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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柜面心得体会总结 保险公司柜面管理总结(四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2保险公司柜面心得体会总结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投保条件

第二条凡十六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第三条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民保险*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合同生效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自本公司签发保险单起开始生效,开始生效的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保险期间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险费起至被保险人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止。

保险责任

第六条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因疾病造成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保险合同即行解除。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保险合同即行解除。

3.在保险费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付的保险费。

4.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费交费期间结束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付的保险费。

告知

第七条订立本保险合同时,本公司向投保人说明本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第八条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第九条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责任免除

第十一条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 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4.战争、军事行动及动乱;

5.核辐射、核污染;

6.无驾驶执照或酒后驾驶。

保险费

第十二条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限为生效日每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半年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限为生效日每半年对应日所在月的1号至月底;按月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限为每月的1号至月底。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方式。

第十三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交费期间为二十年。

效力中止、效力恢复

第十四条按年交付、按半年交付、按月交付保险合同,自保险费交费期限结束的次日起六十日内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五条自本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保险合同效力恢复。

第十六条自本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七条发生下列情事之一,本公司可以解除本保险合同:

1.第八条所列情事;

2.第十六条所列情事;

3.第二十七条所列情事。

发生下列情事之一,投保人可以解除本保险合同:

4.第十条所列情事;

5.第十一条所列情事;

6.自本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后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不愿继续保险。

解除本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凭保险单、投保人的身份证件、最后一次交费收据向本公司领取退保金。本条情事1、情事2、情事3、情事5和情事6发生时,本公司按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向投保人给付退保金。情事4发生时,本公司按投保人所交保险费给付退保金。本公司向投保人给付退保金后,本保险合同即行解除。

受益人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 请并经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后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保险事故通知

第二十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七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

身体高度残疾鉴定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被保险人发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申请给付

第二十二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交费期间结束的生效对应日,投保人凭保险单、投保人的身份证件、最后一次交费收据向本公司申请领取所交纳的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死亡,其受益人凭保险单、受益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最后一次交费收据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

第二十四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身体高度残疾,被保险人凭保险单、被保险人的身份证件、本公司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最后一次交费收据向本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

2022保险公司柜面心得体会总结

终身保险条款

终身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效力恢复申请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条件」

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所负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保险责任开始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合同撤销权」

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的次日起十日内,并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可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并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自投保人本人书面要求撤销本合同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向本公司退回保险单,本公司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第五条「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的交付、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和合同效力中止」

保险费交费方式分为一次交、年交、半年交、月交。本合同保险费交费方式选择分期交付时,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应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费交费期间、保险费交费方式和保险费交费日期交付。

本公司派员收取保险费时,收取人员应向投保人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自保险单载明保险费交费日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六条「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在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投保人仍未交付保险费,若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同意保险费自动垫交,本公司将以交付保险费宽限期间结束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自动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使本合同继续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本公司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交其应付保险费和利息时,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七条「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经本公司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八条「合同终止」

投保人不愿 继续保险,可申请终止本合同;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本公司与投保人未达成协议的,本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投保人凭保险单、身份证件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办理终止本合同手续。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约定现金价值。合同终止给付时,本公司扣除自动垫交的保险费和利息。

第九条「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十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一百八十日起至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生存至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后,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被保险人六十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罹患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十二条「失踪处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 人失踪,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本公司依据判决所确定的死亡日期按身故给付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还,受益人应将领取的保险金在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二、受益人申请领取生存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三、受益人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和附有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本公司如认为必要,可以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本公司负担。

第十四条「责任免除」

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犯罪、殴斗或酒醉行为;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故意自伤身体;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艾滋病)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2022保险公司柜面心得体会总结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参加市分公司领导班子职位竞聘,不管是否成功,我觉得都是我的幸运和机遇,这充分表明了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对我的期望、支持和关心,这种机会对我来说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想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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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不管是内部或外部出现的各种问题都能很快的得到解决并有很好的结果,公关协调能力较强,与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中国演讲网专业代写竞聘演讲稿十余年竞聘辅导经验,一万多件成功案例,服务涉及金融、通讯、保险、教育、制造业、服务业、公务员等各行各业,涵盖了各个职务层级,中国演讲网,当之无愧的竞聘辅导!只需说出您的具体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剩下的一切工作,都交给专家来完成!二十四小时求稿热线:一三二二零五三五零零六王老师,在线扣扣三一六三二七八七六和保户之间的关系密切。几年来,支公司业务年年有增长,市场份额稳居在90%以上,险种结构调整最合理化,车险业务占业务总量52%,非车险48%,每年都能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保费任务和利润指标。

