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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党史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 党史知识培训心得体会(3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1

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2干部党史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一

什么是“四史”?

“四史”,就是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我们为什么要学“四史”?

学好“四史”是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的重要途径,是党员、干部的一门重要必修课,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

二、学习党史测试题(第一期)

单选题

1.1921年(),党的一大在上海开幕,最后一天的会议转移到浙江嘉兴南湖举行。

a.6月20日

b.7月1日

c.7月5日

d.7月23日

「正确答案」

d

2.标 志第一次国共合作全面破裂、大革命最后失败的事件是()。

a.“四一二”反革命政变

b.“马日”事变

c.“七一五分共”事件

d.重庆谈判

「正确答案」

c

3. 1921年7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推选为中央局书记。

a.毛泽东

b.李大钊

c.陈独秀

d.蔡和森

「正确答案」

c

4. 1939年7月7日,在华北联合大学举行的开学典礼上,毛泽东首次将()称之为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

a.政治民主、军事民主、经济民主

b.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

c.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

d.统一战线、武装斗争、群众路线

「正确答案」

b

5. 入党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a.执行党的决定

b.执行党的路线

c.执行党的政策

d.执行党的命令

「正确答案」

a

6. ()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独立地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和武装夺取政权的开始。

a.南昌起义

b.秋收起义

c.广州起义

d.武昌起义

「正确答案」

a

7. 1927年10月,毛泽东率领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部队到达江西宁冈,开始了创建()的斗争。

a.赣南、闽西革命根据地

b.延安革命根据地

c.湘赣革命根据地

d.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正确答案」

d

8. 1935年1月召开的(),确立了毛泽东在党和红军中的领导地位,在极其危急的情况下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是党的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

a.古田会议

b.遵义会议

c.黎平会议

d.瓦窑堡会议

「正确答案」

b

9. 1935年12月瓦窖堡会议明确提出了党的基本策略任务是()。

a.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b.扩大红军

c.抗日反蒋

d.武装斗争

「正确答案」

a

10. 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在甘肃会宁胜利会师,标志着震撼世界的()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a.抗日战争

b.中原突围

c.百团大战

d.万里长征

「正确答案」

d

11. ()发生,标志着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和全国抗战的开始。

a.九一八事变

b.七七事变

c.八一三事变

d.一二八事变

「正确答案」

b

12. 1940年8月,八路军发动(),取得毙伤日伪军2.5万多人等辉煌战果,沉重打击了日军,进一步提高了共产党和八路军的威望。

a.百团大战

b.平型关战斗

c.反“扫荡”斗争

d.淮海战役

「正确答案」

a

13. 1941年1月,国民党军队在安徽茂林包围袭击奉命北移的新四军军部及所属部队,事后蒋介石反诬新四军“叛变”,宣布取消新四军番号。这次事件被称为()。

a.皖南事变

b.晋西事变

c.黄桥战役

d.平津战役

「正确答案」

a

14. 延安整风运动的基本方针是()。

a.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

b.彻底纠正“共产”风

c.团结-批评-团结

d.“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正确答案」

d

15.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党的七大在延安举行。这次会议将()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

a.马列主义

b.毛泽东思想

c.实事求是原则

d.群众路线

「正确答案」

b

2022干部党史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二

今天是七月一日,是我们党的__华诞。

__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带领中国人民,为了实现宏伟目标,用自己的坚忍不拔书写了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书写了革命与建设的辉煌。作为这个伟大政党的一个普通分子,我和大家的心情一样骄傲和激动。在纪念党的九十周年之际,根据县委安排,今天我来给大家上一堂党课,也借此机会,与大家共同学习,共同交流。不足之处,希望大家批评指正。我党课的标题是:《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在新的历史时期,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保证。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广大党员要坚持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勤奋学习,扎扎实实地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本领;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坚持遵守党的纪律,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持“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胡锦涛同志概括的这“六个坚持”是新时期对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全体共产党员都要深入领会和认真学习。我认为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最关键的要体现在“有觉悟、有本领、有作用”上。

党章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一表述,特别强调了党员的觉悟问题,明确了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关键条件。觉悟是党员理想信念、思想品德、道德情操的外在表现,是党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综合。有没有思想觉悟,是共产党员是否真正在思想上入了党的最重要衡量标准。当然,党员觉悟的内涵很丰富,就当前时代发展的要求来看,关键要做到以下三条:

