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知识交流心得体会范文 业务经验交流(四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业务知识交流心得体会范文一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网络电话话务提供商,向合作伙伴提供网络电话的话务及通道。乙方是开展网络电话话务的合法企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开拓网络电话话务业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对于本协议中所提及的术语和缩写作如下定义和解释:
“双方”、“二方”均系指甲方、乙方的合称。
“本协议”系指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书》及其全部附件、补充协议。
第二条合作内容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甲方所提供的网络电话话务为乙方用户提供中国卫通网络电话话务通道;
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并开放给乙方捆绑用户的查询账户权限。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用户批量开户卡(电子卡)、用户充值卡以及其他形式可行的支付手段。
甲方授权乙方可针对乙方捆绑用户进行查询、统计以及开户、销户操作(需与甲方协调)。甲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生成_______万用户开户数据接入乙方,并开通_______有效用户数据。
乙方提供以下服务资源:
乙方负责组织对乙方用户进行业务宣传。
乙方负责组织提供乙方用户的开通(注册)、查询登录,甲方提供技术支持。
第三条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网络电话话务通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保证向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畅通的通话通道。
2.甲方为乙方用户提供一个星期七天、每天24小时的服务,保证在乙方捆绑用户反映问 题后四个工作小时内做出响应。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甲方平台上提供乙方代理管理系统,并可以乙方的名义发展乙方下级代理制度。
2.乙方有权管理乙方用户的信息(包括开户、销户、查询、统计等),乙方有权在不违反电信相关条例的基础上针对乙方用户开展促销或优惠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的认可。
3.乙方负责承担其发展的乙方用户的一定程度的客户服务。
4.乙方终止客户服务或业务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作好相应的善后事宜。
5.乙方应妥善保管查询账户与操作密码,并承担因账户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的责任。
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支付首次进话务量的金额,以及相关的保证金、加盟费,通过汇款等方式打入_______指定账户。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代理商根据首次进话务量,预先打入_______科技指定账户,你处于___________级代理,应支付_____万分钟,价格________分/分钟,人民币____万元。
第五条保密政策
甲乙双方对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其他
1.在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仲裁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进行。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3.转让
未经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4.完整协议
本协议及其附于本协议之后的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的实质问题的完整协议,并替代此前它们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5.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及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职员发出的文书/通知,应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或以由信使送达的信件方式迅速送 交给对方。通知或通信收到的日期在信使送交的情况下,应被认为是信件交给信使后的第4天,以传真或电子信件方式送达的,送达日期应为文件发出后的第2天。
第七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贰年;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贰年。
第八条备注:以上所有协议内容,根据不同时期的相应政策,可以经双方协商确认签订补充协议以做调整。
甲方:_____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业务知识交流心得体会范文二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港口生产的特点,将部分装卸业务委托给(以下简称乙方)作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业务范围
乙方承包由甲方委托的货物装卸作业 。
二、生产组织
1、甲方委托乙方的装卸业务,由甲方统一编制生产计划,包括设备投入的类型、数量、作业泊位和场所、作业的起止时间、工属具的类型和数量。
2、乙方根据承包业务内容,按照甲方的生产计划要求,及时组织生产人员实施和管理。作业过程中,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规定和质量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确保安全和质量,按时完成作业任务。
三、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甲方按包工包任务的形式采用与乙方一船一结或一班一结的办法,按月支付装卸费。
2、甲方按乙方每月装卸费总额的23.5%结算管理费,用于乙方劳务管理费开票税金、管理人员工资、日常工作中引起的经济赔偿以及工伤、伤亡事故的处理等方面的支出。管理费滞后于装卸费一个月支付。(装卸费结算价格如含管理费,则甲方不再向乙方结算管理费。)
3、以上费用由用工单位结算经甲方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双方财务操作。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于每批任务发生前按照调度计划安排通知乙方,乙方接此通知后,按计划安排作业人员。常规作业或小项目任务,由甲方直接通知乙方管理人员。
2、甲方应为乙方作业提供符合安全性能的工属具、设备和设施。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工人的违章行为。对乙方责任造成的工属具、设备、设施、货物的损坏和丢失有索赔权。
4、甲方保留对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或规定的处理权和清退权。
5、甲方配合乙方为乙方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港口装卸作业的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6、当乙方人员发生工伤时,甲方有义务进行及时施救。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其所执营业执照准许的经营范围。
2、乙方应根据甲方核定的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作业人员,保证作业质量和进度,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不得将业务转包给他方。
3、乙方应统筹安排职工轮流休息,每天保证不少于核定人数的90%在港待命,农忙和过节时不能影响装卸生产。
4、乙方派出的务工人员必须是已同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临时劳务协议,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效身份证;
(2)持有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具备港口装卸作业的身体条件,年龄20—45周岁,男性;
