况或乙方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以人力资源部的考核及部门经理考核为准),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依法购买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国家所规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条件的各类法定节假日,婚丧、生育等带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医疗的,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病情证明,按有关政府规定的或甲、乙双方的约定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并经本公司住所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医疗期间享受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工资改发工伤津贴。

第十五条乙方因工伤亡或非因工伤亡等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六、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适用全公司员工的),应经合法程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

第十七条甲方制订的专项规则(适用乙方的),签订本协议时已详尽告知。

第十八条乙方对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有效的各项规章、规则,表示已知并确认无异议。

第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工作范围;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视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上海市有关政策及本公司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须变更本合同方可继续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在试用期内,乙方必须10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办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条试用期满转正后,在合同期限内,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的,应赔付甲方一个月实际工资收入。

1。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

2。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3。乙方因与甲方就出资培训深造或资助购房等有服务期约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以人力资源部的处罚为依据)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乙方提供的简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与实际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其培训经历、荣誉经历或职称、学历有虚假的情形视同为属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也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⒈本合同期限届满的;

⒉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三个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届满,但乙方有第三十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该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条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业、撤销、解散、破产的,本合同可以终止,但甲方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合同双方若要求续签本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履行工作移交义务,按照甲方移交规定程序全面、适当地办理移交。

十一、保密协议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对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本条所指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的客户及相关业务信息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

十二、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额根据法律、法规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程度确定。

第三十八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履行工作移交义务的,按该项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间为计算依据,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为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另签专项协议的(如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该专项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专项协议对违约责任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该专项协议为准。

十三、劳动争议

第四十条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协商解决,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从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讯送达地、联络电话是各类文书、文件送达地。若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对方,未告知的,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负责。

第四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签署的姓名和笔迹,确认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间(包括服务期内)对其他所相关文书的有效签名。

第四十四条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甲、乙双方确认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类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四十六条甲方已经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乙方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经了解该情况,双方在此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如与国家、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原劳动合同作废。

甲方:乙方:

日期:2019年xx月xx日日期:2019年xx月xx日

最新劳动的光彩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单位类型经济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注册登记地省市区(县)街(乡)号

实际经营地省市区(县)街(乡)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号

实际居住地省市区(县)街(乡)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岗位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种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五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六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八条甲方实行工资制(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或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元/月;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元。

第九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七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签约须知

1、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乙方应当如实说明。

2、甲方招用乙方,不得扣押乙方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乙方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乙方收取财物。

3、甲方应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乙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甲方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甲方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乙方在甲方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乙方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况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文本,用钢笔、碳素笔填写,一经签订不得涂改或换页。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本合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规定,予以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备案机关(盖章)经办人:(签章)

备案时间:年月日

最新劳动的光彩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甲 方:__ ____

乙 方:__ _

签订日期:__ 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在京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乙方(劳动者)姓 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上岗证证件号码: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采取下列第 种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 。工作地点为 。

第五条 甲方根据国家、北京市和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约定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作工时制度。

(一)标准工时制度。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三)不定时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工时制度的,应经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工资标准为:

(一)实行按日计算工资的;

1、工资标准为 元/日;

2、工资计算方式为 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按照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出勤记录计算;

4、双方应于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标准,核算乙方上月工资数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实行计件工资的:

1、工作量计算标准为 ;

2、工作量单价为 ;

3、工资计算标准为工作量单价×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告知的标准完成工作;甲方的工作标准见本合同第二十条。

5、双方应于每月 日前,按照上述标准,核算乙方上月工资数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乙方试用期月工资 元。甲方支付给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每月 / 日以法定货币或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北京市和企业注册地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标准为 / ,并支付保险费。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职业培训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技能、劳动安全生产以及普法维权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 甲方应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政策,上岗前应对乙方进行以下方面的业务培训:

(一)国家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建筑行业《国家职业标准》所要求的理论知识和实操方法;

(三)建筑行业相关规章、规程标准;

(四)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理办法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

(五)劳动者权利义务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与合法渠道。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十六条 甲方应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 甲方和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乙方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乙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要求有权拒绝,并提出检举和控告。

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1.采取计量工资方式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项

目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或者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甲方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乙方的最低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甲方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按照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及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 》、《 》、《 》、《 》、《 》等管理制度,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知悉上述制度的相关内容并同意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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