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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口译实践心得体会精选 旅游翻译心得体会(九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心得体会范文大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旅游口译实践心得体会精选一

八达岭长城是我国古代伟大的防御工程万里长城的一部分,建于明代弘治十八年(1520xx年),明嘉靖、万历年间曾加以修葺该段长城地势险峻,居高临下,是明代重要的军事关隘 和首都北京的重要屏障。

八达岭长城碗蜒于崇山峻岭之间,依山而建,高低起伏, 曲折绵延。八达岭位于居庸关外口,有东、西两座关门,东叫“居庸外镇”,西称“北门锁钥”。关城东窄西宽,长城从“北门钥 锁”关门城合台起依山而筑,城墙高低不一,平均高约7.5米,顶宽约6米,可容五马并驰,十人并行。该段长城的墙体是用整 齐巨大的条石铺成,有的条石长达2米,重数百斤。内部填满泥土和石块,墙顶地面铺满方砖,十分平整。墙顶外侧筑有高 1.7米的垛口,上有了望孔,下有射击洞,内侧建有宇墙。城墙每隔一段,筑有一个堡垒式的方形城台。城台有高有低,高的 叫敌搂,是守望和军士住宿的地方;低的叫墙台,高度与城墙 相差不多但突出墙外,四周有垛口,是巡逻放哨的地方。在制 高点上还设有烟墩,即烽火台,是古代传递警讯的设施。

从1995年10月1日起,每个周末八达岭长城从南至北四烽火台的1200米距离内,650盏彩色泛光灯同时亮起迷人的灯光。每日晚上18点30分至21点30分,对游人开放。

万里长城,人类的巨著!

中华之魂!八达岭长城史称天下九塞之一,是万里长城的精华和杰出代表。

八达岭长城是万里长城向游人开放最早的地段,八达岭景区以八达岭长城为主,兴建了八达岭饭店、全周影院和由-主席亲笔题名的中国长城博物馆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旅游服务设施,被评为中国旅游胜地四十佳之首和北京旅游的"世界之最"。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八达岭景区以其宏伟的景观、完善的设施和深厚的文化历史内涵而著称于世。

八达岭地理环境优越,自古以来就是通往山西、内蒙、张家口的交通要道。98年,八达岭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交通十分便利。而且,八达岭的年平均气温比北京低3 ℃以上,成为"夏都"延庆的旅游龙头。

迄今,八达岭长城已接待中外游客1.2亿多人次,370多位外国元首及世界风云人物在此留下足迹。

有关旅游口译实践心得体会精选二

合同编号:

旅游者:__(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_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__为准”、“与__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_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_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_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有关旅游口译实践心得体会精选三

各位亲爱的团友大家早上好!吃左早餐未啊,如果仲未有吃的阵间我免费提供康师傅杯面调味包比各位(属实开玩笑)。

首先,在这里欢迎各位参加这次由国旅组织的游,我代表现公司以及我本人感谢各位对国旅的信任和一如既往的鼎力支持。

在这里首先作个自我介绍先,现在麻烦各位将目光注视在呢个高大威猛的导游身上,大家所见到的这个导游就是旅游界传说中“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靓女见到都走开”的国旅导游部经理(停顿一会)派出专职导游员,小姓梁,全名叫做梁。可能刚一开始大家对我是比较陌生,并不是全部团友都记住我的名字,在这里我作一个简单分析“梁”;梁,系梁朝伟的梁;。所以各位只要记得我的全称“梁朝伟进华成刘德华”就可以啦!大家在以后的日子里边称呼我做梁导、小梁;如果各位对梁导或小梁呢个称呼不是很喜欢的话,可以叫我华仔。华仔芳龄18岁扑扑脆(四年前),尚未娶妻,亦未生子。现在在这里作一个呼吁,望有心人为华仔介绍“一男半女”,媒人利是丰厚,总价值五十万(越南币)。呵……

好了,各位,笑一笑,十年少。现在隆重介绍下我们这台车上的交通局局长,他就是我们这台车的李司傅,李司傅是为我们这几天服务的司机,劳苦功高。大家以热烈的掌声对李司傅表示感谢。有人说“有缘千里能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今日能结识在13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证明我们注意是有缘分的。佛家有话“众生平等”我们旅游也是一个放开心扉去享受生活的一个过程。所以车是我们的第二个家,希望各位能够保持下我们车内的环境卫生,每天晚上,当我们回到酒店时,正当你入睡在梦乡时,而我们的李司傅正在打扫车内的卫生,为了减少司傅的工作量让他多睡一会,也为了大家的行车安全,希望各位能做到“大家好,才是真的”。

