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情报培训方案心得体会和方法 情报民警培训心得体会(五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公安情报培训方案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基本情况。公安局所辖x个分局、x个xx站、x个内设科室,共有职工x人,其中在职职工x人,聘用制职工x人。公安局党委下设x个党组、x个党支部,共有党员x名,其中在职党员x名,离退休党员x名。根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来看,公安局有纪委书记x名、监察室主任x名、纪检干部x名。截至目前,公安局纪委(监察室)实有x名工作人员。
(二)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局党委始终把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自治区以及xx厅、公安局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切实抓好xx管理,认真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全生产、脱贫攻坚、工程建设领域清查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注重加强意识形态的阵地建设和管理,组建成立局宣传办公室大力宣传弘扬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以积极的正向引领杜绝反弹回潮风险,不断提升职工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
(三)强化制度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日益规范。局党委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规程,不断完善议事程序和决策程序,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规范。局党委、局属各单位党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的同时,认真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进一步严格程序、细化要求。讨论议事决策程序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到位,讨论前班子成员准备充分,会上发表意见积极,决策质量高,不存在“家长制”和“一言堂”现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机关领导集体学习、基层领导“在线学习”的形式坚持每月2次中心组学习,局属各支部采取各类形式开展每月4次政治学习,确保政治思想教育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局党委积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结合党支部每月“五 x"计划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定推行《公安局“党费日 报告”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研讨、上专题党课、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开展每月一期“理论大讲堂”、线上“云”培训等活动,以实际行动推进党员思想建设。为更加牢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局党委定期开展季度党建工作督导,督促局属各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
(四)强化政治担当,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委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担当,严格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严格“三重一大”等事项按照规范运行,不存在跑风漏气、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等现象,决定事项会后执行到位;每季度召开例会督促党建和“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主业。班子主要领导及成员对分管联系点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较为清楚,能够扎实开展对联系点单位党组、党支部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工作。
(五)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扶选人用人风气。局党委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党章规定的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作为政治任务,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存在封官许愿的现象。今年上半年,局党委在x年x月选拔任用x名干部(占科级职数的x%)、调整交流x名干部、挂职锻炼x名干部的基础上,今年持续发力,上半年共提拔任用x名科级干部、调整交流x名科级干部、对x名xx站领导进行职务聘任、对x名优秀年青干部进行挂职锻炼。截至目前,我局所属各分局、xx站领导班子均已选优配齐,干部队伍健全。局党委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将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年轻有为、有“访惠聚”驻村、援南挂职、南疆支教工作经验的同志放在了重要岗位进行历练,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年轻干部成长提供良好发展提升平台。
(六)主动对标重点工作,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和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工作。局党委精准制定脱贫攻坚项目计划,及时成立脱贫攻坚帮扶督导小组,对我局x个“访惠聚”工作队从x年至2020年x月期间扶贫资金投入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确保账目清,底数明。定期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每季度听取脱贫攻坚工作汇报,组织干部职工购买南疆滞销农副产品,积极鼓励驻村人员、下沉干部通过网络平台帮助农户销售红枣、大蒜、南瓜等农产品,局党委积极运用直播带货新形式,于6月组织开展了一次xx小白杏网络推介会暨网上公益直播活动。同时采取图片、视频方式每月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常态化督导,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扎实开展。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的清查工作,由纪委(监察室)牵头,协同x科、x科、x办公室,对我局自x年x月以来至今的共计x个工程项目共计进行了清理自查,重点清查工程项目规划、立项审批、资金拨付、质量验收、项目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等存在问题较多的方面。经自查,共发现巡视巡察反馈问题x条、审计反馈问题x条、信访举报问题x条,均已处理了结。下一步,局党委将通过“回头看”的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七)强化监督执纪,巩固作风建设成效。一是抓早抓小规范制度执行。结合区局纪委要求,及时为我局x名科级领导干部和x名xx站无职级领导建立干部廉政档案,今年上半年对新提任和调整的x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进行及时更新,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重点事项实施有效监控。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工会推优、岗位竞聘等环节的监督力度,截至目前局纪委(监察室)出具廉政意见书x份x人次,全程参与党委秘书、宣传岗位竞岗笔试、面试的监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情况发生。