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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委托调解协议书 金融借款合同调解书(九篇)

来源:互联网作者:editor2024-02-014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有关金融机构委托调解协议书(推荐)一

乙方:

为方便纳税人税费的缴纳,加快资金清算速度,实现“一户通”扣缴税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纳税人授权地税机关与其开户银行鉴订委托扣缴协议的要求,就甲方通过“一户通”系统委托扣缴税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纳税人的授权委托乙方通过“一户通”系统办理地方税、费、基金的收取并进行资金清算。

二、双方承诺共同遵守《“一户通”系统业务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对委托缴税业务的管理。

三、为确保该项业务的正常运行,双方承诺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纳税人签订扣款协议书,负责分户扣款协议书信息的采集、维护工作。

2、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设、管理本单位的扣缴网络系统,并与乙方联网,保证本单位扣缴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3、负责向纳税人发放纳税通知和提供完税凭证;受理纳税人投诉,负责解释有关扣缴数据的查询;对确认应减收或补收的,负责处理退款或补收等相关事宜;对通过“一户通”系统办理委托缴税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4、通过“一户通”系统办理的委托扣款款项必须经过付款授权。甲方生成的电子数据必须符合系统规定的要求,并在当期扣缴期限开始前,向乙方提供规定格式的委托扣款数据信息。

5、因业务发展等原因要求变更业务需求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后,制定落实应用开发和调试计划。

(二)乙方职责:

1、负责“一户通”系统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制定。技术规范和标准调整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2、协助甲方进行用户端程序(包括通信程序或接口程序)的开发。

3、负责与浙江省金融机构间有关委托缴税业务及技术的协调。

4、负责“一户通”系统收费数据信息的接收、转发。

5、负责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维持系统的安全运行,资金清算的顺利进行。

6、负责协调扣缴税款的资金划转事宜。

四、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甲方在正式运行“一户通”系统后,按核定支付标准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长期有效。但因缴款业务等外部环境变化,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在双方对有关条款的修改未达成一致前,仍按原条款执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一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日期:日期:

有关金融机构委托调解协议书(推荐)二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为鼓励主动排查并及早发现案件、减少损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xx年12月31日前发现的发生在20xx年1月1日前案件的问责工作适用原规定。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或修订本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并于20xx年1月1日前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20xx年11月11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落实案件风险责任,促进案件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杈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犯罪或存在其他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恶性案件;

(一)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千万元(含)以上的;

(二)性质恶劣,造成挤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恶性的案件。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问责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责任人员是指对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包括作案人员,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人或参与人以及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监督责任的人员。

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有关环节内部控制失效,致使案件发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对案件发生资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报告案件及风险的人员。

第七条 案件责任人员范围应当根据相关岗位和业务条线的职责内容、管理权限、履职情况等因素予以认定。

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杈责对等、责任明确、逐级追究的原则。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应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问责主要方式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二)经济处理:包括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薪酬级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

(三)其他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责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一条 案件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但对于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以经济处理或其他问责方式代替纪律处分。

第三章 问责基本标准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追究案发层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对其上一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除追究案发层级机构及其上一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应当对案发层级机构上一级机构的上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第十三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记大过(含)以上处分;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上一级机构分管负责人降级(含)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免予追究有关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违法违规的;

(二)因紧急避险,被迫釆取非常规手段处置突发事件,且所造成的损害明显小于不釆取紧急避险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害的;

(三)受他人暴力胁迫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事后及时报告并积极釆取补救措施的;

(四)案发前已发现相关环节内部控制问题并及时提示风险、提出整改要求,或主动反映、举报案件线索的;

(五)在集体决策的违法违规行为中明确表达不同意意见且有记录的;

(六)其他可以免责的情形。

第十五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对有关案件责任人员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情节轻微且未造成损害的;

(二)因抵制无效,被迫执行上级错误决定或命令而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但执行上级明显违法违规决定或命令的除外;

