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事故救援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 特大暴雨灾后救援心得体会(8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我们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灾害事故救援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一
为了做好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一把手为总指挥,各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成员由值班站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情况,安排好各自的'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全天候并有专人值班(24小时),绝不允许脱岗、离岗,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领导汇报,按指示做好此项工作,对发生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工作和站内是否发车进行处置,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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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抓好源头管理,特成立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领导组: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一切听从总指挥的工作安排,明确责任,分工清楚,责任到人,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应急工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给道路运输带来的影响,一旦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启动预案,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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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要抓好各部位和场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好车辆例检、“三品”检查、安全教育、安全例会和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从制度、车辆、人员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搞好安全嘱咐,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要加强与气象、公路、交警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气象和路况等信息,做好旅客的解释及安置、疏散工作。要根据恶劣天气的情况及时公布各项信息,要根据各归口管理部门的要求,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到位,特别是做好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时期的安全排查工作,组织人力对中心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做好安全宣传工作,按照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中心的安全工作稳步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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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抓好此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防范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为做好全市教体系统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应对处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20xx】24号)及泊头市教育体育局《泊头市教体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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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以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积极开展各种应对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的预防应对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冬、春季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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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整体联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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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沧州市《关于加强应急管理的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适用于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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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机构
泊头市教体局成立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二)运行管理机构
成立泊头市教体系统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工作管理办公室(安全科),负责日常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预防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报告、信息沟通工作。
负责人:邓勇
(三)应急措施
1.实行一把手责任制
(1)教体局主要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抓好落实。
(2)教体局班子成员抓好所包片中小学、幼儿园的落实工作。
(3)中小学、幼儿园校长或园长负责抓好本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
2.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掌握和处理因雨雪冰冻造成的安全隐患,包括学校的校舍等建筑设施,车棚、篮球架、宣传栏、旗杆、电线等设备设施和花草树木等,出现损坏及时修复。
3.实行灾情一日一报制度。
教体局办公室及时与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气象部门沟通,了解和发布预警信息。中小学、幼儿园办公室设立专人负责电话、网络信息的传递。一旦发生灾情,在最短的时间内逐级上报,为指挥决策提供快捷、有效的支持。
(四)预警级别
雪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黄色预警信号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雨雪冰冻。
2、橙色预警信号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雨雪冰冻并可能持续。
3、红色预警信号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的雨雪冰冻并可能持续。
(五)应急响应
1、一般(iii级),各中小学、幼儿园上报市教体局办公室,并根据灾情由各单位一把手及领导小组来具体实施应急指挥工作。
2、较重(ii级),各中小学、幼儿园上报市教体局办公室,预防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由指挥部分管领导副局长亲自指挥,各单位的校长、园长协助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严重(i级),各中小学、幼儿园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泊头市教体系统预防暴风雪灾害指挥部,由教体局预防雨雪冰冻恶劣天气灾害指挥部统一指挥,校长、幼儿园园长积极协助应急救灾工作。
(六)应急处置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针对恶劣天气制定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雨雪冰冻的预警信息。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信号,适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并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家长通报。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影响学生正常上、下学通行情况下,经教体局同意,学校可以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停课、提前放学、延时放学、通知家长接送、教师护送等安全措施。
2、各中小学、幼儿园,在遇有天气突变、灾情等级信号为红色标志特殊情况下,及时同家长取得联系,务必在第一时间内做出正确判断,并随之天气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同时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市教体局。
3、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尤其做好恶劣天气来临前后路况的排查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4、雨雪冰冻过后,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立即开展自救减灾工作,及时组织教职员工清扫校园积雪,确保校内学生通道畅通。校园内的重要部位设立警示牌,高危险部位人员撤离,用警戒线、防护网封闭,必要时设专人看管,确保万无一失。同时要开展多各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5.加强预防雨雪冰冻灾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屋顶、宣传栏等设施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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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雨雪冰冻期间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在岗。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2.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次生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3.加强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管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4.落实责任追究制。各单位领导要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因渎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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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灾害事故救援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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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编制目的
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林业系统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各项防御救灾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以及《福建省林业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行政首长负责,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我市林业系统洪水、台风、雨雪冰冻和干旱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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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急组织机构
市林业局防灾工作,并会同各职能处室做好核灾报灾工作;
(3)计财科负责抢险救灾经费的申请、下拨和监督工作;
(4)国有林场管理处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场范围内森林公园的防灾救灾工作。
(5)野动站负责指导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防灾救灾工作;
