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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行业培训心得体会范本 医疗美容培训心得总结(8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推荐医疗美容行业培训心得体会范本一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规范医疗机构用血行为,保障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时间:20xx年6月13日13:00对全中心进行自查。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处中心内出租、承包科室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3、查处中心内有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以及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4、查处有无非法采供血和违法用血行为。规范临床用血行为,坚决杜绝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行为。

5、严肃查处有无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取(上)环、人流

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组长:葛颜君

成员:李戈、郭明霞、孙士萍、孙丹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医疗机构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出发,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好,抓出实效。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自查工作,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超范围执业。

3、整顿活动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机构内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监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科室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1、我仙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

2、中心内无出租、承包科室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3、中心内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以及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行为。

4、我中心因暂时没有办公用房,目前只开展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孕产妇管理有关各项工作,没有开展取(上)环、人流等医疗行为;同时也因为没有办公用房,暂时为开展b超工作。

通过此次自查,提醒了我们社区,虽然我们此次检查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的行为,但一定要警钟长鸣,保持下去。

推荐医疗美容行业培训心得体会范本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同意将xx区xx镇卫生所承包给乙方经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经营者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合理收费、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杜绝假药。

第二条:承包期间必须在法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期限、方式和上缴利润。

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期限内将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每年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元,该款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各种医疗事故及纠纷、债务往来,发包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罚款、终止、赔偿损失)甲、乙双方协商。

第七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推荐医疗美容行业培训心得体会范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时____分,甲方驾车行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段时,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本着人道、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就本次交通事故医疗赔偿及后续处理情况协议如下:

一、就本次交通事故对乙方造成的伤害,住院期间产生的住院费、营养费、误工费、生活费、护理费等费用,以及后续的药物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生活费、护理费等其它费用,甲方一次给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一次经济补偿,无论以后发生任何情况,乙方不能再向甲方以任何借口另行索赔。

三、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为本着人道、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双方签字、公正之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日。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大队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家属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医疗美容行业培训心得体会范本四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组建xx街xx社区卫生服务站口腔科(以下简称口腔科)由乙方负责管理与运营,甲、乙双方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向:

一、合作目标

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本合作协议将采取目标责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科室管理,负责口腔科部分医务人员岗前及在岗培训,承担医疗设备投入、市场营销推广、企划宣传费用及合作后的装修经费。甲方负责医疗的控制管理。通过双方共同努力逐步将

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口腔科建成xx街地区具备良好品牌及实力的口腔科诊疗中心;

二、合作范围:口腔医疗

三、投资方式与资金来源

在现在口腔科门诊的基础上,由乙方投资拓展医疗业务,改造装修现有科室;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上所需资金由乙方出资投入,预算约为贰拾万元,其中设备投入拾伍万元,其他伍万元。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医院二楼现有口腔科诊室和口腔科所需,水、电设施等。甲方负责乙方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费用。

(二)根据口腔科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医务人员由口腔科发放工资、奖金;被聘用的甲方医务人员由口腔科发方奖金,工资、人事关系仍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办理物价申请,经费由乙方负责,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院内制作宣传栏、标牌以及印制专科宣传资料并对外宣传。

(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证管理经营的口腔科的独立性,除口腔科以外其他科室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诊口腔科诊疗范围内病源甲方在一楼处提供宣传位,为二楼口腔科进行行医指向及宣传。

(五)甲方对口腔科的医疗新技术、管理模式,经济运行情况等严格保密。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根据实际所需投资购买口腔科所需的医疗设备,并负责设备的管理、维修、保养。

(二)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口腔科门诊及可以使用的闲置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三)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开拓市场、制订对外宣传计划,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宣传材料需经甲方审定同意。

(四)口腔科医、技、护等人员若短缺,由口腔科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员管理,工资、奖金等费用由口腔科承担。所需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复印件等材料,由甲方医务处、护理部审核并备案。如现有职工不服从口腔科管理,由口腔科另行安排工作。

(五)口腔科若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由乙方出面按医院的相关程序进行调解和处理,并征得甲方同意,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列入口腔科成本。

