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深圳行动方案心得体会和感想 廉洁深圳行动方案心得体会和感想怎么写(五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2022廉洁深圳行动方案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你们好!
我是来自供销社区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廉洁文化、构建和谐跃进。
20xx年11月8日,举世瞩目的中共xx大在北京召开。集中论述了反腐倡廉的内容,他指出:“要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看到这里,我不禁深刻反思。
就在xx大召开的前一天,即11月7日是十月革命胜利95周年的纪念日,而胜利的主角、世界上第一个夺取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苏维埃共产党已在20xx年前消亡了。而苏共消亡的极为重要的原因正是反腐倡廉“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以致“亡党亡国”。所以说,报告中的论述绝非危言耸听,而是居安思危。
我国古代谚语说得好:“鱼为诱饵吞钩,鸟为秕谷落网。”“不贪财,祸不来。”如果利用手中的权利行一己之便,贪一己之利,那么终将会落得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的下场。几千年的文明传承,廉洁奉公已铸成我们民族的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始终在不同的时代中熠熠生辉,在史册上留下光彩的一笔,为世人所敬仰,为后世所传诵。
从包拯、海瑞、焦裕禄、孔繁森,到任长霞、郭明义,他们恪守“不贪为宝”的人生信条,抵挡住各种诱惑,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官。张扬着道德的大旗,耸立着人格的丰碑。
相反,贪婪腐败则祸国殃民,葬送人生。正如当今社会中,胡长清、成克杰等等害群之马,不顾国家和人民的期望,为了一己贪念,书写下可悲的末路人生,变成中国社会铿锵奋进交响乐中不和谐的音符。廉、贪只一念之差,结局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无论历史如何变迁,无论时代怎样发展,清正廉洁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政永远是人民的期盼!
印度诗人泰戈尔有一段关于翅膀与黄金的名言,他说:“鸟的翅膀一旦绑上了金子,那么它就再也飞不动了。”鸟儿如此,人也一样,作为一名基层工作者,一旦在自己的身上绑上沉甸甸的黄金,那耀眼的光芒定会照得他分不清东西南北,那沉重的累赘定会让他丧失高飞的本领。
花样年华的岁月谁不想自由地翱翔于天空;英雄辈出的年代谁不愿崭露头角。在社区这支为共和国最基层的队伍里,更多的还是廉洁自爱、摒弃黄金的优秀儿女。正是他们用高贵的人格支撑起了共和国大厦基石;正是他们以刚正不阿的努力,赢得了人们发自心底的赞许;正是他们用清正廉明的形象,维护了法律不容亵渎的尊严。
我们的党和政府就象一棵参天大树,而我们每一个基层干部正是大树扎入土壤里的根系;虽然我们每个人的工作各有不同、职位各有高低、权力各有大小,也许我们永远不会成长为那强壮的树干或翠绿的枝叶,但这棵大树的蓬勃生长却依赖于每一根最基础的根系。因此,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坚持“勿以官小而不廉,不以事小而不勤”的信念,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汇集点点滴滴的奉献,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为了把我们跃进街道建设的更加美丽和谐而奋斗不息!
