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频道安全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安全法制讲座心得体会(5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法治频道安全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一
(一)强化组织保障,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自2012年开始,结合新的“三定”方案,在局办公室增挂了政策法规科,全面加强民政行政法制工作。年初对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排出计划,狠抓落实,切实把本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法规科牵头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与浙江省汉桥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局依法行政咨询团的作用。
(二)突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一是多次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宪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加强法制培训,制订《民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规定》,建立执法资格考试与个人考核晋升挂钩机制及执法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这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创了首例。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政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了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在全局营造了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浓厚氛围,依法行政能力大为提高。截至目前,目前,全市民政系统共有34人拥有执法证,持有率达70%。
(三)深化教育宣传,切实提升懂法守法意识。一是深化“民政法制”六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组织动员老协宣讲骨干到各镇、街道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慈善法》的宣讲。二是举办大型宣传服务活动。今年4月,我局在晨沐广场举办大型便民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还对市民提出的关于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防灾减灾、养老服务、困境儿童等方面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三是大力开展婚姻收养政策宣传活动,今年我局在晨沐广场婚姻收养政策宣传活动,通过知识问答、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对婚姻有关规定、登记所需材料、办理收养条件、服务咨询电话等进行广泛的宣传,并向群众发放《婚姻登记法律法规汇编》、《收养登记法律法规汇编》、《婚姻登记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
(四)落实执法责任,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我局作为行政执法单位,法治创建要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和落实执法责任制两手抓,依法行使职责。
一是开展最多跑一次工作。今年,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民政系统办事事项“八统一”梳理成果落地工作的通知》(浙民法〔2018〕45号)文件,逐项检查权力事项库、浙江政务服务网、单位门户网站等及办事指南、便民手册事项信息,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及时完成了政务数据平台数据采集、一证通办事项梳理、梳理规范“一件事情”办事目录和服务指南,同时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分工替岗制、服务承诺制等便民服务规范。截至9月底,民政窗口已受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852项,办结840项,提前办结771项,按时办结81项,平均办理天数7天(平均数5天),实际提前速率61%。
二是开展竞争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法制办要求,我局对近几年来以我局为起草单位所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部门竞争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梳理未发现出台竞争性规范性文件。
三是建立完善配套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建立民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范围,对本单位执法机构及其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追求相关责任,并设立执法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将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办理时限、违章责任追究、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三是根据权力阳光要求,将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做到审批切实提速提效,效果良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四是开展双随机抽查。今年,根据省厅要求,我局在系统中随机抽查中46个社会组织对其进行规范性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到位。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所有行政行为都按照法定程序,今年涉及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有3起,最后都以我局胜诉而告终。
