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庭审活动心得体会实用 案件庭审活动心得体会实用范文(七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大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案件庭审活动心得体会实用一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执行政治纪律不够坚决,有时对上级的一些政策规定评头论足,贯彻落实得不够好。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虽无出入私人会所,但也参加过他人的宴请。
3、遵守组织纪律方面,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有时汇报不够及时,贯彻执行不够彻底。
4、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韧劲不够,“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
5、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在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督查整改的重要时期,由于疏于管理,保密工作责任制履职不力,发生了一起区佛教协会文件泄密事件,受到了区监委的政务警告处分。
6、个人有关情况说明:
二、问题产生的根源
针对以上问题,我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与剖析,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1、宗旨意识有所淡薄。工作上慢慢疏远了与部分信教群众的感情,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联谊交友不够紧密,下基层检查工作就产生了“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的形式主义现象。
2、党性修养有所弱化。任副科级领导干部13年仍然没有被组织提拔重用,思想觉悟有所滑坡,标准要求有所降低,放松了党性修养的锤炼和提升。
3、工作作风有所退化。工作仅仅满足于完成任务,满足于不出纰漏,安于现状,按部就班,缺乏激情,求稳怕乱,不敢动真碰硬,逐渐滋生了等靠拖思想。
三、今后整改的措施
1、一以贯之践行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着敬畏之心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及信教群众的工作,真正为少数民族群众及信教群众谋利益、办实事。
2、持之以恒加强党性修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党章,强化党性修养,站稳政治立场,明辨政治是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上级党委保持一致。
3、勇挑重担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重返全省五强、全面建成小康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角色意识、担当意识,立足本职岗位,践行求真务实、苦干实干的工作作风,在民族宗教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不回避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推卸责任,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确保本次宗教工作督查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以文件泄密事件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保密法规学习,提高保密意识,加强保密工作日常监管,切实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以身作则遵守党纪国法。不断增强看齐意识、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持用《准则》、《条例》约束自己,切实维护党章和党内法规纪律的权威性严肃性。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勤政为民,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关于案件庭审活动心得体会实用二
反诉人(本诉被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被反诉人支付__________费_____________元。
2.被反诉人应负担案件全部受理费。
事实与理由:
反诉人认为:_________________。基于上述事实,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提出反诉,请法院依法公正判决,以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反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案件庭审活动心得体会实用三
同志们:
按照《在全市开展案件警示教育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学习了《关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相关内容,深切感到违纪违法案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其所作所为既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形象,更破坏了政治生态,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作为纪检干部,执法犯法,为个别违纪者打造法外之地,为腐败现象提供滋生罅隙,危害巨大,我本人坚决拥护党中央做出的处理决定。
一是理想信念动摇,精神之概缺失。xx从入党之初就没有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入党动机是为了一己私利,而不是为了党和人民事业,入党后也并没有进一步加强对自身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正因为没有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导致选择道路出现偏差,选择目标发生偏离,并沿着歧途越走越远。以反面案例为鉴,对照自身在一定程度上缺少了入党之初的激情和锐气,对自身政治理论学习要求不够严格、紧迫、经常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时时处处绷紧抓思想认识提升这根弦还不完全到位。
二是贪念私欲膨胀,为保私利妄为。随着职位的升迁,xx私欲和贪念不断膨胀,为了升官发财他大搞庸俗“关系学”,进行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受贿金额达1亿余元。其执政理念被贪念所驱使,其执政目标被私欲所掌控,其手中权力成为谋取政治利益和钱财的工具和筹码,为饱私利妄为,严重败坏了党员干部形象。以反面案例为鉴,对照自身有时存在不能坚持发扬艰苦朴素、过紧日子的作风,想着生活好些了物质生活也要有所提高,虽然能够严守防线,但这些思想和问题倾向仍不容忽视。