(六)乙方在管理口腔科期间,所有收入必须经过甲方收费系统收入口腔科,乙方不得以口腔科或其他形式进行私自收费。

财务管理及经济分配原则

一、本合作协议期限为10

年,口腔科药品收入归甲方所有,其他收入双方按经营利润进行效益分配。

1、甲方在口腔科收入中减去成本支出(假牙加工费)每月划拨40%作为甲方的收入;每月划拨60%作为乙方的收入。甲方负责乙方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费用。乙方上缴贰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风险押金。

2;甲方负责乙方的水电费及工商税务卫生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理由向乙方收取费用。

二、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全部由甲方统一进行,口腔科不得另行收费。口腔科的耗材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到收支帐目清晰。双方帐目实行日清月结,每月1日-5日结算(节假日顺延),并汇入双方指定帐号或以现金形式结算。分成比例,从项目合作开始即日起计算。

三、口腔科的收入包括挂号费、治疗费、处置费、观察费、检查费、医用耗材费、麻醉费、手术费及住院费等为口腔科的收益。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10年,自20xx年

8月

1日至20__年7月

30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其他:

一、甲、乙方双方合作期间,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双方责任和义务,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和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力维护病人和甲、乙双方权益,确保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如违反合同,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二、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应政策原因等造成口腔科无法经营,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投入的所有的口腔科设备、药品、耗材和房屋装修改造费用的五倍,乙方终止合同,乙方投资的所有设备及装修改造等归甲

甲方所有,并没收乙方押金)。

三、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有意继续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请,并附评估报告,绩效说明等时,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

合作期满后,口腔科装修归甲方所有。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灾、战争等)终止合同,可免除相关责任。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字后,双方合作依此合同书各条款实施。本合同修改、变更、补充条款等,经双方签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日期:

推荐医疗美容行业培训心得体会范本五

四十九、乙方应严格按照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各类项目(包括普通门诊、门诊包干、门诊特病、门诊特检、普通住院、病种住院等)的记账比例记账。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各类已核准应支付费用总额的95%,其余5%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深劳社规[20__]7号)和《        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办法》(深劳社规[20__]26号)等办法年度进行总结算(年度总结算均以一个医保年度为结算单位)。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门诊的5%质量挂钩金,结合调剂金考核分值进行年终总结算。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当地社保机构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年度总结算。

甲方应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和配合,确保对乙方的应支付费用及时到账。

五十、乙方应根据《        市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规定于次月10日前及时将核对无误的医疗费用数据报表报送甲方,申请费用结算。上报资料包括:社会保险医药费用结算申报汇总表、社会保险门诊和住院记账汇总及各单项报表等。乙方未按时报送资料造成医疗费用不能按时结算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上报材料,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乙方如需更改结算偿付资料(如: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等),应于申请费用结算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依据。因提供的结算偿付资料有误而影响费用结算的,由乙方负责。每月末,乙方可自行在网上医院打印医疗保险医药费用偿付结算表,并与甲方实际支付的上月医疗费用进行核对。

五十一、对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甲方按绑定参保人数划入社区门诊统筹基金金额的95%与乙方按月定额结算。年度总结算时,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无严重违规行为、为参保人提供满意医疗服务,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低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按以下办法结算: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50%归乙方,5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90%以下,8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40%归乙方,6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80%以下,60%及以上的,结余部分30%归乙方,

70%结转下年使用;社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率为60%以下的,100%结转下年使用。乙方克扣参保人待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结算医院享受本条款结余有奖资格。

对当年实际门诊费用超过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划入金额的,甲方按调剂金管理办法(另行规定)予以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比例按照调剂金拨付考核评分与社区门诊统筹基金的超支率成反比例计算,但最高拨付率不超过90%:超支1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95%拨付;超支10%以上,2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85%拨付;超支20%以上,3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75%拨付;超支30%以上,4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65%拨付;超支40%以上,50%及以下的,按考核评分分值的55%拨付;超支50%以上的,50%以内部分按上款补偿,超过50%以上部分不予补偿。

五十二、慢性肾功能衰竭维持性血透治疗,参保人可在甲方选定的血透定点医疗机构中,任意选择其中一家医院做血透治疗。办理程序、结算标准和结算办法按《        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门诊维持性血透管理办法》(深社保发[20__]27号)执行。少儿医保的大病门诊按《        市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执行。

五十三、甲方对乙方门诊特检费用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控制指标为参保人全年特检总费用(包括20%自付部分)与全年门(急)诊人次的比值(简称“门诊特检费用标准”)。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就诊4小时内所有的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经测算确定乙方门诊特检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