二是做实做细强化监督检查。认真开展重要节点、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在春节、肉孜节期间按照上级要求对作风问题及公务用车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x次,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问题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局属分局、xx站开展明察暗访x次,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三是严查快办严肃执纪问责。加大对疫情期间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重点对交通运输领域x个方面x项整治重点进行认真摸排梳理,确保干部职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在两次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话查岗、视频检查、查阅图片等方式督导x余次,经研判后以工作提示的方式对各单位存在的x条问题督促整改并下发工作提示,截至目前各单位均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八)整合监督力量,监督执纪优势得以发挥。局党委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工作力量,有效发挥监督检查作用,给每个单位增设纪检监察员共计x名,由分局副局长、挂职副局长和xx站副站长担任,明确监督职责,监督优势有效发挥。大力倡导监督力量统筹机制,将以往的单独监督检查调整为联合高效出击,集中督导、监察优势力量,形成联合监督检查模式,聚焦党的政治建设、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脱贫攻坚、
工程领域清查等专项整治工作,从严落实请销假制度,加强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监督。聚指成拳、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多方位、深层次、高质量精准监督,既提升监督的效率,又控制监督的频率,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基层干部有更多的时间抓学习、抓落实、抓整改。
(九)深入审查调查,推动反腐败斗争工作纵深发展。
2020年上半年共收到信访举报x件,初核x件,直审x件,函询x件,了结x件;立案x件x人,给与党纪处分x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x人,其中提醒警示谈话x人,批评教育x人,诫勉谈话x人。疫情期间局纪委主动出击,及时发现线索并作出处置,对发现的x起因组织纪律淡化,未及时汇报个人去向和填报重要数据出差错、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x名疫情防护不到位、应知应会内容不学习、不记录的人员,要求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通过数据分析比对,从违纪主体看,单位一线职工违规违纪案件所占比例较高,主要原因是党纪法规意识较为淡薄,党纪党规的学习未入脑入心。从违法违纪性质上看,在疫情防控期间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处分的情况较为突出。从查处的案件数量上看,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数量呈明显上升的状态。
(十)廉政防控、权利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局党委、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递“反腐斗争无禁区、法纪面前无特例”的强烈信号。同时,加强对重大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招投标、选人用人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程序,力求把各类风险隐患点消除在萌芽状态,克服脱位和错位的两张皮现象。今年制定了《x局党委会议制度(试行)》《x局局务会议制度(试行)》《x局政治生态状况自查分析研判制度(试行)》,修订和完善《领导干部请销假审批报告制度》《x局机关干部职工考勤制度》,使制度更加细致规范,操作流程更加贴合工作实际。
(十一)强化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局党委通过强化纪委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党组、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牢牢扛起使命担当。突出对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脱贫攻坚、工程建设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通过健全完善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财务审计、选人用人等方面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通过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启动党风廉政文化教育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修身齐家,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十二)主动出击发现问题,加大巡察整改力度。通过认真学习公安局纪检监察工作第一季度例会精神,局党委针对因合同签订产生法律纠纷的问题,主动出击、防患未然,5月份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展国有资产租赁合同清查工作。通过自查,共发现所属x个分局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及时清理整顿堵塞漏洞。6月,局党委从重点对廉政风险较高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管入手,为进一步加大x年厅党委对我局进行巡察的整改力度,由纪委(监察室)牵头对我局自x年至x年三年的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审计报告进行核查,重点审查报告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截至目前,已经对x年和x年审计报告审核完毕,对查找发现的问题将采取现场查阅、实地了解等方式进行核实,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
(一)思想教育、理论学习需进一步夯实。一是满足于部署和安排,但对学习效果落实关注少、检验少,往往开花多结果少,致使学习“一阵风”“水过地皮湿”。二是常规学习多,联系实际少。学习内容大多照本宣科,停留在读一读、听一听、写一写,较少联系工作实际、各自岗位、个人思想现状,学习不能做到入脑入心。三是党员干部职工缺乏学习的主动性,思想上不够重视,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
(二)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发展不平衡,全面从严治党还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个别基础性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重点工作特色不明显,xx站的党建工作水平整体低于分局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把“纪律挺在前面”和“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把握不准,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了解掌握不透彻,不能及时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三)纪律规矩意识需进一步增强。从查处的各类案件来看,纪律意识淡薄、规矩意识弱化正是让干部职工迈向违法违纪大门的主要原因。今年上半年我局违反政治纪律及酒驾等情况逐渐减少,但并没有绝迹。疫情期间因瞒报漏报等情况,违反组织纪律与以往相比有所增加。部分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观念不强,没有把个人自觉置身于规矩之下。