(五)规范制度建设,突出民政工作特色。我局坚持将治创建工作同民政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坚持突出民生特色,积极参与市政府政策性文件的出台,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水平。今年6月,我局以市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对印发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修订),进一步完善对特大病困难群众的救助程序。于9月份,又再次对该办法进行了完善,加大对特大病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
我局在2018年法治创建工作中,能始终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紧密结合自身的职能,并在“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执法程序上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执法队伍建设问题,因受人员编制性质的制约,我局相当一部分无参加对应岗位的执法证考试资格,造成执法上岗人手不足。
(一)继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六五”普法教育工作,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
(二)继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积极组织参加法制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民政专业法制培训和市政府执法培训,考取执法证。
(三)继续规范依法行政。一要完善政策体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与民政法律法规相适应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政政策体系。二要规范行政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方面的基本程序,特别是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登记、低保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确认、低收入家庭认定、村(居)选举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2022法治频道安全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二
1.改变课程观念
或者说是教育观念,教师的本职不仅仅是教书,而是“教书育人”,不多赘述。
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要求:小学教师会教两门课程。
学生发展:学生是生命个体,作为一个整体而存在,而不是割裂成学科人。
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使命:增加生命的厚度,增长生命的意义。
道德与法治课程应有的观念:道德与法治教材和课程是儿童的,不是成人的。
其一,采用儿童惯有的语言,而不是成人化的命令方式。包括话题、内容、儿歌、童谣等,主持人、活动的人、教材的生活内容、引导儿童思考的话题和问题。
其二,课程是生活的,不是学科的。采用儿童生活语言不是书面语言,如公物:“这些是我们大家的”,而不是用科学的概念来解释。避免制造心理距离。关心儿童生活真实存在的问题。课程的目的是改变儿童生活的状态,由当下走向更加美好、更加善的生活,而不是建构知识体系。使儿童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而不是完成书面作业和考试。
其三,课程是开放的,而不是封闭的。
时间上的开放。回望过去,反思当下,规划未来。你想想你有过这样的事情吗,为什么会这样,他们怎样做。由此汲取营养。
空间上的开放。以德育课程为核心,辐射学生各种活动和教育,如入学教育、班团队、学校大型活动、家庭生活、社区公共空间。
向学生开放。通过学生学习,完善课程内容和课程目标。
向教师开放。教师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是解释者不是强调学习重点的人,而是引路人,是教材内容与儿童生活结合的引导者,是教学内容的再创造者。
其四,课程是融合的,不是割裂的。
内容之间融合。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融合,以生活为导向,深度融合。如大家排好队与规则。
多元心理素质的融合。是综合性的实践智慧,只有与情感、意愿、判断、行动结合在一起的道德知识才是有行动力的知识,而不是僵化的知识,这就是生活智慧。
人与世界的融合。中国传统文化是天人合一,一个人的存在是作为与自然对话、与家庭和谐相处、对社区有所贡献、对国家兴旺有所努力的一个人而存在。人的存在和生活,要实现自我完善。
多元文化的融合。如各民族文化,如城乡儿童,如主流群体与特殊群体。教学做融合,引导儿童做人做事是根本目的,通过过好生活方式来引导。
《道德与法治》课不是在教一个知识体系,也不是一些道德法治体系的拼盘。而是将各种知识、现实情景、人类情感、、社会规则、未来志向结合在一起而综合形成的最佳生活判断、行动方式、决策能力等,这是一种教育实践智慧的存在状态。
知—道(法律)情—感(感受)明—辨(判断)意—志(志向)决—策(策略)技—能(能力)行—动(动手)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在这个社会中,有许多行为规范约束着我们的一言一行,这就是道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其实很简单,只要做每一件事都用心仔细想一想,多为他人考虑一点,道德就会伴随在你的身边.
有一次,我和妈妈到银行存钱,银行里人头攒动,我和妈妈排了很长时间的队伍才轮到我们.就在我们走向柜台时,一位70多岁的老人忽然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我开始还认为他是有什么东西丢在那里要拿回去,可他还没站稳,就发话了:“请问一下养老保险怎么取?”
我可不高兴了,明明是我们先来了,怎么让他先办起业务呢?而且这么大人了,先来后到这点道理不懂吗?可妈妈却好像让着他一样,什么话也没说,而且还把身子往一边让了让.妈妈的举动,更让我惊讶和气愤,难道妈妈也不懂这点道理吗?妈妈好象看见了我表情的变化,就悄悄把我拉到一边,微笑着对我说:“你是不是有点不高兴啊?”我用劲地点了点头,气愤地说出了我的想法.妈妈的脸色立刻变得严肃起来,对我说:“你这就不对了.虽然先来后到是规矩,但是他毕竟是位老人啊!而且他跌跌撞撞,必然有重要的事情.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一种道德的表现,所以我们必须要让着他,尊敬他.”我这才点了点头.妈妈的表情终于由严肃化为轻松,“如果你也是一位老人,你愿意为这么一件小事而和别人争吵吗?”我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这是,那位老人的事已经办好了,正招呼我们过去.他这时向我们解释:“刚才真对不起,我有点急事,让你们久等了!”我笑着说:“没关系!这不算什么!”同时,我也看见了妈妈赞许的目光.
可见,道德还能让社会更加和谐,幸福,美满.