(4)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甲方认可的上岗资格。乙方作业人员的工资乙方负责发放,社会保险由乙方负责缴纳。
5、乙方应指派1-2名管理人员,负责乙方派出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常规教育及日常生活管理。乙方人员患病可在甲方卫生所就诊,费用自理。
6、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按甲方的作业规范标准执行装卸作业。
7、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督促务工人员作业时按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
9、乙方的装卸效率、货物装卸质量、散货灌包质量执行甲方规定的标准,适用港口装卸质量标准、装卸工艺规程和安全质量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
10、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11、乙方应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无特殊原因,每年人员更换的比例不能超过核定总数的15%。
12、乙方必须为务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伤害综合险。
六、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1、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因故中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中止,否则按违约论处,违约方赔付违约金1000—5000元。
2、在接受委托业务后,任何一方无故不认真履行合同,按所委托业务费用的30%赔付违约金。
3、为确保务工人员的安全和装卸工作的质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安排未经培训或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上岗。任何一方违反规定的,违约方按每人次500元的标准赔付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违约,不受上述三款内容的制约。
七、事故处理
1、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均由乙方负责处理、统计和上报。甲方应予以协助。
2、乙方人员在作业中发生的工伤、伤亡事故的处理费用在工伤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中列支,如实际处理费用超出工伤保险基金和保险公司赔保额的,其超出部分按事故责任进行分摊;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协同作业中发生的事故,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如双方不能就责任的划定达成一致的,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划定为准,确定各方的承担费用。
3、由于第三方责任造成乙方务工人员工伤、伤亡的,甲乙双方应协同处理,共同追究第三方责任。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必须签订《装卸作业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2、乙方必须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配备安全员,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上岗前教育可委托甲方进行。
3、乙方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社会治安与综合治理责任状》,在甲方区域内工作的所有乙方人员,都必须遵守和服从甲方场区内的安全、卫生、治安、外事纪律和行业作风等各项管理,适用《泰州港务有限公司外包工管理办法》。
4、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的损坏以及货物损坏和丢失等的直接经济损失,根据交通部现行有关规定由乙方全额赔偿。
5、甲乙双方人员协同作业过程中造成甲方设施、机械、工属具以及货物的安全和质量问题的,由双方共同进行事故分析,划定责任,确定各自的赔付费用,发生事故损失的赔偿标准按照《泰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6、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业务知识交流心得体会范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作基础
为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双方在各自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探索物流企业与银行间的新型战略合作关系,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基于诚信原则,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 业务合作领域
(一)动产及货权担保项下监管业务
是指第三方客户以处于乙方占有、监管下的动产作为担保,甲方对其提供融资授信。本业务包括静态监管、核定库存和仓单质押等模式,以及今后双方认可的创新业务模式。
(二)资源共享及市场开发
双方同意在互惠的基础上将各自拥有的客户优先向对方推荐进行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进行联动营销和联合市场开发。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有义务协调其客户优先通过乙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
2、有义务按合同规定发放授信;
3、有义务敦促客户向乙方交纳仓储及监管等相关费用;
4、有义务及时向乙方提供监管物的价格信息。
5、当授信客户可能出现财务问题等不利于乙方收取仓储和监管费用的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有义务协调其客户优先通过甲方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
2、有义务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以确保监管商品始终处于乙方妥善保管和有效监管之下,对其下属公司因监管中的过错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3、配合甲方对监管商品的勘验、检查、查询,对质押物及时办理质押手续;
4、协助甲方完成质押货物价值评估、质量鉴定、质押商品出质;
5、当授信客户经营或货物出现不利于甲方授信安全的预警信息时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条 营销推动
1、共建品牌
为推动业务合作深入发展,共建合作品牌,双方同意就合作范围内业务合作共同进行市场宣传、营销推广和商务公关活动,并可以互相使用对方拥有的商业标识。
2、交叉销售
双方同意利用自身的分支机构互相推介、代理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合作范围内的对方各项产品。
3、互惠待遇
双方同意在不与对甲、乙双方各自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或协议相抵触的前提条件下,给予对方合作优先权,即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对方为合作伙伴,在业务发展和开拓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以增强各自的市场竞争能力。
4、培训支持
双方总部和分支机构可根据业务需要定期进行业务交流和培训,对现有业务品种、业务操作模式进行改进,使双方业务合作模式更适合市场需求。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收费标准
乙方同意给予合作项下业务收费适当优惠。
甲方同意给予合作项下业务适当优惠。
2、信息沟通及保密
双方对业务合作中了解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甲、乙方双方同意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定期沟通双方的管理制度和作业流程,商定统一的合同范本和单证格式,合作研究开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3、双方同意采用相对集中统一的业务管理模式,包括:
乙方统一制定乙方参与合作的下属企业开展监管业务的标准。
