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员心得体会和感想 醉酒驾驶员心得体会和感想感悟(五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醉酒驾驶员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车辆出行要体检,带“病”上路很危险
出行前要仔细检查车辆的操纵装置、刹车装置、照明信号装置是否可靠有效;油、电路及接口有无渗漏现象;检查前后轮胎有无损伤,气压是否合适;检查喇叭、车速表、前照灯、转向灯、制动灯能否正常工作;检查随车工具及警告标志牌是否齐全,并携带火花塞、冷补胶、保险丝和灯泡等易损配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摩托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应按照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上道路的摩托车未携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依法扣留机动车,并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
投保车辆交强险,出了事故有人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保险。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机关交管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四
行车路线早打算,一路平安早到达
出行前驾驶人可通过上网查询等方式,提前了解途经路线的交通和天气信息,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尽量避开道路施工及交通拥堵路段。同时出行前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和充沛的体力,为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基础。另外,多数感冒药的副作用会导致全身乏力、疲劳、嗜睡等不良反应,在行车前应避免服用。
◎心中有路谱,行车不慌张!药物副作用,临行要提防。
五
谨慎驾乘保安全,头盔护具少伤残
摩托车机动灵活但稳定性较差,在发生事故时致残率、致死率极高,因此,摩托车驾乘人员要按规定穿戴适合的头盔和其他防护装备。头盔和手套可在事故中缓冲驾乘人员头部和手部受到的冲击,在寒冷天气中还有防寒防风的功能,雨天则可以避免湿滑引起的操作失误,此外还可以选择其他护具,包括护手、护腿、护背等。驾驶人最好着颜色明艳的衣物或反光衣,切忌将外衣反穿挡风御寒,以免影响正常操作,发生事故。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一次扣2分。
六
超员超载危害多,发生事故伤亡大
摩托车载人载物加剧了车辆的不稳定性,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法律规定摩托车要按照行驶证上的核定载人数载人,且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摩托车不得载人,不得运载超过规定高度的物品,不得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
七
驾驶姿势规范,骑行潇洒安全
正确的驾驶姿势是平稳灵活地操纵车辆的基础,是安全驾驶车辆和防止驾驶疲劳的前提。总体来说,驾驶人正确的驾驶姿势应该是身体自然放松,两眼平视远处,人与车形成一个整体。长时间驾驶时,正确的驾驶姿势能够减轻驾驶人的劳动强度,预防疲劳,避免操作失误。
八
酒后驾驶违法,酒后切莫开车
人在饮酒后因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增高,会出现中枢神经麻痹、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状况,进而导致运动机能低下、操作动作迟缓等问题,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扣12分。
九
驾驶陋习不能有,一路平安喜团圆
驾驶人开车接打手机时,无法有效地控制车辆,安全隐患特别突出。接打手机时,人的精力不集中,反应迟缓,紧急情况下驾驶人难以作出准确的判断,更谈不上安全有效的处置。驾驶人应摈弃开车接打手机、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陋习,保护自身安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扣2分。
十
大型车辆要远离,保持车距避盲区
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尽可能避开大型车辆。大型车辆因高度和长度的关系,会在车辆周边产生一定的视觉盲区,一旦大型车辆突然变更车道或紧急刹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大型车辆快速通行时,形成的气流会对周边较近的物体产生一定的吸力作用,如摩托车靠得太近,则易引发被卷入车底的交通事故。
◎尽量避免与大型车辆并行或跟车过近。大型车辆转弯半径大,切忌驾驶摩托车在大型车辆转弯的内侧半径内行驶,避免由于内轮差发生事故。
2022醉酒驾驶员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潍坊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规范车辆运营行为,切实维护学生交通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1.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② 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③ 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④ 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⑤ 无犯罪记录;
⑥ 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严格按照校车核定人数、规定线路、运行时间接送学生。严禁出现漏接学生、超员或者更改运行线路等情况,在接送学生过程中不得搭乘社会人员。
3. 积极主动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教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校车进行监管;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学生上下学的组织管理,科学调整接送学生上下学时间。
4.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加相关教育活动,在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后,可使用校车。除此以外,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利用校车从事一切运营活动。
5. 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时参加车辆定期检测,保证每学期开学前到车管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每月自行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临检,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6. 严格遵守校车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规定,积极参加有
关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认真执行校车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7. 校车驾驶人应配合校车所有人及时维护和保养车辆。在校车运行过程中,及时发现车辆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向校车所有人、服务学校和有关部门及时汇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8.校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出现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驾驶或驾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9.校车驾驶人出现违法运营行为的,由监管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驾驶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如校车驾驶人有变动,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备案。学校重新与新校车驾驶人签订《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在新校车驾驶人未签字前,原校车驾驶人仍应履行本责任书所列各项责任。
朱里街道中心学校学(章) 负 责 人 (签字):
校车驾驶人(签字):
二〇一三年 九月
2022醉酒驾驶员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给驾驶员叔叔阿姨们的一封信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书信吧,书信是向亲人、朋友、同志问候、谈话、联系事宜的一种应用文书。
醉酒驾驶员心得体会和感想 醉酒驾驶员心得体会和感想感悟(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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