好好彩,这次能成为各位的导游,能够与各位相识,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将由我陪同各位一起浏览景点,如果在浏览过程中各位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或都私底下告诉我,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为各位办好。

再有,本车是无烟车。希望大家能够遵守这一规定。在行车过程中,为了你的安全,如果您有需要的话,请叫一声我,我会马上为您服务。我们这台大巴车是黄白相间的金龙大巴车,车牌号码粤k5168,

就是“我一路发”的谐音,请大家上下车时注意识别。

“与我同行,齐享欢乐”系我们国旅一如既往的服务宗旨。我希望我的表现能够让各位感受到我们国旅热情、优质、宾至如归的服务。

最后以一首〈分分钟需要你〉来预祝我们旅途愉快~!华仔为人本身比较低调少少,所以唱得好得的话,大家不要鼓掌,因为人比较低调,唱得不好听的话,大家可能将你手中的手机啊,钱包啊,拿来出,掷死我。呵…

有关旅游口译实践心得体会精选四

一、活动背景

秋收季节,正是一年一度出游的好时机。恰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招新结束,青志联现有的管理层和新的成员,需要磨合和成长,发现有才能的同学也许能够对青志联的建设有帮助,希望这次会有助于提高青志联的领导力与凝聚力,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基础。同时校园里,集体秋游、旅游已成了大学生们多彩生活的一部分,同学们也可以通过旅游了解不同地区的风景和气候。

二、目的地简介:

合肥市大蜀山以满山遍野郁郁葱葱的苍松翠柏、奇花异草引人入胜。尤其在周围山麓先后新建了2万余亩水面的人工湖,占地400亩的烈士陵园,面积70公顷植物园和度假村。八十余公顷的苗木花卉基地以及合肥野生动物园。长达370米的“安徽第一画廊”――蜀山画廊,及十二生肖园、匹特搏彩弹射击娱乐中心和以植物造景的樱花园、月季园、枫树林等。在这些园林、水泊的簇拥烘托下,蜀山显得愈加妩媚,分外妖娆,春日的景色尤其迷人。登临山巅,极目远眺,烟波浩渺,水天一色,雾霭缭绕,渔帆隐约;漫步山麓林园,桃红柳绿,蝶舞蜂喧,花团锦簇,竹影扶疏,令人心旷神怡。

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座落于蜀山东侧,一批现代化建筑更使景区增添了时代的韵律。蜀山风景区已是人们凭吊先烈、游览观赏、闲暇休憩的场所。

三、路线安排:

从学校北门合肥学院站牌处,乘坐118路公交,到蜀山森林公园站车,集体步行到大蜀山。

四、执行对象:

合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全体成员。

五、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20日(星期天)9:00整(如若天气有变,时间另行通知)

六、活动目的及意义

大学,一个充满青春与活力的激情世界,旅游既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生活,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秋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是学生踏青秋游的好季节。通过秋游活动,让学生亲密接触大自然,欣赏春天美景,拓展学生的视野,进一步感受大蜀山的美丽景色。同时通过组织娱乐活动,进一步培养我们的环保意识、集体意识,加强同学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促进集体的团结协作,增强青志联的集体荣誉感,同时也能增进青志联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让彼此的感情得以升华。

七、资源需求

1.水果、食物和水。由青志联集体购买。

2.纸牌四副,三国杀一副。供娱乐使用。

3.笔记本4个,笔20支。奖品。

八、活动开展

1、早上8:40在北门集合,首先强调安全问题,统一号令,青志联全体男生负责搬运食物和水。青志联主席韩捷带队,9:00准时出发,大概9:50左右到达。到达目的地,再次强调安全第一。

2、爬山,青志联主席韩捷制定爬山路线,大家跟着主席向山顶进发,上山时不用太快,安全第一,大家可以随意拍照留念。

3、到达山顶后,大家集体拍照作为本次活动的材料。然后休息半小时,大家吃点东西,聊聊天,谈谈上大学以来的感受和在大学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4、自由活动,大家可以自由组队,看看大蜀山美丽的秋色,感受大自然的气息,放松心情。