3、自身综合素质的优势。我有一颗忠于人保事业激情燃烧的心,鼓舞着我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多年来,我一直从事着管理工作,无论是在部队或是地方,我都能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来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工作、堂堂正正做人,服从于工作、服从于全局,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部队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所领导的连队被北京军区授予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并记集体3等功1次;到地方任公司一把手以来,个人先后受到各级嘉奖,被评为省分公司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个人,*年被**市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章,*年被授予优秀管理者奖章。支公司连续*年被授予*级文明单位,*级服务质量奖,*诚信单位,*五一劳动文明班组,分公司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数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考核一等奖,行风建设二十强单位等等。任职以来,公司无论从管理还是到业务发展,年年都有提高,险种结构调整非常合理,几年来带领**公司上缴利润近*万元。

我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一定的成绩,受到各级领导、公司员工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4、学习能力的优势。我在工作后仍然坚持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专业水平。长期的学习养成了我较强的自学能力,并能把学到的东西灵活运用于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真正做到了学用结合。在抓好个人学习的同时,我以实际行动及带领全体员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即使工作再忙,只要是组织的培训,我都要求员工参加,并给予一定的自学奖励资金。现在,**公司**名正式员工,本科学历已达5人、大专*人、初中*人。竞聘后的设想

如果这次我未能竞聘成功,说明我在某些方面还没有达到组织和群众的要求,但我将继续为人保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果我能竞聘成功,不仅是我人身追求、自我提高的体现也使我有机会进一步奉献人保事业,服务他人。

我的具体工作设想是:

1、采取措施,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作为一名副总经理,我一定要认真贯彻总经理室意图,深入实际,关注市场,根据市场变化及时采取措施,主动寻求对策,提高公司的反应能力和应变能力。二是要积极指导、配合和帮助基层公司制定业务计划,确定展业重点,锁定展业目标,并要身体力行,协调、疏通有关工作环节,解决有关具体问题,营造良好的展业环境。三是建议设立创新奖,对在组织创新、业务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上有突出贡献的干部员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要不断加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依靠集体,尽职尽力,视权利为责任,视职位为服务,坚持廉洁奉公,奉献人保,努力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楷模,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做好总经理的参谋助手,将**公司的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3、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尽快进入角色。走上新的工作岗位,首先开展调查研究、结合业务发展实际,迅速开展工作,要想当好一位领导,首先是要学会先做人后做事,虚心向老领导、有工作经验的同志学习,打开工作局面,提高工作的准确性,减少盲目性。

4、摆正位置,当好助手,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机制创新,当好总经理的助手,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做好参谋,从方方面面想细做细,关心干部职工的疾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做到经常交心、谈心,促进他们振奋精神,投入工作。

作为副总经理,首先要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正职和其他副职的关系,既要尊重领导,顾全大局,又不能事事依赖、胆怯盲从,唯唯诺诺。其次,按照分工,明确自身职责,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5、当前在人保公司内部,要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机制创新,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和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作为来自基层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更要充分认识到人才的重要性,要提请总经理室关注员工的合理要求,为员工设计职业生涯,能让员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发展道路,要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市场观念和竞争观念,有市场才有繁荣,有竞争才有进步,但市场不相信眼泪,竞争不同情弱者。要将以产品为中心的推销观念转变到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观念上来,充分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要积极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高效有序的运作机制、规范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和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公司运行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2022保险公司柜面心得体会总结

兹将下列耕牛向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耕牛保险

耕牛 xml:namespace prefix="o"

种类

畜龄

畜性

毛色

特征

保险金额

保险费

帐面或

市价金额

投保成数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保险费率:  %

保险期限:  个月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备注:

投保人:

地址:

电话:

投保日期: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生保险效力。

保险公司柜面心得体会总结 保险公司柜面管理总结(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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