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阳节祝福语(模板13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2民法宣讲进课堂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1、社会和谐稳定是立法的根本保证
我国的民法典立法工作始于1954年,1954—1964年立法工作因_的影响而搁置,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
十八大以来民法典从提出编纂计划到表决通过历时6年,如果追溯到1954年,民法典耗时则长达66年,耽搁的时间缘于社会的不稳定,动荡时局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不利,立法这种系统工程更不可能实现。当今世界局部战火不断,我们只是生活在和平的国家,我们渴望和平也愿意长久守护这份和平。社会和平人民才能谋求自己的幸福,国家法治健全才能更强有力地庇佑这片土地。古有商鞅变法,秦国励精图治,横扫六国,统一中原,自此秦朝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当今颁布的民法典不仅巩固社会主义发展成果,而且为夺取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胜利局面有着深远的意义。
2、与时俱进是民法典的鲜明特色
当前我们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群体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民法典在安享晚年、选择监护人、财产处置、遗嘱形式等方面都有规定。伴随着机构改革的实施,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取消,计划生育职能弱化,民法典对计划生育有所调整,删除了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家风正,则民风淳,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民法典明确规定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习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民法典规定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法典紧随时代,社会热点以法律条款予以明确,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的执政思想融入民法典,限度维护人民的权益,热切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民法典真正做到立法思想取之于民、立法内容保障于民的法律精髓。
3、以人为本是民法典的终极核心
民法典将人格权单设一编,与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遥相呼应,详尽规定了人格权的范畴: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民事主体是其自身权利的享有者: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综上,以人为本的法治思想在人格权独立成编的问世中闪耀光芒。
无法可依的国家,要想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经济蓬勃发展,社会稳定繁荣的愿望……何其艰难!法律这块基石作用不容小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的立法思想始终把对人的关怀放在首位,关心幼有所育、保障住有所居、维护老有所依、推进行有所安等,对自然人从胎儿到身故全生命周期的关照借助法律予以强化。
4、民法典为现代化国家的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我国《民法典》主要由“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构成。《民法典》不仅是对原《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担保法》、《侵权责任法》九部法律的高度提炼,而且也删除了原法律中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条款,同时还加入了新形势下民众聚焦的新元素,《民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进入新阶段。
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公开透明,广开言路,征集意见,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民法典广泛征集民意是对公民有参政议政的权利、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最生动诠释。民法典先后10次向公众征询金点子,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反馈意见100余万条,体现了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景诉诸法律制度的迫切需求。