(四)两个责任落实仍需巩固。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直接过问、具体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次数较少。有的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存在应付检查的思想,监督方式也较为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xx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基础。切实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完善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抓好法律教育、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廉政风险意识,提高党性觉悟和道德修养,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
(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着眼于“自选动作做特色”,深入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要点各项任务的落实,重点抓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提高预见形势和风险挑战的本领,不断增强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
(三)加大日常监督,认真落实从严治党各各项要求。继续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工作,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工程建设领域等重点工作的督导,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继续做好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和防范,立足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严肃执纪问责,持续纠治“四风”,严抓八项规定的落实。督促各党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现单位内有违纪苗头要及时报告,增强履责主动性,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要及时做好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工作的目的。指导各党组织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经过上半年的不懈努力,公安局党委运行顺畅,新一届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真抓实干,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活力迸发,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党员干部作风主流持续向好。今后,我们将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核心抓手,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为建设我局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环境做好保障。
2022公安情报培训方案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各位观众,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党是我心中的明星。
每当看到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的时候,每当听到激越的《义勇军进行曲》徐徐奏响的时候,一种振奋,一种激昂,一种骄傲,一种自豪的心情便会油然而生。
我出生在一块红色的沃土上,从小就伟大的党充满敬仰之情。上学以来,我就从书本上学习并熟记了许多革命先烈为了祖国的解放和人民的幸福,英勇奋斗、不怕牺牲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年仅十五岁的刘胡兰,从容不迫地走向敌人的铡刀,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战斗英雄董存瑞为了开辟祖国解放的胜利道路,舍身炸掉敌人的碉堡;邱少云为了革命的胜利,烈火烧身一动不动,用生命换来了战斗的胜利。
从这些烈士们的身上我认识到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也明白了为什么高高飘扬的国旗这样鲜艳?为什么冉冉升起的朝阳这样鲜红? 因为这是血染的风采。
今天中国共产党,已经满怀豪情的走过了xx个春秋。xx年的时间对于人类历史的长河来说,只不过是短暂的一瞬,可对于中华民族来说却是天翻地覆的xx年。回顾历史的长河,我们这个拥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曾几度兴衰。
从“九?一八”的战火,到卢沟桥事变,从南京大屠杀,到皖南千古奇冤,外强内患,村村遗骨,处处狼烟。“夜漫漫,路漫漫,长夜难明赤县天”,中华民族,危在旦夕。在这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中国共产党领导着千百万革命志士,赶走了帝国主义,推翻了蒋家王朝,拯救了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唤醒了四万万中国的劳苦大众,用鲜血和生命赢得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天安门城楼上的庄严宣告,响彻了大江南北,震惊了整个世界。
中国人民从此进入了一个当家作主的新时代。祖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工农业生产蒸蒸日上,人民生活普遍改善,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改革开放蓬勃发展。原子弹、氢弹、洲际导弹、核潜艇、神舟载人火箭……人家有的我们有了,人家还没有的,我们也要有。无数事实证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不但能够摧毁一个旧世界,而且有能力建设一个新世界。
大家是否还记得,1998年夏正当我国人民沿着改革开放的道路奋勇前进的时候,我国长江,嫩江,松花江流域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大洪水,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损失。这要是在旧中国,不知又将有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然而在当今的新中国,“洪水无情人有情”,从共产党到广大的人民群众,从公安干警,武警官兵到人民解放军,一双双热情的手,一颗颗炽热的心,纷纷涌向抗洪救灾第一线;一批批赈灾捐款,一车车救灾物资,寄托着海内外同胞的情意,满载着各族人民的心愿,源源不断地送往灾区。受灾群众眼含热泪,无限感激地说:“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千好万好,不如社会主义好!”历史证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其他制度不能比拟的!只有中国共产党,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
跨入新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勃勃生机,三峡工程的建设,西部大开发的实施,载人宇宙飞船的成功升空,都预示着新中国有一个更广阔的前景。今天我们凝望着五星红旗,倾听着激昂的国歌,我们已在心中筑起了一道新的长城。那就是,树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信心满怀地迎接祖国的灿烂明天!最后我想用一首诗来结束今天的演讲:
你是东方升起的一轮朝霞,晨曦中我们沐浴着你明媚的霞光。鲜红是你不尽的追求,金黃是你永远的辉煌。
世界在你面前展开无边的天地,中华腾飞的宏愿使你豪情万丈。当世纪的钟声敲响,当未来的精灵翱翔, 征途上你是导航的灯塔,火红的党旗永远飘扬。
谢谢大家!
