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消防队长集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森林消防演练心得体会(9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描写森林消防队长集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一
沈阳国家森林公园植被种类繁多,植物资源丰富,属长白植物区系与华北植物区系的交汇带,还有蒙古植物区系侵入,天然植物观光带和百果园交相呼应,形成了独特的植物景观,色彩斑斓,错落有致,富于季节性变化。油松林树龄54年,树形奇特,冠大而半圆,四季长青,遮天蔽日,是森林沐浴的理想之地;这里不仅有独俱特色的层林尽染的山林,更有独树一帜、让人观赏的古木,如乾隆古树,树龄200多年,形状酷似两位智慧老人在向人们讲述着石人山的故事。 这里还是一座天然的动物园,有动物11门13纲160多种,百鸟鸣于山林,百兽行于山间,形成了万类霜天竟自由的迷人世界。
这里还是雷锋最后生活和战斗的地方,雷锋战斗过的备战长洞闪烁着现代文明的曙光。森林公园现已成为一座有观光农业,生态林业基地,渗透着迷人的色彩,绿水长廊、莲花池、水上娱乐区、休闲娱乐区、森林浴场、度假疗养区吸引着人们,向人们昭示美好的未来。
目前,公园建设已初具规模,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利,通讯发达,水电供给充足,双泉山庄、龙泉宾馆、龙泉游泳馆、综合别墅等内设大型餐厅、卡拉ok厅、舞厅、会议大厅等。登上海拔44.3米的沈阳第一峰,可以体验到攀高峰一览众山小的博大。心境;龙潭飞瀑,让人领略了黄果树大瀑布的风采;凤池的潺潺流水,清心怡人;千年古榆、百年苍松。让您领略历史的雄浑厚重;双泉寺遗址让您体验深山古寺、晨钟暮鼓、远离喧嚣、超凡脱俗的僧侣生活;战备山洞是雷锋当年施工并以身殉职的地方,坚固的战略工程,将把您带回难忘的岁月;鹅黄的梨、玛瑙的李、深紫的葡萄、银白的鱼,目前正值收获的季节,您可亲身体会自己采摘累累硕果的田园风情,品尝元化肥、无农药的绿色食品;泰国鳄鱼表演让您欣赏的是纯正异国风情的惊险刺激和人与兽扣人心弦的搏奋;走在窄窄的乡间小路,令您心旷神怕,心潮激荡;茅草遮蔽的农家大院。是您理想的栖息之所。
首先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凤池”,这里泉水淙淙、凉风习习。神清气爽、遍山滴翠。不远处的凤亭,也是玲珑别致、古风犹存。
再往山上走就是“石人山”中赫赫有名的“双泉寺”了。双泉寺得名于双泉并,大家看双泉井位于石人山腰双泉寺遗址下坡,石制并柱,八菱形井口,直径约1.2米,井下方各设龙头,泉水从口流出,与不远处汇合,潺潺细流顺坡而下,成为源头活水。最令人称奇的是,两泉相隔三米,却见一清一浊,清者水质清例,幽香怡人,浊者富含矿物质,有养颜祛病的功效。由于这两眼泉水解救了老寺沟一带的老百姓。乡亲们自发地募捐在此修建了一座宏伟的佛寺,起名为双泉寺。
位于左侧的是沈阳北郊第二高峰,峰顶有一座龙亭。登亭远眺,纵览九十九座山峰,晨则云雾缭绕,恰似九十九座小岛在大海中浮沉;午则由筹农舍,山阜平林,江河轮廓尽收眼底;夕则繁星如织,山林虚无缥缈,神秘莫测,使人如入仙境。
位于右侧的就是沈阳第一峰了,登上此峰大家可以看见许多山体鳞甲似的岩石,经长期风化剥蚀,崩塌滑落,自然造化,酷似人形。或俯首跪拜,或仰天长啸,或站立,或行走,山脊处更有大小二石,一前一后,状如师徒,形态逼真,惟妙惟肖。
石人山山顶林木郁茂,一片缓坡,开阔清朗。上有削壁石崖,为两扇巨大石门,横门伸出一巨大门闩、石锁,将门牢牢锁定,人称“南天门”。
景区 “ 石人山 “上有沈阳第一峰, 高海拔 441.3米, 登峰向南眺望, 层峦迭翠的远处, 沈阳市区壮丽的图景尽收眼底。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上次实习去看了一看,发现上述描述有很多失真的地方。不过环境还行,在这里要提醒想去旅游的人。
描写森林消防队长集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二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xx市森林防火办法》等行政审批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本市森林防火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本着行政审批“分级实施、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以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更好的服务于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一)具体事项
取消审批事项:对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证明核发事项;
由市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在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活动的行政审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承担。
由市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分条件办理审批事项:对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补偿。
由各区园林绿化局审批事项:森林防火期内因特殊情况防火区内野外用火许可;森林防火期内在一、二级防火区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批准;对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三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监管措施
1、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各区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森林防火检查。
各区及其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生态林管护员、护林员、巡查员、瞭望员的作用,检查和制止违章用火行为,严密监控林区火情。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清除林边、地边、矿边、坟边、隔离带内的各类可燃物,降低森林火险等级。
2、对由市园林绿化局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对审定事项,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事中有检查、事后有验收。
