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户主协议书简短 户主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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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户主协议书简短一
乙方: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意向购买____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意向购买商品房位于 _______幢(号)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现经 房产测绘有限公司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实际面积,以交房实测为准,户型图见后附页)
第二条
乙方意向购买的该房屋每平方米买卖单价(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___元(大写:____ ),总房价款为人民币____ 元(大写:____ )。
第三条 本意向书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诚意金人民币____ 元(大写:____ ),在乙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该诚意金抵作乙方购房款。
第四条
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1、一次性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支付剩余的10%房款;
2、分期付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的60%,主体完工时付至总房款的90%,领取钥匙时付至100%;
3、按揭贷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支付首付款,余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
第五条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五日内到甲方售楼地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并交付房款。在甲方通知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甲方为乙方保留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认购,甲方有权将该房屋销售给他人。
第六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实际买受人必须和本意向书上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一致,乙方不得将本意向书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认购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
第七条
乙方对认购房屋的位臵、房号、面积、价格、误差计算、付款方式、结构、预计交付时间已经充分了解,乙方确信甲方对所售的该房屋没有应当告知而未告知的事项。
第八条
乙方确认上述个人信息中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甲方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均为有效通知。
第九条
本意向书未注明的商品房买卖各类税费、维修基金等其它费用,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待正式合同签订后,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的费用。
第十条
本意向书在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第十一条 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同意户主协议书简短二
泉口镇党委、船滩镇党委、东林乡党委、罗溪乡党委:
经研究,同意以下同志的职务任免备案:
聂庆忠同志任泉口镇楼下村党支部书记;
余于荣同志任船滩镇易溪村党支部书记;
戴祥发同志任船滩镇殿背村党支部书记;
黄少华同志任船滩镇石坑村党支部书记;
叶奇同志任罗溪乡联村村党支部书记;
免去卢述珍同志泉口镇楼下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朱希武同志船滩镇易溪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程清同志船滩镇殿背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李杨华同志船滩镇石坑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程艳红同志东林乡桥头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特此批复
中共武宁县委组织部
20xx年12月2日
同意户主协议书简短三
天棚村党支部:
你村7月14日请示收悉。
一、同意你村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及其主要议程。
二、同意你村提出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和候选人名额。
三、原则上同意你村提出的选举办法。
特此批复。
中共新村镇委员会
20xx年7月16日
同意户主协议书简短四
答辩人(被告):欧,女,29岁,汉族,籍贯湖南人,现户口为xx市,在xx市实业开发公司工作,住××市路××公寓。
被答辩人:(原告):姚,男,32岁,汉族,籍贯湖南人,原户口为xx市,于93年元月转为××市户口,在××市xx有限公司工作,住××市路××公寓。