2022公安情报培训方案心得体会和方法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工地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三)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2022公安情报培训方案心得体会和方法四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我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工作中,站位全局,主动谋划,同局长紧密协作,团结和带领全县广大公安民警,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努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力促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有效确保了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20xx年,全局共有27个单位和8名民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工作中,我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认真组织全局民警学习。20xx年,共组织局党委集体学习18次,组织中层干部集体学习36余次,组织全体民警集中学习8次。学习过程中,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利用工作及业余时间进行自学。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等进行了反复的学习,做学习笔记达2万余字,撰写心得体会文章7篇。在学习过程中,注意将理论与公安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在实践中对理论进行印证和深化,用正确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理论指导实践,使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明显提升。回顾过来的工作,自己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持了高度一致。
(一)牢牢抓住思想政治工作。一是不断加强思想建设。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用正确的政治理论武装民警头脑,筑牢了思想防线,提高了民警的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使公安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探索和实践新形势下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针对新形势下公安民警思想特点,我改变过去单纯的开会、说教式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采取谈心、家访等方法,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三级谈话”制度,实行局主要领导同党委成员、党委成员同分管所队一把手、各科所队一把手同普通民警每月一谈,切实掌握队伍的思想状态;三是在生活上关心民警。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与其他党委成员一起多方筹集资金,为全局民警每人投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定期组织民警进行体检,落实了年休假制度。凡是民警受伤、生病、父母去世等,我都亲自去探望,与广大民警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当民警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思想有疙瘩时,我总是主动地与其谈心,帮助解决问题,消除思想障碍。一年来,我与民警谈心谈话共60余次,帮助民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难题10余件,使全体民警深受鼓舞,心受感激;四是不断强化宣传思想工作。在年初,指导制定了全局宣传思想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量化了任务,强化了责任。推进过程中,坚持指导与调度相结合、内引与外联相结合,迅速掀起了宣传活动高潮。20xx年,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共发稿521篇,其中国家级17篇,省级170篇,市级319篇。在省厅发布简讯、简报23篇。同时,加大了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京畿亮剑”专项行动、肖某某系列撬盗保险柜案、张某某系列打孔盗油案、“8.8”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后,在省电视台做了专案播报,在社会上形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紧紧扭住班子和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工作中,把科室所队领导干部的培养作为重要内容,严格选拔任用程序,坚持群众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班子组成后,会同局长逐个对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进行谈话,帮助树立权威,维护班子团结。同时,经常深入到基层所队,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强化民警业务技能培训。20xx年以来,我们紧紧以“实战训练年”活动为载体,主动开展了规范执法培训、体能训练、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战演练等训练活动,20xx年,我们共组织全局性的法律知识培训5次,参训人员280人次,与此同时,在网页上开设了《学习园地》,及时提供法律、法规网上题库,方便民警“点对点”开展自学、自训、自测;组织实弹射击训练2次,参训民警200人,以巡警大队、刑警大队、派出所等实战单位为主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实战演练10次,在体能是在体能训练方面,以科室所队为单位,充分利用县城二中操场、刑警大队大院、巡警、交警大院等场地,结合实际开展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等项目训练100多场次。在教育培训工作中,我们还狠抓教官队伍建设及案件点评工作,20xx年,我局民警刘志军、马彦鹏、陈少峰3名同志作为兼职教官到市局参加培训,白金永到省厅参加实战教官培训,其中白金永还被省厅评选为优秀实战教官,这些教官在全局培训中发挥重大作用,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也发挥了言传身教的效果。在讲课素材方面,注意对身边的案例进行点评,对基层实战单位办理的每期案件,结案后都有进行点评,影响较大的案例制成光盘供全局学习。如2011年“4.18”拐卖儿童案,制作了专门光盘,上报省厅作为实战案例素材。