1、共产党员有觉悟,要有坚定理想信念。

崇高的理想信念,永远是激励共产党人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和精神支柱。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人前赴后继,努力奋斗,甚至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靠的就是崇高的理想信念。据统计,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共有171人,牺牲和遇难的有42人,占24.5%;新中国成立前的政治局以上领导人共有55人,牺牲、遇难的有15人,占27.2%,也就是说,每四个政治局委员或中央委员中就有一个牺牲、遇难。据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全国各地有案可查的烈士就有170多万人,这些烈士中大部分是共产党员。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共产党员是最大公无私、最英勇无畏的,为了人民的利益,他们勇于奉献自己的一切,甚至是宝贵的生命。共产党人勇于奋斗、敢于牺牲,靠的就是崇高的理想信念作支撑。

不可否认,现在有一些党员,对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那么坚定,甚至完全动摇了。有的认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宣传伟大理想有点“超前”;有的认为,在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不是讲理想的时代,而是讲实惠、讲利益的时代了,讲理想“过时”了。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党员由于放弃了对崇高理想的追求,信念崩溃,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最终走上了腐化堕落、自我毁灭的道路。有些党员干部走上犯罪道路。这些事例反复告诉我们: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放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也就丧失了做共产党员的资格。

如何看待理想信念,我认为这首先是一个思想认识问题。只要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理想信念建立在科学分析的理性基础上,就能深刻地看到,我们共产党人完全没有理由放弃理想、动摇信念。衡量一种社会制度的优越,最根本的是看在多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事实是最有说服力的。

20世纪以来,世界上有100多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获得了民族独立,各自选择了不同的社会制度发展自己,应该说都各有成就和坎坷。但总体上来说,社会主义中国取得的成就更大。有关数据统计表明,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了发展最快、进步最大、变化最深刻的历史时期。中国已经连续近30年保持了平均9%以上的经济增长速度,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新奇迹。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已由1978年的1%左右提高到约4%,成为全球综合国力排名第三的国家。世界舆论认为,包括巴西、俄罗斯、印度及中国在内的“金砖四国”经济发展迅速,有希望在2050年取代七国集团成为世界最大经济体,并将超越现在世界上大多数最富有的国家。与此相对照的是,在当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1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只有20多个属于发达行列,而被联合国列为最不发达的49个国家实行的都是资本主义制度。现在,连西方的一些人也不得不承认,中国所走的道路表明:“十多亿正从贫穷变成富裕的人民的民族凝聚力,将形成强大的经济和政治力量”;中国将崛起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大国”;中国的成功,“正在改变亚洲和世界的面貌”。

同时,必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它不可能由一代人建成,必须经过一个长时期的发展阶段,必须进行艰苦卓绝的奋斗。作为新时期的一名共产党员,我们每一位同志既要胸怀远大的理想,更要脚踏实地、立足岗位、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地做好当前的每一项工作。

2、共产党员有觉悟,应当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

一个党员做到与群众不一样,能够“平时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难关头豁得出”,关键在于要从点点滴滴做起,不断锤炼自己的思想品德,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高尚的精神境界是党员立身做人的标准,是党员成就事业的基石,也是我们党员成为群众的旗手和“标杆”的条件。每一名党员都应当牢记自己的政治身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提升精神境界。当前,尤其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辨是非。共产党员不是生活在“无菌”真空中,实际上每天都在经受着各种观念的渗透和影响,每天都在承受着社会变革、利益高速带来的思想震撼和冲击。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往往利用人们的思想,以达到他们的目的。所以作为党员,一定要坚决相信党,相信组织,加强学习,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要真正做到有悖于组织和上级精神的坚决不做,不利于党的形象的话坚决不说,有损党的事业的事坚决不参与,始终坚持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不在各种错误的、腐朽的思想和不良风气面前随波逐流,努力立稳人生的坐标。

