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师的心得体会精选 教师法制观念心得体会(六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法制教师的心得体会精选一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是推进这一进程的重要措施。因此我校将深入开展好普法教育,努力提高教育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1、认真组织好教职工的学习教育。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教育法规。如,《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高教师依法治教、依法从教的自觉性。学校将继续把教职工学法用法纳入政治学习和继续教育范畴,精心组织,不断创新机制和形式,确保实效。
2、努力开展好学校中心组学法用法培训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心组的依法普法培训,努力提高他们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学法用法的学校骨干。
3、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法制教育功能。继续聘任县检察院同志为我校法制副校长,以加强对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并通过许多卓有成效的活动来充分发挥其法制教育功能。
二、突出重点强化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我校将坚持抓好学生法制教育,并且在普及法律常识,加强法制观念上要有所突破,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多种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一流的法律氛围。
1、认真按照教学大纲开足上好法律常识课,真正将法制教育纳入课堂教学。
2、充分利用班会、晨会、班级黑板报,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营造学法、懂法的氛围。
3、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组织法制报告和法制图片展,增强法律意识。
三、建章立制,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管理工作和教育教学活动必须遵循教育法律的原则和规定,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因此加强学校规章制度建设,依法办事,是做好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保证。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管理、财务管理、师生管理、后勤管理、安全卫生管理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并时时提醒教师要依法自律、依法从教。
2、完善民主管理机制。学校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学校的民主监督机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建立健全校内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认真处理并及时化解校内矛盾,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于学校的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利益的事项,学校坚持“两个机制”(即以学校中层领导为主的领导机制、以工会为主的监督机制),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增强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师生满意。
四、提高认识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的力度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全体师生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并始终坚持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校园治安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争创“平安校园”。
1、提高认识。大力加强安全工作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对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意识的认识,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氛围,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2、明确职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校长与各处室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教务处与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总务处与后勤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3、注重教育。学校要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将安全知识及安全防范措施广泛宣传,并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加强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预防食物中毒、预防各种传染病以及家庭生活、户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推荐法制教师的心得体会精选二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走进社会的第一步。借此机会我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讲上一些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与大家共勉。希望同学们能够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点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今天我讲的第一个案例是吸毒,这是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可能有一些同学还知道的,
2014年5月25日,有一个神情悲伤的父亲到戴南派出所报案称其儿子吸毒了,当时是我和他儿子谈的,他的名字我不说了,他今年24岁,应该是你们的师兄,他第一次吸毒就是因为好奇,我记得最清楚的是他当时跟我说的一句话,他当时说:“我以后不会再吸毒了。”大家能不能猜猜后面的事情呢?
2014年6月11日,他再次因为吸毒被兴化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2014年10月24日,他又再次因为吸毒被兴化市公安局行政拘留7天,在2014年10月30日,也就是他被行政拘留出来的这一天上午,我亲自将他送到连云港市东海县的东海农场进行强制戒毒两年。(送他到连云港的那天,我跟他聊的,他到现在还没有谈女朋友结婚的,我跟他说你这样有哪个女的愿意跟着你啊,你现在是害你自己,害你自己的父母,你是不是准备以后害你的老婆,害你的子女呢)
可能许多学生不知道什么是吸毒,不知道什么是毒品,我跟大家讲一下
吸毒就是采取各种方式,反复大量地使用一些具有“依赖性”潜力的物质,这种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其结果是滥用者对该物质产生依赖状态,迫使他们“无止境的追求使用”,由此造成“健康损害”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甚至政治问题。
那什么是毒品呢,毒品就是指能使人形成隐僻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前最常见、最主要的毒品有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等。
(冰毒、兴奋剂甲基苯丙胺)
在我国吸毒人群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比例竞高达77%,而且这些人初次吸毒的平均年龄还不到20岁,16岁以下的吸毒人数更是数以万计。
对于如何防范毒品,我认为应该做到“十个不要”:不要吸烟;不要因好奇而吸毒;不要盲目追星、赶时髦、贪图享受去吸毒;不要结交有吸、贩毒行为的人;不要为寻刺激、冒险去吸毒、不要相信毒品能治病等谎言;不要为了摆脱烦恼而吸毒;不要听信吸毒者的话;不要随便接受他人递送的香烟、水果、药物、饮料等物品;不要再吸毒场所停留。 第二个案例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涉案的人员基本情况作以介绍:张某,男,16周岁,某中学学生;孙某,男,16周岁,某中学学生;沈某,男,18周岁,某中学学生。
2014年3月22日晚10时许,张某酒后走出学校宿舍楼大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撞了一下,把孙某撞坐在地上。孙某回到宿舍,将其被撞的事情告诉了同学沈某,请沈某帮忙出头处理一下。沈某答应后,沈某、孙某就将张某叫到宿舍楼西侧的空地上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沈某、孙某问张某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跟沈某、孙某说:“你们想咋办就咋办。”沈某就在张某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某的脖子,用右拳在张某的身上捣,孙某就在一旁帮助沈某殴打张某。张某被打急后,从口袋里掏出跳刀,对着殴打他的孙某的胸部、身上捣了三、五刀,致孙某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发现,孙某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等处被刺伤。案发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法医鉴定:孙某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孙某的伤情已构成重伤。
案件到了检察院后,张某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因张某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案发后主动投案,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对孙某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张某赔偿大部分民事赔偿。
本案涉及到的法律概念有:
1、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怎么构成的,《刑法》规定:1、客体要件,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是: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3、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要件是,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4、主观要件,是指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只有这四个要件同时达到,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有什么界限,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
法制教师的心得体会精选 教师法制观念心得体会(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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