(三)狠狠钳住民警纪律作风。做好公安工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是保障。20xx年,我们一是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整治作风建设“四风”问题和公安部“三项纪律”的内容制作成了教育警示牌,全局各单位全部在显著位置悬挂,同时,给党委成员制作了学习桌牌。将省委“双十条”和上级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辑印成册,发至全体民警手中,供大家随时学习,随时警醒;二不断强调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确保时刻将队伍情况牢牢掌握在手中不发生问题。“武邑事件”曝光后,10月14日上午召开了车管、人口、出入境等窗口单位全体民警参加的作风整顿治理会议,通报了武邑事件,组织民警以武邑事件为反面典范,查找在宗旨观念、纪律作风、服务方法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问题;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抽调纪检、督察等部门民警组成督导组深入一线,对各专项工作和纪律作风进行督察,对违反警规禁令的案事件,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四是严格管理。对民警身上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敢说敢管,主动帮助改正,防止其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四)切实抓好各项业务工作。对于各项业务工作,我都主动思考,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职能作用。一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20xx年开展了打黑恶除痞霸“雷霆”行动和“京畿亮剑”暨打击“两抢一盗”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严厉的打击了“两抢一盗”侵财犯罪和黑恶痞霸势力犯罪。“雷霆行动”中,破获黑恶痞霸案件98起,抓获黑恶痞霸嫌疑人99名,打掉黑恶痞霸性质团伙3个。“京畿亮剑”行动中,侦破“两抢一盗”案件355起,抓获侵财犯罪嫌疑人233名,其中“两抢一盗”155名,黑恶痞霸33名,省厅督办的1起打孔盗油案件和市局督办的打孔盗油系列案件1串3起、抢劫工地案件1串3起全部侦破。在全省公安机关打击“两抢一盗”百日攻坚行动中,我局在廊坊市排名第一。在市局组织开展的“京畿亮剑”专项行动中,我局同样排名第一,在公安中心工作严打整治方面取得两个全市第一,在永清县公安局成立以来尚属首次。20xx年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6名,打掉团伙32个,发生命案1起已破获。查处治安案件1453起,处理人员867人;二是深入开展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共立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26起,抓获环境污染犯罪嫌疑人21名,起诉10人,上网追逃18人,取缔“十五小”、“新六小”企业加工点120家;三是强化食品药品案件打击力度。组织开展了“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破获食品药品案件5起,刑事拘留9人;四是在重打击的同时,全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对全县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及内保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党政机关和广播电视等机构,在检查督导其完善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巡逻,确保绝对安全;扎实推进“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对全县25个居民小区的楼房栋数、人户范围、安防设施、保卫力量、治安状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并建立了台帐,绘制了平面示意图。按照以点带面的原则,先后分2个阶段共确定了11个小区作为先期试点,全部建立了门禁系统、周界报警、警务室、视频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电子巡更和治保组织;强化巡逻力度。在城区,由治安大队、巡警大队、机关科室和永清派出所分片负责,加大巡逻的密度和频率,将警力摆上街面;在各乡镇,由派出所民警带领联防队员开展巡逻
团结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因此,在工作中,我时刻注意维护局领导班子团结。坚持多年来对人对事优良的思想品德,尊重领导和上级,对下属做到工作严格要求,接触平易近人,对自己名利得失从不计较,始终保持了自己优良的作风。坚决服从一把手领导,维护班子权威,对于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坚决执行,作到令行禁止。对于分管的工作,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履行职责,对与自己意见相左的同志,求同存异,并主动寻求统一思想的途径,尽快取得共识。在工作作风方面,不断树立团结共事理念,工作中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带头执行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经常性深入基层,每周确保两天的时间深入基层所队,与民警谈心,了解实际情况,帮助解决问题。同时,勇于担当,对于各项工作,勤于思考,精于谋划,在遇有急难任务时,果断决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为社会安定、打造平安永清打下优良的基础。
新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着形形色色的诱惑,我始终严格约束自己,保持一颗平常心,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本色。一是坚持用《党章》来约束和要求自己,强化“三观”改造,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二是严把“三关”。即: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坚持把权力用在工作上,不以权谋私。坚持在金钱面前不动心,不搞权钱交易。坚持不以关系代替原则,对自己严格要求。多年来,从没有发生过不廉洁问题。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德能勤绩廉述职报告 | 述职报告怎么写 | 述职述廉报告