宝剑壮我胆,佛尘扫我心,更有明镜日夜照我行,“今日长缨在手,定当缚住苍龙”,二十年的廉正建设已然结出累累硕果,展望明天,我们的未来必将更加鲜艳夺目。
2022廉洁深圳行动方案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的用权行为和从业行为,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本人郑重承诺:
1、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局的规章制度、忠实践行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和省、市各级政府的廉洁从业规定,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勤勉敬业,规范和约束自身的用权行为和从业行为,自觉维护领导人员的良好形象。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决策管理程序,**局的重大决定、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实行集体决策,不搞个人说了算。
3、不违反规定将**局资产落户到个人名下,或低价处置给其他单位、个人,或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资产。
4、不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反财务制度做假帐,或设立法定账册以外的任何账册,或隐瞒、虚报财务收支、资产、债务等。
5、不弄虚作假、谎报虚报业绩、骗取奖励和荣誉,或者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
6、不擅自决定**局领导人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不违反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或者在收益分配中采取非法手段侵占**局收益。
7、坚持**局资产监管程序和**局规章制度,不擅自决策对外投资、借款、担保或将**局资产低价处置、转让,确保**局资产保值增值。
8、不利用**局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9、不以单位的名义私揽工程、非法牟利,不为外包队伍提供资信证明或在银行开户。
10、不违反工程建设中的招标规定,在物资、设备采购、劳务使用中规避招标或进行虚假招标,或者指使、授意参与招标人员向他人透露标底和泄露其他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11、不利用职权将工程项目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外单位和个人,或者直接指定或授意下级将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12、不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不收受下属单位或个人馈赠的现金、股票、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不将**局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回报、佣金、礼金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13、不违反**局合同管理法规,在不招标、不调查、不了解对方资信等级的情况下超越权限,盲目与之签订合同,或者不签订合同即预付工程款,或者擅自改变合同和不履行合同。
14、未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不擅自决定万元以上的捐赠、赞助、资助等事项。
15、不借单位正常经营活动之机,中饱私囊,跑官要官,谋取私利。
16、不将**局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经营。
17、不利用职权在本单位和下属单位报销应由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不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的学习培训和差旅费用。
18、不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使用亲属或亲友包工队,或利用职权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19、不违反国家关于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以及**局有关制度,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中违反民主管理制度,谋取私利。
20、推行局务公开制度,按照规定公开、公示**局的重大事项和决策行为。
21、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擅自决定**局干部的任免、聘用、奖励和晋升。
22、不利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和借机敛财,不到本单位、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个人、亲属的旅游观光活动,不接受超标准的公务接待或可能影响公正用权的宴请。
23、不利用职权为老乡、校友、战友的联谊活动提供经费。
24、不用公款进行非生产经营性消费娱乐活动。
25、不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装修住宅、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
26、不违反规定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严禁公款私存或利用单位银行账户为个人谋取利益。
27、不在国(境)内外参与赌博活动。
28、不违反规定多购多占住房,坚决执行**局的相关规定,带头清退多购多占的住房。
29、不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不贪图个人享受违规、超标购买豪华小汽车。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甘愿接受党纪政纪和法规处罚,请党组织和群众共同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xx年xx月xx日
2022廉洁深圳行动方案心得体会和感想三
同志们:
按照相关要求,今天我为大家讲一节廉政党课。我所讲的主题是“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主要讲四风方面的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要充分意识到中央反腐力度持续增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党的纪律严于国法的决心不会变。
(一)我党反腐的相关历史背景
1.当今社会,腐败常常成为一些国家政权更替、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因其危害之巨而被成为“政治之癌”。凡致力于政局稳定、民族强盛、社会发展的国家和政府,均把消除这一“毒瘤”、将其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视为追求的目标。
2.1998年政治风波后,党的威信、党的形象,乃至党的执政都受到比较严峻的挑战时,邓小平就曾反复向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要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体现出我们是真正反腐败,不是假的”,“要做几件让群众满意的事情,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更大胆地改革开放,另一个是抓紧惩治腐败。”
3.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制定一部《党内监督条例》。
4.2004年2月17日和18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继颁布实施。《监督条例》明确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以2004年为标志,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在战略上出现了“三个转向”,即:由被动防御为主转向主动进攻为主;由全力反腐为主转向制度反腐为主;由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
5.2007年5月,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正式印发,加大了对涉及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6.2010年1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发布实施。《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响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7.2015年10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发生了较大幅度的变化,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和要求,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去除与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实现纪法分开;把政治纪律细化、具体化,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转化为纪律规范,体现作风建设最新成果,使党的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体党员的行为底线。
8.2015年《条例》印发后,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修改党章时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
9.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监察法除了对监察工作总则、职责、范围和管辖、权限、程序、法律责任等规定外,还明确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中的督导地位,特别是对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作了新的规定和调整。
10.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党的十八大以来,要根据新形势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新修订的《条例》就是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
(二)腐败现象剖析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也要看到,腐败因子还在滋生并未绝迹,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甘于被围猎”!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的思想意识这个内在因素出了问题。如果领导干部的初心和公仆意识趋于淡薄,个人利益至上的思想倾向逐渐占领了他们的思想高地,意志不断受到蚕食、心理防线不断放松直至完全失守,就会形成以下7种极易导致腐败的错误心理,值得警惕!
