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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精神心得体会精选 中国人寿保险心得体会(九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3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关于人寿保险精神心得体会精选一

个人养老金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六十五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及开始领取日

养老金的领取分为即期领取和延期领取二种。

即期领取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分为年领、月领二种,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延期领取养老金的领取方式分为年领、月领和一次性领取三种,开始领取年龄分为四十五、五十、五十五、六十、六十五岁五种,开始领取日为投保人约定领取年龄的生效对应日。

第五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前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中数额较高的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金开始领取日:

1.约定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的,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养老金领取金额给付养老金,本合同终止。

2.约定按年或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本公司于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单载明的养老金领取金额给付养老金,保证给付十年。若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不满十年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养老金,本合同于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满十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终止。若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满十年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

第六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养老金开始领取日止五种。

第八条首期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保险费自动垫交及合同效力中止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首期后的保险费应按照如下规定向本公司交付:

一、年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年的生效对应日;

二、月交保险费的交付日期为本合同每月的生效对应日。

如未按上述规定日期交付保险费的,自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间;在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保险费的,如本合同当时具有现金价值,且现金价值扣除以前已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本公司将自动垫交该欠交保险费,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当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余额不足以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时,或前项垫交的保险费及利息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九条合同效力恢复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自投保人补交所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恢复本合同效力时,投保人应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如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一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养老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和变更。

第十二条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的除外。

第十三条保险金申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养老金开始领取日,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1.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保险费的交费凭证;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的,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资料:

关于人寿保险精神心得体会精选二

内容提要:

1、寿险市场现状分析

2、目前现状下市场的机遇和挑战

3、工作的总体思路

4、时间段的目标设定

5、具体措施:队伍、业务

6、上级公司的支持政策

一、寿险市场现状分析

截止20xx人口40万左右,其中城区人口10万左右,下辖11个乡镇,人口30万左右;同业中专业公司有人寿、太平洋、平安、太平、泰康五家;代理公司华邦、恒瑞达、中诚、祺顺、金鑫、众联六家,合计十二家;

其中在队伍方面,除代理公司外,五家专业公司农村队伍基本萎缩,除国寿在农村尚有四个较成建制的网点外,其余在农村市场网点已全部取消;城区队伍中除国寿利用其收展队伍建设实现正增长外,其余各家专业公司的城区队伍均负增长;

业务方面,专业公司较去年同期均有所增长,虽然效果不是很明显,但可以看出市场复苏的状态;

二、目前现状下市场的机遇和挑战

事物的发展规律发展期、鼎盛期、衰退期,告诉我们寿险市场经过近四年的低迷状态,势必将迎来又一轮发展期;

我们的优势:

(一)品牌优势:的历史底蕴和价值品牌是对目前寿险从业人员和寿险客户、准客户的说服;国寿只所以能够在寿险市场中独居半壁江山,这也是原因之一;

(二)政策优势:政策优势是建立在品牌优势之上的,三农保险服务站的体制建设,既结合了人保财的客户资源和网络,又充分的利用的政府资源,使寿险的队伍发展回归到九十年代初期的模式,在组建初期改血缘管理制为行政管理制使利益链更简单,推荐更协调,主管更接受;

(三)人员优势:本人在洪泽寿险市场的城区和农村业务、队伍发展方面都有较深的认识和了解,并有一定的人脉资源;

我们的劣势:

(一)公司导向:就现状而言,个险在人保寿目前的业务经营中,非主渠道,在上级公司的政策倾向上,相比于其他公司,可能显的不足;

(二)失调发展:初期发展上未能做到通盘考虑或是发展不均匀(仅指城区和农村的队伍发展比例),丧失了开业这个重要的经营借口;

(三)品牌利用:就人保寿险而言,在市场的知名度部高(可以用很低来形容),这与人保这个品牌很不相匹配;

三、总体思路

就目前了解和掌握的人保寿险公司相关精神,结合寿险市场的现状,立足当下、放眼未来,制定本工作计划。

充分利用人保的品牌及资源优势,在队伍发展上短时间内利用三农保险服务站,紧扣同业引进。农村选定六个乡镇及增员主体,只对增员主体进行追踪和辅导,确保在考核期限内实现有效人力15人;

紧紧把握市公司的费用支持政策,在业务发展上秉承开源节流,收支平衡;结合增员主体的人力情况,按照《基本法》进行架构的搭建,通过有效人力的达成,实现保费的增长;

四、时间段的目标设定

五、具体措施

(一)队伍

1、同业引进缩短时间降低成本利用公司现用的《中心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依托人保品牌资源优势,结合人保财在原有的六个中心乡镇已取得的营业执照,按《实施意见》中的待遇及要求,物色增员主体;

2、追踪辅导以人带人裂变效应按照《基本法》及《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大队增员主体的增员追踪和辅导力度,公司层面重点

帮助六个增员主体开展增员工作;同时利用我们自身优势,提高农村三农保险专员创说会的召开频率,开到镇、村、组,一会三用(第一谈增员、其次谈业务、再次卡折),此举还可起到人保寿险公司的品牌宣传作用;

3、会议扶持营造氛围正规运作以周为单位,推进*运作(增员促进会、经营分析会),让业务人员来有获走有劲,对上级公司的精神上传下达,体现公司对营销团队的正规化经营的重视,打造营销人员的主人翁意识;

4、摆正位置主动互动借力使力利用苏人保财险发【20xx】322号和《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主动定期向财险公司汇报工作,开展互动业务,利用当地人的优势融洽好与财险公司的关系,在财险客户资源上寻求突破,使增员主体及下面的业务伙伴留住人留能人有事做做好事

(二)业务

1、盘活现有强基固本首先协助黄经理整理现有代码库中的人数,利用会议经营及追踪配访,加大沟通力度,保证现有人员考核通过和晋升;

2、新进人员有效增长我们近期将增员的主要对象放在以《实施意见》为主导下的同业引进工作上,所以新引进的人员也是业务增长的关键,《基本法》是追踪的借口,利益化是的引导;

3、创新会议提高实动我们在思考,寿险公司的产品说明会还能有什么创新,如果说明会没有突破,那么在产品结构上能不能有突

破,首先一味的追求高保费的签单促成,到账率低、业务员容易受到打击,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我们结合增员动作计划将卡折等短险的产品说明会开到镇、村、组,一来提高业务人员的从业信心,二来提高大家参与说明会的兴趣,保障后期缴等产品说明会的运作,三来可以帮助业务人员积累客户资源,四可以提高支公司的费用额度;当然此举并不是说我们不注重期缴保费的增长,而是不同时间段的侧重点不同;

六、希望得到上级公司的支持政策

(一)领导支持上级领导的关心和鼓励是支持中的重中之重;

(二)政策支持可否将《中心乡镇三农保险服务站建设实施意见》方案,作为对的扶持,进行适当的延期;

(三)硬件支持必要的公司基础布置及办公设备;

关于人寿保险精神心得体会精选三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批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_______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

人寿保险精神心得体会精选 中国人寿保险心得体会(九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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