二是要知荣辱。党的利益与党员的利益、党的荣辱与党员的荣辱,从来都是紧密相关的。“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党的兴衰,每一个党员都有责任。我们今天一再强调党是“光荣、伟大、正确的”,并大力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就是要让全体党员都明白,共产党员的称号是光荣、神圣的,共产党员应当无愧于这个光荣称号,时时处处提醒自己要维护党员的形象,在有人污蔑、诋毁和损害我们党的形象的时候,党员应当感到痛心和愤慨,能够挺身而出、出面制止。我们比喻“党是母亲”,就是希望广大党员像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对待我们的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如果党员都能够认识到我们与党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道理,都能自觉为党做贡献,我们党就拥有了无穷的力量,就会无往而不胜。

三是要讲奉献。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奉献,是人性中真、善、美的集中体现,也是对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共产党员道德品质中最本质的特征。党员不同于群众,应当奉献不为索取。陈云同志在《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中说:“每个共产党员都要把革命的和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革命的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来处理一切个人问题”。当前,我们国家进入了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时期,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和多元化了。作为党员,面对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少了,面对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的考验多了。在这样的考验面前,我们有的党员做得很好,他们自觉以个人利益服从党和国家的利益,必要时宁可牺牲个人的利益,把“索取值”选择为最小,把“奉献值”选择为最大,淡泊名利,志在奉献。但也有一些党员,片面强调个人得失,以是否对个人有利作为处理个人和社会关系的唯一标准,不仅不肯吃亏,反而想占单位或他人的便宜,我们党从来承认党员有正当的个人利益,但如果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的利益发生冲突,党员应当无条件地服从党和国家的利益。

3、共产党员有觉悟,必须接受党的教育和纪律约束。

共产党员要有纪律。自觉参加党组织的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自觉服从党的纪律约束,这是党员有没有觉悟的实际体现。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在我们支部内部,我们有少数党员,连党的活动和会议都不愿参加,连党的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都不愿遵守,怎么能说这样的党员有觉悟呢?事实充分证明,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过去战争年代是这样,现在和平年代仍然必须坚持。江泽民同志说过,“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坚强纪律和组织优势,是我们党克敌制胜的法宝,任何时候都不允许抛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广大共产党员必须严格执行党章规定,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真正做到违反党纪的话不说,违反党纪的事不做。也只有不断接受组织的教育、提醒和帮助,才能使党员个人更好地提高觉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避免或少犯不应有的错误。

2022干部党史培训心得体会如何写三

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5月4日,县委又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

存在的突出问题,做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表率。

<>

廉政建设自古以来是一个国家的重中之重,历朝历代君王都相当重视国家的廉政建设,廉政建设也是我党一项重之又重的工作。《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无疑给廉政建设注入了一支强心剂。

中央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适应了时代发展,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新思潮、新观念、新知识不断冲撞着每一个人。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时时在入侵领导干部的头脑,出现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吃白不吃、不拿白不拿”等腐朽思想,也就出现了诸如成克杰、陈良宇、黄瑶、段义和等等一批社会主义大厦建设中的蛀虫。新年伊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出台,再一次体现了中央反腐倡廉毫不动摇与坚强坚决的信心,再一次让我们感受到廉洁从政推动民主政治、社会发展的有力信号。

《廉政准则》,不仅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的“紧箍咒”,更是“安全网”。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以前“试行”的《廉政准则》毕竟不是正式的准则,缺乏刚性;去掉“试行”二字使之“转正”,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它“转正”后,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戴上了“紧箍咒”,只要一道道“咒语”不断念下去,必然会产生威慑、警示作用,从而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达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目的。

另一方面,给党员领导干部系上了一道道“安全网”。《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根带电的“高压线”,《廉政准则》就好像是增压器,可以说“危险”与“安全”同在。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网”。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

《廉政准则》实质就是制约权力,出发点在于爱护干部。《廉政准则》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新增禁止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要求。纵观全文,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就是要着力解决六个问题。

第一,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和职务也必然带来一定的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公众意见集中的问题之一,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和职务影响,对每个领导干部都是重要考验。对此,《廉政准则》有哪些具体要求和规定呢?

《廉政准则》第一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规定: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私存私放公款;

(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这两条分别就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使用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些要求和规定,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坚决杜绝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杜绝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做到克己奉公、清正廉洁。

第二,严禁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怎样理解《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以谋私利问题提出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作为肩负重要责任的国家公职人员,不但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带头遵守《公务员法》,还要带头遵守党和国家对领导干部的特殊规定。

《廉政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上述规定,坚决杜绝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切实把精力用到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上来。

第三,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经济建设是全党的工作中心,也是国家的大局,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和大局开展工作,但搞经济建设要按客观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办事,特别重要的一条,是领导干部不能直接干预和插手具体的市场经济活动。但是,从近些年暴露出的腐败案件中可见,党员领导干部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插手房地产开发等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并以此谋取私利等违规现象突出,《廉政准则》如何作出规定?