5、做游戏,吃苹果游戏规则:一个人坐在板凳上手背后,另一个人眼睛用布蒙着,站在他背后,拿个苹果喂他吃。分两组进行,最先吃完的为胜方。实践部和组织部一组,宣传部和办公室一组。韩捷主席坐裁判。赢得组可获得一个,输的一组也可获得签字笔两支

6、如果时间允许我们还准备了两副纸牌和一副三国杀供大家娱乐使用。大家自由组队,规则自定。

7、3:30集合大家将自己身边的垃圾捡干净。点名人齐后由韩捷主席带队集体下山。

8、到达蜀山森林公园站牌处,集体乘车回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单独行动。

九、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细节

1.在活动前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告诉学生一切行动听从组织者指挥,不准随意离开队伍单独行动。

2.往返前认真清点人数。韩捷主席任队长统一安排,游玩时注意行路安全,切勿过分嬉戏打闹,队伍要有序地行进,同学间做到互相照应。

3.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看食品信息,确保食品安全。

4.审查学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的同学劝其不参加此次活动。

5.文明行事,不得随意破坏公共设施;保护环境,严禁学生攀摘花草树木和乱仍垃圾;自己的垃圾袋一定要仍在指定位置,返回时清理好环境卫生。

6.带上一些必要的应急物品。还需带上创可贴、晕车药等常用药;女生记得带遮阳伞或者遮阳帽,水须多带。

7.定点返回,离开时必须集合人员,组长一定要清点人数,确保大家都安全后坐车返回。

有关旅游口译实践心得体会精选五

各位游客朋友们,离开了倒淌河,离开了文成公主的传说。我们前方将要到达的是我们美丽富饶的青海湖。青海湖古称"西海",藏语称为"错温布",蒙古语称为"库库若尔"。

对于青海湖的形成原因,现代地质学研究表明,大约在两千多万年以前,如今的青藏高原是一片汪洋大海。后来,由于大陆板块挤压,地壳运动,海底渐渐向上隆起,逐渐形成了如今的青藏高原。而青海湖则是在地壳隆起过程中,断层陷落而形成的。

接下来呢,大家请看我们的正前方,那平嵌在皑皑的雪山和茫茫的草原之间,熠熠发光的宝镜,就是青海湖了。青海湖面积4400多平方公里,东西长106公里,南北宽63公里,湖水平均深度19米,湖面海拔3260多米,是我国最大的内陆咸水湖。

如今,青海湖已经成为青海省四大旅游区之一,初步形成了以观光为主,娱乐,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环湖旅游带。

我们现在所在的就是青海湖的湖滨地区。此处地势平坦开阔,水源充足,气候温和,是理想的避暑胜地。不仅如此,这里还是青海省重要的牧业基地,丰美的牧草,肥沃的土地,养育着这里成群的牛羊。每到夏秋季节,辽阔的草原像披上了一层碧绿的绒毯,各种野花五彩缤纷,将绿色绒毯点缀得如锦似缎。四周大片整齐的农田麦浪翻滚,油菜花一片金黄,散发出沁人肺腑的芬芳。湖面上碧波万倾,白色海鸥追逐着鱼帆在空中翱翔,牧民的帐篷星罗棋布,日出日落的景色更是充满着诗情画意,使人心旷神怡。

青海湖四面环山,它的东面是我们刚刚走过的日月山,西面是峥嵘嵯峨的橡皮山,南面是逶迤绵延的青海南山,北面是壮丽的大通山。山水相辉映,构成了一副美丽动人的画卷。

青海湖的魅力不仅在于它的碧草连天,轻波万里,。它还有一些独特的自然现象,如文开湖,武开湖。所谓文开湖,就是指一种表现得比较安静的湖水解冻现象,而武开湖则表现得有如万马奔腾。听我这么说,大家是不是很想去见识一下呢昨天我从有关媒介那得到消息,说是过几天很可能会出现文开湖这一独特的景观。大家如果有兴趣的话,不如在这多呆一两天,亲身去感受一下大自然的神秘莫测。