有关金融机构委托调解协议书(推荐)三

黑龙江工程学院 社会工作专业2011级学生观察实习

机 构 探 访 报 告

机构探访次数:2 第一次:

第二次:

访谈日期:2013.6.28

访谈日期:2013.7.4 访谈时间:9:00到10:00

访谈时间:13:45到14:20 访谈地点:爱建社区

访谈地点:爱建社区

访谈对象:王宏蜚

访谈对象:张金兰

爱建社区的社会功能 :

医疗卫生服务,

爱建社区的整体资源和社会环境:爱建社区是在原哈尔滨车辆旧址内开发建设的集居住、商业、餐饮、休闲、娱乐、办公等于一体的多业态服务社区。北起友谊路西侧,南至安隆街,东起安顺街,西至河润街,辖区面积1平方公里。按照总体规划,社区全部建成后预计可入住商服企业2000余家,入住居民12000余户,人口40000余人。

爱建社区成立于2007年10月,实行街社一体化管理模式。经过几年来的发展,爱建已成为道里区一个具有现代城市特色明显、功能设施齐全的新型商住社区。社区由紫园、锦园、润园、涛园、一百公寓、新湖明珠、中兴家园7个居民园区组成,共80栋高层,11个居民庭院。现入住居民6234户,常住人口15602人。已入住商家企业90余家,基本构成精品商业服务区、名品家具建材营业区、中西特色品牌餐饮区、cbd楼宇聚集区、观光旅游区、金融服务聚集区六大功能区,是道里“五大商圈”之一。

由哈城投开发配建的社区公益房使用面积2470平方米,功能设置为“一校”、“两厅”、“三站”、“三中心”、“九室”等,在社区建设中爱建社区将积极探索和建立政府服务、市场服务“三位一体”的社区服务系统,把爱建社区打造成“贴心康乐型”社区。

实习机构与其他福利机构的关系:(1)和政府间的关系:第一,政府应更积极的辅导并协助社区福利机构的成立,同时给予实质的帮助,如税负的减免以鼓励企业多参与社会福利事业。政府应主动协助机构寻找资源,以缓解福利机构普遍面临的财政窘境,进而使其能后顾无忧的推广福利服务,扩大服务面。

第二,政府应协助建立跨组织的民间福利机构联盟,以建立有效的渠道、整合社会资源,并避免资源的浪费。

第三,应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培养,提高他们的待遇。 第四,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要求,改革旧的行政体制与机制,转变政府的职能,剥离哪些原本属于非政府组织应具备的社会职能,恢复政府作为社区发展中的组织规划者、裁判者与执法者的行政管理者应有的角色。实现政府职能的“归位”,推动了社区的发展。 第五,适应社会发展和社区发展的实际及未来趋势,在转换角色的同时,及时在社区行政管理的职能体系中补充新鲜血液、注入新的职能,如作为培育者的角色积极培育自愿者协会、互助群体、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等社会组织,以完善政府的行政职能,切实推进社区发展。(2)和慈善机构的关系:第

为了充分发挥社区慈善组织在扶助困难群众、维护社区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实习机构的特性,对于社会服务的提供有否任何的影响:

社区机构的工作理念是“爱洒百姓惠民生、建领社区促和谐”。 既突出本社区,又涵盖了为民服务、团结发展、和谐发展等理念。 实习机构的真正需要是什么,由谁来满足这些需要: 爱建社区最希望社区居民能够生活的和谐幸福,这与社区的服务及管理密不可分,社区应该不断完善服务范围,做到利民为民,同时实施有效管理,保证居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实习机构服务对象对所提供的社会服务,认识程度如何?接受的程度如何?使用的情况如何:

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找到社区,需要社区提供帮忙服务。并且爱建社区的工作人员也能面带微笑,很有效率地解决居民的问题。

实习机构(服务单位)与其它机构关系如何:

爱建社区与道里区其他社区关系紧密,在网络微博上经常交流并交互信息,在活动上也经常邀请其他社区参加出席活动,并接纳宝贵意见。

你对两次访谈的负责人的印象:

王宏蜚,是爱建社区的主任,在爱建社区已经工作三年,对于爱建社区的日常工作及工作范围非常了解。她为人非常热情,这也是我要与之访谈的重要原因。

你认为实习机构未来应朝什么方向发展?

