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合规理念心得体会和感想 法律合规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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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治合规理念心得体会和感想一
大家好!
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的是:《依法治税观念先行》。
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教授经常讲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讨饭的人怕被狗咬,就随身带了一块石头,可是当天他遇到了两条狗同时来咬他,打跑了一条,另一条却狠狠地咬了他一口。第二天出门时,他带了两块石头,谁知三条狗来咬他,打跑了两条,第三条狗还是把他给咬了。第三天外出讨饭时,他带了三块石头,结果四条狗来咬他。就这样每天增加一块石头,每天都被狗咬。后来经高人指点,这位讨饭人把石头丢掉,换成了一根打狗棒,从此就再也没被狗咬过。
故事讲到这里,相信大家都明白了,人的行为取决于人的观念或认识。对于同样的问题、同样的现象,如果对这个问题和现象的认识与观念不同,那么由此产生的行为、情绪都会完全不一样。
众所周知,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给社会留下了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人治与法治,普遍存在于现代社会之中,也成为了文明与愚昧的重要分水岭。而我们所倡导的依法行政、依法治税,首先就要求我们摒弃人治的观念,树立法治的观念,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试想,在我们的税收征管工作中,若是有法不依,凡事由某个人或某几个人说了算,我们怎样去追究违法行为?征纳矛盾会有多大?为国聚财的使命又如何完成?同时,若是税收执法者都无视法的存在,又有何资格要求纳税人遵从税法?我国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王安石不说吗?“守天下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由此可见,法治观念的树立,影响的不仅仅是我们自身的执法行为,还有纳税人对法的理解和遵从。
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表面上看,即是指依法执法,依法解决征纳矛盾,究其更深层次意思,还要求我们引导纳税人依法遵从。这就为我们提出了又一个课题:如何引导纳税人遵从税法呢?我的答案是: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
为纳税人服务,简单的六个字,说来容易做来难,让习惯了家长角色的执法者俯下身段充当保姆更是难上加难。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们的税收工作已经迈入了“服务型”现代文明税收的新阶段,税收的“三性”,也只是其形式特征,我们不能将其中的“强制性”同为纳税人服务对立起来。有了这种认识,我相信我们在税收工作中就能真正实现依法行政的要求之一:“高效便民”。
在此再跟大家讲一个我身边的故事。某月末的一天,一个纳税人前来我局申请代开发票,按照规定,该纳税人缺少证明,资料不齐全,无法代开。但涉及到月末做账的问题,该纳税人很是着急,一直解释说证明一时没办到,隔天一定补齐。若是以管理者自居,该纳税人资料不齐不予代开合法合理;但观念一转变,站在服务者的立场,为纳税人着想,给纳税人方便,我们的工作人员热情地为纳税人开出了发票。纳税人拿着开好的发票,千恩万谢,第二天一上班就拿着补办的证明出现在了办税大厅。从那以后,该纳税人前来办理业务全都照章办事,再没缺过什么资料。
类似的故事不胜枚举,全都向我们证明了一个事实: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观念,与依法治税并无冲突,反而提高了税法遵从度,为法治税收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但试想想,若我们的日常工作中,无论征、管、查哪个环节,少了为纳税人服务观念的指导,我们的工作又会有多被动!
西方教育心理学有这样一段至理名言:“播下一种观念,收获一种行为;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把这句话加以浓缩,一个新的哲学命题就产生了:观念决定命运。
各位同事,您知道吗?我们的观念,将决定国税的命运。所以,还等什么呢?从现在起,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依法治税工作的主动性,为国税事业的发展传递我们的正能量吧!
谢谢大家!
最新法治合规理念心得体会和感想二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县依法治县委发〔2020〕1号)和省、市、县要求,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效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充分认识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指出问题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扛起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固基础、强弱项、补短板,认真整改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整改原则
按照“照单全收,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靠实责任,深入整改”原则,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工作”的要求,对反馈问题不打折扣,全面认领,逐项整改,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督察发现短板弱项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扛起整改政治责任,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查整改。紧扣反馈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不拖“工期”,确保事事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倒排工期,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各股室、各企业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切实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和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责任督查考核,坚持以上率下抓好各股室、企业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工作。各各股室、各企业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对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扯皮,决不允许在整改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督办问责,对虚假整改、数字整改、纸上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将整改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新部署,统筹做好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公室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全方位审视和改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薄弱环节,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接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创建,严格落实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重大违法行政问题线索调查核实转交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五方面21个;实地督察天水市反馈问题17个,其中天水市(含秦州区、麦积区)10个、秦安县7个。针对这38个问题,制定以下110项整改措施。
(一)实地督察甘肃省反馈问题
中央依法治国办从“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需要继续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决策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五方面反馈21个问题。
问题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不够,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要性、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任务缺乏责任感、急迫感。
整改措施:1.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列入党政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进行1次集中学习;2.就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组织专题法治讲座;3.将中央、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列为党政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必学内容,进一步加强学习。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2:有的领导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只是政府的工作,甚至是法制部门的事,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有的地方把法治政府建设等同于一般性的常规工作,没有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去谋划和推进。
整改措施:1.局务会议和各股室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2.县政府及部门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或要点;3.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绩效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3:少数地方对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目标要求不熟悉、不了解,对法治政府建设没有明确思路和计划。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自查整改;2.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法治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4:一些业务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没有把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位置,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现象。
整改措施:1.各股室、各企业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1次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工业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5:少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仍然习惯于凭主观、靠经验决策。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2.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八五”普法工作;3.严格落实重大决策有关程序规定,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4.落实重大决策目录制度,实行清单管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6:有的地方党政机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思想认识、工作力度、责任传导层层递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压力责任传导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2.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7: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性不强,上级不督察检查就不过问、不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整改措施:1.各乡镇、各部门对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进行自查整改;2.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情况专项督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综合股。
整改时限:6月底。
问题8:有的地方党委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本地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细不实,对重大法治问题没有及时研究处理,没有按要求听取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没有主动按规定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督察检查;部分地方党委理论中心组没有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没有或很少学习国家法律法规。
整改措施:1.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按要求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法治督察工作;3.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4.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9:有的地方政府履行本地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按要求公开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一些地方政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中法治政府建设比重偏低。
整改措施:1.县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通过门户网站或其他政务公开渠道,公开县政府及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3.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比重;4.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问题10: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落实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的甚至没有制订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个别部门制订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工作要点照搬照抄政府和上级部门文件,内容缺乏针对性,难以落
法治合规理念心得体会和感想 法律合规心得体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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