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岗位能手申报范文 制造岗位能手申报范文模板(四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制造岗位能手申报范文一
、 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电话: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中国
(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 省 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电话: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中国
在 登记注册,(以以下简称丙方)英文:
其法定地址: ,英文: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 合资经营" "。(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外文名称为: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自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合营各方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销售 和 公文箱、尼龙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产 只 公文箱。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由双方商定,并报审批机构批准,生产规模可增加,产品品种将发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共 美元。
第十条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共为 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中:
甲方: 美元,占 %
乙方: 美元,占 %
丙方: 美元,占 %
第十一条合营各方均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资比例在领到营业执照后三个月内一次缴付。
第十三条合营各方中任何x方如向其它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其它合营各方同意,报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理登记手续,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能减少出资额,但可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当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其它合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事宜:
×方责任: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负责合营公司所需设备的订购进口报送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借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方责任: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现金;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原材料等事宜;并负责将所订购的货物运到中国港口;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的培训,以使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产品,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技术提供
第十五条 方为合营公司提供 公文籍等产品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目的要求的,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方照 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积极配合,组织雇员认真学习。
方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协助先进设备选型和购买,提供先进的技术。
第十六条合营各方密切配合应在合营公司开工六个月培训期后,使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到 %。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标准,依照销售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合格产品占年总产量的 %。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生产的合格产品由 方负责销售国外市场,合营公司参与销售价格应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由董事会制订。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一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产品销售及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其中,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批准后应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的商标由董事会商定,然后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派 名,乙方委派 名,丙方委派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营公司的解散终止;
3.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4.合营公司和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对重大问题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协调,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不属于重大权力问题,可采用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它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并主持,经任意两名董事提议,董事长或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会议一般应在 市,必要时也可在中国的其它城市或国外的适当地点召开。董事会的重大决议等记录签署后应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档。
第二十八条经各方同意后,由董事会聘请公证会计师一人列席董事会会议。公证会计师有权审阅合营企业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会计档案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和建议。董事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特邀代表列席董事会。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九条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首任总经理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行使总经理职权。
第三十一条经营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或处分。
第十一章设备材料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方在国外市场购买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设备时,应邀请 方派人参加,价格应经合营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建和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小组,负责生产厂房的调整,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等工作。
筹备组由 人组成,费用在准备费中列支,筹建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筹建组长副组长由董事会任命,组长和副组长对生产准备工作进行实施和监督,准备工作完成后由董事会验收。验收完毕,筹建组即告撤销。
第三十六条筹备小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定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 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小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小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小组根据 方提供的工艺生产要求,确定引进和在中国境内购置和加工的设备清单,价格共同商定,择优购置,并专门签定设备购置合同,按合同验收设备,如不符合要求将按章索赔。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具体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 市劳动管理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中外双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合营公司一切外汇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由董事会讨论通过,制定会计制度,并付诸实行。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
(但不得低于 %)。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记载;月终、年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亏计算表,生产成本核算表)分别用中文和英文编写,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报告。
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如×方认为需要聘请其它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的财务进行审查, 方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合营公司在中国 分行开设人民币和外币帐户,平时以人民币和美元分别记帐,年终以人民币进行会计决算。
第四十八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四十九条合营公司的合格产品出口,按规定可申请减、免工商统一税,所得税免征手续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合营各方分得的利润用于公司再投资部分,期限不少于五年的,经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的 %,再投资不满五年撤出的,应缴回已退的税款。
第五十一条合营公司所得的利润总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后,扣除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余下的净利润按投资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项基金金额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 方分得的利润汇往国外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和外汇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合营公司发生亏损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可用储备基金弥补或结转下年度。