2022法治频道安全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x大精神,坚持用党的十x大精神贯穿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市、以法治密的要求,紧密联系不断发展变化的保密工作实际,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与保密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为我局保密工作法制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及全局中心工作,根据广大干部群众对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实际需要,结合保密法制建设的新进展,通过深入扎实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巩固“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推进“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公务员的保密法律意识和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三、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组织安排和落实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把领导干部开展保密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民主生活大会,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加强检查督导,确保保密工作责任落实。为我市粮食工作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保密事业的发展服务。
(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从不断发展变化的保密工作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教育方法,尤其是新任公务员的保密形势教育和保密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并加大保密教育培训力度,突出重点人员的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要结合保密形势和保密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改进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明确具体要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在运用行之有效的传统宣传教育形式的同时,注重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努力营造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四)学以致用,学用并举。通过学法,要在用法、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功夫。通过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定密、依法检查、依法管理的实践活动,加快保密管理法制化进程。
四、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干部和各科室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加大对干部和各科室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促使每个人重视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并带头学法、用法、执法,依法开展保密工作。
2、积极探索干部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多渠道、多形式,使保密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使全局干部不断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自觉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
(二)切实加强对保密要害科室、部位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培训。要根据保密要害科室部位涉密岗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制订具体的保密教育培训计划,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保密技术防范要求和知识,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涉密人员上岗、在岗的保密教育培训和离岗前的保密教育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起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制度、考核制度以及跟踪检查制度。
2、提高针对性。保密要害科室部位涉密人员要进行全员保密教育和考核,使其明确保密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3、加强指导性。要加强对保密要害科室部位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及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推进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切实加强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教育要规范。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教育,要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着力提高公务员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
2、学用要结合。在加强公务员保密教育的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他们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遵守、履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四)切实加强对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对专(兼)职保密干部,既要在工作实践中加强保密业务工作指导,又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必备的保密法规知识。
2、开展保密工作交流活动,推进保密法制建设步伐。要深入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保密工作依法管理的新思路、解决问题的新对策、突破难点的新途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保密宣传教育目标任务纳入保密工作发展的整体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并指定一名党组成员同志分管。
(二)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要积极创造条件,主动开展工作,积极争上级部门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和业务指导。
(三)落实好宣传教育教材、资料。“六五”保密普法期间,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好教材、资料的编写、订购工作。要加强对保密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力量的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四)经费保障。安排一定的宣传教育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2022法治频道安全讲座心得体会总结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督察反馈意见,现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整改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契机,推动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党委领导责任、政府主体责任、部门主体职责,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在“晒比拼超”活动中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渭南,为谱写全市新时代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不均衡。一是法治政府建设主体意识不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有的领导干部站位不高,没有突出党委统筹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职能,认为法治政府建设是司法行政等政府部门的事情,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和相应法律素质,不习惯和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与棘手问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汇报,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陕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陕办发〔2018〕3号)和市委办《渭南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渭市办字〔2018〕22号),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探索在部分市直单位、县(市、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试点机制。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充分发挥先进标杆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5.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提高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行政工作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局性、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6.举办党政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推动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7.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思想,将人民满意度和群众参与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二)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高。一是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之间有“打架”现象,存在未经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二是行政审批改革中出现不衔接、不配套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核,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进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并由集体审议决定;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加快审批事项向行政审批局移交进度,完善许可与监管相衔接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简并多部门、多层级实施的重复审批;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推动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够。市县乡村各级法律顾问制度虽然已经建立,但实际发挥作用有限,经费保障不足、“顾而不问”的问题在较大范围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陕西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7〕38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渭市办发〔2019〕2号),健全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机制。
2.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沟通机制,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涉法事务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3.在全市推进镇、村法律顾问制度普遍落实,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乡村治理、公共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9月底前
(四)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一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简单粗暴,存在乱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尚未落实到位,执法记录仪因经费问题配备不足,基层执法人员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市县执法单位全覆盖,加快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指标体系工作任务。
2.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法意识。
3.结合执法实际制定装备保障标准,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4.推动各层面执法信息系统整合,统筹采集和应用有关执法信息,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的应用使用,提升对新兴领域和网络市场的监管实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7月底前
(五)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不到位现象。一些与人民生活相关的政府规范老百姓还不知道,网上查不到,询问不告诉,申请不理睬。
整改措施: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公信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确定、社会评议、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推广适用答复示范文本,做好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升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查阅服务水平。
3.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6月底前