《廉政准则》第七条规定: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

(五)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

我们一方面要认真落实这些规定,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同时要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从根本上预防这类问题的发生。

第四,严禁为“身边人”谋取利益

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是公职,权力是公权。一定要公私分明,坚持用权为公、用权为民,绝不允许以权谋私、公权私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为身边的工作人员、亲属等关系密切的“身边人”谋求利益的行为,《廉政准则》有哪些明确的要求?

《廉政准则》第五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

(三)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五)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发现他们有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

第五,严禁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领导干部的主要职责是出主意、用干部,用什么人、不用什么人,对党的事业关系极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特别重要的是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关键在党员领导干部,怎样把握《廉政准则》的相关规定?

《廉政准则》第四条规定: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这些规定,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对待自身的进退留转,严守纪律、胸怀大局,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和群众选择;另一方面,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正确处理对干部的选拔使用,发扬民主作风,公道正派用人,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

第六,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转变

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对党委和政府形象影响极大。领导干部作风不是小事,任何时候都绝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在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上,《廉政准则》提出了怎样的具体要求?

《廉政准则》第六条规定: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二)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五)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第八条规定: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二)虚报工作业绩;

(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四)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

(六)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另外,《廉政准则》还对它的事实与监督以及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县直机关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这就包括咱们的中层负责人。

《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八个方面、52种行为说“不”,进行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稍加分析就可知道,领导干部之所以能够实施52种“不准”行为,其背后无一不是其政治角色所赋予的公共权力在提供基础,其本质就是利用公共权力进行寻租。

腐败不是权力活动的必然产物,但却是权力失去制约的直接结果。历史已经证明,无政府主义是要不得的,极权主义也是不行的,国家政府必须承担提供公共物品、增进公共利益等重要职责,行使公共权力处理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但是,公共权力必须由具体的公务人员来行使,特别是掌握最为关键的决策权领导干部,而权力本身又天然具有扩张性和腐蚀性,因此,公共权力目标的公益性和其行使的私人性一开始便具有内在的紧张关系。政治史也一再表明,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廉政准则》的52个“不准”,基本涵盖了领导干部公共权力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权力“异化”现象,其实质就是规范公共权力的运行,防止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可以说,52个“不准”,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要求,更是其政治生活的从政伦理底线。

近年来,党中央加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力度,查处了不少滥用权力、贪污腐化分子,特别是一批高级领导干部的落马,更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党和国家打击腐败的决心。我们在为那些腐败分子得到应有的纪律、法律处分怕手称快的同时,也为他们的结局感到惋惜和痛心。

我们要把贯彻落实这些要求,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要求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的要求结合起来,通过党组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和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实践锻炼、从严要求自己等方式,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有明显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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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廉政准则》规范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认真学习,以身作则,自觉遵守,严格按照《廉政准则》办事。

1、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就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只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才能切实把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一项紧迫现实任务和长远战略任务抓紧抓好。3、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就要带头执行,自觉接受监督。《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恪守准则,作落实的表率。首先要对照“不准”进行自查,看自身是否存在违反“不准”的行为。其次要把《廉政准则》作为一面镜子,常常提醒,时时对照,入脑入心,升华境界,一切言论和行动要以《廉政准则》为准绳,绝不越雷池半步。再次要自觉接受监督,时刻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置于“不准”的约束之下,置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作接受监督的表率。在民主生活会上和述职述廉中,向党组织说真话、说实话、说心里话,做到慎权、慎独、慎微,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

4、严格按《廉政准则》办事,就要履职尽责抓好贯彻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情况,应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在贯彻实施和执行《廉政准则》工作中,具体做到“一个负责三个管好”。“一个负责”就是要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尽其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负起抓好本部门本单位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政治责任。要组织好宣传教育,为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依据《廉政准则》,认真分析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关口前移;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三个管好”就是要以《廉政准则》为尺子,严格自律,管好自己,做遵守准则的楷模;严格要求,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使其不得违反;严格他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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