好,各位游客朋友们,今天我们的青海湖之旅就告一段落了,接下来我们将要参观的地方是被称为"鸟的天堂"的鸟岛。现在大家暂且休息,我们稍后出发。

有关旅游口译实践心得体会精选六

黑山谷景区位于重庆市万盛区黑山镇境内,距万盛经开区20公里,距离重庆主城区110公里。这里山高林密、人迹罕至,保存着地 黑山谷

球上同纬度为数不多的亚热带和温带完好的自然生态,森林覆盖率达97%,被专家誉为“渝黔生物基因库”,是目前重庆地区最大的、原始生态保护最为完好的自然生态风景区。黑山谷风景区原始生态风景由峻岭、峰林、幽峡、峭壁、森林、竹海、飞瀑、碧水、溶洞、仿古栈道、浮桥、云海、田园、原始植被、珍稀动植物等各具特色的景观组成。被评定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重庆万盛国家地质公园重要组成部分)、国家aaaa级旅游区、亚洲大中华区最具魅力风景名胜区、中国最佳休闲名山、重庆市“巴渝新十二景”、重庆市首家环保示范景区等荣誉。

黑山谷风景区全长13公里,其中1公里的上山观光索道(也可步行),6公里的栈道和浮桥,6公里的电瓶车车程。从景区大门进入,沿河而下至响水村一段,河谷宽约40—50米,沿河有平缓地,上面是森林和山地,呈阶梯状地形河谷断面呈“v”字形,河面狭窄。以下河段宽度一般约20米,有的河段仅几米,其中,鱼跳峡、野猪峡、猴跳峡,最宽不足10米,最窄处仅两米,采取浮桥、吊桥方式通行,极负挑战性。黑山谷顶底高度在400—600米之间,河谷两岸谷坡陡直,坡度一般在70—80度,部分坡岸直立在90度以上,高在1200米左右,其形象奇妙无比。

漫步景区,黑山大佛、夜郎公主峰、九曲画屏、白玉观音、石剑峰,石皇伞、隐佛崖、骆驼西行、黑猴迎宾、飞云瀑、神龙瀑等数十个迷人的景点景观令人目不暇接,流连忘返。

中国的“百慕大”

重庆最大的生态园——神奇迷人的黑山谷,被称之为“中国西部百慕大”、“恐怖的死亡之谷”。这是块静躺了数千年冷得发抖却又被新闻界炒得滚烫的地方,曾发生过多起人畜入沟神秘失踪的事件。有诗云:“黑山谷,沟连沟;十人提起九人愁。猎犬入内无踪影,壮士一去难回头。”

季节特色

黑山谷风景区随春、夏、秋、冬四季更迭而各显奇妙佳景。春天,高山杜鹃、野生大茶花、珙桐花竟相绽放,百鸟争鸣,使景区充满无限生机,如诗如画,是回归自然,探奇揽胜的良好去处;夏天,万山叠翠,山静水幽,是远离喧嚣,休闲避暑的胜地 ;秋天,这里山色如黛,层林尽染;冬天,云雾迷漫,素湍绿潭,一如娴静羞涩的神女。

有关旅游口译实践心得体会精选七

这个暑假,我们去了三个地方旅游,看我那乐的呀!

第一站——木扎岭

木扎岭太好玩了!自从上次去过木扎岭后,我一直很想再去一次。上次去哪里,真是太爽了!这不,我们一家、郑伯伯一家、潇潇哥哥一家一起开着车去木札岭玩。

我们和郑伯伯一家一起吃完早饭后,一起往木扎岭进发。走到在高速公路上,爸爸多走了一站,还得我们还要拐回去,真扫兴。谁知一个电话打过来……“什么?潇潇哥哥不是不去么?怎么又去啦?真给我个惊喜呀!”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潇潇哥哥的妈妈过几天还有事,所以不去了。只不过潇潇哥哥非要去,这不,临时决定跟我们一块儿去玩啦!我好高兴!

经过几个小时的漫长路程……

到了!就是这里!目的地“木扎岭”!我们叫着喊着冲向里面。谁知着了半天也没找到宾馆。大人们说:“今天是星期六,这里生意真好呀!人太多了,宾馆都满了!”

没办法,我们吃完中午饭,就直接去景区里玩。

我们一路上有说有笑,到了有水的地方还下去玩水。不知不觉中,我们就爬到了山顶。说是山顶,其实是在半山腰。那里有个亭子,对面是道路,车就是从这里上来的!在往上爬好久,才能到达我们上次去的地方。

因为上次我们是坐车上去的,不费一点力气。可是这次我们是走路上的。由于大人们走不到了,于是我们只能下山了。

下山路上,我和潇潇哥哥一直在嘟囔着:“我们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大人们说:“还要去卧龙谷呢!那里比这里还好玩呢!”我们一听这话,又高兴起来。向卧龙谷进发!

