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法制讲课视频心得体会精选 法制课讲稿民警(七篇)
学习中的快乐,产生于对学习内容的兴趣和深入。世上所有的人都是喜欢学习的,只是学习的方法和内容不同而已。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民警法制讲课视频心得体会精选一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㈠具体措施与要求
1、加强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校长是校(园)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和防范机制,真正做到将校园综治工作同其他工作同计划、同检查、同评比。真正把校园的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并做深、做细、做扎实,确保万无一失,对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坚决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请求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决不迁就,坚决落实”治安一票否决权”。
2、校综治工作计划学校综治工作计划2、学校将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创安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渗透各种规章制度,紧紧围绕实现创建“平安学校”的目标任务来开展工作,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重要内容之一。
3、学校调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领导小组,将门卫、住管纳入领导组成员,针对校园的实际,制定工作意见和实施办法,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
4、建立校园普法、综治特别管理机制,聘请镇派出所刘湘语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解斐为责任民警,让司法干部参与校园管理,加强普法宣传,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
5、学校应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学校”活动,将学校的综治工作进一步深入到学校的每个师生、校园角落,使每位师生都有校园综治的思想。
㈡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1、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中心校要认真按照上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四·五”普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师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达到”三个提高、二个转变、二个推进”既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推进依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奠定坚定的基础。
2022民警法制讲课视频心得体会精选二
一、活动主题:
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
二、活动目的:
通过案例剖析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教会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曾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习惯,
大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三、活动过程: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交流,我们的考试刚刚结束,我首先在此祝愿各位同学取得好的成绩。希望大家在新的学习任务开始之前调整好的状态,迎接下一次的挑战。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以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为大家准备了这次“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的主题班会,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同学们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案例一:(盗窃罪)
2009年10月14日18时许15号公寓楼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报案称本宿舍俩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没有发现任何被撬痕迹。民警经过细致询问后,得知该宿舍张某作案嫌疑,随即对张某的行踪进行了调查。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在该学校东门城中村一招待所抓获。据张某交代,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已经销售,另外一台藏在另一招待所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张某犯有盗窃罪,且两台笔记本电脑折合人民币八千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点评:据了解张某系该学校新闻专业学生,该生家庭条件很好,其爷爷是一个高级干部,父亲自己开一个公司,产业也很大。应该说经济条件很好的,但是张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后据张某交代,该生来校以后交了女朋友,经济花销比较大,家里给的生活费不够自己在女朋友面前“显摆”。国庆节回家后父母给他买了一个价值8000元的电脑,该生由于没有生活费在火车上以3400元将其处理。收假后没有几天就把这些钱挥霍完了,为了在女朋友面前能有“面子”,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事后张某后悔莫及,但是法律神是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待张某的只能牢狱之苦。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盗窃罪的量刑:
1、盗窃金额500-2000以上为较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盗窃金额5000-2万以上的为巨大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盗窃金额3万-10万以上的为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罚金
案例二:(抢劫罪)
刘某、崔某、郑某、程某、陈某5人,是某高校02级法律专业的二年级学生。2003年12月11日,5人在一起喝酒、吃饭后,于当晚12时许携带菜刀、木棍等凶器,窜至西安市友谊西路,拦路抢劫西安仪表厂职工张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张某之妹的脖子,另3人则围住张某,并用木棍将张左肋骨打骨折,抢走现金1780元。期间,程某在一旁望风。作案次日,程某和陈某到校保卫处投案。另3人依次被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据了解几个学生
民警法制讲课视频心得体会精选 法制课讲稿民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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