爱建社区正逐步向多元化服务发展,虽然目前看似已经很完善,但也有不完善的地方,总之是,只要居民不满意我们就要做,一切为了居民。

你认为政府官员对该机构的社会福利服务、服务对象的需要了解程度、热衷程度等如何?

道里区政府积极关注爱建社区服务,并搭建社区宣传板,定期更换内容,内容包括饮食、消防、医疗等与居民息息相关的信息。 你认为该机构对承担的社会福利服务、服务对象的需要了解程度如何、热衷程度等?

爱建社区积极关注社区内的弱势居民,对其有详细的信息记录,并定期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慰问。对于社区内的老年人,社区会定期为他们安排体检,以保证他们的身体健康。 机构提供的服务与所处社区发展是否配合?

爱建社区经常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卫生保健服务、治安调解服务等,在社区居民中取得良好反响,符合居民所期待,符合爱建社区发展要求。

机构面对提供同类服务的机构的对策与态度?

爱建社区与同类服务机构经常交流信息及活动方案、方法,取长补短,更加有效率地完成各项服务活动。

通过这次实习过程中的机构探访报告使我进一步了解到社区在我们居民中的服务管理功能和群众自治功能,使我充分掌握了社区的社会福利功能,经济文化功能,社会化功能,社会控制与参与功能。在与书记副书记两位社区管理人的访谈过程中了解到社区的工作宗旨是管理居民的日常生活正常进行以及完善群众自治功能,书记张金兰告诉我们今后爱建社区将和全国社区一样进一步完善居民的服务功能,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争创全国和谐社区为目标,认真观察落实市和区的总体部署,全力打造税源建设、人居环境、核心保障3个工程,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与时俱进、创新发展。这次对道里区索菲亚社区机构的探访,虽然只很短,但收获匪浅。起初,对机构的认识,只是停留在表面的东西,并没有深入其中,在这次的探访中,我对其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不仅仅了解到机构的组织结构,同时也较清楚地认识到机构的内部情况,以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信念及个人想法。由于爱建社区正处于发展的阶段中,所以,在某些工作中,其运作还并不成熟,这都有待于更进一步的发展。在这次的机构访谈中,让我印象极为深刻的是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较高。李翠红书记虽然她不是学社工的,却能将社工的社区专业知识在社区工作中运用得十分恰当。她组织社区其他领导人积极开展敬老助老,关心未成年人以及道德讲堂等社区活动,在社区居民中取得良好的反应。同时在我们短暂的实习过程中张金兰书记和王宏蜚主任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不少的帮助,在我们刚进入社区对社区工作不熟悉的情况下她俩为我们工作提出了非常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也为自己树立了一个目标——向她们学习,提高自己的知识,并用于实际工作中去。通过这次机构探访,让我更进一步的体验到社会工作专业的大有作为;我们的服务可以让社区工作更好的开展以及社区工作更加科学的进行。从中我也找到了较准确、适合的定位和目标,并为它而继续没努力,这对我今后在学校的理论学习找准了方向,也对我今后从事社会工作方面的工作提供了相当宝贵的经验。

有关金融机构委托调解协议书(推荐)四

金融机构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

根据(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你行与借款人于?年月?日签订的贷款合同,你行贷给借款人人民币金额(大写),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自至。

第一条?本担保人是依法登记注册、资信可靠、确有偿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

第二条?本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贷款本金人民币万元以及该贷款的全部应付利息及费用。

第三条?本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文件,担保人的任何其他金融行为不改变本担保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及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证按付款通知规定的付款日,主动无条件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担保款项。本担保人确认,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和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本担保书不受借款人上级指令的制约,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的制约,本担保书始终有效。

