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辅助心得体会和方法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心得体会(3篇)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警务辅助心得体会和方法一
一、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
(一)积极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年初为了加强对我局干警制式服装、标志和行为规范的管理,保障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专用性和严肃性,预防和制止利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规范我局全体干警的工作行为,我局积极动员,大力宣传,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了警容风纪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到了警容风纪是人民警察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是权利更是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赛罕区司法局干警管理规定》。全局干警严格遵守警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用心维护人民警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警察意识。我局组织干警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司法行政干警行为规范八项规定》以及《禁酒令》的规定,使干警对各项管理规定入耳、入脑、入心,严格遵守,用心维护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3月份,我局在赛罕区政府大楼221会议室举行了隆重的入警宣誓仪式,经过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研究决定,批准为我局干警配发警用标志,成为自治区第一个配发警用标识的基层司法局。以此为契机,提高干警的责任意识、忠诚意识和服务意识;根据基层工作的需要,我局统一配发警服,并以规范人民警察着装为主题开展了学习讨论活动,此项活动中我局严格要求干警按照《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遵守:按规定佩戴警衔标志,警衔佩戴应与所授予的警衔相符,严禁无授衔佩戴警衔或低授高戴、高授低戴以及硬式、软式、套式的混戴;在警服的穿着上,严禁不同制式的警服混穿、警便服混穿。通过学习讨论和我局的严格管理,切实做到了让干警从思想上重视着装,从行为上规范着装,从制度上严明着装,从管理上强化着装,确保了我局干警着装规范、警衔标志佩戴的准确性。
二、警务督察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落实警务督察工作,年初成立了警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科,由姜松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局日常警务工作的实施。
(二)做好干警优抚保障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关于建立全区政法干警人身保险制度的要求,我局为每位干警投保,做好干警的优抚保障工作。
(三)完善警务督察工作制度。我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警务督察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警务督察记录,坚持每月开展警务督察工作,如实记载督察情况。
201x年我局严格执行警纪禁令,切实增强干警纪律作风意识,着力规范干警日常行为,严肃警容风纪。同时全面加强警务督察工作,加强干警警容风纪、行为规范和岗位履职情况的督察,全面提升整体警务效能,为确保警务督察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
推荐警务辅助心得体会和方法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辅警”。
按照职责分工,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不涉及警务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范围。
使用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的,应将非执法岗位的人民警察置换出来,最大限度充实到公安执法一线。
第三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占用公安机关政法专项编制。
警务辅助人员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其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后果由所属公安机关承担。
第四条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应坚持因事设岗、依法使用、规范管理、财政保障原则。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警务辅助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措施,担负起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和使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发生因公(工)死亡后烈士评定及烈属抚恤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指导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薪酬确定和落实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警务辅助人员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专业技术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从事需较高专业技术能力的专职岗位工作。
第七条文职辅警和专业技术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信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协助开展警用装备保管和维护保养、后勤服务等警务保障工作;其他可由文职辅警或专业技术辅警从事的工作。
第八条勤务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
警务辅助心得体会和方法 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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