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要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现代化的强国必然要有与之对应的法律制度,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治国,法律先行,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民法典将引领我们实现宏伟目标。
2022民法宣讲进课堂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1、1949年10月1日,彭德怀在张治中、陶峙岳等人的陪同下,来到新疆首府迪化(今乌鲁木齐)市。彭德怀走着走着,忽然在沸腾的人流里发现自己的画像,浓黑的眉毛顿时拧了起来。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挡住了那几个抬着画像游行的人。抬画像的群众一下子没认出彭德怀,诧异地问:“你要干什么?!”彭德怀指了指他们抬着的画像,说:“这个人模样太难看,你们就不要举着他过街了!”抬画像的人一怔,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彭德怀竟伸手一把扯掉了画框上的画像。抬画像的人气愤至极,一把揪住彭德怀,大声叫道:“你知道我们抬的是谁吗?这是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常胜将军彭德怀!”几个民兵见状也围拢过来,指着彭德怀:“快!把这个坏人抓起来!”彭德怀不由得笑了:“同志们,同胞们,我就是彭德怀,就是这个画像上的人!”大伙面面相觑,不知所措。彭德怀接着说:“你们不用害怕,我只是想给你们提一点要求,以后不要抬着我的画框子来回走了,你们要举,就举毛主席、朱总司令的画像,举象征革命的红旗!”众人闻言,热烈鼓掌。
2、1980年1月,主持总参工作的杨勇,为欢送调离总参的李达、张才千,欢迎调来总参工作的张震,在京西宾馆请他们吃饭共花去400元。事后有人举报他们公款吃喝,当时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书记的黄克诚知道后,并没有因为杨勇、张震是老部下且事情不大而放宽要求。他严肃批评了这一做法,指示:“要查,不管涉及天王老子都要查,不仅要查,还要处理,谁出主意谁出钱。”在旁人看来,黄克诚这种做法是撕破脸皮,不顾杨勇、张震和他当年共同浴血奋战结下的深厚战斗情谊,其实不然。听说黄克诚要查这件事,杨勇当时认为这是在小题大做,心生不快。但当黄克诚给杨勇打电话说:“你官大了,老虎屁股摸不得了!”杨勇放下电话,立马就赶到黄克诚那里,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说不用查了,是我的主意,随后杨勇从自己的工资中拿出400元补上饭钱。并作了检讨,了结了此事。
3、1952年11月的一天,江苏省吴江县人民政府县长杨明突然接到一封北京来信。信中写道:“县长同志,中财委陈主任的姐姐陈星……据说县政府对她很照顾,谢谢你们……请你们查一下,每月接济陈星多少钱(或多少米),已经接济了多少次。陈主任讲,现在补贴增加了,干部家属不必再要公家接济。请你们于12月份起,即停发陈星的接济费用,不必客气。以后由陈主任自行帮助解决。盼你们即(及)早复一回信,至盼!”信末署名为“中财委办公室”,时间是1952年10月27日。信中所说的陈主任,就是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政务院副总理兼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中财委)主任的陈云。接到来信,杨明感到非常突然,他清楚当时国家工作人员的经济状况。而陈云一家七口,需要接济的亲戚又多,是当时中南海有名的困难户,其“自行帮助解决”,实在有点难。因此,杨明并没有照来信说的去及时办理。不料,一个月后,北京的第二封信又来了。信上说:“吴江县长同志,我们于上月27日寄去一信,请于12月份起停发陈主任之姐在你县所领的家属优待费,但至今尚未接到回信。因陈主任现在供给较前提高,所以提出应自己补助其姐。但究竟过去由县政府补助多少,请即告知。并请即告处理情况,为盼!”这次的署名是“中财委秘书室”,时间是11月28日。这两封信,虽然不是陈云亲笔所写,但很显然,表达的都是陈云本人的意思。原来,陈云自小家境贫寒,且两岁丧父,四岁丧母,尽管生活上有外婆和舅舅一家照顾,但年幼的陈云一直由姐姐陈星照看。因此,陈云一直把照顾好姐姐的事放在心上。新中国刚成立不久,考虑到陈星当时年过半百、独自一人生活、又没有收入来源,陈云便托当时的苏南行署主任管文蔚给陈星捎过一些钱接济她的生活。1950年4月,又将陈星接到北京想更好地照顾她,因陈星不习惯,在北京只住了6个月就回到了吴江。陈星重新回到吴江后,当地政府根据情况对陈星发放了一定的家属优待费。
4、1959年,王树声在军事科学院上班时,他天天拿着饭盒到公共食堂排队买饭。接待外宾和出国访问时,外宾送他一些大小礼品,他都如数上交国库。一次,新来的勤务员几次将小礼品拿到车上说:"王部长,人家说了,这礼品是送给首长您个人的。"王树声却严肃地说:"我这个国防部副部长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外宾打交道的,礼品怎么会是赠送我个人的呢?公私分明,是我们革命战士的一个起码准则,今后务必牢记啊。"
5、60年代初,总军械部建制撤销,王树声的住房成了其他单位的属地,有关部门为了方便他的工作和生活,决定另选地点为他建造新居。他们先是为他选择了一处某自治区的驻京办事处,这里环境相当幽静,王树声看后感到也满意。但当他了解情况后摇起了头,连说:"不妥,不妥,这有违我们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几年以后,他们又在东城为他找到了一个旧院落,独门大
2023年重阳节祝福语(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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