3、对市、区两级分条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别承担对应市、区两级申报事项。市级申报事项由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负责申报事项的受理、审核、审定和告知工作。区级申报事项由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承担,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参考区级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4、对各区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措施
各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制订详细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加强事前审核,并按照森林防火审定方案,强化事中监督、严格事后验收工作,同时,应在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备案。
市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局积极开展督导工作,采取“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审批工作是否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全市年审批量的30%。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将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明确专人负责。
(二)确保全面落实
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勇于担当、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三)注重工作实效
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改革,用创新的思维增强效果,着眼为人民服务高效的原则,打破常规、敢闯敢试,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让组织认同,让群众满意。
描写森林消防队长集训心得体会及收获三
通过学习、培训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知识及法律法规,使全校师生掌握森林防火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技能,提高学校领导及师生的森林防火思想和业务素质,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减少我校森林火灾的发生。
组长:卢春雷副组长:王建国金怡成员:余友耀陈伟虎良勤王辉
全校全体教师,重点是各班主任及相关任课教师,本次参加培训的全体教师,有义务和有必要向全校学生负责宣传工作。
培训时间:20xx年12月25日14:30——17:30(星期六)
灼乐多小学会议室
(主持人:卢春雷)
1、我校校长卢春雷作重要讲话;
2、我校分管安全副校长王建国讲话;
3、我校余友耀作森林防火业务培训;
4、我校陈伟作森林防火业务培训;
参加培训的全体教师,培训后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完成对学生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并做好相关培训心得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描写森林消防队长集训心得体会及收获四
护林员:
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有林场护林员管理办法》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域
管护区名称:
管护面积(亩):
管护区域森林资源状况:
二、管护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六个月。
三、双方职责和权利
(一)公司职责和权利
1、根据护林员管理办法对护林员管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
2、领导、协调、指导护林员的工作,对护林员进行培训,配备管护所需设备。
3、负责对护林员进行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护林员工资。
5、根据护林员的工作情况,决定护林员的聘用、奖罚及管护区域的调整。
(二)护林员职责和权利
1、护林员的权利。
(1)对盗砍滥伐、乱捕滥猎等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制止并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2)对违章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请林场或林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2、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国有林场组织管护区的造林、抚育、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等各项经营活动。
(2)巡护本责任区山林,专职管护好责任片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负责记载护林过程中的各方面情况,详细填写巡山记录。
(3)认真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关规定,按照管护合同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本保护区域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受破坏。
(4)深入管护责任区山头地块巡山护林,及时发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竭尽全力制止,并及时报告国有林场或者林业有关部门,协助查处盗伐林木、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5)协助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
森林消防队长集训心得体会及收获 森林消防演练心得体会(9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