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周科技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科技类讲座心得体会(2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科技周科技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一
开展兴趣小组活动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学校办学层次,培植学生个性特长的一项重要举措。本学期我们以做优秀的世界公民和永远的中国人为目标,关注时事生活,拓展实践空间,让学生有选择的权利,让每个学生享有成功的喜悦,真正为学生的发展服务。
二、统筹安排,确定课程
本学期,我们将坚持务实有效的工作原则和方法,在原有的基础上对一些活动课程进行改革与调整,开设了乐器、舞蹈、科技、美术、电脑、奥数、写作、羽毛球、排球、围棋等活动课程。这些课程项目的设置与开发将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有利于促进我校素质教育的全面、有效地实施。
三、尊重主体,实行双选
我们将在兴趣小组实施过程中继续实行双选制度:活动前,学校根据每个教师的特点选择辅导教师,同时根据课程的开设情况,鼓励学生依据自身特长,特别是兴趣所向,选择兴趣小组。在老师的帮助下,学会观察,学会分析,从而创造真正属于自己的个性空间。
四、落实常规,健全制度
为加强常规督促管理,避免兴趣小组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我们坚持“六定”
一定活动课程,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兴趣小组课程;二定活动目标,针对重点项目,学校将在确实可行的情况下把它作为评优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三定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列入教学计划,每周两课时的固定活动时间;四定活动内容,每个兴趣小组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上活动;五定辅导老师;六定活动地点,我们会确保各兴趣小组固定的活动地点。
五、科学管理,追求质量实效。
1、准时到岗,不早退。活动课前2分钟的预备时间,教师要带领学生准备的活动器材等,及时到位。下课铃未响,学生不得提前脱离活动状态。
2、兴趣小组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教师须自始至终担任指导组织工作,活动巡视指导要面向全体。不坐堂批改作业或干其它有碍于指导的事,辅导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请假,并通知到本组所有成员。
3、教师要做好活动班组学生活动期间的常规教育和管理工作,建立点名制度,对学生的教育要加强与班主任和联系,不可随意将学生退出活动班组。专用活动室负责老师要做好活动室内物品保管、门窗关锁工作。
六、注重效果,科学评价
本学期我们将对各担任兴趣小组的老师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除采取传统查的方法外,我们更注重过程性评估和活动成果展示考核,同时更关注评价选择,由学生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好辅导老师。
关于科技周科技讲座心得体会总结二
科技公司隐名股东协议书
隐名合伙人x x 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x x商行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 x元整后,即为x 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 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 x x x 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甲方如中途欲将x x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 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 x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 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 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x x x
商行名称:
商行地址:
负责人:
住址:
隐名合伙人(乙方):x x x
住址:
x x x x年x月x日
科技周科技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科技类讲座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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