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示范队心得体会总结 铁路党员示范培训班心得体会(2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对于铁路示范队心得体会总结一
作为一名快要或者刚刚接触专业知识的大学生来说,如果在学习专业课之前直接就接触深奥的专业知识是不科学的,为此,学院带领我们进行了这次实习活动,让我们从实践中对这门自己即将从事的专业获得一个感性认识,为今后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习目的
1、了解当前铁道施工的基本方法以及铁道施工中需要的基本技术,对地下施工有一个更加系统、专业的了解;
2、结合已学过的一些课程,通过实践巩固并扩大知识面;
3、通过主要工种施工工艺的现场参观与学习,学习施工的基本知识,为学好工程施工及施工组织管理打下基础;
4、通过现场实践和现场观摩,调查学习土木工程建设工人及技术员的优良品质,进一步培养学生热爱专业、献身于土木工程建设事业的志向。
实习时间:20xx年x月x日。
实习地点:xx、xx桥xx铁路、xx。
实习内容:
1、铁道工程概论。
总的情况来说,现代交通运输分为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管道。在铁道方面,主载体是火车,二火车主要分为蒸汽火车、内燃火车、电力火车。现在,蒸汽火车已经即被淘汰掉,电力火车为主体,然而当遇到冰灾、地震等其他的灾害时,电输网被破坏,此时,则用内燃火车。 铁路的产生和发展是与科学技术进步和大规模的商品生产分不开的。
然后是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帝国主义对别国的侵略,然后再殖民地大修铁路,于是在那个时候,是修建铁路的高峰期。其中,美国铁路修建中,华人在其中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
在第一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战乱带来的灾难,造成很多的人流离失所,于是,修建铁路变成了空谈,那时,写到的发展是停滞不前的。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世界的相对稳定,是铁道的发展开始复苏,跨进二十一世纪,变相高质量、高速化发展。比如,西南交通大学已于90年代研制出载人的常导磁浮车,与世纪之交研制出高温超导磁浮车,并与四川省合作在都江堰青城山下修建了常导磁浮线。
1、更具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国防的需要,结合线路经过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分布、工农业发展等情况,规划线路的基本走向,选定铁路的主要技术标准。
2、更具沿线的地形、地质、水温等自然条件和村镇、交通、农田、水利设施,来实际线路的空间位臵。
3、研究部署线路上的各种建筑物,如车站、桥梁、隧道、涵洞、路基、挡墙等,病区定期类型和大小,是总体上浮相配合,全局上经济合理。
工程建筑物:包括路基、轨道、桥梁、隧道以及车站与其他各种附属设备等。 轨道
轨道的作用:引导列车运行,直接承受来自列车的荷载,并将其分布传至路基或桥隧结构物。轨道的组成:一般由钢轨、轨枕、联接零件、道床、防爬设备和道岔等组成。 钢轨
钢轨的作用:直接和车轮接触,并提供运行阻力最小的接触面,引导列车按规定的方向运行。钢轨的型号:根据每米钢轨的质量分为75、60、50和43kg。轨钢轨的标志:在每根钢轨的轨腰轧制有生产厂标志、钢轨型号、制造年月等。 联接零件-接头连接零件
接头连接零件:联接两根钢轨端部。功能:接头联接零件使车轮能顺利滚过钢轨接头,并保持前后两根钢轨协调工作。 联接零件-中间连接零件
中间连接零件,联接钢轨和轨枕,称为扣件。功能:钢轨和轨枕连为一体构成轨道框架,使两股钢轨保持正确的相对位臵;扣件提供足够的压力,防止钢轨倾覆,阻止钢轨的纵向移动。 轨枕的功能,支承钢轨、保持轨距和线路方向,并将来自钢轨的压力经其分布后传于道床。轨枕的分类:按材料可以将轨枕分为木枕、混凝土轨枕和钢枕。钢枕在我国很少使用。我国的钢筋混凝土轨枕分为ⅰ、ⅱ、ⅲ型。
轨枕-木枕,木枕断面一般为矩形。
承受来自轨枕的压力并均匀地散布到路基面上,降低路基面的应力集度。构造:道床断面包括道床厚度、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三个主要特征。 道岔是使机车车辆从一股轨道分支进入另一股轨道,或跨越另一股轨道的线路设备,它的基本功能是实现线路的连接和交叉。线路连接和交叉设备总称为道岔和交叉,铁路工程界习惯称为道岔。现介绍铁路工程上最常用的单开道岔,单开道岔由转辙器、辙叉与护轨、连接部分以及岔枕组成 。 路基是为满足轨道铺设和运营条件而修建的土工构筑物。路基必须保证轨顶设计标高,并与桥隧建筑物连接组成完整贯通的铁路线路。路基工程包括路基本体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和支挡工程四项主要工程。桥梁是在铁路架空的部位承托轨道。桥梁由上部结构及下部结构组成,上部结构为桥跨,下部结构为桥墩、桥台及墩台基础。轨道传来的力,通过桥跨、墩台及基础,逐次传递至基底面上。 隧道是铁路穿越山岭所开凿的地下孔道,其底部承托着轨道,其四周承受着围岩的压力的地下工程结构。
对于铁路示范队心得体会总结二
合同编号: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乙 方: 中国外运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并经书面记载于合同或者相似功能文本中,本合同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定义或意义:
1.1“合同”指本合同及双方达成一致并签章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附录及附录中提到的其他文件。
1.2 “货物”指由甲方交付乙方安排运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物品,仅限本合同附件一中约定的物品。
1.3“服务”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铁路运输代理、出口货物报关报验、相应的信息传递、反馈及其他相关服务,仅限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服务要求及范围。
第二条 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负责安排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以及货物出口报关报验等事宜。具体的服务范围见附件二。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包括:货物从[铁路发站名称]到[铁路到站名称]的铁路运输、货物出口报关报验及相关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的具体构成及单项费用详见附件三。
3.2本合同价款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调整: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3.2.2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和/或服务范围发生变化。
3. 3乙方应当在3.2款情况发生后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原因、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作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列方法进行:
3.3.1实际委托运输货物数量发生变化的,按实际委托运输的车皮数量或集装箱数量依据本合同附件三各分项单价进行调整;
3.3.2中国和[目的地所在国国家名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其国家铁路、海关等政府部门有关政策变化造成价格调整的,乙方提供相关书面文件后按照新价格执行。
3.3.3服务范围发生变化的,按照乙方提供的新增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
3.4货物起运前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支付乙方全部合同价款(或者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第四条 货物包装及交付
4.1甲方负责货物包装,应保证货物的包装适合长途铁路运输和各种天气的变化,并符合有关主管机关的标准,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任何运输工具、人员或者其他货物或财产的损失和/或对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损失和/或责任均由甲方负担。
4.2甲方交货方式为:
