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历程回顾心得体会及收获 公司历程回顾心得体会及收获总结(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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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司历程回顾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来到xx公司两年多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有过欢笑,有过收获,也有过泪水和痛苦。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然而工作上的毫无成熟感总让自己彷徨。
记得您曾说过,工作上如果两年没起色就该往自己身上找原因了。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尽管我一思考,上帝便会发笑,但这笑带着一丝苦涩,思考的结果连自己都感到惊讶――或许自己并不适合软件开发这项工作。否定自己让自己很痛苦,然而人总是要面对现实的,自己的兴趣是什么, 自己喜欢什么,自己适合做什么,这一连串的问号一直让我沮丧,也让我萌发了辞职的念头,并且让我确定了这个念头。
或许只有重新再跑到社会上去遭遇挫折,在不断打拼中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定位,才是我人生的下一步选择。从小到大一直过得很顺,这曾让我骄傲,如今却让自己深深得痛苦,不能自拔,也许人真的要学会慢慢长大。
能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斑岗位,做好项目开始前的属于自己的所有工作,尽力让项目做到平衡过渡。
离开,目前的公司,离开许多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的,忘不了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
最后也愿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优势,扬长避短,祝愿公司兴旺发达。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最新公司历程回顾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x年 10月 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 年 8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 190,002,657股,公司总股本由 1,538,411,600 股增加至 1,728,414,257 股,股份种类全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公司注册资本由1,537,578,350 元增加至 1,728,414,257 元(其中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已行权数额为 833,250股,该事项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此,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537,578,350 元。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728,414,257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37,578,350 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28,414,257股,均为普通股。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限售流通股 888,051,442 51.38
无限售流通股 840,362,815 48.62
总股本 1,728,414,257 100.00
本次修订已经 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请参见 x年 8月 25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时报》、《xx日报》、《报》和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年 10月 27日
最新公司历程回顾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通过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 公司与全体股东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增资协议(“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股东协议”)。除非本章程另有明确约定,本章程中出现的术语的含义应与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中使用的术语的含义一致。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与法律法规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另行书面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以及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该另行书面约定的规定为准。本章程未约定的事宜,按照股东协议和增资协议的约定为准。若本章程的约定不如股东协议全面或清晰的,以股东协议和增资协议的约定为准。
为昭信守,各方于文首所书日期签署本公司章程。
创始股东一
签署:
创始股东二
签署:
a轮投资人一(盖章)
签署:
姓名:
职务:
a轮投资人二(盖章)
签署:
姓名:
职务:
a轮投资人x(盖章)
签署:
姓名:
职务:
最新公司历程回顾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单独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出资人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出资人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出资人
第十四条出资人是经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第十五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向公司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并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主席;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
(五)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六)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七)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
(八)公司终止,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出资人对上述事项作出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经审批。
(注:前款第(一)、第(六)项可以根据情况,由董事会行使相关职权)
第十六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出资人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但须依法进行审批并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转让后,应变更公司形式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人组成,其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董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更换。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注:不超过三年)
第十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二十条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出资人的决议;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五)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六)聘任和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出资人批准,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出资人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营组织的兼职。
第二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人组成。(注:监事人数不得少于五人)监事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比例由出资人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在监事中指定。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形成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才有效。
第三十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出资人。
第三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应依法分配红利。
第七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出资人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章程前条第(一)、(二)、(四)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出资人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三十五条清算组由出资人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七条公司章程由出资人(或:董事会)解释。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三十九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条本公司章程由出资人制定。(或: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报出资人批准),公司设立登记后生效。
出资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最新公司历程回顾心得体会及收获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企业经营机制、促进企业发展、保障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___省___市___区___路___号
第三条 本公司是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依法设立后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其生产经营活动与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其行为受中国法律约束,接受国家机关监督。
第四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 公司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二十年,从营业执照核发之日算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对房地产业的投资。
第八条 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九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壹仟万元)。
第十条 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
股东首期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到位,第二期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和住所
第十一条 本公司由四名自然人股东组成,自然人情况如下: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3.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4、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第十二条 股东的权利
1.股东享有投资受益权,即红利分配权和剩余财产权;
2. 股东享有参加公司股东会和行使表决的权利;
3.股东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股东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5.股东有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6.股东有新增资本优先认购权;
7. 转让出资权和转让出资优先认购权。
第十三条 股东的义务
1.股东有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义务;
2.股东有按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限出资的义务;
3.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
4.出资差额补偿的义务;
5.依法转让出资的义务。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四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第十五条 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______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______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股东_________:认缴出资额为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______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____________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______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______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股东______:认缴出资额为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分二期于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足。其中第一期货币出资______万元,占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十,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纳;第二期货币出资______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纳。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以转让部分出资或全部。
第十七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须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八条 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接受股东、监督机关审查验证。
第二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组织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公司的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有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五条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六条 公司修改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股东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九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
第三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 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事项;
第三十二条 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下职权,经理任期三年;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二) 实施公司年度经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出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出任或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三十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任期三年。
第三十四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执行董 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一) 国家公务员;
(二)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三) 因犯有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法,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
(四)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五)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
(六)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人;
(七)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第十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六条 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三十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三)具有管理公司的能力和相关的专业知识;
(四)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五)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条件。
第三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职权:
(一)负责公司业务活动的指挥与管理;
(二)对外代表公司对各项业务事项做出决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召集、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检查股东会决议实施情况;
(五)股东会决议授予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 公司的终止
第三十九条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组织对公司破产清算。
第四十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的;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四)公司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
第四十一条 公司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四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的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为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解散清算事宜。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具体的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四十五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总结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报送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
第十二章 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六条 修改公司章程应当由执行董事提出修改方案,经股东会表决通过,报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公司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最新公司历程回顾心得体会及收获六
尊敬的领导:
在公司工作半年中,学到了很多知识。非常感激公司给予了我这样的机会在良好的环境工作和学习。虽然在公司里基础的专业知识已经基本掌握,但俗话说“学无止境”,有很多方面还是需不断学习。提出辞职我考虑了很久,在公司里网站程序员非常的重要,公司在各方面对于程序员的工作都非常照顾和支持,鉴于我的个性以及目前的能力,要在公司自我提升及成长为独挡一面的能手,处于这种环境下可能很难。我自己也意识到了自己个性倾于外向,你们也有经常提醒我这一点,其实,这不管是对于公司培育人才或是我自身完善都是突破的难点。
虽然我的观念是:经常性更换工作环境,对于公司以及个人都是非常不利的。跟着公司一起发展、进步、完善是职业生崖一种最好的方式。我也一直在努力改变,变得适应环境,以便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价值。但是我觉得自己一直没什么突破,考虑了很久,确定了需要变换环境以及工作岗位来磨砺自己。
刚过完年新的计划以及工作安排还未确定下来,因此快速的办理完员工的辞职程序,更有利于公司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我希望在2008-2-25左右完成工作交接。这个时间也许比较紧,如果实施上有太多困难,我同意适当延迟一周。但是我还是希望领导理解,现在已经过完年是公司招聘人才的高峰时期,如果能给予我支配更多的时间来找工作我将感激不尽!
