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个人报告 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个人报告总结(九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个人报告一
按照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69号),我作为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积极落实“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证全面履行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三、确保从业人员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四、确保资金投入(包括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和缴存风险抵押金),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严格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使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与要求。
六、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认真开展日常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积极在单位内部开展反“三违”行动,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七、落实省政府《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等安全管理,完善危险设备、设施和场所,落实监控责任,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八、依法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装备和器材。
九、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十一、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十二、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工资待遇。
十三、依法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申报,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改善作业条件,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四、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五、自觉接受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绝不弄虚作假。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及单位接受以下处罚:
一、个人方面: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部门作出的暂停、撤销安全生产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单位方面: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三、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妨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实际控制人签字:
xx年 月xx日
最新安全生产培训心得体会个人报告二
同志们:
市人民政府决定召开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会前,何刚副市长高度重视,亲自听取安委办汇报,进行研究部署,提出要求。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第二季度工作。刚才,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刘万泽局长通报了全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市教育局、煤炭工业局、云南煤监局分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等部门分别作了发言,回顾了今年第一季度的工作情况,分析问题,并就当前和下步工作提出了各自的打算和安排,发言内容客观,措施具体。下面,受市委、市人民政府何刚副市长的委托,我讲两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认清形势,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从刚才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刘万泽局长的通报及各部门的发言看,1至3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438起,死亡29人,受伤168人,直接经济损失157.19万元;与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23.46%,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1.62%,受伤人数同比上升133.33%,经济损失上升54.12%。第一季度,全市共发生较大事故3起,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全市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局部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挑战,正视困难,直面现实,充分认识到我市正处于投资快速增长,市场需求旺盛的快速发展时期,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产量和效益处于增加阶段,在少数一些行业不同程度出现“三非”、“三违”以及“三超”现象等,给全市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大了压力,安全生产工作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情况复杂、监管工作难度逐年加大。由于受自然地理、经济基础、人口素质等客观条件限制,我市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部分单位和企业安全意识不强,许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二是基层乡镇政府和部分监管部门仍然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和体制不顺等问题。工作不细、不实是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也是许多工作措施、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效果的主要根源。三是少数监管部门跟踪督促检查不到位。下达的整改指令未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够,导致非法生产、违规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够深入,排查质量不高。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比较粗放,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应急装置缺乏必要的维护,防护措施不落实,日常管理浮于表面,安全隐患突出。部分企业还存在应急管理工作薄弱,应急预案实践性、操作性不强等具体问题。五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企业主动抓安全的机制尚未形成,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个别企业无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无视政府监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违法、非法组织生产和建设。有的企业快速扩张,安全管理跟不上,生产项目在设计、施工、安装、检测检验和试生产环节中存在违规问题,没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使设备、工艺存在缺陷和隐患,导致试生产或投产后不久即发生事故,教训十分深刻。
在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的同时,也要准确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系列新机遇和新局面。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对安全生产工作作了专题部署和要求,市人民政府继续将安全生产列入今年的20项重点工作,市委夜书记、市政府王市长、何副市长等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身先士卒深入基层、企业实地查看安全生产工作。这些为我们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二是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安委会成员单位齐心协力,为构建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格局和形成全社会抓安全生产的合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各行业安全监管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在逐年增长。同时,基层一线的同志们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奉公执法、不辱使命,也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三是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为实践探索积累了宝贵的财富,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所以,全市各级各部门既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打持久战、艰巨战的信心和决心;更要看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未来和希望,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始终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高压态势,采取强有力措施,着力夯实基础条件,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抓实措施,切实做好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紧密结合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支撑保障的迫切要求;是巩固发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成果,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15号),省政府办公厅随后出台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一定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一是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营造贯彻落实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把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基层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把要求落实到基层每一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干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二是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各行业的实施方案和措施。要根据通知文件中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把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化、明细化,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逐步建立贯彻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目标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切实做好省、市两级政府列为督察的20项重点工作之一的安全生产工作。
省人民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点督查的20项重点工作之一,省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对省人民政府重点督查的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立项督查的通知》,根据安排,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将于本月中旬带队到进行专项督查。为配合全省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市人民政府也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今年的20项重点工作之一。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仅是安监部门的责任,更是全体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责任。为此,市安委会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好省人民政府重点督查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近期将下发到各成员单位参照执行。文件明确要求,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党组、局长(主任)办公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得少于2次,主要领导每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1次,分管领导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不得少于1次。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安委办将联合市人民政府督办科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所以,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务必要按照分工,细化责任,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自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
(三)积极推进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深入开展。
实行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改善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手段。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政策措施,是企业必须投入的安全成本。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行业内企业对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强化监督检查,群策群力,全力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坚持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入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对未落实的一律停止办理安全生产相关证照。三是要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同时,对拒不办理的企业,严格按照《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5号令的规定,依法给予相关经济处罚。四是要完善安全与保险的良性互动机制。一方面要加大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力度,另一方面,要建立事故预防机制,使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使保险向服务安全生产、风险预警和控制、应急救援、事故评估等多功能转变,不断强化保险的社会辅助管理功能。
(四)严密监控重点行业和领域,确保各行业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第二季度安全生产运行的特点,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一是要认真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重点加强煤矿瓦斯“一通三防”监管工作,严禁煤矿企业超能力、超定员、超负荷组织生产,严防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大对非煤矿山的现场监管力度,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露天矿山要逐步推行中深孔爆破工艺,地下矿山要强制实行机械通风。二是要加大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监管力度。各级要继续强化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大打击无证驾驶以及货运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和证照不全等车辆非法载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力度。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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