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座谈会心得体会简短 管理座谈会心得体会简短范文(五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对于管理座谈会心得体会简短一
目的:降低餐具破损率,提高酒店服务档,将餐具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原则:谁打破谁负责,无人负责再平摊;员工打破损按餐具原价赔偿。
餐具损耗控制在千分之二范围以内的,为正常损耗。如果破损金额超出酒店规定的破损率2‰时,将按要求直接找到责任人。(自然损耗不包括客赔)。
平摊比例:洗碗间、传菜1‰;楼面部0.4‰,厨房部0.6‰
三个环节:厨房部;传菜、洗碗;楼面部
1厨房出品不用破损餐具。
2 传菜生不传破损餐具。
3服务员破损餐具不上桌。
监督的机制:
菜肴从厨房出品后会先经过传菜间,在传菜间,跑菜的服务员如果发现盘碗有破损,原菜退回厨房换餐具,此破损餐具由指定人员登记(一般是当日厨房间的领班),其破损就归厨房。
而只要菜一上桌,破损责任就由楼面部承担(服务该桌的服务员)。
洗碗组清洗后的餐具进入消毒间,每天晚餐结束后,厨房的安全检查组负责清点洗好的餐具,如有破损,要归洗碗组。
责任化分:
监督检查:总经理负责领导监督责任,财务部负责监督和检查责任;质检部负责经常检查责任;
楼面部经理、厨房厨师长、传菜部负责人负责登记和直接管理责任;
酒店所有员工都有监督权利。
整体流程:
洗碗间、传菜部
1.餐具分类摆放、按次序清洗。
2.大小分类。
3.在员工清洗餐具时,领班要监督有无破损。
4.洗碗部领班要经常到后厨查看是否有餐具破损,对破损登记表进行检查。
5.撤餐具用筐撤,不要超载。
6.餐中随时撤走空盘(根据工作情况)。
7.传菜员若打破餐具,未仔细验收餐具有无破损者,责任分到个人。
8.传菜员监督服务员。
9. 破损餐具有传菜主管负责登记。
楼面部
1.严格按码筐标准执行。
2.若打破餐具,未仔细验收餐具有无破损,服务员承担责任。
3.员工之间互相监督。
4.破损餐具有楼面部经理负责登记。
厨房
1.餐具要求人工搬运,要轻拿轻放。
2.严格验收盘子有无破损,责任到个人头。
3.厨房人员相互监督。
4.破损餐具有厨师长负责登记。
门卫、保安
仔细清理、检查垃圾筒,垃圾场有无破损餐具,如发现却找不到责任人,责任由门卫保安承担
做好监督工。
控制破损管理
传菜部负责人:真实记录每日破损情况,破损餐具,详细登记破损地点、时间和责任人,统一放入破碎桶内,月底由财务部核准并监督处理。
激励措施:
1.对私藏餐具,私自处理破损餐具隐瞒不报的员工给予开除,工资、押金一律作为破损餐具的赔偿。
2.门卫.保安若发现有破损餐具但未找到责任人的,对此门卫.保安处以100元罚款,并原价赔偿餐具
3.举报有私藏破损餐具者,酒店对举报者按餐具赔偿价若干倍进行先进奖励。
4.部门的破损餐具当天未能及时登记的,给予部门负责人50元处罚。
5.不按操作要求使用而造成的破损需赔偿2倍。
6.对故意损坏需赔偿5-10倍。
对于管理座谈会心得体会简短二
一、进一步明确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业主大会是为实现对物业的自我管理,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为了便于多个业主形成共同意志,保障物业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而组成的自治组织,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最高权利机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同事项做出决定,享有对物业管理公共事物的决策权。省《条例》明确了业主产权人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的界定;《条例》规定,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大会讨论和决定,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组成。如有20%以上的业主提议,即可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二、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物业收费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多年以来一直是困绕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问题之一,主要表现在一是收费难度大。少数业主受传统的福利性管理影响较深,不愿交管理费;还有一些业主将购房作为一种投资,仅仅为了增值长期闲置,给物业费的收取带来困难。二是收费行为不规范。《条例》的颁布实施,使物业服务收费维护了物业企业和业主双方的权益。物业服务收费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条例》从满足不同类型的服务需求出发,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引导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遵循管理服务收费的定价原则、定价方式和价格构成;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制定住宅的收费指导价,方便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选择确定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国家和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协商确定,随着我市物业管理收费等级标准的出台更规范了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服务收费行为。个别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行为,将受到业主委员会和法律的监督。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规范了前期物业管理,明确建、管责任。
相当一部分物业企业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的,割不断的“母、子”关系,使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运作程度不够,物业管理企业在经营和运作上受到制约,缺少独立性和经营自主性,影响专业化水平的提高;有些开发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阶段遗留下较多的问题,有的工程质量低劣,有的配套设施不完善,有的开发单位在销售商品房时虚假承诺,如绿化率、配套设施、各种优惠、高承诺的物业管理等等。使得物业管理企业承担了本应由开发商承担的一部分责任,造成物业管理先天不足,给后续的管理工作带来重大困难。当住宅出现质量问题或住区环境问题时,由于建设和管理职责不清,一些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互相推诿,权责不清,会产生很多的混淆,使问题难以解决。为了加强开发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条例》规定,建设单位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7%的物业管理用房;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与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承接验收工作并及时移交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业主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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