第五十四条合营公司缺少资金时,可按"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规定办法"向中国或中国的其它金融机构贷款,也可向国外机构贷款,筹措资金时,应考虑利率、期限等条件。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
第五十五条合营期限为 年,自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六条合同期满后,如甲、乙、丙方愿意继续合营,可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它的委托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五十七条出现下列各项情况时,合同也可提前终止:
1.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或不能恢复时。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来影响,合营公司经营发生困难而无法继续时。
3.任何x方违反合同,使企业无法经营时。
发生上述情况,合营各方应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碍,避免终止合同。
第五十八条提前终止本合同,须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提出结业申请证书,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部或其授权机构审批。
第五十九条终止合同时,由董事会提出财产清理的方案,报请当地的财政部门和开户银行审核并委托在中国注册的公证会计师办理清算事宜。清算后的财产,按投资后的比例折分。 方分得的资金可按"合资法"规定汇往 。
第六十条合同终止,清理工作结束,必须向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交回营业执照,停止一切营业活动。
第十六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六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险
第六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六十三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各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法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其它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继续合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合营各方中的任何x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提交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合营公司其它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的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按合同第五十七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七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合营公司几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方应付的责任。
第六十八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保书。
第二十章场地使用费
第六十九条合营公司使用的场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所有,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第七十条合营公司租用场地 平方米,租用费为每年 元(人民币)/平方米,租用费缴纳方法,期限要根据 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合营公司租用 方厂房、仓库暂定为 平方米,租用费定为每年 元(人民币)/平方米,按使用面积计取,水、电、汽设施租用费每年共计 万元(人民币),上述三项费用列入产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用电报通知合营公司其它各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的出具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适用法律
第七十二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三章争议的解决
第七十三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七十四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章文字
第七十五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
第二十五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七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组建工程协议、销售协议等(略),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条甲、乙、丙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丙方授权的代表在中国 签字。
精选制造岗位能手申报范文二
在整个国际国内市场形势不够乐观的环境下,公司最需要做的就是练好内功。就生产制造中心来说,我们要把对市场的危机感体现到日常的生产工作中去,提高生产掌控能力,提高效率,降低损耗,在生产环节全力保证客户的订单补单能够及时出货。
回顾生产制造中心20__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进展:
1.生产制造中心20__年年产量比20__年提高1.2倍,人均日产量从7.5件提升到9件左右,超越了当时预定的1.1倍的目标。
2.通过精细化管理,制定一系列控制卡,对生产制造中心的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从执行结果来看,虽然有些控制卡还需完善改进,但车间日清工作、后道回修、“6s”等改善明显,生产管理看板的运行也使生产部每天可以直观看到各班组效率,并采取相应措施调整改进。
3.品控部的品质控制,从原料到成品的整个环节,控制得更为完善,品质的数据更科学与客观,并有针对性,如不良率、线毛、违规率等等。
4.技术ie部通过模版改进、普及,ie流程中转款、清尾的加快,提高了生产制造中心的产品加工能力以及快速周转能力。转款时间基本控制在该款工时的3.5倍以下。比起往年,进步明显。
5.测时部标准工时数据搜集工作已完成,并已整理出各品类的标准工时基本框架。
当然,20__年生产制造中心还有很多工作有待改进,如车间员工流失率太高,冬装计划完成有拖延,精细化管理中有些控制卡执行后效果不明显,车间有些班组效率低下等等。
20__年,生产制造中心主要针对上述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生产产能争取20__年比20__年再提高1.05至1.1倍,具体来讲,即从人均9件提升到9.5-10件之间。
2.加强以班组为单位的基层管理团队建设,开设试点并推行包括工会小组长在内的核心领导小组管理机制,提高管理团队服务能力与沟通能力,让员工工作生活更和谐、稳定。
3.完善现存的各类流程控制卡,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流程继续进行整理规范,使精细化管理更深入生产各环节。
4.生产效率提升方面:
①逐步在车间开始试行标准工时,公开工序工价,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②培训标准动作,提高员工技能,减少动作浪费。
③技术ie部的工作流程更为独立。封样等产前准备工作提前,工价提前到上线前。制订更为科学统一的节拍模式。
④对自动智能化设备的接触与学习引进,以及模版夹具的提升,如自动化模版机、充绒机、自动化裁床、自动化订扣机等,都可节约人手,提高效率。
⑤技术ie部流程优化,定点扶持较弱班组,营造同步氛围,不断提高各班组的同步能力。
⑥更加科学运行生产管理看板,提高生产制造中心的计划达成监控能力,与解决生产异常能力。
5.品控部重点提高产前与半成品品质控制能力,让车间更加顺利地生产。
以上就是20__年生产制造中心主要的工作设想与目标。生产是企业品牌运营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做好了每个环节的工作,企业才有可能在危机中求得生存,继而变危机为商机,抓住机遇促使品牌取得新的发展。
精选制造岗位能手申报范文三
合同编号:
甲方:---(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发单方)
乙方:(接单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双方协商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就委托生产加工 服装 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工货号、品名、数量、单价、布种;
二、甲方负责生产所需的有关物料提供,主要指:
1、 产品所需的面、辅料提供,或者是裁剪好的布片。 2、 产品样衣、裁剪版、实样、工艺制造单。
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供面辅料。如无法按时提供,则交货期顺延。
三、加工要求:
1、乙方投产前,要经过甲方的产前样确认;
2、乙方需配合甲方质管部门提供相关的质量和生产进度数据;
3、乙方需按甲方要求配色、配码生产,如果甲方有调整,急需要部分的颜色、号码,乙方要积极配合;
4、甲方提供给乙方生产的款式,乙方应对外界绝对保密,如泄露给第三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资源完成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生产转发给第三方生产;
6、乙方作为甲方的加工厂家,乙方要积极参加甲方生管部、质管部召开的各种相关会议。
四、品质要求: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一级品标准以及甲方提供的《工艺制造单》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乙方不行私自调整标准。
2、发现确实因为工艺的问题,需要在质量方面调整的,要经过甲方质管部门的书面确认。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责其赔偿,成衣出现废品和次品的将不计算加工费。少交货、交废品与次品的,按成本价在加工费中扣除;布料和辅料超耗的,按成本价扣其加工费。
4、甲方将对乙方送来终检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的合格率必需达到 %以上;5、乙方退回返工修复的产品,乙方应甲方的要求返工,不得未返工的货品参杂在待交的合格品里面,如上交到甲方公司,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属于是因乙方自己管理不善给其带来的严重后果。
五、交货要素:
1、交货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以前全部交清;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本公司仓库。
3、包装方式:交货的外箱必须注明箱号、箱数、箱内产品名称及各规格、数量。乙方提供包装箱并负责包装及承担费用。
4、验收方式:乙方检验,甲方终检。
5、运输方式:乙方负责所有运输费用。因产品的品质问题退货的所有往返运费也由乙方承担。6、交货随附文件:装箱明细单。若是交给货运公司发货的,乙方并将货品运输单传真给甲方作为通知收货凭证,运输凭证原件随后寄给甲方。
六、交货规定:
1、乙方必须严守交货日期,如果因甲方原、辅材料拖欠或其它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按期交货,应由乙方填写延期申请表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同意。