甲方每月按门诊特检费用标准核算乙方门诊特检项目费用,超标准部分当月不予支付,以当月标准额中的记账部分(门诊特检费用标准×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医保记账/医保合计)作为应支付总额;当月未超标的,以实际记账费用作为应支付总额,每月支付应支付总额的95%。    

五十四、甲方对乙方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偿付,采取按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偿付的方法(部分长期住院的精神分裂症病人采取按病种标准包干方式结算的除外)。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包含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1)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之外疾病发生的费用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采取同类型、同级别医院标准一致的原则,计算近三年普通住院医保费用(特材、超3倍除外)平均值作为标准。

(2)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每家医院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在该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2倍以上、病例数30例以上的,纳入病种结算。

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病种住院人次÷医保住院总人次

(3)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按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结算的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医保费用超过乙方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的,超出部分的

90%,按服务项目结算,其余的10%纳入乙方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的计算范围。

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超过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部分90%的总和÷医保住院总人次

(4)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人工关节、人工晶体、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血管内球囊七项可支付的特殊材料费用按月单独偿付,不纳入病种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和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进行总结算。

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医保住院特材总费用÷医保住院总人次

五十五、经测算确定乙方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为人民币    元,其中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病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    元,超3倍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特材摊入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人民币    元。 

乙方按病种结算的病种名称及费用支付标准(icd-10疾病编码)详见附件。

五十六、病种住院、普通住院人次费用是指: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内(含起付线)的住院费用:即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各类项目,包括诊金、床位费、诊查费、药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化验费、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等各项费用总和(以下简称“医保费用”),即总医疗费用减去个人超医保范围使用的现金自费部分。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和病种住院标准的实际住院人次数和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转往外地治疗的病人人次数。

(3)由乙方核准转诊并开具《        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的转诊病人规定内费用,以及住院期间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由乙方医保办审核同意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审核报销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项目),记入乙方当次的住院费用一并核算。

五十七、乙方年度内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目录外自费的医疗费用,应控制在参保人住院医疗总费用的    %以内。

五十八、经测算,核定乙方住门比标准为        ,其中门(急)诊人次按同一参保人在同一医院4小时内就诊发生的所有划账记为一个门诊人次计算。

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的门诊人次和住院人次。

所有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分娩住院人次不纳入住门比标准。

五十九、医保住院人次核定:

(1)月结算: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当月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当月实际住院人次;

每月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当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每月支付住院人次=每月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2)年度总结算: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低于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全年4小时门诊人次×住门比)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实际住院人次;

全年实际住院人次超过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时,全年支付住院人次=全年标准支付住院人次。

六十、医保住院费用核定:

(1)月结算:

每月普通住院、病种住院实际医保人次费用低于标准的,按当月实际住院医保记账费用支付;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标准费用时,按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支付。

每月标准支付住院费用=每月支付住院人次×平均住院人次费用标准×医保记账/医保合计

(2)年度总结算:

年度实际住院医保总费用(含月结算时已扣减的超标准费用,下同)超过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的,按标准支付;低于标准的,年度总结算时,实际发生费用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9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50%;为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及以上的,支付节约部分的40%;低于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80%的,支付节约部分的30%。

[(全年支付住院人次×住院次均医保总费用标准)-全年实际医保费用]×(医保记账/医保合计)×50%、40%或30%

六十一、具有市外转诊资格的乙方,应按双方协商由甲方核准转诊的疾病目录执行。由甲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负责核准报销,不记入乙方当月支付的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由乙方核准转诊的参保人转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先由甲方核准报销,然后按以下办法与乙方结算:                                                  

(1)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以内的,每一个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住院人次或一个病种住院人次。甲方将转诊人次及核准报销的费用记入乙方当月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

(2)转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乙方一个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一个病种次均医保费用结算标准的,每一个市外转诊人次视为乙方一个普通或病种住院人次费用。超出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或病种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且在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由甲方分担90%,乙方分担10%。转诊人次和由甲方核准报销的基本医疗费用扣除甲方负担的90%费用后,记入乙方当年结算的普通或病种住院总人次和总费用年度总结算。

六十二、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转诊到结算医院以外的定点医疗机构(特指转诊目标医院)住院时予以刷卡记账;当需再次转诊到另一家定点医院,必须到结算医院再次办理定向转诊手续,才能在再转入的医院刷卡记账。