1.享乐心理:在当下商业环境活跃开放的时代,“收入—消费”成为被商业环境塑造出来的个体生活方式。有充分的能力投身于消费活动,被标榜为“自我成就”“自我实现”乃至“个人地位与身份”的象征。某些领导干部为了填补一己私欲,用公款开豪车、住别墅,生活奢靡。近年来在对贪腐案件的查处中,一些落马官员腐败行为的次数极少是只有一次的,往往是屡犯多次,这表明贪图享乐的欲望像是无底洞,欲壑难填的心理倾向会诱发一次比一次更为严重的腐败行为。
2.异化心理:经济学上用“寻租”来解释对稀缺资源的不合理分配导致非生产性利益的产生。领导干部手中握有的公权力也是“稀缺资源”,它会吸引各方资本热切追逐,以谋求公权力为自身资本的增殖提供便利。在这一过程中,有些领导干部却产生了自我膨胀心理,这种心理与权力的异化有关。一些领导干部身居高位、掌握权力的时间久了,就把资本对公权力的追逐当成了对个人的追捧,违背了公权力的本质,使权力发生异化。在这种异化心理的作用下,他们把“权由民所赋”抛在脑后,罔顾公仆意识,不以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和使用权力,这实际上是一种对待权力的错位心理。
3.失衡心理:有些领导干部在位时本来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但当与他人的对比中可能会产生失衡心理,认为自己身居高位,得到的物质财富却比身处机关之外的人少,由此滋生出一种被“剥夺”的感受,这在社会心理学上被称为“相对剥夺感”。出现相对剥夺感的官员没有把为人民谋福利、为社会作贡献看作人民公仆的荣誉和职责,反而因此产生埋怨、不满的心理。
4.投机心理:在反腐高压态势下,一些官员明知贪腐的严重后果却仍然顶风作案,很大程度都归因于其潜意识中的投机侥幸心理。投机侥幸心理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对腐败成本的算计。腐败的成本涉及到两方面因素,一是腐败的检举揭发风险,二是腐败的道德损失风险。当腐败分子自认为能将这两方面成本降到最低时,腐败就极有可能发生。某些领导干部的投机侥幸心理占了上风,认为腐败的检举难度大,揭发力度小,就一再纵容自己的腐败行为。
5.服从心理:在体系严密的科层制中,拥有权威的上级往往可以对下级官员形成较大的心理压力,上级的作风和作为对下级官员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某些地方出现的情节恶劣的“塌方式腐败”就是服从心理的良好诠释。甚至,在一些政治生态相对较差的地方或单位,下级官员易于产生一种群体趋同心态,他们将腐败行为的产生视为行政系统的常态,或是融入群体的必要手段,从而忘却了法律的威严和党纪党规的严肃,形成一种“上行下效”的趋同腐败态势。
6.责任扩散心理:“责任扩散”是指当发生某些大规模群体事件时,其他人的在场会分担每个个体的责任,使个体产生“罪不在己”的责任不明确心理。简而言之就是“法不责众”。某些领导干部在周围有腐败行为发生时,更易发生腐败,他们认为不只是自己一人腐败,当东窗事发之时,法律无法将每一个干部都量刑定罪,这些领导干部就通过这种心理暗示来为自己的腐败行为开脱。
7.放松心理:出现这种心理的根源在于对党纪法规缺乏明确的认知,不清楚自己的行为边界。有些领导干部在一开始还能做到规规矩矩、谨言慎行,但遇到偶然机会收受小恩小惠却未被揭发时,便认为这些小节不属于贪污腐败的范围,或者认为这些“零碎钱”是自己应得的辛苦费,从而放松警惕。时间越长,“零碎钱”越敛越多,这些领导干部的心理接受能力就越大,心理防线反之越来越往后溃退,久之便不知不觉深陷于腐败的泥淖之中。
总之,“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干部群体廉洁从政要恪守“一念之诚”,即保持当初入党的初心,不以追求个人名利作为从政的内在驱动力。同时要保持“一念之纯”,即在成长为党政干部后,时刻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认真负责态度与纯正感情。惟其如此,才能从心理上筑起反腐的第一道高墙,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滋生。
对我们每个人自身来说,管好自己、身正影直,不贪不腐,是一件切实可行,且受益终身的事。下面,我给各位同志算算,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到底是受益还是吃亏这笔“账”。
算好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一个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各项工作业绩和荣誉的取得,虽离不开个人的不懈努力,但都是组织精心培养的结果。如果把握不住自己,误入歧途,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葬送自己的政治生涯,多年辛勤努力瞬间灰飞烟灭、化为泡影,也给党和政府的威信带来严重损害。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倍加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注重加强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守“四个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自身的清正廉洁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在政治舞台上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算好经济账,不要贪敛“不义”。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客观地讲,国家给予党员干部的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足以实现衣食无忧。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信息化快速发展的社会里,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稍不留神,就有可能在种种“围猎”中被“拿下”,待东窗事发,束手就擒,后锒铛入狱,不仅合法收入、正常待遇会随之而去,非法所得也要全部“吐出来”,最后落个人财两空。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常思贪欲之害,自觉约束自己,时刻警省自己,慎初、慎微,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不为利所缚,不为欲所惑,一尘不染,永葆清白。