(6)森林公安局负责防灾救灾期间的治安秩序,根据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要求,牵头组织应急抢险队伍;
(7)其他各有关科(室、站)根据职能,完成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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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根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及时向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单位传达暴雨、洪水、台风等有关信息以及上级领导对防御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应对措施等。
(二)预防行动
灾害发生前,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单位做好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抢险救灾物资、抢险队伍和责任人,加强防御宣传,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与防汛、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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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市防汛办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一)局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及台风发展移动情况,并及时向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二)适时组织召开局防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林业防灾救灾工作,并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有关信息和部署要求传达到各县(市、区)林业局及局直单位;
(三)及时收集掌握林业防灾救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险情、灾情;
(四)及时安排部署高陡边坡、低洼地带、危旧房屋及临时工棚、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和部位林业职工群众的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深入重点受灾区指导防灾救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六)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七)根据灾害发展趋势,适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及时关闭可能受洪水、台风等影响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内的旅游景区、景点;
2、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3、控制、减少车辆和人员的外出;
4、组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赶赴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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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防汛办、气象台发布的响应结束信息:
(一)局防灾领导小组提出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要求;
(二)必要时由局防灾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了解核实灾情,慰问受灾林业职工群众,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好受灾林业职工群众的生活,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及时收集各地林业抗灾救灾情况,统计汇总受灾损失,并将抗灾救灾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争取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
(五)做好抗灾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2022灾害事故救援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三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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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预案所指的学校是:象山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相当的教育机构。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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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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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教育局、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直属学校的自然灾害事件预防、控制由教育局和学校直接管理负责。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的`自然灾害事件预防、控制由乡镇和学校直接管理负责,教育局参与负责协调、指导工作。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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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行政部门职责。县教育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负责和分管科室组成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1、在县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县教育系统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全县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指导和督查各学校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所辖学校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协同县政府和学校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级各类学校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政府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县、乡镇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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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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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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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学校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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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一把手是本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2灾害事故救援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四
省财政厅:
6月16日,建宁县遭受了历史以来从未有过的特大洪涝灾害,损失十分惨重。14-16日连续三天降雨量达444mm,局部乡镇3天总雨量大于500mm。洪水水位超过了20xx年“6.15”特大洪灾水位1.82米,是历史记载以来最高水位,城区最高水位达299.12米,超过危险水位5.92米,大部分楼房的一、二层全面进水,最大淹没水深5.6米。全县城区及10个乡镇、92个行政村共14.8万人受灾,占全县总人口的97%,成灾12.6万人,有0.53万灾民无家可归,因山体滑坡和泥石流造成部分人员死亡、失踪和受伤。城区2座大桥被冲毁,所有电站全部被淹,全县供电、供水、交通、通讯全部中断,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1.87亿元。
一、具体受灾情况
(一)、农林方面:
1、农业方面: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达28.2万亩,其中粮食作物16.3万亩,莲子3.2万亩,果树3.9万亩,制种1.8万亩,烟叶2.98万亩,食用菌450万袋;冲毁农田3.1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
2、畜牧水产业:死亡牲畜3.1万头,畜禽16.8万只;淡水养殖受灾面积6.93万亩,其中稻莲田养殖6.6万亩,损失鱼类4035吨,直接损失5200万元。
3、林业方面:
全县有13家林业企业被淹,冲毁倒塌厂房、仓库2400平方米;冲毁幼龄林和新造林地4万亩,冲毁林业公路250公里;漂走木材3000立方米,木竹成品、半成品3000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7700万元。
(二)、工业方面:
全县154家乡以上工厂全部受灾,其中:全停产企业123家,半停产企业31家;冲毁输电杆15670根,合1561公里;冲走变压器87台,损坏水电站18座,装机1.8万千万瓦,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5亿元。
(三)、其他方面:
全县房屋、水利、市政、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受灾严重,共造成经济损失7.93亿元,其中:房屋3.24亿元,水利设施1.28亿元,交通通讯9800万元,市政设施1.41亿元,文教卫生3100万元,财贸金融7100万元。
二、抗灾救灾情况
6月14日,我县接到省、市关于雨情的明传和气象局报送的《连续性暴雨紧急警报》后,县委书记张来水立即作出批示,进行部署安排,要求各乡镇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同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进行紧急安排部署。中央和省、市领导得知我县发生灾情后十分关注,对我县灾区表示慰问,并对抢险救灾和灾后生产自救、社会稳定等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财政厅、市财政局领导对我县的灾情也给予了极大关心和支持,先后莅临我县视察灾情,指导抗灾救灾,极大地增强了我县人民抗灾救灾的信心和决心。在县委的领导下,通过广大武警官兵及人民群众的奋力抗灾,洪水于16日晚退出。目前,各项灾后自救工作正按照中央和省市领导的有关指示精神,有条不紊地进行,全县组织了由200多名机关干部组成的应急小分队,成立了恢复供水、供电、交通、通讯和卫生、物资等十一个领导小组,开展生自救、重建家园工作,财政部门在开展灾后自救的同时,积极会同民政部门迅速筹集资金及时将灾款下达发放至灾民手中,以及时帮助转移灾民、安置灾民和解决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
三、要求给予帮助解决的问题
这次灾害给我县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尽管全县尽了最大努力,从各方面筹集资金、物资,应急、解救灾情,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但由于我县经济基础原本比较落后,下半年将面临着财政收入大幅度减收,灾后安置灾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需要大量资金难以筹措,下半年全县工资发放及机关正常运转将难以得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和社会的稳定受到严重影响,面临重重困难。当前各项灾后救灾工作刻不容缓,为确保灾后灾民生活和灾区社会的基本稳定,确保全县工资发放及机关正常运转,请求省厅给予我县大力支持,帮助解决以下问题:
1、因灾直接造成县财政减收2260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减收900万元,农业税收1360万元;影响当年财力2130万元。为确保我县下半年干部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请求给予一次性财力补助2130万元。