答辩请求: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事实和理由如下:
中学毕业后我开始学习做成衣,由于我人品人缘较好,手艺也不错,因此大家对我评价较高,八五年x月经亲属介绍,我与被答辩人开始书信往来,当时被答辩人在××市做工。双方通信到八五年十月份,被答辩人对我很满意,主动提出回来相亲,因其在外地打工时间要求严格,随便请假不准许,因此
姚特让家里打一个“母亲病危”之假电报,借此缘由其才请假回家。此事显然不是起诉状所称他家里欺骗姚,而是姚欺骗××市之工作单位。
姚早年丧父,母亲年近七十且双目失明,哥嫂早已分居另过,原告十几岁便离家在外,早已不存在家庭管束。起诉状中所述姚在与我结婚问题上受到“亲属逼迫和众多压力”不知据何而来,事实是,姚从××市回来后,并不是马上进行成亲,我们又相处了十多天,姚对我很爱慕,约会时,经常主动与我拥抱、接吻。有一天晚上再三表示非我不娶,一定要与我白头到老,并提出发生关系,我出于对贞操的尊重和对婚姻的重视,婉言拒绝了。并且向他表示结婚问题最好双方再处一段确定,但姚坚决不同意,反复要求马上成婚。我父母认为姚家庭条件不好,其本人不过是个打工仔,不同意我嫁给他,我考虑到姚对我已表现出一片真心,也为他的态度所感动,因而就同意与他结婚。起诉状中所述双方婚前感情基础不牢,姚系受家庭威逼成婚均不是事实。
结婚后我即随姚赴××市,到某服装厂工作,住集体宿舍,姚在某电子厂打工,有一段时间双方分居,相距很远,姚也不管工作劳累,刮风下雨,下班后即来到我宿舍与我相会,在困境中我俩自己架起了铁皮房过夫妻生活,我连续怀孕三次均因无条件生养只好手术打胎,八七年x月份第四次怀孕实在不能再手术了,我才不得不回老家去生育,从而产生了原、被告之间的爱情结晶婚生女儿姚x。
在我分娩期间,姚几天来一封信,表示对我的思念爱慕之情(共有几十封均在我手中),我生下姚x4个月后,姚亲自返回老家将我接回。在此期间我们生活困难很多,但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口角,姚对我表示出真挚的爱,他曾自豪地对我说:“我们是恩爱夫妻苦也甜”。
夫妻关系多数是晴朗的天空,有时也飘过几片乌云。随着共同生活时间的延长,因为孩子、买股票等问题,我们也曾发生过口角,姚也表现出心胸狭窄和多疑的缺点,但我觉得,夫妻之间这种过份的观注,无非是爱情自私性的表现,也是彼此关心和注意的表现,是正常的。
x年9月里的一天,我走在街上因身上没带证件被带到派出所,给姚打电话,他没有及时赶来送证件。为此我感到委屈。回去后双方发生口角并动了手,但原告诉我用水桶将其砸得血流满面根本不是事实。
至于接送孩子,确实主要由姚承担。因他搞业务时间机动,早晨接孩子的汽车八点到,而我七点多已出发上班。晚上五点多送孩子的车到,而我一般得在六点半左右才下班进家门,而且需买菜做饭。家里做饭洗衣等各类家务主要由我承担,姚诉我对家庭:“无人情味和责任感”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说我“娇生惯养”,更是与我八年来的奋力工作辛勤持家无半点相同之处。
在工作上,我不仅没阻碍他,实际是时时处处支持他,维护他,我承担繁重的家务琐事,就是为了让他在工作中有发展,前途上有进步。可以说,姚有今天,与我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姚诉我“干扰他工作”与事实是完全相反的。
结婚八年,八个寒暑,我与姚克服困难,共闯远方,生育孩子,维系家庭,双方不是没有感情,而是有深厚的感情。姚与我拿出辛苦积攒的x万多元将三口人户口办到××市,就是为了全家扎根远方,共渡百年。九二年七月份我生痣疮,住在市中医院,每次换药打针,大小便等,均是由姚背来背去,医护人员和患者对我们之间的感情都很羡慕。姚诉我离婚一方面有生活中矛盾分歧的一面,也可能有人支使。我不认为姚与我已恩绝义断。就在今年春节后有人说姚准备起诉离婚时,姚还一度对我表示已撤诉,不离了。
俗话说:“三起三落过到老”。夫妻在某段时间内、某些事情上出现分歧是难免的,但为了孩子(孩子曾表示失去父母一方她就跳楼)和双方之长远与根本之利益,应该互相谅解,求同存异,共创美好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才准予离婚。我认为我与姚感情并没确已破裂,我坚决不同意离婚。
以上答辩请求,希法院予以采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欧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同意户主协议书简短五
天棚村党支部:
你村7月14日请示收悉。
一、同意你村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及其主要议程。
二、同意你村提出的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和候选人名额。
三、原则上同意你村提出的选举办法。
特此批复。
中共新村镇委员会
20xx年7月16日
同意户主协议书简短六
阳师范学院:
贵校院业毕
业生 已被我单位录用接收,正试用考察。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全称(盖章): 毕业生签名:
20__年4月20日
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篇五:用人单位接收函样本 学号:
用人单位接收函
学院: 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同意录用(接收)贵院 届 专业毕业生 为我公司员工。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毕业生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毕业生个人信息
注: 此表因关系到毕业生入职后档案及户口的转迁,请认真填写。一式两份,一份送招生就业处存档,一份送系学办存档。
同意户主协议书简短七
答辩人:赵,女,汉族,x年1x月x5日生,xx省大理市人,住xx省大理市下关镇xx村委会二社76号,身份证号为,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李,男,白族,x年1x月2x日生,xx省大理市人,住xx省大理市下关镇xx村委会二社76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李提起离婚诉讼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现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的起诉提出答辩意见。答辩人认为,双方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理由未达到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答辩人不同意离婚。理由如下:
一、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未达到应该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双方具有良好的婚姻基础。
答辩人与被答辩均系再婚, x年1x月经人介绍认识,于x年12月x7日在xx省大理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答辩人带着与前夫生育的儿子到被答辩人家共同生活。婚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相敬如宾,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
结婚后,我们一起齐心协力地经营家庭,被答辩人的儿女各自在香格里拉务工生活,答辩人之子与答辩人及被答辩人共同生活。两人经过充分考虑家庭的特殊性,商议生活的所有开支按aa制均摊,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彼此之间都觉得性格、工作、生活方式等都非常满意后,可以包容对方的家庭成员(包括接纳对方的孩子,而且被答辩人还亲口承诺要把房子和土地平分一半给答辩人的儿子,并将他视为己出),全部谈妥后方才登记结婚。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杜撰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
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与答辩人相互不了解,仓促结婚,婚后感情不好是昧着良心杜撰的谎言,与事实不符。
事实情况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被答辩人生病都是答辩人竭力照顾护理。为了让被答辩人劳动致富,元买了一辆哈飞路宝,后因被答辩人到中甸去开餐馆,为了支持被答辩人的事业,答辩人把哈飞路宝变卖投资给被答辩人去开餐馆。由于两人婚前相互了解,婚后两人感情基础牢固,夫妻感情较好,一直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所以根本不存被答辩人所说的“相互不了解,仓促结婚”的情况,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严重不符,是被答辩人昧着良心的谎话。
2、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编造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信仰,爱好,经济开支等发生问题的说法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是胡言乱语一派,是颠倒黑白的谎言,是对答辩人的诬告。
事实情况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因婚前就商议好经济aa制,包括家庭的所有开支,在几年的生活过程中从未为了经济开支发生过任何矛盾。因各自的生活圈子完全不同,工作场所不同,故双方同意互不干涉各自的生活方式,所以从未因什么信仰、爱好发生过任何口角。答辩人为了珍惜自己人生的第二次婚姻,不愿意让这个好不容易组建的家庭走到破碎,一直苦苦的维持着生活。
3、被答辩人在民事诉状中所述从x年11月起双方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不属实。
事实恰恰相反,因为原告经常在中甸与大理的家两点来往,属于正常生活规律,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甚笃,x3年2月份原告生病,在附属医院住院手术,都是被告和原告的儿女们一起竭力照顾护理康复的。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一直维持着和谐的夫妻生活。被答辩人所述婚后未能建立夫妻感情不属实。
事实上是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恩爱,相互关心,体贴有加,原告生病都是被告竭力照顾护理。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感情较好,一直维持着和谐的夫妻生活,虽然结婚后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口角,但夫妻过日子,口角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的。俗话说,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合”,不能因为生活中一两句的口角就离婚吧?双方共同经营的家庭旅馆,是夫妻感情的真实见证,怎能说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了呢?
(四)被答辩人提出离婚的真正原因其部分亲戚的怂恿。
被答辩人被其侄儿杨和李唆使 ,因其侄儿杨和李家不具备停车条件,所以原被告离婚后他们可以买车而且停到原告家中,还可以拉游客到原告家住宿。由于被答辩人被杨和李唆使,一时糊涂方才起诉离婚。
答辩人认为,这些亲戚之间的利益关系对于婚姻家庭而言,只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完全可以通过协调和沟通进行解决,不必要走到离婚的地步。
二、双方均系再婚,对婚姻的认识更加深刻,更应好好的珍惜这段感情,维系再次获得的婚姻。
双方都是经历过一次婚姻的人,再婚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经历了第一次婚姻之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应当树立更加牢固的夫妻生活。双方能够走到一起,就证明双方更明白婚姻生活的重要性。被答辩人坚持离婚,其理由也无非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所述的一些理由,只不过是被答辩人一方不负责任的托词。夫妻一起生活就是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担起一个家的责任,双方应该坚守自己的第二次婚姻,共同维系这份感情。