经结算医院转出后,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超过结算医院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以上部分的10%,纳入结算医院农民工普通住院次均医保费用标准年度总结算,但不重复支付。

六十三、 乙方为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甲方对其住院费用偿付标准,以当地医疗保险部门与该医院签订协议偿付标准为基准,结合地区差异适当调整。

六十四、甲方对乙方少儿医疗保险住院费用采用单元结算方式。双方根据测算结果,经协商确定乙方年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为人民币    元。

(1)住院次均费用标准(含起付线)包括诊金、        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内药品和        省增加的儿童用药、        市基本医疗诊疗项目范围内项目和部分少儿适用诊疗项目、血费、各类一次性医用材料、千元以上一次性医用材料和特材(包括心血管内导管、心血管内支架、心脏血管内球囊、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瓣膜)可支付部分费用(以下简称“少儿医保费用”),不包括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和项目费用、社会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及少儿医疗保险不支付范围项目的费用。

(2)住院人次包括符合入院标准实际住院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和由医院转往外地治疗的少儿参保患者人次数。

(3)甲方对乙方的住院次均费用标准按月执行,年度总结算。 参保人一次住院的少儿医保费用超过乙方住院次均费用标准3倍以上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办法结算。年度总结算办法参照本协议第六十条执行。

六十五、工伤保险伤者住院记账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工伤保险参保伤者住院结账单、费用明细清单、医疗发票、已核准的所有核准单(表)等有关资料,报所属社保部门审核并扣除违规数额后,将符合工伤保险医疗管理规定的费用偿付给乙方,资料不齐致无法审核的费用甲方不予偿付。

六十六、每年1月,甲方根据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各医疗机构上年度月平均医保费用为基础,扣除上年度已经预付的金额后,对乙方医疗费用实行预付,进行差额结算。

六十七、乙方因违反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及本协议各项条款造成的违规费用及违约金,甲方可在偿付给乙方的医保费用中扣除。如当月偿付费用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则由乙方将违约金一次性返还。

推荐医疗美容行业培训心得体会范本六

代理注册医疗器械合同

代理注册医疗器械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

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办上述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事宜,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对于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及时提供药监局的不予注册的文件。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二。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用的30%,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费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导致其产品注册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有违法违章行为等),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双方的代理关系至注册当局发文不予注册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产品注册不能按时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还除已产生费用外的剩余代理费用。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略)

代理注册医疗器械合同

代理注册医疗器械合同

推荐医疗美容行业培训心得体会范本七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生的中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仅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次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内的医用耗材采购、品牌、价格及配送服务。

第二条 产品、价格、支付方式:

2.1 乙方按甲方需求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产品目录详见下表:

2.2 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剩余有效期应占中标产品保质期二分之一以上。

2.3 乙方所提供医用耗材的备货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处备货。

2.4 乙方需提供医用耗材的备货服务,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耗材在甲方处备货。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每月根据乙方当月的实际采购量付款,每月贰拾日对账并进行书面确认,甲方根据书面确认的对账单据在当月最后一个周末的周

三结算付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付款时间。

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为: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技术标准

本合同项下所供产品的技术标准应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一致。所供产品(包括其包装)应符合国家颁布且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实施的标准,若没有国家标准则适用部颁标准,若没有部颁标准则适用行业的其他标准。

第四条 规格及包装

4.1 乙方交付产品的规格应与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规格一致。

4.2 计量、数量单位应使用国家通用的计量、数量单位,乙方企业自行制订的计量、数量标准不适用本合同。

4.3 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医用耗材应使用乙方原厂包装物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医用耗材均应提供适当额外包装,以防止医用耗材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包装应能够适应远距离传输、防潮、防震、防变质、防野蛮装卸,以确保医用耗材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第五条 交货及验收

5.1 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供货后最迟一周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紧急用产品需24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5.2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甲方住所地,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3 所有货物运抵甲方收货地点(住所地)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5.4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规定,有权拒收或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乙方如有异议,应在十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

5.5 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6 甲方的库存耗材(中标前的库存不在本范围之内)有效期满时,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库存耗材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 服务与保证

6.1 甲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失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的,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