2、因灾造成灾民房屋、农田、水利水电设施、校舍、市政设施、医疗卫生设备、文化体育设施等毁坏严重,预计需各项救灾资金1.2亿元,目前本县已筹集下达救灾资金200万元,请求省财政厅先给予解决救灾专项资金补助1600万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2022灾害事故救援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五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的店铺原为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与房东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年租金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5月1日交至房东。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东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商品全部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在三日内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商品欠款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未尽事宜经协议可进行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患者_____________曾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在甲方处治疗, 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年度职工平均工资:______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年度城镇居民平均生活费: 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 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医院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灾害事故救援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六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xx年6月下旬至7月初,贵州省、山西省连续发生4起煤矿水害事故,分别是:
6月20日,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纳省煤矿发生洪水淹井,造成2人遇难、6人被困。
6月29日,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安场镇铁丁岩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5人遇难、2人被困。
7月2日,山西省晋城市沁和能源集团中村煤业公司发生透水事故,造成4人被困。
7月3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弘财煤矿井下发生涌水事故,造成3人遇难。
以上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当前一些地区对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雨季“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二是一些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薄弱,防治水措施不完善,探放水措施不落实。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增强对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健全预防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的机制
各煤矿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水害事故。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要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明确“三防”任务,落实“三防”工作责任。二是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主动采取预防措施。三是健全雨季巡视制度。要在雨季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和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及时了解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情况。四是健全重大水害隐患及时撤人制度。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和预案,并明确启动的标准、撤人指挥部门、撤出人员范围以及撤人程序等,发现矿井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应当立即向相邻矿井发出预警。
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
各煤矿企业要切实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一是要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了解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极端天气降雨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健全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二是煤矿井田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严禁进行采掘活动,要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在地面无法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时,应在采掘前采用物探、钻探或化探等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其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煤矿要加强对井田范围内已关闭煤矿水、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查找历史资料,制定相应的灾害治理措施。三是必须按设计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煤(岩)柱,相邻矿井之间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已经被破坏的防隔水煤柱,必须注浆加固并建立隔水闸墙等设施,保障隔水安全;对地表因采动形成的裂缝要及时充填加固,对采煤后形成的塌陷坑要及时进行彻底治理,对关闭废弃的煤矿井筒要充实填死,煤系地层露头部位有漏水时,要及时注浆加固处理。
三、健全水害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煤矿减灾抗灾能力
要加强应急处置,全面提升应急处置水平,提高减灾抗灾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一是各地区要将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灾害预防处理计划》。要落实防范暴雨洪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建立专业抢险救灾队伍,或与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签订协议,加强救灾演练和职工防范暴雨洪水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职工互救、自救能力。二是发生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淹井险情后,各煤矿企业要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救援工作。三是各煤矿企业要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确保雨季时各种排水设施正常运转并发挥作用;大型煤矿企业要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确保抢险救灾时能够及时到位,并切实发挥作用;各主要产煤地区要建立健全区域抢险排水基地建设和运行机制,增置大型排水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
请将本通报精神迅速传达至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年7月7日
2022灾害事故救援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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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建立规范的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流程,形成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全面提高我区气象部门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xx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xx市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专项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xx区行政区域和xx市xx区管辖海域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的气象应急服务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作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协作的原则。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区政府安排,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气象灾害防御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全民积极参与,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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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区应急指挥机构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际设立区应急指挥机构。区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设在区人民政府,指挥机构在区气象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区指挥机构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气象、人武、民政、公安、卫计、广电、教育、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电力、联通、电信、移动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2.2 区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
区人民政府: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重大事项;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区气象局(区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督查、落实指挥机构的重大决定;为区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雪)、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实施雷电防御安全作业;具体协调处理和及时报告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中的有关情况;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气象灾害应急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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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预防预警信息
(1)区气象局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及时提供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情况。
(2)区气象局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3)其他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经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区人民政府,并抄送气象主管机构。
3.2 预防预警行动
区人民政府收到本级气象主管机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属于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做好启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确保预案顺利实施。
3.3 预警支持系统
(1)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2)区气象局要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和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各电信运营商应协助气象部门,将各级政府和相关决策部门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手机号码纳入预警短信接收目录,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给一线决策人员。
(3)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保证指挥机构紧急调用救灾资源。
3.4 预警级别发布