德能勤绩廉述职报告 | 述职报告怎么写 | 述职述廉报告
2022公安情报培训方案心得体会和方法五
自3月3日开始,___派出所按照《___公安局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自身实际,详细制定排查整改计划,按照实施方案逐项予以排查整改。在此阶段活动中,派出所领导高度重视,以身作责,民警结合学习内容、工作实际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认真反思,找出差距,找到不足,找出存在问题,围绕查出的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了人人发言,确保了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了活动扎实有效,避免了活动走形式,走过场,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现将排查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总结如下:
1、所主要负责人开拓创新的精神不强。虽然,过去派出所在局里各项工作中做得也不错,但也存在一些较严重的问题,有很多的工作都是想做又不敢做,畏畏缩缩,缺乏果断和胆量。特别是在警务室的工作上,认为辖区管护站办公条件基础差,工作难度大,以致曾出现畏难情绪,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还没有大的起色。
2、思想作风方面。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平时是讲的多,但落实的少。有的民警为人民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高,不能经常深入责任区,联系群众,还存在“冷、硬、横、推”的四难现象,窗口民警有时出现对待群众不耐烦,甚至出现不理睬的现象,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纠纷,有时接待民警没有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致使群众不理解,有意见。
3、学风方面。政治理论学习的气氛不浓,有的民警学习意识淡薄,热一阵,冷一阵,平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较少,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开展理论研讨和专题调查研究做得不够,在业务理论学习上还不够严,对公安工作知识和现代高科技信息掌握的不够全面,许多方面还没有达到局里的要求。
4、干警作风方面。一是对现代高科技信息技术学习掌握不够,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二是工作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基础工作缺乏,新办法不多,缺少特色。三是领导与民警之间谈心较少,不能及时了解民警的思想动态,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
1、加强派出所建设,要建立和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民主生活会和集体讨论决策制度。要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并有针对性地在民警中进行专题辅导,以此来促进民警学习理论和调查研究,提高其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要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交心通气,消除隔阂,增强领导与民警间的团结,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坚持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制度,发挥集体的智慧,避免“一言堂”。
2、强化宗旨教育,在干警队伍中树立牢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结合爱民月和创人民满意活动,认真开展有“有困难,找民警”活动,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制度化,日常化。继续抓好对外窗口建设,逐步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善民警的工作态度,杜绝“冷、硬、横、推”的四难现象,既做到热情文明、快捷高效,又要坚持原则,严格户政政策。认真做好群众的接待工作,做到耐心细致,认真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要树立群众的报警求助再小也是大事的观念,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标准,对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的事情,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转送工作。提高民警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3、坚持实事求是。首先要抓好如实立案,要落实接警、受理案件、立案、侦查和案卷归档的责任制,做到接警有登记,严格按照管辖范围和标准受理案件和立案,加大案件的侦查力度,对已查处和未破案卷及时交内勤整理装卷归档备查。第二在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上从客观实际出发,既要有开拓进取精神,又不搞花架子。
4、加强民警队伍的法制教育,抓好经常性的业务学习培训,采取请老师来进行讲课辅导和开展专题业务讨论等方法来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做到办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条文准确,量裁处罚恰当,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在民警中开展文明执法活动,提高执法水平。
5、抓好民警队伍管理。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和健全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以制度管人,制度一旦制定,就必须坚决实行,奖罚分明,尤其要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法,使之切合实际,易于操作,真正做到奖勤罚懒,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___派出所一定以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把派出所建成团结务实、政治可靠、业务过硬、人民满意,能够确保一方平安的战斗实体。
公安情报培训方案心得体会和方法 情报民警培训心得体会(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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