谢谢!最后,希望公司的业绩一路飙升!各位同仁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月x日
最新公司历程回顾心得体会及收获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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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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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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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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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次出资情况: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万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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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
第十五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一条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注:董事长由股东会指定的,此处应增加“在董事中指定董事长”)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二)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 个月之内举行。经代表十分之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以上董事,监事会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七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以调整通知时间。
股东或者其合法代理人按期参加会议的,视为已接到了会议通知。该股东不得仅以此主张股东会程序违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条股东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须经代表过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对公司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七章董事会、经理、监事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由人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注: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注:也可由股东会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本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 以上的董事、经理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由人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出任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的比例由股东会决定,但不得低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依职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时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六)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二条监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四十三条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按其职权作出的决议,须经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四条监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纪录,由出席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四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送交各股东。
第四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
第九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四十八条公司因前条第(一)、(二)、(四)、(五)项的规定而解散的,应当依法组建清算组并进行清算;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九条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义务。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五十一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股东会。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
第五十三条公司根据需要或因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而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公司原登记机关备案。
全体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 日
最新公司历程回顾心得体会及收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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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集团是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第二条 集团名称及法定地址
名称:控股集团
简称:××集团
法定地址:杭州市××区路号
第三条 集团母公司名称及法定地址
名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杭州市××区路号
第四条 集团的宗旨:以集团母公司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发挥集团成员的综合优势,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第五条 集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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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本集团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母公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子公司:杭州、杭州、杭州、杭州、杭州。
参股公司:杭州、杭州。
其他成员单位:杭州、杭州。
第七条 集团实行集中决策、分层管理、分散经营。集团理事会为集团的管理和决策机构;母公司是财务和投资中心,在集团中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对外代表集团,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确定发展规划,负责投融资决策,从事资本运营,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和任命,监控经济运行情况等。
第八条 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参股公司经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但不得以集团名义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 集团的管理体制
一、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
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监事,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参与公司经营方针、投资方向、选择经营者及利润分配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集团母公司与参股公司、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是参股或者生产经营、协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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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集团的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 理事会由集团成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责: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长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审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订集团的资本运营方针和投融资方案;
四、讨论协调集团年度生产、经营、投资以及资金使用计划;
五、讨论决定集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
六、讨论审订集团成员的加入和退出;
七、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
八、制订、修改集团的有关规章制度;
九、决定集团的终止和清算;
十、其它需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召集或经1/3以上理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理事会遵循如下议事原则
一、法定人数原则:出席理事会会议的理事人数必须占全体理事的2/3以上;
二、民主协商原则;
三、无条件执行决议原则;
四、缺席理事和出席理事均对通过的决议负有执行义务。
第十五条 理事会对第十二条第××项作出决议时,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同意通过;对其他事项作出决议时,需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同意通过。
第十六条 集团不另设办事机构,其日常工作由母公司的相应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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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集团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二名。
第十八条 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审议通过。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的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九条 理事长的职权:
一、负责召集理事会会议,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理事会决议;
三、提名副理事长;
四、主持制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
五、主持制定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六、主持制定集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主持制定集团的基本管理制度;
八、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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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母公司及子公司为集团的成员。其它凡认可和遵守集团章程,具备条件的单位,向集团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文件,经审核批准后,即为集团成员。
第二十一条 集团成员要求退出集团时,应提前三个月向集团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审核批准后,即可办理退出手续。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章程,损害集体声誉和利益的集团成员,集团有权责令其退出或做出除名处理。
第二十三条 集团成员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自动退出集团。
一、母公司已出让集团成员的;
二、母公司出让子公司全部股权的:
三、被依法撤销;
四、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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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如发生下列情况,集团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即行解体:集团母公司终止,又没有新的具备核心企业条件的企业作为母公司。
第二十五条 集团终止时,依法公告,并对管理的经费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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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修改、终止亦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有关具体事项和未尽事宜可另行实施细则或补充条款。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归本集团理事会。
集团母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最新公司历程回顾心得体会及收获九
根据本公司 年 月 日第 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 )、( ),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_____________章第_____________条原为:“公司在 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公司。
二、章程第_____________章第_____________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 _____________万元。”
现改为:
三、章程第_____________章第_____________条原为:“公司股东共_____________人,分别为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_____________章第_____________条原为: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
股东签名:
年月日
公司历程回顾心得体会及收获 公司历程回顾心得体会及收获总结(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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