4.3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交付乙方。甲方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安排运输时,应当向乙方书面告知货物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名称、性质、性能、重量、数量、批次、特殊运输要求等重要信息资料。
4.4乙方应在接收货物前联合甲方对货物进行检验,检验仅限于对货物的外包装及数量的检验,检验完毕后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备忘录。如乙方发现货物外包装有破损或者数量与甲方提供的信息不符时,乙方应当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收货。
4.5甲方交付的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国家规
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对具有危险性质的货物,不管是否在国际危规中列明,对由于危险货物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不管甲方是否进行了危险品申报。
第五条 出口货物的报关报验
5.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给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报关报验单证内容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或不合法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单据不准确或不真实而造成乙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甲方承担乙方因此所承担的全部损失或责任。
5.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报关报验单证后,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报关报验手续。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报告。
5.3乙方应当在通关后 个工作日内将整理齐全的货物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六条 货物的出运
6.1甲方应当在货物起运日前个工作日将货物出运计划通知乙方,因通知事项的不正确、不确切或不完备而导致货物不能按时发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或费用。
6.2甲方应负责提供全部出口货物所需的正确、齐备的运输单证,由于没有运输单证或运单上所附文件不齐全、不正确而发生的后果,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6.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安排货物的发运,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将货物及时发运,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4乙方负责安排起运地装车、协调口岸换装作业,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边境口岸。
6.5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国际铁路运单,并在货物发运前得到甲方确认,全部单证应在货物装运后尽快送达甲方。
6.6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定期向甲方提供书面的货物跟踪信息,表明货物的位置,直至到达[铁路到站名称]。
6.7乙方应当在货物到达[铁路到站名称]前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第七条 保险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及时投保货物运输保险,险种为 。保险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2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后,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第八条 保密条款
8.1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词指的是任何涉及或与本合同各方有关的未公开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业务经营、营销渠道、程序、标准、价格及其他财务记录等资料;任何一方为本合同目的而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备忘录、附件、草案或记录(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对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信息。
8.2除8.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将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众、媒体宣布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情况。
8.3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不被视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8.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为公众所知(但以违反本条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8.3.2经合同各方事先书面同意。
8.3.3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将秘密信息披露给各自的专业顾问,并要求其承担保密责任。
8.3.4应政府部门或法律法令的强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门的要求必须是以正式书面文件发出的,否则协议一方应当加以拒绝,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8.4本合同各方均应采取必要措施,将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关职员、代理人或顾问的范围内,并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本条款,不将有关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诺不将从对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给其无关的职员。
8.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据第8.3.4款之规定对外披露秘密信息,应当通知合同对方。
8.6合同一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应当赔偿合同对方的损失。
8.7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合同各方对秘密信息承担的保密义务自获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为期 年。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暴乱、骚乱、戒严,及其它受影响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观情况。
9.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据,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履行本合同。
9.3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无需对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
9.4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天,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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