只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对本担保贷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变通执行,均不改变担保人对贷款本息、费用偿付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担保人因某种原因,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时,应及时通知你行,并推荐继承担保人,经你行认可后,担保人协助办理担保责任转移手续。在转移担保手续未办妥前,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担保人偿清全部借款本息时自动失效。

第八条?本担保书解释权属于银行。

担保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

地址:

电话:

有关金融机构委托调解协议书(推荐)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落实案件风险责任,促进案件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杈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犯罪或存在其他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恶性案件;

(一)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千万元(含)以上的;

(二)性质恶劣,造成挤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恶性的案件。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问责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责任人员是指对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包括作案人员,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人或参与人以及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监督责任的人员。

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有关环节内部控制失效,致使案件发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对案件发生资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

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报告案件及风险的人员。

第七条 案件责任人员范围应当根据相关岗位和业务条线的职责内容、管理权限、履职情况等因素予以认定。

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杈责对等、责任明确、逐级追究的原则。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应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问责主要方式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二)经济处理:包括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薪酬级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

(三)其他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责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一条 案件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但对于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以经济处理或其他问责方式代替纪律处分。

第三章 问责基本标准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追究案发层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对其上一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除追究案发层级机构及其上一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应当对案发层级机构上一级机构的上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第十三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记大过(含)以上处分;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上一级机构分管负责人降级(含)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免予追究有关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违法违规的;

(二)因紧急避险,被迫釆取非常规手段处置突发事件,且所造成的损害明显小于不釆取紧急避险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害的;

(三)受他人暴力胁迫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事后及时报告并积极釆取补救措施的;

(四)案发前已发现相关环节内部控制问题并及时提示风险、提出整改要求,或主动反映、举报案件线索的;

(五)在集体决策的违法违规行为中明确表达不同意意见且有记录的;

(六)其他可以免责的情形。

第十五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对有关案件责任人员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情节轻微且未造成损害的;

(二)因抵制无效,被迫执行上级错误决定或命令而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但执行上级明显违法违规决定或命令的除外;

(三)自查发现、主动揭露案件的;

(四)主动釆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的;

(五)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为案件调查、减少损失、挽回影响发挥重要作用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六)受他人恶意欺诈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事后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

(七)其他可以从轻、减轻处理的情形。

第十六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有关案件责任人员从重处理:

(一)发生重大、恶性案件,或一年内发生同质同类案件的;

(二)监督管理严重失职,致使内部控制严重失效,从而引发案件的;

(三)指使、授意、教唆或胁迫他人违法违规操作,发生案件的;

(四)对违法违规事实或发现的重要案件线索不及时报告、制止、处理,从而引发案件或导致案件情节进一步加重的;

(五)对上级机构或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出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或提出的整改意见,未釆取落实措施或落实不到位,发生案件的;

(六)案发后,瞒报或故意漏报、迟报、错报案件信息的;

(七)隐瞒案件事实或隐匿、伪造、篡改、毁灭证据,抗拒、妨碍、不配合案件调查和处理的;

(八)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实施威胁、恐吓或打击报复的;

(九)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七条 案件责任人员被撤职后,二年内不得安排担任同职(级)及以上职务。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离职人员对离职前的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做出责任认定,并报告监管机构,案件责任人仍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任职的,应当将认定结果及拟处理意见移送离职人员现任职单位。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案件问责工作中应当依法保障案件责任人员申诉的权利。

第二十条 案件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第四章 问责基本程序

第二十一条 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暂停案发层级机构分管负责人职务,并视情况暂停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职务,责成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暂停案发层级机构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职务,并视情况暂停案发层级机构上一级机构分管负责人职务,责成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

案件调查结束后,确认被暂停职务的人员履行了相关职责的,即予恢复原职。 第二十二条 案件查清后,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员工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法人机构总部或省级(一级)分支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法人机构总部牵头组织开展具体案件问责工作。

案发层级机构人员不得参与具体案件问责工作,但案发层级机构为法人机构总部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责任人员做出免责、从轻或减轻处理的责任