6.2 乙方应具备解决紧急问题的能力,例如甲方在使用货物的过程中发现问题,乙方应及时到甲方现场解决。

6.3 甲方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工作人员或科室提供回扣、佣金或者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能够以金钱利益评价或者计算的商业行为等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 质量及安全约定

7.1 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承认的相应标准,并与投标时承诺的质量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7.2 如果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因质量问题或者设计瑕疵/运输瑕疵,在甲方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或医疗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如果患者向甲方主张权利,在甲方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产品质量检验结果以省、国家级质量监管部门鉴定报告为准,若经相关省、市级医疗主管部门鉴定为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7.3 乙方提供的产品如果遇国家新的标准出台并实施,应以国家最新标准执行。

7.4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来源合法,并已经国家相关机构或部门检验/认证,如果属于国外进口产品,乙方承诺在向甲方提供货物时已经办理完毕货物进口的全部手续。如因乙方没有履行该保证义务,造成需方(甲方)财产及声誉上的损失,乙方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8.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如果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或甲方书面同意的任何延期内交付中标产品,或者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义务,以及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8.3 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连续或者半年内累计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4 本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的违约责任

9.1.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货款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9.1.2 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2 乙方的违约责任

9.2.1 甲方发出订单通知后乙方拒绝供货的,应向甲方支付拒绝供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还应继续履行供货义务,甲方因上述原因而通过其他途径购买医用耗材所增加的费用及其他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9.2.2 乙方逾期供货的,按逾期供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据此另行购买医用耗材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3 乙方所供医用耗材因医用耗材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本条所指逾期供货是指实际交付合格医用耗材的时间迟于订货通知规定的最迟供货日期。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或附件或往来材料等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ems、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快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快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或快递日期为准。双方更新联系人或经办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否则因此致使本协议相关文件无法正确送达,未通知方承当相应责任。

甲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2.1 《中标品种通知书》

12.2 《配送时间及伴随服务承诺表》(参见《投标文件》)。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3.1 本合同及本合同有效期内形成的附件、补充协议、补充条款、变更条款等在满足以下条件之日起才能生效: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3.2 就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签署权限,乙方确认的经办人为:_____________,乙方声明:乙方授权的经办人除对本条款约定文件内容具有签署、认可、确认的权利外,无其他任何文件签署、书面承诺的权利。对于所有超越本合同声明的授权权限而做出的行为,均视为个人行为,乙方将不予承认其行为效力。相关文件的生效条件如前所述:须甲乙双方均签字盖章后生效。

13.3 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之前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书面或口头承诺,同时任何对本合同或合同附件的修改、补充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满足本合同第13.1条有关生效条件的约定,否则不能生效。

13.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医疗美容行业培训心得体会范本八

甲方(需求):

乙方(供方):

一、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以及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文件,按照甲方的要求和乙方的承诺,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符合上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要求的合格、正规渠道的全新货物,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2、所有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及其它配套的技术资料。

三、质量保证

1、所有货物参照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所供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相关文件要求不符或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必须免费更换有缺陷的全部货物或部件。

四、服务要求

1、项目验收合格后,所有货物实行三包,并执行业相关规定;

2、对每位用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定期上门维护所供货物。内容包括免费检修、保养、设计、安装,及时掌握其所供货物使用情况,以便进行有效的服务和管理;

3、乙方提供每天8小时的电话服务;货物出现问题乙方需 6 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维修。

4、售后服务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五、货物安装及运输:乙方负责在年月日前将所有康复理疗及康复医疗设备安装到位,并承担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运输、装卸、安装。

六、验收方式:乙方安装调试正常后,由甲方组织专家人员进行验收。

七、验收标准: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本合同规定的货物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行业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八、货款支付:甲方对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总货款的95%,金额 元,剩余的5%,金额元,半年内一次性付清。

九、履约保证金:乙方的合同保证金在本合同签定后自动全额转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乙方未能按时交货并达到验收标准,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合同总金额×1%×逾期天数),逾期交货超过30天,则视为乙方单反违约解除合同;

2、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质量保证或售后服务承诺,则视为乙方违约;

3、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以内的经济责任。

十一、合同条款的变更

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报送区财政局、区医疗器械管理中心审定后,再签定补充合同。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调解—仲裁。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无 。

十四、甲乙双方按本合同格式签订,具体条款内容可按货物种类、性质、特点进一步约定和具体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卫生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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