算好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有的拼搏奋斗十几年甚至数十年,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贡献,赢得了荣誉,获得了尊重,自己也有一些成就感。如果不思珍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不但给组织抹黑,自己也毁了名声。因此,要时刻想到名誉是人格魅力,就是用生命也无法挽回,一旦失去人格,就很难在社会上安身立命,所以要像对待生命一样珍惜名誉,视名节大如天,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算好亲友账,不要众叛亲离。家庭是事业的基础,也是完整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都是为人子女、为人父母、为人丈夫或妻子,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馨的家。一旦违法乱纪走上犯罪道路,迟早会失去人身自由,家里也就塌了天,失去“顶梁柱”。不仅众多亲人坠入痛苦深渊,也给朋友带来精神上的巨大伤害。因此,党员干部要算好“家庭账”,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事业与家庭的关系、公事与私事的关系,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促使事业有成、家庭美满;把群众的敬佩、下属的爱戴及家人和亲朋好友的支持转化为干好本职工作的动力,激励自己廉洁从政。
算好健康账,不要心力交瘁。常言道:人生在世,身心快乐十分重要。健康是立身之本,心胸坦荡,无私奉献,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必能心旷神怡,身强体健。如贪赃枉法,必提心吊胆,精神高度紧张,“压力山大”,饭不香,觉不稳,节奏紊乱,“超载”度日,久而久之,由心而身,一起垮掉。因此,要始终心存敬畏,把党章党规记挂于心、践于点滴,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清廉为官、问心无愧,心胸坦荡、阳光做人,气定神闲、心静身安,积好“本钱”、服务人民,确保自己的事业、人生永远是一片艳阳天。
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心存侥幸、我行我素,甚至顶风违纪,最终走向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广大党员干部都应从这些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御各种诱惑,算好“五笔账”,走好人生路。
陈毅同志曾经讲过一段话,“一个空军飞行员,如果开不好飞机,那总不好吧;然而,飞机开得好,开过敌人那边去,反过来打自己的同志,那就更糟了。”这话告诉我们,无才固然不好,无德就更不行,才高而德缺是灾难。那么怎样才能加强自身的官德修养呢,我想,主要是做到“五个谨慎从事”。
(一)慎始。就是要迈好人生第一步。《左传》说:“慎始而敬终,终以不困。”万事开头难,一开始就慎重小心,才能走得远,走得好。慎始,顾名思义,不论工作、学习、做事、创业,都要小心翼翼地开始,循规蹈矩地推进,开一个好头,然后形成习惯,坚持下去。在作风的培养上,也是如此,一开始就要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苟且放纵,不向消极丑恶妥协。看看那些身陷囹圄的贪官,都是一开始没有把握好自己,吃了不该吃的饭,去了不该去的地方,拿了不该拿的红包,结果一路滑了下去,最后堕入深渊,万劫不复。可见,“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不能慎始,是走下坡路的起点,把握好了开头,则奠定了善终的基础。
(二)慎独。在独处中谨慎不苟,是古人特别看重的道德修养方法,是儒家修行的最高境界。《礼记·大学》云:“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说的是在独处无人监督时,仍能谨慎从事,不越雷池,自觉遵守各种道德准则。大庭广众之下,面对众目睽睽,人人都会遵纪守法,谨慎行事,这叫“慎众”,要做到不难。难的是,一个人独处时,还能“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地小心谨慎,规规矩矩,做道德高尚的正人君子。《大学》说:“小人闲居为不善。”虽然“慎独”不易,但并非遥不可及,只要我们有坚定不移的信仰、信念,有是非分明的荣辱感、羞耻心,有不肯苟且的决心和毅力,有管住自己的自制力,就能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作风优良,品行高尚,让党和人民放心。
(三)慎微。意为认真重视和正确处置细小的事情。表现在作风养成上,就要做到三点:一要认清慎微的意义。古人云:“不矜细行,终累大德”“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成”。这些至理名言,都说明慎微的重要性、必要性,而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领导干部因小节不慎而导致大节翻船的沉痛教训。二要防微杜渐,努力做到慎微。刘备有一句名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其实就是做到慎微的基本方法。对于小毛病、小陋习、小错误,固然不必大惊小怪,但也不可掉以轻心,必须坚决改正,自觉抵制不良作风与贪腐文化的侵蚀,免得“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恶”将来发展成“大恶”。再就是胸怀做大事的志向,着手从小事做起,耐心、细心加恒心,一点一滴做好本职工作,从细微之处培养优良作风。这样,就会积小胜为大胜,为实现强军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慎好。嗜好之心,人皆有之。一个人有点爱好是正常的,领导干部也不例外。但是,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不能过度放纵,而应与官德的修养联系起来,对有利于官德修养的就保持,不利于官德修养的就放弃,介于有利与不利之间的就节制。如果对自己的爱好不节制,就有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成为不法分子服饰领导干部的缺口。赖昌星有一句话:“不怕什么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就怕领导干部没有兴趣爱好”,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及大小官员的堕落,正是被赖昌星从这些人身上的爱好打开缺口的。
(五)慎友。《论语》中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意思为有三种有益的朋友,有三种有害的朋友。同正直的人交朋友,同诚实的人交朋友,同见多识广的人交朋友们,这是有益的。同阿谀奉承的人交朋友,同表里不一的人交朋友,同花言巧语的人交朋友,这是有害的。君子之交淡如水,为政之道清似茶。朋友交往要注意把握分寸,党员干部交友必须讲原则。不要把个人交往与行使公权混在一起,感情用事。少数党员干部在交友中不善于把握分寸,讲关系、不讲原则,讲交情、不讲纪律,讲老乡、不讲法度,甚至在“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哥们义气面前,丧失党性原则,突破应当坚守的道德和法律底线。做合格党员,要“慎友择交””,做到交友有数、交友有度,多交一些益友、诤友、基层群众朋友,做到见贤思齐、择善而交、择益而交。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基本方针。反腐败是关系执政基础和人心向背的重大问题,只会越抓越紧,丝毫不会放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向全党发出了“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号召,提出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句句斩钉截铁、掷地有声,铿锵有力、直抵人心,让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了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必胜信心。