认定,应当逐一提出处理意见和理由,并由案发层级机构的上一级机构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对案件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并在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由案发层级机构的上一级机构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对确需延长案件办理时间的,应当征得银监会或其省级派出机构同意。

第五章问责监督

第二十五条 问责工作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追究负责具体案件问责工作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涉嫌犯罪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问责工作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釆取监管措施,督促其严肃问责。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或修订本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备。

第二十八条 个别金融机构组织构架和层级不适用本办法有关要求的,机构法人应当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提出申请,由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后,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条 本 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有关金融机构委托调解协议书(推荐)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元

第六条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第七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九条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或(并)由___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保证人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全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设有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关金融机构委托调解协议书(推荐)七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为鼓励主动排查并及早发现案件、减少损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xx年12月31日前发现的发生在20xx年1月1日前案件的问责工作适用原规定。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或修订本机构案件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并于20xx年1月1日前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20xx年11月11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落实案件风险责任,促进案件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其他财产杈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当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犯罪或存在其他与案件直接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恶性案件;

(一)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千万元(含)以上的;

(二)性质恶劣,造成挤兑、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恶性的案件。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问责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的行为。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案件责任人员是指对案件发生负有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包括作案人员,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人或参与人以及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监督责任的人员。

对案件发生负有管理、领导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有关环节内部控制失效,致使案件发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

对案件发生资有监督责任的人员是指不履行或未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发现而未能及时发现、报告案件及风险的人员。

第七条 案件责任人员范围应当根据相关岗位和业务条线的职责内容、管理权限、履职情况等因素予以认定。

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杈责对等、责任明确、逐级追究的原则。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应当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问责主要方式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

(二)经济处理:包括扣减绩效工资、降低薪酬级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

(三)其他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责令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十一条 案件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但对于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以经济处理或其他问责方式代替纪律处分。

第三章 问责基本标准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追究案发层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对其上一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除追究案发层级机构及其上一级机构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外,还应当对案发层级机构上一级机构的上级机构涉案条线部门负责人、机构分管负责人、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案件责任人员做出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进行问责。

第十三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发生涉案金额等值人民币一百万元(含)以上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记大过(含)以上处分;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案发层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上一级机构分管负责人降级(含)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免予追究有关案件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违法违规的;

(二)因紧急避险,被迫釆取非常规手段处置突发事件,且所造成的损害明显小于不釆取紧急避险措施可能造成的损害的;

(三)受他人暴力胁迫实施违法违规行为,且事后及时报告并积极釆取补救措施的;

(四)案发前已发现相关环节内部控制问题并及时提示风险、提出整改要求,或主动反映、举报案件线索的;

(五)在集体决策的违法违规行为中明确表达不同意意见且有记录的;

(六)其他可以免责的情形。

第十五条 根据责任认定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对有关案件责任人员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情节轻微且未造成损害的;

(二)因抵制无效,被迫执行上级错误决定或命令而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但执行上级明显违法违规决定或命令的除外;

有关金融机构委托调解协议书(推荐)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各位代表、同志们:

大家好!市编办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县级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等工作。统一管理本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按国家有关政策,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市编办自去年8月新组建领导班子以来,在历任编办领导打下的坚实基础上,以更饱满的热情、更积极的姿态,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各项工作全面进位,得到了省编办的高度赞扬,特别是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获得全省第一,将于今年代表我省,在中编办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新农村建设、联建共创等中心工作在市人事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现在我代表市编办就xx年以来履职情况进行述职,敬请评议。

