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厂房工程监理报告范文汇总 厂房监理工作总结(4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有关苏州厂房工程监理报告范文汇总一
苏州这个古老的城市,最早是建于公元前514年,距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现在还是坐落在春秋时代的原址上,基本保持着“水陆并行、河街相临”的双棋盘格局和“小桥、流水、人家”的古朴风貌。境内文物古迹有487处,其中国家级15处、省级101处。中国唯一保存最完整的水城门——盘门就坐落在苏州古城南面的盘门风景区。
苏州是东方的水城。水域面积占总面积的42%,湖泊河流星罗棋布,中国四大淡水湖之一的太湖,五分之四的水域在其境内,东山、西山、光福、石湖、虞山、尚湖等风景区分布其间,举世闻名的京杭大运河贯穿南北。
苏州还是一个园林之城。市内古典园林是世界文化艺术的瑰宝,集中体现了东方造园艺术的精华。现保存完好的古典园林有60余处,中国四大名园中,就有拙政园、留园两个。拙政园、留园、环秀山庄、网师园、狮子林、艺圃、耦园、沧浪亭、退思园9个古典园林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苏州是吴文化的发祥地。历史上文坛贤能辈出,绘画、书法、篆刻、诗文流派纷呈。评弹、昆曲、苏剧被誉为苏州文化的“三朵花”,昆曲是“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苏绣、缂丝、玉雕、泥塑、宋锦和木刻等精湛工艺品享誉海内外;古寺、古塔、古桥等古典建筑具有极高的历史地位。
苏州是江南水乡古镇的典范,其中颇具代表性的有昆山的周庄、锦溪,吴中的木渎、甪直,吴江的同里。这些古镇完整地、大量地保留着明、清两代的古宅,保持着原有的古朴风貌、水乡特色、民俗风情和田园风光,有很高的文物价值、社会人文研究价值和历代建筑艺术价值。
苏州致力于古城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正在恢复七里山塘原有的历史风貌,挖掘和整理分布在各地的古村落。建成了戏曲、工艺、民俗、园林、苏绣、碑刻、丝绸等12个博物馆。同时,对河道进行全面整治,开辟具有特色的水上旅游线路,并形成了一批融旅游、文化、商贸于一体的特色街区。
到苏州旅游,不仅可以领略吴文化的博大精深,体验一步一景的奇妙幽情,还可以尽情玩耍。
有关苏州厂房工程监理报告范文汇总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 市 区 。地号: 幢号: 室号: 。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 。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登记附记:阁楼 汽车库 自行车库 。
⒌房屋用途: 。
⒍建筑结构: 。
⒎房屋建成年份: 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⒈该房屋其它所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 项。 1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有权证。 2 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有权证号为 ,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有权人的同意。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 项。 1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 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 项。 1 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 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 项。 1 该房屋目前由 负责物业管理。 2 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该房屋的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 款。 1 一次性付款: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整。 2 分期付款: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 %,支付人民币 元整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 %,支付人民币 元整买受方于 年 月 日前,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 %,支付人民币 元整。 3 贷款支付: 4 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⑴逾期不超过 天,自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⑵逾期超过 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 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 %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⒉在 年 月 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 项方式处理。 1 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 。
第六条:房屋交付。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 款。 1 年 月 日。 2 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 天。 3 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 天。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 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⒈逾期不超过 天,自本合同
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⒉逾期超过 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 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
苏州厂房工程监理报告范文汇总 厂房监理工作总结(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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