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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教育心得体会及收获 刑法课心得体会(8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心中有不少心得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主题刑法教育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原则,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系到老百姓心目中学校形象的大事因此,学校召开了专题研究会,健全组织机构,保证“五五”普法教育工作的顺利展开。成立了“五五”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陈洪军校长为组长,刘丽华、刘圣良为副组长,其他中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定期研究民主管理和学校重大工作的决策。校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充分发挥了班子集体的力量。坚持依法开展办学活动,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自觉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地,肩负着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深入细致地做好普法教育工作是学校不可推卸的职责和义务,其性质决定了全校教职员工必须具备较高的基本素质和较强的法律素质,才能胜任培养合格人才的重任。学生只有具备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的知识,才能少走弯路,才能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才能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因此,学校始终把法制教育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完成。学校能充分利用宣传栏、楼道墙报、教室宣传栏、广播、升旗和主题班队会、还利用每年的节假日对学生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如寒暑假、五一、国庆长假等,对广大师生进行宣传和教育,宣传法制的重要性,形成广大师生员工支持并积极参与法制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1、在法制教育工作中,结合学校的特点和实际,以多种灵活的方法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各项政策法规的学习。

如:积极组织全校教师的普法学习、培训活动。聘请区交警大队的刘文利(中队长)、保国派出所黄志伟(警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他们定期来校做法制报告;通过他们丰富的法律知识,结合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真实案例,深刻分析其形成原因,告诫学生应该吸取的深刻教训,为全体师生上了一堂又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2、为了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学校加强了对普法学习材料的订购和复印工作,保证了学习有材料与内容。

全校教职工组织学习了:《教育法》、《教师法》、《九年义务教育法》《宪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处罚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促进了教职工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

3、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

为了保证普法学习的质量,在普法学习过程中始终坚持“三落实”。即:计划落实、时间落实、教材落实;“三结合”,即:集中宣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普法考试与评优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三有”,即:有考勤、有笔记、有考核,从而保证了普法学习认真、扎实、有效地进行,并取得实效。学校对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分专题进行了测试。考试合格率为100%。

4、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重要阵地,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增强学生法制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百年大计。

在学生中,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规的教育具有重大的长远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为了体现学生以德育教育为主,以法制教育为重点的教学模式,利用多种形式,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定期更换墙报,开放校园广播站等。学校针对学生普法教育,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提高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调动了学生参与普法活动的热情。学校把对学生的普法教育与对学生的常规管理如:制度约束、纪律、卫生流动红旗评比,文明班评比、星级班级评比,还有各种活动竞赛、学科渗透、黑板报、学习园地、学生法治小报等等、行为规范教育、《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相结合;把以德育人和依法育人相结合,充分发挥思想品德课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优势,使普法教育收到良好的效果。

课堂是法制和安全教育的主阵地,有针对性地向学生讲解法律知识、安全知识,介绍《宪法》、《刑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学生受到了具体的法制教育,遵纪守法的意识大大提高。学生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广泛普及。由于学校对法制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全体师生的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积极性也在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在不断提高。几年来全校师生无违法事件发生,违法率为零。

总而言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将不断努力,勇于开拓创新,努力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以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特色活动:比如:召开主题法制或安全班会,让学生自己设计、自己编排,自己表演、自己评价。学生们用小品、相声、三句半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以及一些交通安全法规等;再有,由于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原因,学校位于江南中环路离铁路非常近,因此我校每学期都要和铁路公安处团委联合组织“知路、爱路、护路”主题教育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开展“远离网吧”、“珍爱生命”、“拒绝毒品”、“远离邪教”、“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活动,使学生正确认识网络,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主题刑法教育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很高兴能参加我们学校的这个法制教育讲座。举办这个法制教育讲座很有必要,也很及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忥,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四个问题:一、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二、“违法”“犯罪”的概忥与区别。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仅从我区的实际来看,在我们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盗窃案、抢劫、打架斗殴等案件居多,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犯罪”的概忥与区别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办案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什么是违法呢?我们通常所讲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同学们可能会对此不以为然,但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在学校也是时常发生的,据我们了解,一些高年级的同学会向低年级的同学强行索要钱财,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敢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那么对具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其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值得注意的是,《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7条第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动、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法制教育讲座讲稿。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去年,在乌桥村发生一起案件,外来民工学校的五名同学相约到田野里玩,遇到天下雨,于是一起到一家厂里躲雨。当他们看见这家厂里闲置的电机时,便回家拿来手钳、改刀、扳手等工具,将电机撬烂,把里面的铜线取出拿去卖掉,后来被公安机关查获。在这起案件中,三名嫌疑人刚满十五岁不满十六岁,另外两名同学更是才只有九岁。同学们说,他们的行为够没构成犯罪?很显然,他们五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按照刑法应该被刑事拘留,甚至会被判刑。但是由于他们未满十六周岁,只能由父母监管,但是在他们的人生道路上将会永远的留下一条犯罪记录,如果今后他们想靠大学或是到部队当兵,或者到公司上班,都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他们的父母将会代替他们赔偿别人的损失。同学们:违法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是什么?我们姑且不谈犯罪给社会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他们的父母,辛苦半辈子,含辛茹苦抚养成人为了什么?是望子成龙啊,这下可好这条龙飞到监狱去了,他们的心在流血啊。而最主要的是对他们自己的伤害,理想前途没有了,人格尊严没有了,自由生活没有了,当他们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可贵,失去了生活才知道生活的美好,失去了生命才知道生命的价值。面对着铁窗电网警卫,他们想到的是迟到的后悔和深深的忏悔。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牢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办案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前段

刑法教育心得体会及收获 刑法课心得体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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