我办牢牢扣住“四大一新”这一中心工作,主动跟进,提前谋划,不断创新,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

xx年8月中旬,新班子刚刚组建到位,市委、市政府就要求限期完成**(贵溪)铜拆解加工区机构上报审批工作,为确保园区各项工作如期开展,全办以此次上报审批工作为突破口,全力以赴,不抱怨、不推萎,迎难而上,克服时间紧、人手少等困难,专人跟踪负责,在市领导多次向省领导实地汇报的坚实基础上,班子成员多次专程到省编办沟通协调,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且全省没有先例的情况下,省编办于xx年8月27日批准成立了全省首家由县(市)管理的副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贵溪)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管委会,我们及时下发管委会 “三定”方案,为我市铜产业循环经济基地顺利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及时成立了**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办公室,统揽全市物流工作;二是配合“**无水港”建设,全面与海关、商检等机构对接,组建了市口岸管理办公室。三是着力解决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载体不够集中完善的难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就成立**市现代物流园管理机构,我办专程赴浙江、上海调研,学习和借鉴外地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机构组建初步意见,力争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现代物流业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拓宽城市建设资金融资渠道,成立了市投融资集团公司;二是增强城市建设大项目统筹力度,在市城投公司基础上挂牌成立市项目办公室;三是理顺优化了城市管理体系,新组建城市管理局。四是为打造沿海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热地,积极参与市龙岗新区的组建,成立了龙岗新区管委会。

先后成立了**市道文化研究中心(正县级)和旅游散客接待中心;为进一步统筹龙虎山的保护与发展,将龙虎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更名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为龙虎山 “申遗”,打造“中国道都”奠定了体制机制基础。

为整合我市各类信息资源,提升信息化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就市信息中心升格为直属正县级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有关事项,上报省编办审批,克服时值年关、加之省编办忙于机构改革,不再审批机构等不利因素,加大沟通汇报力度,于2月6日顺利完成审批。

二是配合市纪检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改革,建立了新型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编制管理体系,为这一改革顺利推行奠定了基础。

民生工程牵涉到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此我们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着眼增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对事关教育、卫生、环保、稳定等机构编制事宜予以适当倾斜:

与市公安机关一道,顺利完成了县(市、区)基层公安机关改革,通过制定下发《县(市、区)公安机关机构设置调整意见》,引导县(市、区)公安机关将70%以上的警力投放到基层派出所和社区、路面,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协助卫生系统对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为即将进行的乡镇卫生院改革提供了准确的编制数据依据。

在去年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过程中,面对各级学校由”五改六”而出现的教师严重不足局 面,科学测算,合理调配,积极与省编办沟通协调,在全省严格控制编制的情况下,新增我市教师编制达564名。

行政成本的高低决定发展环境的优劣,作为一级政府资源配置部门,我们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高度,致力于降低行政成本,严把入口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膨胀:

明确规定了机构编制申报审批制度、程序和权限,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基本杜绝了市县两级擅自设立机构现象的出现。

一方面坚持核编进人制度,坚决堵住超编进人,按照“以县整体为单位不超编才能招考公务员”的要求,加强对招录计划的科学安排。另一方面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省编办关心倾斜,去年8月以来为我市争取到新增行政编制36名,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与编制定额太少的矛盾。

与财政局建立联系机制,每季度进行联合督查,突出抓查处落实,重点做好了乡镇总量控制“回头看”和清理“吃空饷”工作,力求从源头上堵死“吃空饷”漏洞,守住 “两条底线”,全年共督办100余例到龄未退休和“吃空饷”人员,为财政节约经费100余万元。

按照中央和省部署,我们结合**实际,把夯实三项重大改革基础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按照省里要求,市县两级的改革下半年将全面启动,为此,我们及时谋划,超前工作,一是将建市以来的各机构人员编制、职能配置、领导职数等全部文件进行了收集归类,摸清了家底;二是在xx年2月下发《关于开展政府机构改革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就职能配置及人员编制情况提出意见,目前我们对反馈回来的意见正在抓紧归纳梳理,力争在6月中旬提出较为全面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意见,为上级和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我办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岗位设置相衔接,在规范登记的基础上,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模拟归类,力争优化结构,整合资源,把有限的财力用到最需要的地方,让事业单位真正“有事业”。

