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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心得体会范本 作风教育整顿的心得体会(八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心得体会范本一

1、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目前,乡镇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乡镇纪委的事,没有站到整个党委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并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没有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不够。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察、失监。

4、乡镇纪委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是兼职的职务,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纪检工作就会被忽视。虽然现在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只在紧急时临时调度,好一点的可以参与搞一些调查,差一点的可能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这都致使乡镇纪检力量不足、工作被动、琐碎,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落实,要协调,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评成绩,当前上级部门在对下级进行考核中,往往将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纳入到单位的考核指标中,针对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况,按照职级进行扣分。因此,乡镇纪委若查出本单位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部门在考评乡镇时就会扣分,从而影响到乡镇的社会形象及考评成绩。长久下来,自然会产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响仕途。当前对乡镇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评议、个人述职、本单位干部群众测评几种方式,而没有上级相关部门的评议。由于纪检工作职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纪检干部的综合得分一般不会很高。如果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监督到位,个别纪检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责任追究不严。一是由于新形势下案件的复杂,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待细化,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也比较模糊,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操作。二是农村基层职能职位缺失严重,许多站所属垂直管理,人、财、物由上级统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条条管理鞭长莫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又视为耳边风。三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乡镇党委有时明知有人存在违纪行为,但为稳定全局,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致使该违纪人员逃脱或减轻追究。

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乡镇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

1、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扭转过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级纪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2、改革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措施。一是改革乡镇纪委体制机制。乡镇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以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为主,工资与人事在上级纪委,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单独核算,乡镇纪检干部专门从事纪检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经济待遇。二是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只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三是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四是对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乡镇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二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处置、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各种惠农资金逐渐增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使涉农项目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高发区”和“温床”。今后,凡是涉农资金,包括粮补、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乡镇纪委备案并向乡镇纪委写出每笔款项使用情况说明,乡镇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

4、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作为基层,乡镇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老百姓最近的距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的九项规定和市委的十个严禁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其他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严管资金的监管,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乡镇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关键人来要求。

关于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心得体会范本二

为切实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狠刹“四风”,严防反弹回潮,经研究决定,4月至11月在全县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始终保持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坚持稳中求进、严肃治标、标本兼治,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坚决整治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以“抓常、抓实、抓细、抓深”为原则,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化风成俗。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群团组织机关及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从事管理的人员;授权或者受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及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吃喝上的不良风气。重点整治:在工作期间和明令禁止的特殊时期饮酒;以公务接待或者工作餐名义搞变相吃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到隐蔽场所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把吃喝费用拿到服务对象或者下属单位报支;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报销餐费,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公款购买酒水茶叶香烟,在公务接待中使用酒水等突出问题。

(二)交往上的不良风气。重点整治: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烟酒、消费卡、土特产、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向上级或者有关单位送钱送物;利用地方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对分管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不敢管、不愿管;政商交往不清,向服务对象借贷、放贷牟利,利用职务之便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委托特定关系人充当掮客,向服务对象入股、推销业务、介绍工程、低价购买产品或者服务;干预执法、司法活动,说情打招呼甚至站台撑腰等突出问题。

(三)车轮上的不良风气。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车辆,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车辆;公务加油卡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报支加油费用;私车公养,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汽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社会化租赁用车不规范;酒后驾车等突出问题。

(一)重申纪律禁令。县纪委监委会同县政府办、财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全面梳理公务接待、公务卡使用、内部食堂管理、公车管理使用等方面制度规定,针对薄弱环节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完善制度,重申“同城不得接待、公务接待不得饮酒、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公共场所不得酗酒”等禁止性规定。

(二)开展约谈提醒。各镇(区)、各部门单位分层分级开展专项整治约谈提醒,强调纪律要求,造浓整治氛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进行约谈提醒,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负责同志对驻在(联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财务、办公室、人事等重点岗位的分管领导、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人员进行约谈提醒。首次约谈提醒须在4月25日前全部完成,并留存备查;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前还应分别约谈提醒一次,必要时随时约谈提醒。

(三)组织专项督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对驻在单位食堂不间断开展督查;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镇(区)纪(工)委对所在镇(区)范围内的单位食堂及饭店不间断开展督查;县纪委监委(作风办)不定期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单位食堂和饭店进行抽查。县政府办、县级机关工委、公安、财政、审计、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税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主动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作风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委监委扎口管理。

(四)从严查处问责。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对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的作风方面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从严从重、一律通报曝光,并督促责任人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本镇(区)、本部门发生的问题严肃查处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作风问题线索快速查办机制,突出“关键少数”,严格“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强化教育宣传。各镇(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媒体宣传作用,通过网站、公众号、电视栏目等渠道,对开展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全县上下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在“清风响水”公众号设立监督举报热线,在响水电视台设立监督曝光台,加大作风问题通报曝光力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具体负责。成立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级机关工委、公安、财政、审计、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专项整治办)设在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力量参加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各镇(区)、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有序推进,狠抓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主体责

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心得体会范本 作风教育整顿的心得体会(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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