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监督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民事行政检察培训心得(三篇)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行政诉讼监督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行政方面
1、首先对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归类、编号,并注明由谁使用。办公用品入库盘点,发现有问题及时提出来,决不隐瞒,并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争取让问题在我这儿消失。
2、考勤统计。每天将请假、调休员工的请假、调休单保存完好备查。争取月底前将考勤做完交给财务。
3、公司信件的收发、登记、分递。
4、接待来访客人。
5、每周会议进行记录并完成纪要交王老师审核无误后再发至陈总、方总邮箱。
6、公司供应商账单结算。
7、陈总、方总出差机票、火车票的预定并跟踪积分累计。
8、公司网络维护,遇到不能上网会及时与供应商联系,保证公司网络正常。
9、参与文化广场标书制作;参与新款手机发布招标会的对外联络及预定会议室并参与会议,收获颇多。
10、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人事方面:
1、招聘工作。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部门经理的工作安排,我与智联招聘网站签订了为期一个月的招聘合同,部门经理还非常信任的将一部分招聘、面试工作交给我,虽然到目前我完成的不是很好,但收获也是不少,通过部门经理的指点我首先在电话沟通这方面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应聘前台的人员不是很多,我按照部门经理教我的方法从中找出符合公司要求的应聘者,并对此次招聘工作做了简单的分析。
2、社保工作。之前对社保的概念只停留在理论层面。上一年度的工资基数未核定,这造成的后果将是公司在成本方面的增加。发现这个问题后核定基数已经接近尾声,我一遍遍向社保中心老师、向周围的同学、朋友打听未核定基数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5月19日完成基数变更。由于自己没有社保方面的实战经验,我买了专门的实操手册来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在此期间为取回了医保存折并发到本人手中。新的社保基数已经公布,我本月也按照新的缴费基数计算个人由公司代缴和由公司为员工所出的两部分。
3、公司培训。来到公司后公司进行了两次业务培训,一是办公软件ppt的学习,一是公司情况介绍,对这两部分内容的培训我认真的进行了学习,同事更加深刻的学习了公司的企业文化,我在以后的工作也会按照公司的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很快能融入公司,面对客户我能准确回答出公司的业务范围等等。
刚来公司的时候对公司重大资产盘点不够准确、及时,细心方面还应加强,通过这两个月对公司的了解,公司在管理方面比较细致,值得我去更加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人事工作经验略有欠缺,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三、建议:
1、每个岗位职责上墙,明确责任。
2、每周例会上每个部门通报部门的情况,如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进度及本部门需要别的部门协调、帮助的事项。
3、公司每个部门、每个部门坚持使用pdca循环法。以上是我试用期的工作总结,领导的指导和同事的支持使我很快融入公司的文化氛围中,使我在不同的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我的职业规划之路迈出了重要的步伐,我与uk共发展。
2022行政诉讼监督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二
被处罚人:施某
身份证编号:----------
性别:男,民族:汉,年龄:67岁,电话:-----
家庭住址:-----
20xx年1月4日,我局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市某镇某村4组施某家中检查发现:1、施某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客厅的西侧1名患者正在接受输液;3、客厅的西侧厢椅上发现1瓶用完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4、客厅西侧厢椅上发现病人收费本1本。本局执法人员当天现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对彭某的询问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各一份。本局于20xx年1月4日受理、1月5日立案之后,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施某的进行询问和调取了其他相关资料,并于20xx年1月6日案件调查终结。现已查明以下违法事实:
20xx年1月4日,当事人施某在家给患者彭某挂水,并且现场发现客厅的西侧厢椅上有1瓶用完的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客厅西侧厢椅上发现病人收费本1本。现场并未发现处方和发票。经过进一步调查,当事人施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家中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在调查过程中,因当事人拒不提供账册、票据等经营收支凭证,且本局无法继续调查当事人的经营收支状况,故无法确定其违法所得,视为无违法所得。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20xx年1月4日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及现场拍摄的照片3张;
2、20xx年1月4日制作的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
3、20xx年1月4日制作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1份;
4、20xx年1月4日对患者彭某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
5、20xx年1月5日调取的施某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6、20xx年1月5日对施某所作的询问笔录1份;
7、20xx年1月5日制作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1份;
8、20xx年1月5日调取的病人收费本复印件3份。
证据材料说明如下:
以上证据材料1、2、3、4,反映了20xx年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施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施某给患者彭小桃挂水,同时现场调取“病人收费本一份”,并要求当事人施某停止一切非法执业活动;
以上证据材料5,说明了当事人施某的基本身份资料;
以上证据材料6,说明了当事人施某对20xx年1月4日现场检查的情况予以认可以及当事人自述无法提供诊疗活动的全部经营收支状况,并自认本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自20xx年至今一直在家给人看病;
以上证据材料7、8,说明我局执法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收费本予以解封,并制作并确认了复印件3份,说明当事人无法提供全部经营收支账册。
20xx年1月22日,本局向当事人施光荣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xx年1月23日,施某来本局进行了陈述和申辩,提出如下理由:1、本人行医40余年,是奉公守法的公民,今年身体不好,一年只看了6个病人,与不符合资格的游医要区别对待;2、从今以后坚决不看病,在家安度晚年,请宽大处理。20xx年1月26日,本局对施某提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了复核,施某已立即停止开展非法诊疗活动。
本局认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而施某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家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应予处罚。案件发生后,施某能够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符合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轻处罚情形,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而施某提出的第1条申辩理由并未提供相关证据佐证,本局不予采纳。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施某停止一切非法执业活动,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期限和方式: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农业银行某市支行各营业网点缴纳罚款。执法单位代码:------。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某市卫生局或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年xx月xx日
2022行政诉讼监督培训心得体会总结三
行政助理:
行政助理的工作内容以公司运营保障为主,工作内容较多元化,但较基础
文书写作、档案管理,
熟练使用操作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
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有一定英语基础,具备较强的听说能力
工作效率高,条理性强,具有叫强的应变能力,并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领用工作,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助人事行政经理完成部门的相关工作,以及其它总裁交办的工作
.协助办公设备及办公环境的维持及维护;
结算各项行政费用;
负责相关文档管理工作;
其他日常行政支持性工作。
协助行政经理完成公司行政事务管理;
2、参与公司绩效管理、考勤等工作;
3、参与公司行政、采购事务管理.
细心,耐心,有亲和力,语言和沟通的能力
1、文件、档案、资料的整理、分类、归档、记录;
2、电话记录、打印文件、复印资料;
3、日常报表的收集、整理、汇总、传递、上报;
4、遇突发事件,紧急联系相关负责人,协助解决;
5、收发邮件、信件,及时转交相关人员;
6、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7、保密工作(包括:公司内部信息、资料、文件、人事、档案、会议内容、计算机信息、财务等)
8、处理各部门人员的报帐事宜,审核、汇总、传递工作;
9、协调各部门人事关系,使之工作能顺利、高效完成;
10、完成上级管理层交付的临时工作;
11、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等。
文秘工作职责
一、负责人事处文秘、公章管理。
二、开具各种信函(包括行政介绍信、证明等)和干部(工人)调动 通知。
三、负责各种文件和通知的收发和督办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的信访接待和日常事务工作。
五、负责人事档案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协助做好人事统计报表的统计工作。
七、负责人事处网页的维护和文件、表格的录入工作。
八、做好本部门计生、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诉讼监督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民事行政检察培训心得(三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