(六)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一是部分区县党政负责人,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进行基本法律常识测试中,60分以上的只有16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亟须加强。二是基层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队伍存在较为严重“老化”现象。三是基层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进一步规范。环保系统共340余人具有执法资格证,但约40%是工人身份,48%是事业编制,只有12%具有公务员身份。
整改措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市县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坚持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加强基层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梯队力量建设,加大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职业化建设水平。针对基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普遍偏低问题,制定出台专项培训规划,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奖励、问责办法,以考核倒逼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提高。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长期
(七)行政诉讼存在“一低一高”问题。一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偏低。二是行政机关败诉率相对较高。
整改措施:
1.健全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机制,建立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步解决行政诉讼“民告官不见官”的问题。
2.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中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八)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一是民营企业家普遍反映,政府主动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难解困说得多、做得少。二是政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对维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做得不够;有的政府项目仍存在拖欠工程款、“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整改措施:
1.修订完善渭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公平发展。
2.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2”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5大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三有四化”(服务有温度、市场有活力、发展有特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3.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陕市监发〔2020〕54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不公平、不合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清理废除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4.持续压减工程建设、水电气暖、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审批时限。降低企业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5.加大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扎实开展清欠工作,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督促完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提升政府诚信度和公信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级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委、政府
整改时限:12月底前完善机制,长期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底前)。通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任务分工、措施要求和整改时限,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中旬前)。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级各部门针对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严密统筹谋划,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掌握整改情况。
(三)督导评估阶段(7月中旬前)。对各级各部门报送整改情况、追责问责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评估核查,形成我市整改情况报告,上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以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指出的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梳理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下沉我市督察是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次全面精准把脉,也是对我们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整改落实督察反馈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督察发现的问题,对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筑牢筑紧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任务。中央依法治国办将视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察“回头看”。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实。各地各部门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于7月6日前报送市委依法治市办。整改情况报告要明确整改措施制定情况、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的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到位承诺等。
(三)强化工作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督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举一反三,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提出问题整改的法治举措,建立健全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和能力。
2022法治频道安全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五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0年)》(县委发〔2020〕40号),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强化。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宪法》基本知识考试活动。二是按照《白银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互联网 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网络远程教育培训,现已全部完成学习任务。三是组织人员参加了法治专题讲座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冯江和市政府法制办副调研员万雄新分别围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行为的司法审查”、“土地、房屋征收基本程序及常见问题防范”等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公开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机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将项目审批、备案、核准流程,所需资料和时限要求等办事程序和以工代赈、易地搬迁、社会事业等重大惠民工程批复等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三是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明确审批职权范围。简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重点项目前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制度,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做到按承诺时限办理,行政效能得到大幅提高。四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落实《xx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办法》,结合部门实际和具体项目,从排查防控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防控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重点在项目决策审批、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廉政风险排查,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
(三)明确规范化服务标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发改工作特点,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解决现实业务问题有机结合,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依法审批、依法办事,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了工作人员综合业务水平。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提高广大干部法治素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章和党内法规;熟练掌握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市场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新修订的与职能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持续抓好领导干部、新录用人员、行政审批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党员干部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学习培训。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完善法治能力考核评价制度。二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营造社会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宣传省市县“十三五”规划,宣传市场经济领域、投资管理方面、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诚信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改革创新,创新法治宣传思路,丰富法治宣传载体,拓展法治宣传内容。三是加快建设法治机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推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牢固树立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并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时必须亮出执法证。
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深度不够;二是具体工作中,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尚未得到全面充分体现;二是个别同志认识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的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三是信用管理不够完善。多数企业没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没有专人收集交易资信档案,对信用期限、客户风险缺少系统、科学的研究,政府部门也缺少对信用管理的指导性政策和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从长远看,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应建立可持续发展思路,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解决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我局将及时调整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重点加强队伍建设,配备懂法律、熟悉业务的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全面监督局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减少和避免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规范现象,保证局机关正确实施行政法律规范。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配合做好相关部门对宪法、基本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确保宪法、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各级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落实法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自觉接受社会大众对发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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