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一要强化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素养。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不断提高理论水平、精神境界和政治素质,自觉用党规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二要强化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学习现代金融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国际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知识等,力求成为行家里手,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三要强化履职素质,努力提高实践能力。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按照既定的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
(二)提高认识,严格执行规定管住小节。少数领导干部蜕化变质,往往都是以生活上的小节开始的。所以说,小节不小,“毛毛细雨湿衣裳”,不抓小节就会毁掉大节。一些党员干部由小节问题演变,走向大节上的失衡、失规、失纪、失法,这往往是一个不清醒、不自觉的过程,是缺乏忧患意识、自警意识所致,他们被身边形形色色的名、利、财、色等细菌侵袭,直到在各种诱惑之下失去理想、信念、斗志、党性、原则。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认识到放纵小节的危害性,理智地管住自己的小节,严格执行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努力做到防微杜渐,竖不攀,横不比,扎扎实实管好自己。
(三)淡泊名利,正确看待并具有满足感。党员干部要把名利看得淡一些,让心灵超脱一些。我们党一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干部应该有更高的觉悟和追求,以豁达的精神和超然的态度对待名利,用高尚的品德和境界约束自己的名利之心,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首位。想想那些英雄先烈,比比那些先进模范人物,看看那些生活困难的群众,我们应该为自己所处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感到满足。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作风养成和能力建设,真正做到在名利上和待遇上不计较、不攀比、不失衡,倍加严于律己,多动手,不伸手,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身正”才能“垂范”,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以敬畏之心对“权”,以淡泊之心对“位”,以律己之心对“利”,扛得住艰苦,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
同志们,“贪”字和“贫”字只有一点之差,“婪”字和“焚”字只有一步之遥。关于廉洁和做官的道理,是需要一个人用一生的实践来回答的,希望大家都倍加珍惜这个新时代,倍加珍惜工作岗位,激情干事、干净干事,不辱使命、无愧人生。
谢谢!
2022廉洁深圳行动方案心得体会和感想四
今天借此机会我把个人的学习体会与大家作一交流。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我讲三个问题:第一,从党的建设的角度看,什么是作风?我党作风建设的历史脉络是怎样的?第二,怎样深刻认识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三,结合政务中心实际,如何加强作风建设,实现率先发展。
党的作风,是反映一个党的特征和品格的整体精神风貌,它是全党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因此,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并不断注入新的时代内容。
我党作风建设的历史脉络:
民主革命时期,形成了三大优良作风,即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三大作风,反映了我党对待马克思主义、对待人民群众和对待同志的正确态度,成为党的建设进程中一笔宝贵的财富。
新中国建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向全党提出两个务必: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两个“务必”的优良作风使全党在伟大的胜利面前保持了清醒的头脑,为我们党执政提供了作风上的保证。
改革开放后,面对改革开放以来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滋长的情况,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鲜明地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重要论断,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创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进入新世纪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求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用“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规范自己的言行,改造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具体内容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十七大召开前,胡锦涛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作风,这就是: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这八个方面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既是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进一步实现领导干部作风好转的鲜明标志。