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主管实操范例心得体会及收获 仓储实操收获和总结(8篇)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仓储主管实操范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对乙方货物进行有效管理,妥善安排乙方货物的物流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商定,并就涉及乙方所经营产品(含危险品)的储存等有关事宜进行协商,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议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服务范围
1.1 乙方委托甲方为其提供乙方所经营产品(危险品)的仓储管理服务。乙方储存货物以《危险货物一览表》为准,超出本合同内约定储存范围的货物,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入库。
1.2 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向乙方到货车辆及指定提货车辆提供货物的装、卸服务。
1.3 *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与危险品经营资质,属*有限公司直属关联公司。
1.4 公耀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与危险品经营资质,属公隆集团直属关联公司。
二、货物品类
2.1 乙方入库货物品名、规格及包装: 染料、色料、树脂与功能性添加剂等相关化工产品
2.2 乙方入库货物的性质: 危险品及一般化工品 。
三、仓位面积
3.1 乙方以自然存储方式使用甲方库房。
四、合同期限
4.1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2 始计费日以首批货物入库日为准。
五、计费项目
5.1.1 仓储费: 元/平米/天(危险品)
5.1.2 散货入、出库费: 元/吨。(含人工装/卸车费、理货费)(国家法定节、假日双倍收取,周六、日除外)
5.1.3换标签: 元/个。
5.1.4 贴标签: 元/个。
5.1.5 出库打托费(含托盘/缠膜): 元/托盘。
5.1.6分装服务费(普货): 元/小桶(含装卸、乙方提供桶和灌装设备)
5.1.7取样服务费(普货): 元/次(不含装卸、最多5小瓶/次)
5.2.1 a.散货进出费:0.5吨以上,不足1吨,按1吨计费;不足0.5吨按0.5吨计费;超过1吨按实际计费.
b. 轻浮货物按2立方米折1吨计算.
c.如需其他服务,费用另议.
d.以上所涉及重量均指毛重—以净重的1.07倍计算。
六、费用结算
6.1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 每月 日为结算日。
6.2 乙方收到甲方开出的仓储及发生的各项费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须以电汇、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甲方。逾期甲方有权按收费总额每延付一日收取滞纳金0.5%,并有权拒绝付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甲方免责。
6.3 乙方在货物全部提清以前须结清所有费用。
七、责任权利
7.1 乙方在货物进库前应以书面、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做好统筹安排。
7.2 乙方货物到达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入库单据(资料)进行验收。验收核对无误后,需在入库单上签字盖章并将入库回执交或传予乙方。如验收发现货物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等与乙方单据(资料)不相符的,应及时通报乙方作出确认或处理。因乙方提供的入库货物单据(资料)不准确而造成验收差错由乙方负责。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货损货差由甲方负责。
7.3 甲方应提供符合乙方所属产品存放资质的仓库存放对应产品,如是危险品,危险性质参照乙方提供的msds资料。按照危险品性质严格按照保管规章保管货物,储存期间应保证乙方货物安全无损,但不负责货物的内在质量和原外包装完好内部的细数。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在保管中出现的货物短少、破损、水湿等,由甲方负责按成本价赔偿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对入库时实际货物与唛头、单据不符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7.4 如由于甲方过错,造成出、入库货物操作失误(如错收货、错发货、错交收货人或漏发、漏收货、货物泄漏、毁损等)所产生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需由甲方承担。
7.5 货物需出(或入)库时,乙方需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预先通知甲方并注明出库货物的规格(包装形式)、名称、批号、件数、净重、要求货物出(入)库的日期等信息且经甲方确认。若乙方自行发送货物或委托提货人至甲方仓库提货,提货人须出具正本提货单(正本提货单以乙方盖章为准)方可提货。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单位座落在外阜)乙方可以出具盖章或签字(预留印鉴)的出库单传真件或邮件为正式出库手续(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和包装等)。并在传真件或邮件上注明提货车辆的车牌号码。如提货车辆的车牌号码与传真件或邮件上的车牌号码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付货。乙方提货人(司机)按出库单核对无误后需签字确认。
7.6甲方提供24小时的货物进、出仓及相关物流服务,但非正常工作时间(晚22:00-早7:00)内提供服务的,乙方需在下午15:00之前通知甲方。
7.7甲方必须按乙方出货单指定的批号发货。若发生疑议,双方经联系并以文字方式确认后再进行业务办理。甲方未按照以上原则执行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8 甲乙双方在每月底至次月5日前对帐一次,做到帐实相符,若发现问题分清责任及时更正。
7.9乙方在甲方储存的货物,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无论乙方是否投保,甲方需要承担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相应损失。
八、相关条款
8.1 合同期间,如遇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不可抗力,造成一方经济损失,另一方免责。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可能及时通报另一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尽量减轻损失。
8.2合同履约期间,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届时即可终止本合同;否则,未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的,因提前解约方导致实际解约时,应支付另一方三个月的租金(以乙方前三个月平均租金计算),给守约方作为违约赔偿金作为补偿。因一方违规运作引起的争议,另一方有权随时终止合约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关损失。
8.3 合同期间,若遇变更,补充合同,均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确认方为有效,任何口头要约、承诺均无效。
8.4 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约定的各条款,若一方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5 合同期间,双方若出现争议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在仓储保管标的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双方协商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九、法律效力
9.1 本合同有效文本为中文,并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政府相关法规,若有与法律法规相悖内容,均以法律法规为准。
9.2 合同的附件及双方确认的合同变更补充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9.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有关仓储主管实操范例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存货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保管方: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
2、品种规格:
3、数量:
4、质量:
5、货物包装:
第二条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
第三条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四条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
第五条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六条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5)其它约定责任。
2、存货方的责任
(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或按双方协议办。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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