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配套要求,xx年9月启动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先后选定南方工商学校和市技工学校为试点,南方工商学校通过建立理事会、监事会、职代会齐全的新型法人构架,取得了教职工满意,学校发展的双赢效果,这项工作获得了中编办和省编办的高度认可。

乡镇机构改革是中央农村综合改革的核心,为此,我们在试点,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及时下发了《**市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意见》,对乡镇的内设机构和事业站所实行整合重组,突出其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稳定的职能。同时切实加强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严把入口、疏通出口,确保了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5年内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守住了底线。

按照市委“打基础、立规矩、守底线”的要求,我们以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核心,狠抓各项建设。

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起草了《**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及 “编委及编办议事规则”等制度,增加透明度,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工作实效。

通过强化业务学习,举办业务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编办人员“执政为民”的本领,去年9月还组织60多家单位、200多人参加了全国机构编制法制知识网络竞答活动。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中央编委“七不得”、“五不准”和省编办“三个不得”要求,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持廉洁行政,依法办事,树立了编办系统的良好形象。

牢固树立 “调研立办”理念,广泛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注重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进行总结归纳,撰写了一批选题好、立意新,对工作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论文。

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我办形成了思想统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关心支持的结果,当然,相对于领导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望,我们还有不小差距,主要是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宣传力度有待加大;特别是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编制定员核定在全省是最少的,这与我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极不适应,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当然,这绝不是机械的“卡”,更不是被动的“拖”,而是有保有压,有增有减,动态管理,盘活存量,整合资源,实现现有机构和编制资源的效能最大化,这是我们今后要着力破解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我们今后将继续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重点做好我市政府机构改革的部署、改革方案的拟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研究解决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等突出问题,探索提高机关效能的有效途径和具体办法;

随着机构编制形势任务的变化,已有的管理模式必须进行适应性改革,重点是运用系统理论,在机构编制整体研究上下功夫,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从严掌握,区别对待,保证重点,探索研究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

以落实编制实名制为抓手,促进政务公开,建立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联合协作的机构编制监督机制,实现人、财、编相互监督的阳光管理,坚决遏制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吃空饷等现象的发生,维护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以和谐、文明、严谨、廉洁为目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继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优化业务流程,完善运行机制,增强工作实效。

抓紧出台《**市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做到依法管理,规范运行,努力为新时期的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各位领导、同志们,你们的评判就是衡量我们工作成败的标尺,你们的评价是我们改进工作的动力和努力方向,我们将以这次述职考评为契机,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我市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为打造独具**特色经济“小巨人”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

有关金融机构委托调解协议书(推荐)九

非金融机构不可撤销担保书

致:

根据(以下简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你行与借款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协议或契约),你行贷给借款人人民币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自 至 。

在此,我(以下简称担保人)愿为上述合同中的借款人提供担保,并愿为之承担在合同中所有连带经济责任,特郑重声明如下:

第一条本担保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本担保人以足够偿还本担保金额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担保书所规定的义务。本担保人并在此声明,本担保书的开立已依法办妥一切必要手续,是合法的、有效的。

第二条本担保书担保最高金额为贷款的本金人民币及该贷款的全部应付利息及费用。

第三条本担保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文件,担保人的任何其他经济行为不改变本担保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担保人收到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未能按期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及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后,保证按付款通知规定的付款日,主动无条件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担保款项。你行出具的借款人无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的证明和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本担保书不受借款人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制约,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的制约,本担保书始终有效。

只要担保的贷款本金不增加,你行对本担保贷款的合同任何修改或变通执行,均不改变担保人对贷款本息、费用偿付的担保责任。

第六条担保人若未按你行通知期限偿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直接借记担保人账户,账号附后。

第七条担保人如遇撤销、改组、破产或其他原因,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时,须提前3个月主动通知你行并推荐继承担保人,经你行确认继承担保人后,担保人协助办理担保责任转移手续。在转移担保责任未办妥前,担保人仍承担担保责任。

第八条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或担保人偿清全部借款本息时自动失效。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电话:

担保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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