重视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后,中央政治局提出加强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为全党树立了“一面旗帜”,中央政治局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就是要告诫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加强作风建设决不只是个人思想道德层面的小节问题,而是重大的党性问题;决不是小是小非问题,而是大是大非问题;决不是非原则问题,而是重大的政治原则问题,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综观党的作风建设的历史进程,我们深刻地感到,党始终把思想作风建设视为党的生命放在首位,努力探索不同历史时期加强党的作风和干部作风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不断丰富党的作风建设的深刻内涵并努力实践,从而确保了党的先进性,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保证了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功。
“政治路线确立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骨干力量,是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带头人,干部的作风如何,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关系着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反映着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抓改进工作作风,各项工作都很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地区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执行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把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之中。作风是否确实好转,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作风看似无形,实际上又无处不在。
良好的干部作风,是一种看不见的战斗力。电视连续剧《亮剑》的男主人公李云龙,把一支部队作风的铸造和形成,归结为这支部队组建时主官的性格。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一个政党来说,同样如此。领导者的个人魅力所在之处,往往会成为所有人仿效的榜样,成为一种精神、一种风气、一种影响力、凝聚力和号召力,进而转化为战斗力。
良好的干部作风,有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渗透力。这种力量在我们党领导的军队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民主革命时期,我们战士大都是穿上军装的农民,难免留有一些农民的缺点,但往往只经过几个月的军旅生活,便很快让人刮目相看。因为,军队干部的良好作风对每个新成员都有极强的感染力和穿透力,农民置身在这样一个环境、一个人群中,都会变得高尚起来,纯粹起来,勇敢起来,都敢于在枪林弹雨中搏杀。
良好的干部作风,一向是人民群众的期盼。战争年代,人民群众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从党的干部身上认识我们党,决定跟党走的。而在价值观多元化、生存方式多样化的今天,人们也仍然企盼和希望作为执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能够始终保留战争年代所形成的那些优良作风,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远同人民群众心连心。
良好的干部作风,更是一种时代的召唤。新世纪新时期,我们的党风建设与时俱进,在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中,也形成了包括重视学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爱民等很多富有时代特点的良好作风。没有这样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我们在改革、建设和发展上取得的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是不可想像的。
但也不可否认,在经济社会转型的大环境下,由于受到一些消极腐朽思想及不良生活方式的冲击和影响,一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不思进取、漠视群众、独断专行、以权谋私、贪图享受、骄奢淫逸等等。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严重干扰了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破坏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效执行,损坏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其消极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因此,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是我们党完成肩负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证,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
“弘扬新风正气,建设廉洁机关”需要纪检监察机构提供纪律保障,而作为服务型政府的窗口单位,更加需要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因此,我们必须以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党风建设,抓好服务企业、优化环境工作,为我区建设“三个莲湖”提供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为此,党员干部在加强作风建设上要作出表率,在学习、服务、务实、节俭、守纪、团结、廉洁、情趣上争先争优。具体来说:
1、要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在深度和广度上争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习是进步的源泉。党员干部要把学习政治理论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立身之本,要通过学习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并以此为基础树立正确的职业观、道德观。坚持在服务工作中忠实履职,加强道德修养,经常反省自己的言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切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文化的侵蚀,永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2、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在服务上争优。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们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呼声,代表群众的利益,我们的事业就会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建设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这是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效能机构的具体表现。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干部,理应在服务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盼,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与群众建立和谐关系。
3、要自觉提高工作本领,在务实上争优。服务企业,优化环境,需要真才实学。因此,党员干部要多学习、少应酬,不断丰富自己、提高自己,不能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不能得过且过,不思进取,要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掌握服务本领,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实事,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取信于民。
4、要继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在节俭上争先。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生活显著改善,但物质财富远没有达到极大的丰富,全国还有2000多万群众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因此,党员干部在工作的资源使用上不可大手大脚,生活上不可贪图享受。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继承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做到为集体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一个铜板掰成两半化”,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
5、要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在守纪上争先。我们党的宗旨和党的先进性,要求党的每一个成员尤其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成为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成为维护全局利益、整体利益的模范。因此,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为了全局和长远利益,要勇于牺牲一些局部、眼前和个人利益。
6、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在维护团结上争先。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最重要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一个班子、一个团队,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更好地团结共事、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民主团结意识,要有宽广胸怀,要有容人之度,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不搞无原则的纠纷,要善于共事,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吸纳忠言,要善于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发挥整体合力,在团结中干事,在干事中团结。
7、要讲操守、重品行,在生活情趣上争优。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强道德修养,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从小事、小节、小处着手,讲操守,重品行,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明辨是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革命气节。要注意净化自己的社交圈,坚持择善交友,对那些怀着个人目的来拉拉扯扯的人要保持高度警觉。坚决抵制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既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任务,又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工作,既要立言,更要立行。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把干部的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为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的效能队伍而努力奋斗!
2022廉洁深圳行动方案心得体会和感想五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认真对照我局工作实际,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一切行为。
二、全面履行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能力素质,做好本职工作。
三、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落实《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在“八个方面”52个不准上,不涉足,不插手,不操作。
四、自觉做到维护班子团结,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六、对党忠诚、言行一致、清白做人、洁身自好,守规遵纪。
承诺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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