三是纪律规矩意识淡漠,执纪不守纪,律人不律己。xx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自恃手握利器,肆意妄为、失责弃守,将权力操控于自身的需要之下,经营利益圈,炮制潜规则,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僭越于制度之外,甚至自立规矩,专权擅断、玩弄规定、亵渎党性,最终走上了不归路。以反面案例为鉴,对照自身虽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日常工作中落实“一岗双责”还有不到位的情况,对分管部门党建工作抓的不紧、不严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一)始终对党忠诚老实,做到政治坚定。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各项工作中毫不动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打折扣。坚决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我将深刻吸取违法违纪案件教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将自身理论武装走深做实,严格要求、经常审视,将党对党员的要求、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时刻铭记于心,将党纪国法高悬于顶,把党和国家、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自警、自省、自重、自律。
(三)始终坚持党性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小团体”,避免权力异化、道德蜕化,站稳政治立场,始终保持战略定力,管住自己,分清权与法、情与理、公与私的关系,规范用权,严肃从政。坚持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树立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明确规矩红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各项要求,在党内政治生活锤炼中不断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四)始终公正廉洁用权、自觉接受监督。扎实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忠实代表党和人民利益,全力抵制“四风”,严格遵守纪律。以问题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努力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常记公仆本色,切实做到不负党,不负人民,不负韶华。
关于案件庭审活动心得体会实用四
郭清宏,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安徽宁国人,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11月加入九三学社,2004年当选广东省政协委员,案发时任广东省地质局下属广东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以下简称“测试中心”)副主任(副处级)、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站(以下简称“珠宝检测站”)站长。
2014年11月27日,省监察厅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监察室对郭清宏违反政纪问题立案调查。11月28日,经省监察厅批准,对郭清宏采取“两指”措施。2015年2月10日,移送司法机关调查。
郭清宏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如下:一是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郭清宏任珠宝检测站站长以来,私设“小金库”涉案金额约1.68亿元,情节十分恶劣,郭清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二是私分公款,郭清宏本人分得560万元。珠宝检测站未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测试中心)批准,用截留检测款形成的“小金库”私分奖金,2003年至2014年期间郭清宏个人分得560万元。三是公款私存,从中贪污公款5162.6067万元。
郭清宏以珠宝检测站工作人员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用来存放检测费等收入,达到向测试中心隐瞒经营收入的目的,从中贪污公款3079.6067万元。另外,通过大量存放现金,随意支取贪污公款2083万元。四是使用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涉案金额757.1388万元。郭清宏利用前述贪污的公款购置房产8处,涉案金额757.1388万元。
五是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郭清宏伙同曹姝旻(珠宝检测站副站长,另案处理)等人为了逃避罪责,组织指挥、亲自参与和指使他人销毁“小金库”涉及的财务资料,涉及金额约1.68亿元,情节十分严重。六是挪用公款。2002年7月,郭清宏挪用公款27万元,替曹姝旻支付购买广州某处房产的部分购房款。七是违规开办私人同行业公司。郭清宏违反有关规定,牵头开办了广州某珠宝贵金属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某贸易有限公司。
(一)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小官巨贪”。 郭清宏作案时为正科级,案发时为副处级领导干部,其所主持的部门为省地质局下属三级生产经营单位(珠宝检测站,二级事业法人单位),个人和单位级别均不高。但郭清宏利用珠宝检测站站长职务之便,长期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金额竟高达1.68亿元,贪污公款5162.6067万元。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在省直单位的下属机构中实属罕见,是“小官巨贪”的典型。
二是作案时间跨度长。自2003年起,郭清宏便利用珠宝检测站收取的检测款私设“小金库”,至案发跨时12年。其中,2003年至2010年8月期间,先后向公款私存的21个账户存入检测费、培训费等共计6040万元。2010年下半年后,郭清宏本人或授权下属直接到珠宝检测站下设的各地办事处直接提取现金,并将大量现金存放在出租屋及本人办公室内自由支取。
三是作案手段隐蔽、疯狂。郭清宏把珠宝检测站当成自己的“私人公司”,完全不受上级监管,一个人说了算,任意支配,肆意妄为。先后利用自己、下属、客户的20多个银行账户私存公款,以及通过大量存放现金的形式,随意挪用支取、贪污公款超5000万元。
为掩盖罪行,郭清宏多年来一直严禁本站员工擅自与上级单位(测试中心)任何人员接触,“违者立即开除”,并要求所有员工对外口径一致,形成内部堡垒,企图“密不透风”。为逃避罪责,郭清宏从2011年起,不定期亲自或指示下属删除财务资料、销毁账册凭证,尤其是2013年珠宝检测站被省地质局审计部门审计期间,郭清宏更是疯狂销毁会计凭证、财务账册以及电脑硬盘存储的所有财务资料数据,企图逃避甚至对抗调查,情节十分严重。
(二)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郭清宏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之所以发生,除了其本人目无法纪、理想信念丧失、欲壑难填等根本原因外,还包括一系列外在诱因,即在经营管理、制度规范
案件庭审活动心得体会实用 案件庭审活动心得体会实用范文(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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