2、如果因乙方自身的问题,而造成逾期交货,逾期时间6天以上10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10%;逾期10天以上15天以内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30%;逾期15天以上的,将扣除产品加工总价80%,并承担赔偿甲方因乙方逾期交货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出现逾期交货1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不负责乙方的任何损失。
3、如果乙方没按甲方的要求生产,而造成码号、颜色不齐,品质不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七、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交货量达到整单加工产品总量 60%的,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30%;2、乙方整单加工产品全部交清,并经过甲方验收后的半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整单产品加工总价的60%;
3、加工费余款的10%在甲方验收入库后的一个月后付清。
八、争议解决:
1、双方需要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处理。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附件、
1、《生产工艺制造单》、《样衣》、《纸板》、《耗料计划单》; 2、《生产指令单》
甲方:---(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法定代表签名盖单: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年 月日
精选制造岗位能手申报范文四
____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合同
第一章总则
中国____公司和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
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省××市××区××街号;法定代表:姓名__职务__国籍__。
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国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法定代表:姓名__职务__国籍__。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省__市__路__号__。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承担责任,对合营企业超过认缴部分的债务,无论系分别债务或连带债务,均不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____产品;
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
研究和发展产品。(注:要根据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____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元,作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元,占____%;乙方____元,占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投资:
甲方:现金____元
机械设备____元
厂房____元
土地使用费___元
工业产权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乙方:现金____元
机械设备____元
工业产权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注: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应低于25%,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为出资时,甲、乙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对以上所列的各项目,除现金和土地使用费外,其价格应由甲、乙双方按下述方法进行评议商定:(注:可以采用帐面净值法或重估价值法等)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甲、乙任何一方,若未能按期如数向本合营企业缴付其出资额,则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或合营企业)按下述之方法进行赔偿(或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
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按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中国港口;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和工人及其他人员。
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协助合营企业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办理进入外国合营者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签证;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司提供的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
提成支付期限以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内销部分占__%。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营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
由合营公司与中国外*公司订立的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公司包销的占__%;
由合营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甲乙两方协商确立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甲乙双方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注: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列举主要内),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数通过或简单多数通过决定(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方推荐;副总经理人,由甲方推荐人,乙方推荐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议决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外。筹建处由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人,乙方__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生产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注:也可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一种外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合营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每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合营企业的全部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提取第四十四条所列基金后,应按合营各方出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若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不得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年度利润分配。另外,对分配形式应加以规定。)
第十五章合营期限、解散与清算
第四十八条本合营企业在下述情况下解散:
1.合营期满;
2.合营期满之前,出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或事件,经董事会决议,本合营企业也可解散;
a.合营遭受重大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b.任何一方违反经营合同规定,使本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c.合营企业达不到经营目的,投资无法回收;
d.不可抗力,等。
第四十九条合营企业宣告解散时,董事会应组织清算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03条到108条规定进行。
第五十条合营公司的期限为__年。合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申请延长合营期限。
第十六章合营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营,合营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七章保险
第五十二条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司的规定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八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三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营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营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五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六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收取违约方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五十七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八条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应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九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适用法律
第六十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一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六十二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三章文字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四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四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六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双方收件地址。
第六十七条本合同于一九__年__月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签字。
中国__公司代表
__国__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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