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十四类。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4.1 ⅳ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蓝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4.2 ⅲ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黄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含本数,下同)、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4.3 ⅱ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特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橙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3.4.4 ⅰ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极端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红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包括我区行政区划在内,全省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4)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国(涉及我区)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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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确定科学的分级标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4.2 应急响应启动
(1)区人民政府确认发生或可能发生ⅳ级预警以上气象灾害的,决定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将启动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市人民政府。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由气象部门发布。
(2)当灾害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ⅳ级或上级预警标准时,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1)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主管机构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2)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相邻地区通报。
4.4 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灾害发生地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 通信
(1)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下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
4.6 应急处置
气象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指挥机构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气象部门
气象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发布启动内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监测、现场服务等工作,并参与现场抢险救灾;
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及时向上级主管机构、区人民政府和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2)相关部门
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救灾现场;
按照预定方案开放紧急避难所,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的就地安置,保证必需的生活设施和食品供应;
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
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根据指挥机构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
4.7 动员社会力量
(1)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安排,主动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4.8 气象灾害评估
(1)气象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区气象局负责组织。
(2)跨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或者其指定的单位负责组织。
(3)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4)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9 信息发布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机构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灾情和救援情况等信息。
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信息,必须使用指挥机构统一发布的信息。
4.10 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终止,由指挥机构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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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善后处置
(1)区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生产救助工作,会同乡镇(办)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确保受灾民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2)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应当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进行恢复重建。
5.2 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 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要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 后果评估
区气象局应组织专家对本地区气象灾害成因进行分析,并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上级应急工作领导管理部门,在上级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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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通信与装备保障
(1)以现有的气象通信网络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有线和无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稳定可靠的气象信息通信系统。
(2)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3)区气象局应当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现场建立移动式气象监测站或现场气象服务保障系统,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4)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配置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
6.2 应急支援与实施保障
(1)加强城市应急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防御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天气气候防护工程的建设和应急维护,注重城市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和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完善紧急疏散避难场所的指示标志。
(2)区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和管理气象灾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部队、武警、公安、卫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
(3)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对灾情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维护救灾现场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道路和其它交通设施进行抢修;根据救灾需要,指挥机构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4)卫计部门及时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现场救护,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1)区气象局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依托相应的气象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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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预案演练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各种气象灾害应急演习。气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习。
7.2 宣传和培训
区人民政府要支持和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和应急的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增强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气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宣传。
7.3 奖励和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应急预案规定,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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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名词术语解释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因台风、暴雨、暴雪、寒潮、海上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大雾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气象局应当结合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周期性评审与修订,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灾害事故救援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八
在发生灾害性事故(指大风、暴雨、雷击、台风、洪水、沙尘暴、暴风雪等)时,为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各部门经理一律听从在酒店级别最高的值班经理指挥。
二、酒店值班经理要根据情况安排以下工作:
(一)尽快向酒店总经理、书记、副总经理汇报情况;
(二)通知客务前厅部派车接在店外的酒店领导回店;
三、各工作岗位人员应坚守岗位,未经允许或接替决不可离岗,应保证客人的基本要求。
(一)工程部应对天棚、墙外装饰、招牌等进行检查,必要时给予加固。应做好电力设备的保障工作,防止因大风、暴雨等引起线路故障或电击伤人事故。要确保下水道畅通,避免引致水浸。
(二)保安部人员要留意和指导车辆停放,避免被吹落物砸坏。同时要加强警戒,防止坏人趁机作案。
四、如灾害性事故造成酒店建筑物损坏时
(一)通知工程部采取紧急断电、断气措施;
(二)认为必要时利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店内客人撤离酒店;
(三)通知保安部、客务部疏散楼层客人(从防火楼梯);到酒店东侧车场集合,由客务前厅部清点客人;
(四)通知餐饮部疏散各餐厅及其他营业区域的客人;
(五)通知客务前厅部疏散大厅的客人;
(六)通知财务部锁好库房门、关闭库内用电设备,将现金和帐目投入保险柜;
(七)通知各厨房关闭各灶头和总煤气开关及用电设备;
(八)如出现酒店结构倒塌,应考虑人员全部撤离,并作好外围警戒工作。
五、各部门在紧急处置中要随时与值班经理保持联系,以便尽快解决相关的问题。
六、以上各项工作做完后,各部门经理要向值班经理汇报情况,值班经理要有重点地对各重要部位进行检查。
灾害事故救援心得体会总结及感悟 特大暴雨灾后救援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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