初一暑假去旅游作文范文2

今天我早早起了床,收拾停当,就要出发了。大家可能要问,大清早的,你这是要去哪儿啊?告诉你们吧:今天我和妈妈,还有我的好朋友共三家人,一起去自驾游呀。

我们的目的地是山西省芦芽山风景区,沿途要经过万家寨水利枢纽工程,所以我们的第一处游玩点就选在万家寨。万家寨水利枢纽位于黄河北干流托克托至龙口峡谷河段,左岸隶属山西省偏关县,右岸隶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是一座以供水、发电为主,兼有防洪、防凌等效益的大型水利枢纽。

我坐在车里正打盹呢,忽然听到妈妈叫我:“儿子,快看,万家寨水库。”我一睁眼,哇!好大啊!壮观雄伟的水库大坝展现在我的眼前,我迫不及待的用相机记录下了水库的美景。紧接着我们来到了亚洲第一大悬索桥——万家寨水利枢纽吊桥,所有的人都兴奋地冲上了大桥,可我却落在了最后,因为我有恐高症,不敢上桥。试了好几次,我还是没有信心,觉得害怕,妈妈、叔叔和阿姨们都不停的鼓励我,我的好朋友也一左一右扶着我,终于我颤颤巍巍地走上了大桥。望一眼桥下,我的老祖宗啊!好头晕啊!吓死我了!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我就一定会走下去。在大家的陪伴下,我终于战胜了恐惧,在吊桥上走了一个来回,站在桥中央看到了水库的全景,波光鳞鳞的水面上,几只小船在轻飘飘的游荡着。我想,如果没有我的勇敢,肯定就看不到如此的美景了,感谢大家给我的鼓励,我是男子汉,一定会勇敢坚强的。

游览过万家寨水库之后,我们一行继续向目的地进发。明天我会带大家一同进入原始森林的!

初一暑假去旅游作文范文3

八月二十一号是我最期待的一天,因为这一天,终于可以去三亚旅游了。

爸爸单位的车向机场开去。

机场的人可真多呀!我们办理了登机牌,经过了安检,顺利的登上了飞机,当飞机快要起飞的时候响起了广播说:“请将手机改成飞行模式以免干扰飞机起飞。”飞机起飞了我的耳朵就像被东西堵住的一样……

做了两个多小时的飞机,终于到了三亚!三亚的天气很热,我恨不得立马跳到大海里去洗个澡。我们在机场租了辆汽车,爸爸开着车,妈妈按着地图给爸爸说路线,40分钟后,终于到达了位于三亚湾的红树林度假酒店。的

车停好之后我迫不及待地拿着东西,冲下了车跑向了宾馆,我们的房间在六楼,站在阳台上,看着蓝天、大海、沙滩,真是太美了。

第二天,爸爸带我去了“亚龙湾海底世界”(妈妈嫌热,在宾馆说什么也不出门),我们登上了半潜式海底游览船,可以像潜水员一样一睹海底神奇景观。虽然只在海底2到3米处,但是可以清楚的看到浅海的海底,坚硬的礁石,有待长大的珊瑚,海鱼和水母。

第三天,我们去了猴岛和槟榔谷;猴岛的猴子特别的多,很顽皮;槟榔谷(位处甘什岭自然保护区,两边森林峻峭,中间是一条连绵数公里的槟榔谷地,故称槟榔谷)属于原住民文化游览区,里到处都是高大的槟榔树,还有秀面纹身的阿婆。

第四天,我们一大早就来到海边,这时爸爸对我说:“去玩儿灵动车吧!”,本来有点害怕,可是后来就越玩越觉得好玩。中午,我们收拾行囊,退了房,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大海,向机场出发。