乙方除直接开展监管业务外,还可向甲方提交参与合作的乙方下属企业名单。对名单中所列下属企业因违反具体业务合同的约定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未列入名单的乙方下属企业,不享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甲方不得与其开展监管业务的合作。乙方对参与合作的下属企业名单进行变更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但涉及正在与甲方合作的乙方下属企业时,应事先协商一致。
4、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但涉及终止前本协议项下的具体业务时,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直至本协议项下具体业务终止时自动终止。
5、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具体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审理,仲裁裁决为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本协议地位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战略合作的基础。
双方分支机构开展具体业务时,须由双方分支机构和授信客户签订具体的合同文本。
7、双方同意互设绿色通道处理合作项下各项业务。
8、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正文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业务知识交流心得体会范文四
讯框传送业务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第一章服务范围
第一条甲方营业种类系提供讯框传送业务。
第二条乙方申请讯框传送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本协议条款办理。
第三条本规章所称之(讯框传送业务),系指甲方所提供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乙方以快速分封方式做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四条本业务系利用数据电路连接网络,提供讯框传送方式之固定通信(pvc)服务。
第五条每一固定通信可依乙方两端之实际需求设定发信及收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
第六条每一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cir)最小为每秒16k,最大不得超过通信端口之速率,以每秒16k为增加之累计单位。每一通信埠之发信或收信约定信息速率总和不得大于通信端口速率之二倍。
第七条每一路固定通信每秒传送信息量不超过约定信息速率且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送收信息量总和不大于其通信端口速率时,信息均可传送至收信端,如每秒传送信息量超过约定信息速率或收信端同一时间每秒收信信息量总和大于通信端口速率时,则部分信息将因溢流而无法传送至收信端,乙方须重送该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
第八条本业务通信端口之速率分为每秒64k、128k、192k、256k、384k、512k、768k、t1及e1。
第二章申请程序
第九条乙方租用本业务时,应依本规章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第十条乙方租用本业务之租用期间至少为二个月,未满二个月者,以二个月计。
第十一条申请填表人应就其于申请书中所填载之相关数据及所检附或出示之文件、数据或证明等之真实性及正确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装设于乙方端之数据通信设备,其装设位置得由乙方指定,但甲方认为指定之位置或环境易致设备障碍或未具备接地电阻一百奥姆以下接地线者,得请乙方另行指定适宜位置或改善指定处所之环境条件后方予接装使用。
第十三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应检具下列数据向甲方申请:
一、讯框传送业务申请书。
二、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三、乙方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四、自然人应检附其国民身分证复印件;法人、非法人团体及商号应检附其营业证照或主管机关核准设立之证照及代表人之国民身分证等之复印件。但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得以正式公文替代。
第三章异动程序
第十四条乙方申请本业务之异动事项,应依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乙方申请办理移机、更名、变更通信端口速率、变更通信对象、变更约定信息速率、变更设备、无线暂拆及终止租用等异动事项时,应填具(讯框传送业务异动申请书),加盖印章,并依下列约定向甲方申请:
一、移机
(一)移设之新址以在同一市内电话营业区域内为限。
(二)经甲方确认可以移机者,应将预定施工日期告知乙方。乙方得要求于预定日期起二个月内配合施工。
(三)乙方于预定施工日期前迁离原址者,应于迁移日十日前通知甲方将数据通信设备拆回。
(四)乙方申请迁移之新址缺乏机线设备时,致无法移设者,得申请暂拆。
二、更名:乙方更改其名称或其代表人,或使用单位异动者,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变更通信对象或变更约定信息速率每一固定通信两端之乙方可分别向甲方申请,并检附(讯框传送业务固定通信需求表)。
四、变更设备:乙方应检附(客户端设备(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五、终止租用:乙方申请终止租用时,应于预定拆机日十日前申请,以便按时拆除机线设备。
第四章服务费用
第十六条乙方租用本业务应收之费用如下:
一、接线费及移设费:租用本业务,应缴付接线费;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移设费。装设或移设地点在甲方于当地之市内电话基本营业区以外者,其区外部分应比照市内电话之规定另加收工料费。
二、客户端设备保证金:租用本客户端设备者,应预缴保证金。
三、更名费:乙方申请更名应缴纳更名费,按甲方所分配之每一个fr讯框传送号码每次计数。
四、系统设定费: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之建文件及变更均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设定计收。
五、月租费:乙方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费用如下:
(一)乙方终端设备(讯框传送接取设备或路由器)月租费_________;
(二)通信埠月租费_________;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_________。
第十七条甲方各营业项目之资费由甲方拟定,并呈请电信总局备查。前项详细收费标准,应依电信相关法规规定,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八条甲方之收费标准,得因经营成本及其它相关因素之变动调整之。调整后之详细收费资料,应于调整生效十四日前在媒体、电子网站及各营业场所公告或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为本协议之一部分。
第十九条如因甲方讯框传送网络系统各项设备发生障碍、阻断致不能通信时,自甲方发现或接获乙方通知并经甲方查证属实之时起算满一日以上者,每日扣除障碍部分全月月租费三十分之一,不满一日者,不予扣除。但最多以该障碍部分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但不能通信之原因系可归责于乙方者,不予扣除。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甲方查觉或接到乙方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以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由于天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之原因致生阻断不能通信者,自连续阻断届满三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条乙方申请租用本业务者,自设备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如仅装妥部分固定通信,旦乙方同意先行使用者,则通信埠月租费应予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者计收。乙方申请停止租用时,以申请书指定之预定终止租用日期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业务知识交流心得体会范文 业务经验交流(四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