俗话说:“三起三落过到老”。夫妻在某段时间内、某些事情上出现分歧是难免的,但为了双方的长远与根本利益,应该互相谅解,求同存异,共创美好人生。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答辩人相信,只要双方加强沟通,互谅互让,一定能够维护这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其随意杜撰离婚借口、编造歪曲事实后形成的诉讼请求,违反了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也远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定情形。答辩人坚信,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给原本幸福的婚姻一个挽救的机会。故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此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赵
x3年x3月22日
同意户主协议书简短八
答辩人(被告):欧,女,29岁,汉族,籍贯湖南人,现户口为xx市,在xx市实业开发公司工作,住××市路××公寓。
被答辩人:(原告):姚,男,32岁,汉族,籍贯湖南人,原户口为xx市,于93年元月转为××市户口,在××市xx有限公司工作,住××市路××公寓。
答辩请求: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事实和理由如下:
中学毕业后我开始学习做成衣,由于我人品人缘较好,手艺也不错,因此大家对我评价较高,八五年x月经亲属介绍,我与被答辩人开始书信往来,当时被答辩人在××市做工。双方通信到八五年十月份,被答辩人对我很满意,主动提出回来相亲,因其在外地打工时间要求严格,随便请假不准许,因此
姚特让家里打一个“母亲病危”之假电报,借此缘由其才请假回家。此事显然不是起诉状所称他家里欺骗姚,而是姚欺骗××市之工作单位。
姚早年丧父,母亲年近七十且双目失明,哥嫂早已分居另过,原告十几岁便离家在外,早已不存在家庭管束。起诉状中所述姚在与我结婚问题上受到“亲属逼迫和众多压力”不知据何而来,事实是,姚从××市回来后,并不是马上进行成亲,我们又相处了十多天,姚对我很爱慕,约会时,经常主动与我拥抱、接吻。有一天晚上再三表示非我不娶,一定要与我白头到老,并提出发生关系,我出于对贞操的尊重和对婚姻的重视,婉言拒绝了。并且向他表示结婚问题最好双方再处一段确定,但姚坚决不同意,反复要求马上成婚。我父母认为姚家庭条件不好,其本人不过是个打工仔,不同意我嫁给他,我考虑到姚对我已表现出一片真心,也为他的态度所感动,因而就同意与他结婚。起诉状中所述双方婚前感情基础不牢,姚系受家庭威逼成婚均不是事实。
结婚后我即随姚赴××市,到某服装厂工作,住集体宿舍,姚在某电子厂打工,有一段时间双方分居,相距很远,姚也不管工作劳累,刮风下雨,下班后即来到我宿舍与我相会,在困境中我俩自己架起了铁皮房过夫妻生活,我连续怀孕三次均因无条件生养只好手术打胎,八七年x月份第四次怀孕实在不能再手术了,我才不得不回老家去生育,从而产生了原、被告之间的爱情结晶婚生女儿姚x。
在我分娩期间,姚几天来一封信,表示对我的思念爱慕之情(共有几十封均在我手中),我生下姚x4个月后,姚亲自返回老家将我接回。在此期间我们生活困难很多,但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口角,姚对我表示出真挚的爱,他曾自豪地对我说:“我们是恩爱夫妻苦也甜”。
夫妻关系多数是晴朗的天空,有时也飘过几片乌云。随着共同生活时间的延长,因为孩子、买股票等问题,我们也曾发生过口角,姚也表现出心胸狭窄和多疑的缺点,但我觉得,夫妻之间这种过份的观注,无非是爱情自私性的表现,也是彼此关心和注意的表现,是正常的。
x年9月里的一天,我走在街上因身上没带证件被带到派出所,给姚打电话,他没有及时赶来送证件。为此我感到委屈。回去后双方发生口角并动了手,但原告诉我用水桶将其砸得血流满面根本不是事实。
至于接送孩子,确实主要由姚承担。因他搞业务时间机动,早晨接孩子的汽车八点到,而我七点多已出发上班。晚上五点多送孩子的车到,而我一般得在六点半左右才下班进家门,而且需买菜做饭。家里做饭洗衣等各类家务主要由我承担,姚诉我对家庭:“无人情味和责任感”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说我“娇生惯养”,更是与我八年来的奋力工作辛勤持家无半点相同之处。
在工作上,我不仅没阻碍他,实际是时时处处支持他,维护他,我承担繁重的家务琐事,就是为了让他在工作中有发展,前途上有进步。可以说,姚有今天,与我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姚诉我“干扰他工作”与事实是完全相反的。
结婚八年,八个寒暑,我与姚克服困难,共闯远方,生育孩子,维系家庭,双方不是没有感情,而是有深厚的感情。姚与我拿出辛苦积攒的x万多元将三口人户口办到××市,就是为了全家扎根远方,共渡百年。九二年七月份我生痣疮,住在市中医院,每次换药打针,大小便等,均是由姚背来背去,医护人员和患者对我们之间的感情都很羡慕。姚诉我离婚一方面有生活中矛盾分歧的一面,也可能有人支使。我不认为姚与我已恩绝义断。就在今年春节后有人说姚准备起诉离婚时,姚还一度对我表示已撤诉,不离了。
俗话说:“三起三落过到老”。夫妻在某段时间内、某些事情上出现分歧是难免的,但为了孩子(孩子曾表示失去父母一方她就跳楼)和双方之长远与根本之利益,应该互相谅解,求同存异,共创美好人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才准予离婚。我认为我与姚感情并没确已破裂,我坚决不同意离婚。
以上答辩请求,希法院予以采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欧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同意户主协议书简短 户主转让协议书怎么写(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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