初一暑假去旅游作文范文4

第二天早上,我们坐上了10点半“只接不送”的大巴到达了香港最著名的海洋公园。里面非常的大,我们找到了一个“海洋列车”,在车厢内,你会看见顶上有一个小屏幕,小屏幕会放出一段有关海洋里的动物的视频,很好玩,很逼真。“海洋列车”渐渐地开上了山,“到站了,下车喽!”我说道。因为山上非常的热,我们好不容易才找到了一个既可以在排队的时候乘凉又看上去很刺激的“极速飞车”。不知不觉,我还没乘凉够就已经被请上了“飞车”。上了“车”我心里既紧张又激动,“呼——呼——呼”一阵阵风从我耳边吹过,一圈,两圈,终于停下来了。下了车,我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我们很快又找到了一个凉爽的地方——北极之旅。妈妈说我们比飞机还快,刚才还在香港,现在一下子就到了北极。里面并没有北极熊,只有海象、海豹,那只海象可大了,比我大得多呢!它的肚子上还有一个海象小宝宝呢!我们还看了精彩的海豚表演、水母万花筒里多姿多样的水母、中华鲟馆里的巨大的中华鲟……

哦,对了,还有坐缆车,我们一坐进去,就看见一张纸贴在那里,是这样写的:

本车会在中途停顿,请您不要站起,可以继续欣赏风景。

果然在中途停下了,它先是上下摆动,然后是左右摆动,左右摆动的时候我和妈妈都尖叫了起来,因为它摇摆的很厉害,像要掉下去一样。当然我们也欣赏了美丽的风景,一边是挺拔的群山,一边是宽阔的海洋。下了缆车,我们就向出口走去。

今天我虽然走得很累,但我又见到了更多的奇妙的动物,知识又增长了不少。

有关旅游口译实践心得体会精选八

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完善公司福利,缓解员工工作压力及加强公司团队凝聚力。物业公司特决定组织一次赴北川两日游的活动。现将旅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

旅游时间:6月14日、15日两日

旅游地点:北川新县城、圣水寺、猿王洞

人员:

二、第二批:

旅游时间:6月21日、22日两日

旅游地点:北川新县城、圣水寺、猿王洞

人员:

三、注意事项:

1.请大家携带身份证,做好预防晕车准备及带好防晒、防雨用品,游玩过程中注意个人财物及人身安全,做到文明,安全,快乐出游。

2.所有人员在活动过程中服从导游及领队安排,不得脱离团队单独行动。

3.因天气变化无常,请大家自备雨具及衣物。

4.旅游出发集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四川*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有关旅游口译实践心得体会精选九

九寨沟三日游计划书

出发地: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目的地:九寨沟

交通工具:长途工具: 长途汽车

短途工具: 公车 步行

沿途抵达:涪陵火车站—重庆北站—成都东—都江堰—汶川—茂县—松潘—九寨沟

旅游时间:元旦假期:三天

旅游前的准备:旅行包带上两套换洗的衣服和少量生活用品,应急医药用品、证件、手机、钱包、少量干粮和饮水、帽子、相机、地图、足够的现金(零钱方便乘车)

旅游重点:品尝美食、看大自然神奇的杰作、了解当地风土人情

旅游花费:800元(车费:300 住宿:100 吃:240 门票:70 其它:90)

第一天

早上六点出发,沿途经过涪陵火车站—重庆北站—成都东—都江堰—汶川—茂县—松潘—九寨沟

中午到成都吃饭

晚上抵达九寨沟:到之前在网上预定的旅馆落脚

沿途经过都江堰—汶川—茂县—松潘可以逛逛那些风景名胜,了解当地风土人情,吃一些当地小吃(如果有时间的话允许到处看看、玩玩、买一些小礼物什么的留作纪念)

今日花费:300元(住宿:50 车费:180 其他:70)

早上六点起床:把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安原计划进行

据了解:九寨沟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九寨沟县境内,以有九个藏族村寨而得名。九寨沟海拔在2千米以上,遍布原始森林,沟内分布一百零八个湖泊,有“童话世界”之誉;九寨沟为全国重点风景名胜区,并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九寨沟特别美丽,国家中唯一获得“世界自然遗产”我们的“童话世界”。

九寨沟的主要景点包括:宝镜岩、盆景滩、芦苇海、五彩池、珍珠滩、镜海、犀牛海、诺日朗瀑布、五花海、树正海和长海等。

然后依次玩耍,一天玩转

今日花费:250元(门票:70 玩耍:100 其他:80)

早上六点起床:整理自己的随身物品吃完早餐后返回

下午到学校

今日花费:250元(车费:180 其他:70)

旅游口译实践心得体会精选 旅游翻译心得体会(九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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